2011年10月3日 星期一

以斯拉記 2:1-70

以斯拉記 2:1-70 現代中文譯本
第一隊回國的百姓由所羅巴伯率領,人數超過42360人。
回歸者的名單 (尼 7:4-73)
2:1 許多流亡的人離開了巴比倫省,回到耶路撒冷和猶大,到自己的家鄉去。自從尼布甲尼撒王把他們俘虜過去,他們的家人一直流亡在巴比倫。
猶大原屬巴比倫行省(satrapy,或譯「總督轄區」,是波斯最大之行政區域單位,由總督(satrap)直轄),亞哈隨魯年間則成為「河西省」(4:10,指幼發拉底河以西地區)的一部分。
2:2 他們當中的領袖有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和巴拿。以下是以色列各宗族從流亡返回的人數統計:
所羅巴伯是波
斯王塞魯士的省長,上一任的省長則是設巴薩。
比革瓦伊是個波斯語的名字,尼希米執政之後由他作省長。
至於其他的人,耶書亞(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稱他為約書亞)在所羅巴伯時擔任大祭司之職(亞3:1-10)。
本節的末底改不是以斯帖的親屬。必珊和米斯拔沒有再在別的記載中出現。以斯拉記4:7-24提到利宏是上奏亞達薛西王,投訴有關耶路撒冷之活動的官員之一。
會主心得:百姓之所以能回到耶路撒冷,重新建造,乃因為上帝遵行祂誡耶利米先知所說的應許。此外,歸回不是單單屬於所羅巴伯、耶書亞或省長設巴薩或某一人的功勞,乃是全體百姓同心合作的展現。所有屬上帝的百姓一齊被上帝感動,蒙上帝的呼召,順服上帝才能有所成就。就像教會事工不能僅靠牧師、長老,而需要全體同心合意動員起來方能成就。
2:3-20 巴錄宗族二一七二名、示法提雅宗族三七二名、亞拉宗族七七五名、巴哈‧摩押宗族(耶書亞和約押的後代)二八一二名、以攔宗族一二五四名、薩土宗族九四五名、薩改宗族七六0名、巴尼宗族六四二名、比拜宗族六二三名、押甲宗族一二二二名、亞多尼干宗族六六六名、比革瓦伊宗族二0五六名、亞丁宗族四五四名、亞特宗族(又叫希西家)九八名、比賽宗族三二三名、約拉宗族一一二名、哈順宗族二二三名、吉罷珥宗族九五名。
主要的回歸者有些是宗族或家族團體(2:3-20共17族),有些照地理區分,其中大部分地名都在耶路撒冷以北。
2:21-35回到祖籍的人數統計:伯利恆人一二三名、尼陀法人五六名、亞拿突人一二八名、亞斯瑪弗人四二名、基列‧耶琳、基非拉,和比錄等地的人七四三名、拉瑪和迦巴人六二一名、默瑪人一二二名、伯特利和艾人二二三名、尼波人五二名、末必人一五六名、另一個以攔的後代一二五四名、哈琳人三二0名、羅德、哈第,和阿挪等地的人七二五名、耶利哥人三四五名、西拿人三六三0名。

2:36-39 祭司宗族返回的人數:耶大雅宗族(耶書亞的後代)九七三名、音麥宗族一0五二名、巴施戶珥宗族一二四七名、哈琳宗族一0一七名。
2:36-39記載四個祭司家族的成員,共4,289人。
2:40-42 利未宗族返回的有:耶書亞和甲篾宗族(何達威雅的後代)七四名、聖殿歌手(亞薩的後代)一二八名、聖殿守衛(沙龍、亞特、達捫、亞谷、哈底大、朔拜的後代)一三九名。
2:40-42記載一小群的利未人(只有74人),以及在聖殿工作或服事祭司的人:歌唱的、守門的,以及三十五族聖殿僕役(2:43-54)。
2:43-54 聖殿工人的宗族返回的有:西哈、哈蘇巴、答巴俄、基綠、西亞、巴頓、利巴拿、哈迦巴、亞谷、哈甲、薩買、哈難、吉德、迦哈、利亞雅、利汛、尼哥大、迦散、烏撒、巴西亞、比賽、押拿、米烏寧、尼普心、巴卜、哈古巴、哈忽、巴洗律、米希大、哈沙、巴柯、西西拉、答瑪、尼細亞、哈提法。

2:55-57 所羅門僕人的宗族返回的有:瑣太、哈瑣斐列、比路大、雅拉、達昆、吉德、示法提雅、哈替、玻黑列‧哈斯巴音、亞米。
「所羅門僕人」後裔的人(2:55-57)是非以色列人(見:王上9:20-21的徭役),他們可能是在人力的需要增加時被調歸聖殿團體。
2:58 聖殿工人的後代和所羅門僕人的後代,從流亡返回的人數總共是三百九十二人。
2:59-60 屬於第來雅、多比雅,和尼哥大宗族的有六百五十二名。他們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和音麥回來;但他們無法證明自己是以色列人的後代。

2:61-62 找不到族譜來證明他們祖先的祭司宗族有:哈巴雅、哈哥斯、巴西萊。(巴西萊祭司族的祖先娶了基列人巴西萊族的一個女人,採用了他岳父那宗族的名字。)由於他們不能證明他們的先祖是誰,算為不潔淨,所以不得作祭司。
最後一組人(2:59-63)的族譜不夠古遠,未能證實為祭司的一份子,但仍成功地避免受巴比倫文化所同化
2:63 猶太人的省長告訴他們,不可吃獻給上帝的聖物,直到能夠用烏陵和土明釋疑的祭司出現。
2:64-67 返回的總人數四二三六0名、他們的男女僕人七三三七名、男女歌手二00名、馬七三六匹、騾子二四五匹、駱駝四三五頭、驢六七二0匹。

2:68 當這些流亡的人抵達耶路撒冷的上主聖殿的時候,有些族長獻上自願的禮物,幫助在舊址上重建聖殿。
2:69 他們盡所能為這工作捐獻,總共有金子五百公斤,銀子兩千八百公斤,還有一百件給祭司的禮服。
2:70 祭司、利未人,和一部分人民定居在耶路撒冷或附近的地方;歌手、聖殿守衛,和聖殿工人定居在耶路撒冷近郊的城鎮;其餘的以色列人都回到自己的家鄉。
 「在……地方」是根據一古譯本,希伯來文沒有這些字。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