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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

加拉太書 6:1-18

加拉太書 6:1-18 和合本
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
6: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6: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6: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6: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6: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6:6 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
6:7 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
6: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6: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6:10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警告和祝福
6:11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6:12 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6:13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
6: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6:15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6:16 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 神的以色列民。
6:17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6:18 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阿們!

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加拉太書 5:1-26

加拉太書 5:1-26 和合本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基督徒的自由
5: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5: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5: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5: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5:7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5:8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5: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5:10 我在主裏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5: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5: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5: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聖靈的果子和肉體的惡行
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5: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5: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5: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5: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5: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5: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

加拉太書 4:1-31

加拉太書 4:1-31 和合本
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4:6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4: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

保羅關懷加拉太人
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 神的作奴僕;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4: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4: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4: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 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4: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4: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4: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4: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4:19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
4: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

夏甲和撒拉的例子
4: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4: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4: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4: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4: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4: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4: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4: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4:31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

加拉太書 3:1-29

加拉太書 3:1-29 和合本
律法和信心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3: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律法和應許
3: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3:17 我是這麼說, 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3: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 神卻是一位。

奴僕和兒子
3:21 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加拉太書 2:1-21

加拉太書 2:1-21 和合本
保羅被其他的使徒接納
2: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2: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2: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2: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2: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
2: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2:8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2: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
2: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保羅在安提阿責備彼得
2: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2:12 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2: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2: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因信得救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

加拉太書 1:1-24

加拉太書 1:1-24 和合本
問候
1:1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 神)
1:2 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1:3 願恩惠、平安從父 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1:4 基督照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1:5 但願榮耀歸於 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沒有別的福音
1:6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1:7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1: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保羅怎樣成為使徒
1:11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
1:12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1:13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 神的教會。
1:14 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1:15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 神,
1:16 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1: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1:18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19 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1:20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 神面前說的。
1:21 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
1:22 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
1:23 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1:24 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 神。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加拉太書6:1-18

經文進度:加拉太書6:1-18 現代中文譯本
1弟兄們,如果有人偶然犯了過錯,你們這些屬靈的人就要用溫和的方法糾正他。你們自己也要小心,免得也受引誘。
「偶然犯了錯」除了指沒有注意到而發生的錯誤之外,也同時是指發現者也是在沒有預期的情況下發現到的事。換句話說,行為錯誤的人並非故意犯罪,而剛好也被其他的信徒看見、發現的意思。並不是故意要找人犯罪,像調查局的人那樣,而是突然間被人發現到他的罪行。
「糾正」含有「補網」、「接骨」的意思。也就是原本已經破壞掉的,或是折斷的骨頭,給予再接上,使之癒合起來。因此,「糾正」也有調和的意思。當他在用「糾正」字時,可能因為經驗到有人在捕魚時,即使使用再好的網也會有破損的時候,或是走在下雪的地上,難免會有跌倒以致於骨折的時候。同樣地,當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也難免會有犯錯誤的時候,同樣是信徒,就如同是兄弟姊妹一樣,應該幫助他「補網」,或是幫助他將折斷的骨頭結合,使之癒合起來。
2要分擔重擔,這樣就是遵行基督的命令。
「彼此分擔重擔」,就是將別人犯罪所帶來的重責,也扛起來放在自己的肩頭上。不是增加更大的重擔於犯錯誤的人的身上,讓他更難過。不是這樣。而是將別人因為犯錯所帶來的痛苦,用愛心將之挑起來,即使是一部份,也可以減輕犯罪的人的負擔。他說這樣做就是在成全基督的命令。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曾給他的門徒一道新的命令:「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約翰福音13:34-35)耶穌基督就是將人類的罪扛在自己的身上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
「遵行基督的命令」耶穌基督傳福音最重要的信息,就是「上帝國」這個主題。所謂上帝國,意思就是:以上帝為中心。一個人如果以上帝為中心來看事情,就會發現自己在上帝面前也是個很軟弱、有限,確實是個罪人。
3一無所有而自以為了不起的人只是欺騙自己罷了。
我們所有的一切才能都是上帝所賞賜的,若不是上帝的恩賜,我們都將一無所有。因此,在每個人的身上,都有上帝所賜的不同恩典。
4每一個人都應該省察自己的行為;如果有好行為,他可以引以為榮,不需要跟別人的成就相較量。

5每一個人應該肩負自己的擔子。

6那在基督真道上受教導的人應該和教導他的老師,分享一切美好的東西。
使徒保羅曾向哥林多的信徒說:「你們當然知道,在聖殿裡供職的人從聖殿得到食物;在祭壇邊侍候的人也分到祭壇上的祭物。同樣,主也這樣吩咐:凡從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倚靠傳福音維持生活。」(哥林多前書9:13-14)
其實供應專職於傳道工作者有其重要性。其實,人是很軟弱的,如果在專職的工作上無法安心,還得為生活的需要勞碌,影響所及的是福音事工的品質會降低,甚至無法推展。今天原住民教會就有這樣的問題,惡性循環越來越嚴重,有許多原住民教會傳道者因為教會無法提供足夠的生活所需,只好回到自己的故鄉繼續務農的工作,只有在禮拜天才到教會去主持主日禮拜,其他的福音事工都逐漸鬆懈下來。其實,有能力的教會應在此事上成為弱小教會的祝福,幫助教會及傳道者,如此一來是比開拓教會更有意義。
7你們不要自欺,也不要欺騙上帝。一個人種甚麼,就收甚麼。
一個真正在傳福音工作的人,他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因為福音工作就是在替上帝傳達信息,有如早期的先知或祭司一樣,他們的角色就是上帝的僕人角色。因此,欺騙上帝的僕人,就等於是在欺騙上帝一樣的嚴重。耶穌基督在差派七十二位門徒出去傳福音時,曾這樣告訴他們說:「誰聽從你們就是聽從我,拒絕你們就是拒絕我;拒絕我也就是拒絕差我來的那一位。」(路加福音10:16)當以色列人民不要上帝的僕人撒母耳帶領他們,而要求立一位新王來帶領他們時,上帝這樣告訴撒母耳說:「他們並不是厭棄你,而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母耳記上8:7)使徒保羅會說出這樣的話,也是對加拉太教會那些專心投入在傳福音事工的同工所說鼓勵的話,因為他知道:信徒當中有人受到那些猶太人基督徒的影響,不但在供給生活上開始有減少的跡象,甚至在對待傳道者的態度上也有了輕慢的現象。使徒保羅認為這樣的態度乃是針對上帝而發的。
8他若為著滿足自己的情慾而撒種,他會收取死亡;他若為著得聖靈的喜悅而撒種,他會收穫永恆的生命。
「滿足自己的情慾」和「聖靈的喜悅」是相對句;這是兩種不同的種子,收穫的果子也不同—「死亡」和「永恆」的生命。
9所以,我們行善,不可喪志;我們若不灰心,時候到了就有收成。
所謂「行善」,不單是指在財物上的施捨,更是指福音事工說的。使徒保羅勸勉加拉太信徒,尤其是那些專心在福音事工上的同工,讓他們知道傳福音不能期待隨即會有好的「回應」出現,甚至有時會與自己所期盼的相差甚巨。作為福音事工工作者,最主要的態度就是認真傳、做,就像一個撒種的人,只要有撒種,屆時必定會有所收成。
10因此,無論甚麼時候,一有機會就該為公眾做有益的事,對那些在信仰上同屬一家的人更應該這樣。

11你們看,這些大的字是我親筆寫給你們的!

12那些喜歡在外表上炫耀的人就是勉強你們接受割禮的人。他們這樣做,無非是怕為基督的十字架遭受迫害。
使徒保羅在6:12-16這段結論的說詞中,還是把問題拉回到他在這封書信中最重要的主題:守割禮與否,與得救沒有關係,最重的乃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恩典。這一點可以說是他寄這封書信給加拉太教會信徒的主要目的。
13其實,連那些接受割禮的人也不遵守法律;他們勉強你們受割禮,是要誇耀你們在外表的儀式上已經屈服了。

14至於我,我不誇耀別的,我只誇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為,藉著這十字架,
從我的觀點來說,世界是已經釘死在十字架上了;我對這世界也已經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使徒保羅最重要的信仰見證,他告訴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才是拯救的記號。
這就與猶太教徒的記號—割禮,完全是兩碼子事;十字架所表明出來的就是生命的苦難,這種苦難和人的罪有密切關係。因為人無法從自己的罪惡中得到釋放,也因為這樣,才會有耶穌基督降生在人間,為人的罪擔負了一切的苦難,走上十字架,且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是,割禮不是這樣,它是身體上的一個記號,如果一個人接受這個記號,應該還要將這個記號所代表的摩西法律精神給實踐出來,這個記號才會有意義。但是,人最大的軟弱就是只知道保持這個記號,卻對支撐這個記號的摩西法律給忘了,或是疏忽了,或是根本就無法真實去遵行。這樣,這個記號不但對人生命的得救與否沒有關係,甚至成為人落入虛偽裡的一個陷阱,這是多麼地危險啊。如果傳承的信仰不再使人有生命重生的使命感,反而使人陷入虛偽的意念中,這才是生命更新的絆腳石。
15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

16願所有遵照這原則的人,和一切上帝的子民,都同樣得到平安和憐憫!

17從今以後,別在這些事上找我的麻煩吧!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傷痕。
古時候的奴隸,身上都會有主人用燒紅的鐵塊所烙下的記號,以防止奴隸逃跑。使徒保羅告訴加拉太教會信徒,說他「身上帶著基督的傷痕」。這意思很明顯,是要讓該教會的信徒知道,他前面所告訴他們的話,並不是甚麼權威,或是他有甚麼特殊地位。在基督耶穌的十字架裡,他就像一個奴隸般,是屬於基督耶穌救恩信息的奴隸,他的工作就是為耶穌基督的救恩作見證。為了這樣的職責,他告訴加拉太地區的基督徒以上的信息。
18弟兄們,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恩典給你們大家!阿們。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加拉太書5:1-26

經文進度:加拉太書5:1-26 現代中文譯本
1為了要使我們得自由,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所以,你們要挺起胸膛,不要再讓奴隸的軛控制你們!

2我保羅鄭重地告訴你們,如果你們接受割禮,基督對你們就毫無益處。

3現在我再次警告你們,任何一個接受割禮的人必須遵守全部的法律!

4想倚靠遵守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就是跟基督切斷了關係,自絕於上帝的恩典。

5至於我們所熱切盼望著的,是上帝會使我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這是聖靈的力量藉著我們的信心達成的。

6因為,當我們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的時候,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甚麼關係,惟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

7你們一向都表現得很好!是誰阻擋了你們,使你們不再服從真理呢?

8這種勸誘當然不會出於那呼召你們的上帝。

9俗語說:「一點點酵母可以使全團的麵發起來。」

10可是我仍然信任你們;因為我們同在主的生命裡,我深信你們一定不至於跟我有不同的見解。只是那擾亂你們的,無論是誰,將受上帝的懲罰!

11弟兄們,如果我繼續宣傳割禮,為甚麼還受迫害呢?我那樣做的話,即使傳揚基督的十字架也不至於成為他們的障礙了。

12我倒希望那些擾亂你們的人自己去閹割!

13弟兄們,上帝選召你們,要你們成為自由人。只是不可用這自由作放縱情慾的藉口,卻要以愛心互相服事。
保羅清楚地區分犯罪的自由和服事的自由。犯罪的自由嚴格來說根本就不是自由,它只會奴役我們,使我們成為撒但、其他人、以至自己的罪惡的奴隸。相反,基督徒有行善的自由,藉著愛心服事神和人,並歸榮耀給神。
14因為全部法律都綜合在「愛人如己」這條命令裡面。

15要當心哪!如果你們像禽獸一樣相咬相吞,你們一定同歸於盡!

16我要強調的是:你們要順從聖靈的引導,不要滿足自己本性的慾望。

17因為本性的慾望跟聖靈互相敵視,彼此對立,使你們不能做自己所願意做的。
保羅提到在我們裡面互相衝突的兩股力量,就是聖靈和罪性。保羅並不是說這兩股力量旗鼓相當,因為聖靈肯定比較強。但是我們若倚賴自己的智慧,就會做出錯誤決定。若靠人的努力去順從聖靈,就會失敗。只有藉著聖靈加強我們的能力,我們才能從惡慾中釋放出來。
18但是,如果聖靈引導你們,你們就不受法律的拘束了。

19人本性的慾望是顯而易見的;它表現在淫亂、穢行、邪蕩、

20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忌恨、惱怒、自私、分派、結黨、

21嫉妒、酗酒、狂歡宴樂,和其他類似的事。我從前警告過你們,現在又警告你們:做這種事的人一定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

22至於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

23溫柔、節制。這些事是沒有任何法律會加以禁止的。

24那些屬於基督耶穌的人已經把他們本性上的一切邪情慾望都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25既然聖靈賜給我們新生命,我們就該讓他引導我們的生活。

26我們不可驕傲,不可彼此激怒,互相嫉妒。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加拉太書4:1-31

經文進度:加拉太書4:1-31 現代中文譯本
1還有,繼承人在未成年時,雖然所有的產業都是他的,但他跟奴僕沒有甚麼分別。
4:1-7在使徒保羅的思想裡,法律在舊約時代是好的,因為在舊約時代,人不知有比法律更好的恩典。不過,新約開始之後,信的時代已經來了,人就可以知道與上帝和好的福音。過去人活在法律之下,人的靈性幼稚,也受所謂星宿之靈的支配;但是在信的時代,耶穌開啟恩典之門,使人可以通過信而獲得上帝兒女的名份。

猶太人是以十三歲開始算為成人。因此,年滿十三歲的人必須負擔聖殿的義務,包括繳納聖殿稅,和負擔家庭生活需要的責任。但是,在十二歲以前,就仍算是小孩。我們的法律是以年滿十八歲為成年,十七歲以前都是未成年(清國時,台南府城在傳統上年滿十六歲就算是成人了)。
使徒保羅用這種方式比喻一個在信仰上成長的人,不會總是用傳統的規律約束自己,他會像一個真正長大的成人一樣,成為有法律責任的人。所謂「有法律責任的人」,意思是指這個人不再需要「褓母」餵奶,也不再需要褓母抱著、背著、牽著走。他會自己獨立,決定事務,就像一個大人一樣,是帶有社會責任的。使徒保羅說這是因為耶穌基督將我們從法律的幼稚階段救贖出來,使我們成為一個「信仰上的大人」。
2在他年幼的時候,有人照顧他,替他管理業務,等候他父親為他所定的日子來到。
在這一章裡面,我們看到保羅擔心的有二項:一是他們回去找星宿之靈;二是守猶太人的節期。這兩項都與福音的真理相違背。
3同樣,在靈性幼稚的時候,我們也受宇宙間所謂星宿之靈的支配。
「星宿之靈」,在和合本是「世俗小學」,指的是宇宙間原本存在的現象,但是人卻用之來預測生命未來的發展。一個在信仰上尚未成熟的人,難免會受到這些「星宿」學說的影響,即時下流行的希臘十二星座的算命。但是,在信仰上成熟的人,是不會受這種「星宿」學說影響的。使徒保羅用「星宿之靈」這個詞句來說明猶太人在宗教禮儀上已經到了僵化的程度,他們將摩西法律看成是對人生命拯救的法寶。其實,這些法律就像天上的星宿一樣,有它們受造時一定的規律,這些規律說明了上帝創造的精細,但是和人的得救並沒有關係。因此,使徒保羅認為在信仰上成熟的人,不會再以宗教禮儀、規律作為拯救的依據,因為明白耶穌基督才是人生命的主。

會主心得:這情況在台灣也有類似的情況。我就聽過有一女人的父親過世,她居然沒有辦法見父親最後一面。原因就是她肖虎,與父親蓋棺的時間犯沖,會為家庭帶來災禍,所以被禁止見父親最後一面。這樣的束縛,對人一點都沒幫助,就像保羅所說的,加拉太人回去做星宿之靈的假神明的奴隸。這是很悲哀的。
4但是時機成熟,上帝就差遣了自己的兒子,為女子所生,生活在法律下,

5為要救贖生活在法律下的人,使我們獲得上帝兒女的名份。

6為了表明你們是他的兒女,上帝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我的父親!」

7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就以你為繼承人。

8過去你們不認識上帝,被那些不是神的神明所奴役。
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絕大部份都是外邦人,在信耶穌基督之前並不認識上帝,敬拜用自己的手所雕刻的偶像,甚至成為這些偶像的奴隸。使徒保羅曾在雅典的亞略巴古議會上也曾指出雅典人的問題,他說:
「既然我們是他(指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不應該幻想上帝的本性是可以用人的技巧,用金銀或石頭所雕製的偶像來比擬的。當人類處在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不加深究,但現在他命令全人類要離棄邪惡的道路。因為他已經定下日子,要藉著所揀選的一個人,用公義來審判全世界;由於使這一個人從死裡復活,他已經把憑據給了全人類。」(使徒行傳17:29-31)
9現在你們認識上帝(或者說,已經被上帝所認識),為甚麼又要回去找那些無能無用的星宿之靈呢?為甚麼要重新去作他們的奴隸呢?
如果我們以前不認識上帝,上帝不會追究我們敬拜偶像的罪行。但是,當我們聽到了福音,卻還不相信、接受,還不以上帝拯救的福音為要,還沉淪在過去「不知道」的階段,那就不能逃避上帝的審判了。
10你們竟死守著某些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使徒保羅特別提起猶太人的節日,這些節日包括了安息日、禁食日。月分,是指每月初一的「月朔」。節期,是逾越節、住棚節、五旬節等。他要加拉太信徒知道,即使是完全遵守這些節期,仍不能得救。因為得救不是靠這些節期的功能,如果因為遵守這些節期能使人得救,那耶穌基督的救恩就毫無意義可言。

猶太人死守某些時間,同樣在台灣很多人也死守某些節期,事事要看農民曆。


11我很替你們擔憂,只怕從前我在你們當中的工作全都落空了。
猶太人是相當重視宗教禮儀的民族,也確實因為遵守相當嚴謹的宗教禮儀,使他們對耶和華的信仰,在亡國後仍然能夠延續著宗教傳承的使命。從這個觀點上來看,是有它的重要性和價值。但另一方面,他們在持守嚴謹的宗教禮儀時,也常陷入信仰上的危機:虛偽、不夠真實。這點也是耶穌基督在傳道工作中一再提出的問題。
耶穌基督就曾指責猶太人宗教領袖們的虛偽,說他們「無論做甚麼事都是給人看的。他們配戴大經文袋,又加長衣裳的繸子」(馬太福音23:5)他對當時的人曾提出這樣的警告:
「在末日來臨的時候,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曾奉你的名傳上帝的信息,也曾奉你的名趕許多鬼,行許多神蹟。』那時候,我要公然地告訴他們:『我從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做惡的,走開吧!』」(馬太福音7:22-23)
會主心得:耶穌基督指責用行神蹟異能來遮蓋所做的惡事,以神蹟異能來迷惑人心的人。我們必須知道,宗教信仰不是在於這些外在看得見的神蹟異能,而是內心的省悟—知道懺悔、認罪,回到上帝的面前,這才是真實宗教信仰的根基、最重要的基礎。
使徒保羅並不否認割禮對猶太人的重要性,因為這不單純是屬於文化的傳承,也是他們宗教信仰上的重要記號。但是,他強調生命得救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僅擁有外表的割禮記號,內心卻對上帝不誠實,這樣的信仰仍是個問題。再者,外表的記號不可以和一個人是否得救牽扯在一起,這是我們在信仰上必須分辨清楚的事。今天的教會也應該從這裡來反省。
會主心得:有青年人來問我:「為甚麼長老教會在禮拜時,那麼沒有『朝氣』,好像沒有生命的感覺。」為了要有「朝氣」、「生命」、「活力」,有許多教會引進了所謂「敬拜讚美」或「禁食祈禱」,在禮拜前既唱又動的,好像整個教會都活了起來,確實讓人感覺到教會在禮拜上更有活力了,也有的教會定期舉辦「禁食祈禱會」,使信徒因為「禁食祈禱」感受到自己的靈命增長了,這些都是很好的事。但是,我們也必須瞭解,這些不是宗教信仰的本質,都只是外在的表徵而已,跟有沒有聖靈充滿完全扯不上關係,也不能因為有了這些,就有了得救的保證。人既不能用各種方式來「引誘」聖靈進入內心,也不能以「禁食」的方式,來「脅迫」上帝赦免他所有的罪衍。我們不能本末倒置,我們惟一有的,就是謙卑、懺悔的靈,祈求上帝的恩賜和帶領,使我們不論在甚麼環境下,都能夠堅持不變的心,一生一世走天路。
12弟兄們,我勸你們,要了解我的立場,因為我曾經同情過你們的立場。你們並沒有做過對不起我的事。

13你們知道,因為我身體有病,我才有初次向你們傳福音的機會。

14雖然我的病況使你們困擾,但是你們並沒有厭煩我,丟棄我。相反地,你們接待我,好像接待上帝的天使,好像接待基督耶穌。

15當時你們多麼高興,現在又怎樣呢?我可以這麼說,那時候,你們即使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也是願意的!

16現在我對你們說誠實話,倒成為你們的敵人了嗎?

17那些人對你們表示熱情,原是不懷好意的。他們的目的是要把我孤立起來,好叫你們也對他們表示熱情。

18在善事上熱心原是好的,但不可只限於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

19我的孩子們!我再一次像母親為你們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的特性在你們的生命中成形。

20我多麼渴望現在就跟你們在一起,好讓我用另一種態度來對待你們。為著你們,我心裡多麼困惑不安!

21讓我向那些願意生活在法律下的人提出一個問題:你們沒有聽見摩西的法律嗎?

22法律書上記載,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從女奴生的,另一個是從自由的女子生的。

23從女奴生的是循著自然生的;從自由的女子生的卻是出於上帝的應許。

24這可以當作一種寓意:那兩個女人代表兩種約。其中之一是夏甲,她來自西奈山,所生的都是奴隸。

25夏甲是指在阿拉伯的西奈山〔另有些古卷作:西奈是在阿拉伯的一座山〕,象徵今天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兒女生活在奴役中。

26但是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

27因為聖經上記載:那不能懷孕、沒有生產過的女子啊,你要歡樂!那沒有經歷過生產痛苦的女子啊,你要高聲歡呼!因為被冷落的女人比那跟丈夫一起生活的,會有更多的兒女!

28弟兄們,正如以撒一樣,你們是由於上帝的應許而成為他的兒女的。

29當時,那循著自然生的迫害那聖靈所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但是聖經怎麼說呢?聖經說:「把女奴跟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女奴的兒子不可以跟自由的女子所生的兒子一同繼承產業。」

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並不是女奴的兒女,而是自由的女子所生的。

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

加拉太書3:1-29

經文進度:加拉太書3:1-29 現代中文譯本
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又迷惑了你們呢?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你們眼前不是有一幅清楚的圖畫嗎?
在3:1-14裡,保羅主要是在談論法律與信心的分別。
2你們只要告訴我一件事:你們受了上帝的靈是靠遵行法律,還是藉著聽信福音呢?

3你們怎麼會那樣無知呢?你們是從接受上帝的靈開始的,現在竟要靠自己的能力去完成嗎?

4你們以往一切的經驗是徒然的嗎?絕對不是!

5上帝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當中行各樣神蹟,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6正如聖經提到亞伯拉罕的時候說:「他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

7所以,你們要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

8聖經預先看到,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而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所以早已把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說:「萬民都要藉著你蒙上帝賜福!」

9亞伯拉罕信了,因而蒙福;這樣,一切信了的人也要跟他一同蒙福!

10以遵守法律為憑藉的人都是活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事事遵守法律書上一切規條的人都要受上帝咒詛。」

11可見沒有人能靠遵守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因為聖經上說:「藉著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一定得到真生命〔或譯: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一定藉著信得到真生命〕。」

12但是,法律並不是以信為憑藉的,而是像聖經所說的:「那遵守法律的人,法律就是他一切言行的標準。」

13基督已經為我們承擔咒詛,藉此救贖我們脫離了法律的咒詛;因為聖經上說:「凡被掛在木頭上的人都受上帝咒詛。」

14基督這樣做的目的是要使外邦人藉著基督耶穌獲得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澤;這樣,我們能藉著信而領受上帝所應許的聖靈。

15弟兄們,讓我從日常生活中舉一個例子:當兩個人同意某一件事,並且簽訂了契約,沒有人能違約或有所增減。
今天是信的時代。當保羅在3:1-14談論法律與信心的分別之後,他就在3:15-18舉例說明,這例子古今中外都通,就是雙方簽訂契約書,沒有人能夠有所增減。同樣地,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任何人包括後來的摩西法律也不能夠增減。
會主心得:但是人與人之間的契約,和上帝與亞伯拉罕之間的約有一點不一樣。人與人之間的契約,是雙方都提出意見,彼此接受才立下契約;但是上帝與亞伯拉罕之間的約,不是雙方坐下來好好的彼此討論,而是上帝單方面所提出的約,亞伯拉罕以信心來接受。根據創世記的記載,我們知道不是亞伯拉罕有甚麼好行為,也不是亞伯拉罕有甚麼個人能力上帝才和他立約,而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換言之,信仰的約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人只是以信心來領受。
16同樣,上帝已經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立了應許。聖經並不是用「向子子孫孫」,指多數的人,而是用「向你的子孫,」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甚麼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猶太人認為他們出生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繼承亞伯拉罕與上帝所立的約。但是保羅用一位聖經拉比的身分向他們解釋,聖經說上帝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立約,所指的子孫是「一人」而不是指「眾子孫」;是單數不是複數。保羅接著就說聖經所指唯一的子孫就是指「基督」。換言之,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約,最終在基督來的時候就會實現,所以在3:23保羅才說耶穌基督已經來了,現在就是「信的時代」。
會主心得:或許有人會問,難道猶太人無法承接上帝的應許?這問題很好。在3:7保羅就這樣說:「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這一點是整個保羅思想的中心。保羅讓我們知道,亞伯拉罕是通過信來領受上帝的應許,這和猶太人認為通過「血統」來領受上帝的應許有很大的出入。簡單來說,我們今天成為基督徒,不代表我們「血統」所出的孩子就能繼承我們與上帝之間的約。我們的孩子他們也必須通過信來領受上帝的應許,這也是我們常講的,「信仰是無法遺傳給孩子的」。
會主心得:猶太人認為他們的祖先與上帝立生命的約,他們做子孫的人也得到庇蔭,這樣的想法不正確。過去保羅在做猶太拉比時也有這樣的傳統見解,但是當耶穌基督來了之後,保羅就明白上帝所指「亞伯拉罕的子孫」就是「基督」,人人要通過信基督來領受上帝永遠的約,這就是基督教信仰最根本的福音。 同樣地,在基督較家庭長大的孩子,也不會因著「血統」而成為基督徒,他們也需要通過信與基督建立生命之約的關係。
17我的意思是:上帝立了約,並答應持守這約。那在四百三十年後才出現的法律不能夠破壞這約,以致取消了上帝的應許。

18如果上帝所賜的約是根據法律,那就不是靠應許了;然而,上帝賜恩給亞伯拉罕是根據應許的。

19那麼,法律的目的是甚麼呢?法律是為了指出甚麼是過犯而設的,直到那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子孫來臨才結束。法律是由天使藉著一位中間人頒佈的。
保羅解釋摩西法律的目的,是為了指出甚麼是過犯而設的。其實這一點很容易了解。過去騎機車不用戴安全帽不會被罰,因為法律沒規定;但是現在騎機車不戴安全帽就會被罰,因為法律這樣規定。
法律的規定就是告訴我們甚麼是不可以做的,雖然有法律的約束,但是每個人不一定會遵守。就像法律禁止殺人,但是殺人的事件仍然不斷發生。這也讓我們知道,法律可以約束人外在的行為,但是卻無法約束人的心思意念。
保羅進一步指出,法律是天使藉由摩西為中保所頒布的,便有條件的限制。但是上帝的應許既然是上帝單方面的賞賜,就不需要藉著法律的規範。人只需通過信來到上帝的面前。
20可是,屬於單方的事就無需中間人,而上帝是單方的。

21這樣說來,法律跟上帝的應許相抵觸嗎?絕對不是!如果法律的頒佈能夠給人帶來生命,人就可以靠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了。
 
保羅指出法律的功用不是給人生命的應許,不是稱義(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的途徑,而是讓人知道自己所犯的罪, 幫助人修正偏差的道路。當人通過法律知道自己是罪人時,唯一的做的就是信耶穌基督來領受上帝的應許。
22然而,聖經說,全世界都處在罪的權勢下,為要以信耶穌基督作為領受上帝應許的根據;這應許是賜給所有信的人的。

23但是,「信」的時代沒有來臨以前,法律看守著我們,像看守囚犯一樣,直到「信」被顯示出來。

24這樣,法律成為我們的監護人,直到基督來了,目的是要使我們因「信」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25既然現在是「信」的時代,法律就不再監護我們了。
在「信耶穌得稱義」的時代還沒有來臨之前,人類都在法律的看守底下,好比在希臘、羅馬的社會中,未成年的孩童,要由任「訓蒙師傅」的奴隸帶領上學及監管行為一樣,這就像囚犯一樣被看守著、被監護著。但待基督完成救贖後,人就可以通過信基督得到稱義,這就是「信的時代」,法律的功能便告結束。未成年的孩童需要法律的約束,既然已經成人,自己就可以通過信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領受上帝的恩典。
會主心得:「信的時代」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已經打開恩典之門,是使人通過信得以領受上帝白白的恩典。既然是恩典,人就沒有甚麼好誇口的。
有一位李正隆弟兄﹐他過去是一名虔誠的佛教徒﹐民國七十年﹐日本留學回來﹐曾在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的身邊幫忙過﹐他也參與花蓮慈濟醫院的募款及興建﹐並主持、建造和修護台灣許多大型廟宇﹐例如:南鯤身王爺府、北港朝天宮、新港奉天宮等,他一直把佛教事業看得比自己的事業還重,為了要推廣佛教,每月還投入大批的人力、物力,創辦「佛教文化」雜誌,一直到民國八十年底。他也因心懷功德,而投身到泰北難民營,去幫助改善他們的生活。他一直認為作功德可以換取恩典,得到解脫。
那時,他覺得自己所做的事很有意義,他說:當時有一種想法,即使馬上死去,也心安理得,無怨無悔,因為他認為他比其他人更有資格說「功德圓滿」。有著這樣的背景,從人的角度去想,他實在不可能成為基督徒;但是在民國八十二年,他意外的發生一件感情外遇事件,這件事後來雖然很理智的處理了,但已帶給他和他的家人很大的傷害,也令他感到痛苦,從那時起,他才發現人是軟弱的,都是會犯罪的,但犯了罪以後要怎麼辦呢?這帶給他很大的困擾。
從前他是佛教徒,所以很重視佛經在這方面怎麼說,結果發現佛教是講求因果報應的宗教,根據它的教義,所犯的罪只有自作自受,對於罪不但不能赦免,還要孤單的面對報應和痛苦。
正當他為自己犯罪的事痛苦不堪時,認識板橋一個教會的牧師,牧師看到他的痛苦,也知道他的問題,就將主耶穌基督怎樣為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洗淨、赦免人的罪的救恩真理全告訴他,他聽完牧師連續幾天的述說後,再利用一個半月的時間,把整本聖經讀完,他就確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被賦予拯救世人的權柄,再半個月後,他就受洗成為一位基督徒了。
過去李正隆可以很驕傲的講,沒有幾個人的功德可以超過他。但是功德並沒有辦法使他得到拯救、得到解脫。反而如今「信的時代」,使人通過信得以領受上帝白白的恩典。既然是恩典,人就沒有甚麼好誇口的。
26你們大家都藉著「信」,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成為上帝的兒女。

27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他的生命。
保羅引用猶太人洗禮的傳統來解釋與耶穌基督結合的意義。猶太人認為,如果有人要接受猶太教的信仰,他必須做三件事,就是割禮,獻祭,受洗。其中獻祭、受洗(潔淨的禮儀)必須常常進行(利未記11-15章)。不過基督教的洗禮只有一次,所代表的意義就是悔改,和通過信心與基督結合為一體。這樣的洗禮內涵與要求,至今仍是基督教會的規定。
會主心得:所謂「合而為一」是超越種族、社會地位和性別而來的隔閡,大家都通過信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作上帝的兒女及承受恩典。這樣的信仰認知,在二千年前是創新的看法,即使在今天的時代,這項信仰的內涵仍然相當「新」。人類社會至今仍然在學習、努力打破文化、族群、地位、財產所帶給我們「優劣」之分的觀念。這就是為何我們在教會裡,彼此都互稱「兄弟姊妹」的原因。換言之,我們今天成為基督徒來到教會,就不在意誰有何社會地位,或是學歷、經歷,貧賤、富貴,大家都是上帝家裡的成員,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貴重。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認識,就很難活出「合而為一」的信仰內涵。
因為這樣的信仰精神,也促使基督徒在社會上也致力追求人權的平等與自由。從早期英國的解放黑奴,到了美國總統林肯解放黑奴都是基督徒所推動的。到十幾年前南非黑人的解放也是受到世界教會所關心的。近年來普世教會在推動「兩性平權」也是根據「合而為一」的信仰內涵所發動的。我們發現許多人還存在重男輕女的觀念,認為男性是「捧香火」,所以在家庭裡面女性的地位一直受看輕、壓抑。如果我們的家庭還有這樣的觀念,就很難活出「合而為一」的信仰內涵。所以,作基督徒的父母應該教導孩子從小就懂得尊重女性,尊重不一樣族群的人,尊重貧窮的人,尊重受看輕的人,這樣我們才能活出「合而為一」的信仰內涵。
28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你們都成為一體了。
長期以來猶太人總是將外邦人視為骯髒、不潔淨的「豬」,堅持不與外邦人來往,即使與他們有血源關係的撒馬利亞人,他們也加以拒絕(約4:9;徒 10:28)。這就是為何彼得怕得罪猶太保守的基督徒,怕他們知道他和外邦基督徒一起吃飯的原因(2:11-14),對此保羅還公開指責彼得已經牴觸福音 的真理。
會主心得:現在保羅說:「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這是基督教很重要的信仰內涵。因為這樣的說法已經將猶太人長久以來認為自己才是潔淨的,是高高在上的驕傲看法否決掉,並使他們有一個新的觀念:一切猶太人和希臘人,為奴的和自主的,男的和女的界線,都消除了,他們都成了上帝的兒女。但是要注意,保羅 說這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摩西的法律上,這是二者之間最大的差異。
29如果你們是屬基督的,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會領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

加拉太書2:1-21

經文進度:加拉太書2:1-21 現代中文譯本
1十四年後,我跟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行。
使徒保羅大約是在主後35年歸信基督的(徒7:57-60),所以這裡提到的「十四年」可能是指他成為基督徒的時間,因此時間應該是在主後49-50年左右,也就是耶路撒冷大會召開時。
保羅信主後第一次到耶路撒冷應該是在主後38年(徒9:26-30),另外保羅有幾次到耶路撒冷大約是在主後43/44年(2:1-10;徒11:29-30),與巴拿巴帶捐款到耶路撒冷;在主後49或50年(徒15:2-4)參加耶路撒冷會議、主後52年(徒18:22)在第二次宣教之旅尾聲訪問耶路撒冷;57年(徒21:15-17)第三次宣教之旅尾聲帶捐款到耶路撒冷,並在此地被捕。保羅也可能在其他時間到過耶路撒冷。
保羅歸信基督後,花了多年的時間去為神呼召他做的事工裝備自己。其間,他有與神獨處的時間(1:16-17),也有與其他基督徒討論的時間。初信者往往熱心事主,希望全職事奉,但卻不肯花時間去研讀聖經和向合資格的教師學習。我們不用等,就可以跟朋友分享基督,但是卻需要多花一點時間去裝備自己,才好去從事特別的事工,不論是義務還是受薪的。在等候神的時間裡,我們應該研讀聖經,學習真理,促使生命長進。
巴拿巴和提多都是保羅的宣教夥伴。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是和巴拿巴一同前往加拉太省。保羅也曾寫了一封私人書信給提多,當時提多正在克里特島牧養教會(多1:5)。這讓我們看到,宣教沒有單打獨鬥,而是有教會的差派,又有同工的團對服事。
2我上耶路撒冷去是遵照主的啟示。在私下會見那些領袖的時候,我向他們說明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我不願意我過去或目前的工作落空。
主藉著啟示告訴保羅,要他和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一起商討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事,讓他們明白認同保羅的工作。保羅對猶太人和外邦人所宣講的信息的重點,就是上帝的拯救是賜給所有人的,不論種族、性別、國籍、財富、社會地位、教育程度以及任何其他的差異。只要信靠基督任何人都可以得到赦免(羅10:8-13)。
保羅不是報告他的福音事工與進度,而是說明什麼是「福音」的本質。因為福音的本質比如何做的方法、進度更為重要。如果核心價值都不確定,那麼所傳的就是空空。
私下會見教會領袖,是為了溝通,而不是一下子就訴諸大會的裁決,如此才能有更多深思熟慮的時間,並尋求上帝的啟示。
3跟我同去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接受割禮。
使徒保羅帶巴拿巴同行是有用意的,因為巴拿巴出身自耶路撒冷教會,且是利未人,和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有良好關係。帶他去,對於調和外邦人教會與耶路撒冷教會之間的關係必定有很大的助力。而帶提多,也有另一種意義,就是提多雖然沒有受割禮,但他在信仰上的見證可以讓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或長老清楚知道,外邦人進入教會只有助益,不會壞了信仰的見證。尤其提多在傳福音事工上一直是使徒保羅最好的伙伴,使徒保羅以「共同的信仰上是我的真兒子」形容他(提多書1:4),可以想像二人之間關係的密切。使徒保羅在這裡很清楚地表明提多並沒有受割禮,主要原因是有人傳說提多也受割禮,而這傳言是錯誤的。
4有些假裝弟兄偷偷地加入教會的人要他接受割禮;這些人像偵探似的混進來,要偵察我們因信基督耶穌而享有的自由,為的是想奴役我們。
這些假弟兄很可能是法利賽人(參徒15:5)。他們是嚴謹的猶太教宗教領袖,有些卻已歸信基督。我們不知道這些假弟兄是已歸信基督的,還是試圖歪曲基督信仰的。
5可是,為了要替你們保存福音的真理,我們對這班人毫不讓步。
使徒保羅寫這本書信的主要原因,就是有人到加拉太地區的教會去傳「另一種福音」。這些人就是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假信徒」,他們「像偵探似的混進」教會。從使徒行傳15:5來看,我們看出這些人乃是法利賽派的人,他們雖然信耶穌基督,卻強調必須守割禮才能得救。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提起,這些人確實在他傳福音事工中造成困擾(哥林多後書11:26)。這樣說來,在他們的信仰認知上,守割禮比信耶穌基督還要重要;如此違背福音的真理,保羅說他們「這班人毫不讓步」。
6但是,那些被認為有名望的領袖(他們地位高低,我不在乎;因為上帝是不以外表來判斷人的),我是說,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給我甚麼新的指示;

7相反地,他們看出上帝把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任務交給了我,正像他把傳福音給猶太人的任務交給彼得一樣。

8因為,上帝以他的能力使我成為外邦人的使徒,正像他使彼得成為猶太人的使徒一樣。

9雅各、彼得、約翰,三位有名望的領袖,既然知道上帝把這特別的使命交給我,就跟巴拿巴和我握手;既然成為同工,我們就同意,巴拿巴跟我應該到外邦人中工作,而他們在猶太人中工作。
雅各、彼得、約翰等三人是早期耶路撒冷教會主要的領導者。雅各是指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不是十二使徒中約翰的兄弟雅各,因為這位雅各已經在「教難」中被希律殺死了(使徒行傳12:2)。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是甚麼原因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重要的「柱石」,我們不太清楚,有可能是耶穌基督在復活後顯現給他看(哥林多前書15:7),之後,他就積極參與傳福音的事工,並且被推舉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從使徒行傳15:13,他代表耶路撒冷教會在會議最後作成結論,說外邦人可以不用接受割禮就加入教會乙事來看,他在耶路撒冷教會的份量是相當重的。甚至連彼得都對他「畏懼」三分(加拉太書2:12)。
在耶路撒冷大會中,也大至確認了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兩個人專責對外邦人傳福音的事工,而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們仍然繼續以猶太人為主要對象。這也讓我們學習到,分工傳福音是美善的事意,是為了要使福音更能廣傳,雖在不同的地區因為不同的文化體系、地理環境中傳福音,仍有很好的成果。使徒保羅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後,馬上就在大馬士革積極展開傳福音的工作。然後,在第一次拜訪耶路撒冷回到大數後,以大數為中心推動傳福音的事工。後來接受巴拿巴的邀請到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去傳福音,在那裡有了很好的見證和成果,特別是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有許多信徒是外邦人,這對使徒保羅來說是一件非常珍貴的經驗,使他深深地體驗到信仰果實的真義—上帝的救贖恩典—和人的文化、傳承背景沒有關係。
10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得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這件事正是我一向努力在做的。
使徒所指的是耶路撒冷窮困的信徒。當時外邦基督徒的生活充裕,但是耶路撒冷的教會卻由於一次大饑荒而面臨困境(徒11:28-30)。於是保羅在他的傳道旅途中,募集捐款援助猶太籍的基督徒(徒24:17;羅15:25-29;林前16:1-4;林後8章)。信徒要關懷窮乏人是聖經的主要信息之一,不過我們卻常常忽略了這個愛心的奉獻,只關懷如何滿足自己的慾望和需要。這個世界到處充滿貧窮的人,你能為他們做甚麼呢?
幫助需要的人,就是信仰的一種見證,能使受幫助的人因此體驗到上帝的慈愛。這是使徒保羅每到一個宣教地點所做的,就是教導那裡的信徒,要有感恩的心,用奉獻來救濟在耶路撒冷教會生活困苦的兄姊。這樣可明顯看出,信仰是有責任的,不是只在於自己的富足,更在於分享的見證,這也是我始終強調的:會分享的信徒,才能體驗出神蹟的奧秘;會分享的教會,才能見證福音的神蹟。
11以後,彼得到安提阿來;因為他有明顯的錯誤,我就公開指責他。

12原來,在雅各所派來的人沒有到達以前,彼得跟外邦的信徒一起吃飯。可是那些人一到,他就退縮,不敢再跟他們一起吃飯,因為怕那些主張外邦人必須接受割禮的人。

13其他的猶太信徒也跟著彼得,像沒有原則的人一樣;連巴拿巴也受了他們的影響。

14我一看出他們不遵循福音真理,就當眾對彼得說:「你是猶太人,而你的生活卻像外邦人,不像猶太人。這樣,你怎麼可以勉強外邦人過猶太化的生活呢?」

15不錯,我們這些人生下來就是猶太人,不是外邦罪人。

16然而,我們知道,一個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不是靠遵行摩西的法律。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因信基督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不是靠遵行法律。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行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17這樣,如果我們這些尋求因信基督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還跟外邦人一樣,都是罪人,這不等於說基督在支持罪嗎?絕對不是!

18因為,如果我一再建造自己所拆毀的,就是證明我破壞法律。

19就法律來說,我是被法律處死的,為要使我能為上帝而活。我已經跟基督一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20這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

21我不拒絕上帝的恩典。如果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法律,基督不是白死了嗎?

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加拉太書1:1-24

經文進度:加拉太書1:1-24 現代中文譯本
加拉太書簡介
1我是使徒保羅。我作使徒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基督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
使徒保羅強調他的職分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受人的委派,而是基督與父上帝的指派。世人往往迷失在權勢、地位中,我們的文化是高舉人的文化,有時我們也會落入這樣的迷思當中。對此保羅就曾經糾正哥林多的基督徒,保羅說:「你們當中有人說:「我是保羅的人」;也有人說:「我是亞波羅的人。」這樣,你們跟屬世的人有甚麼不同呢?」 (林前3:4)這就是屬世的文化。但保羅卻不在乎屬世的文化,他很清楚的表明惟有神的呼召才是最重要的。
「復活」是保羅傳福音最為重要的信息,他雖沒有跟隨過耶穌,但復活的耶穌基督卻向他顯現,並呼召他成為外邦人的使徒。而他自己也曾清楚表明,「要是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林前15:17 )
2我和跟我一起的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加拉太不是指一間教會,而是指羅馬帝國加拉太省一帶的幾個教會。
加拉太教會是保羅在第一次旅行佈道時所建立的(徒13:13-14:23)。在第二次旅行佈道時,他曾特意回去探望他們(徒15:36-16:5),保羅之加拉太書正是給這些教會的(包括特庇、路司得、以哥念、比西底之安提阿、別加等主要城市)。
3願我們的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賜恩典、平安給你們!

4基督為了要救我們脫離這邪惡的時代,遵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獻上了自己。
這一節是本書的要旨,說明基督的受差派乃出於父上帝的旨意,也說明基督的使命乃是為世人的罪成為贖罪祭,好使人脫離邪惡的世代。但是,保羅卻訝異加拉太一帶的教會卻輕易的離棄基督的福音,而去隨從另一種福音。(1:6)
5願榮耀歸於上帝,世世無窮!阿們。

6我很驚奇,你們竟然這麼輕易地離棄了藉基督的〔有些古卷沒有:基督的三字〕恩典選召你們的上帝,而去隨從另一種福音!
保羅驚奇加拉太的信徒竟然輕易離棄基督的恩典,去隨從另一種福音。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的教會。要了解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保羅傳福音時,常遇到的一種困難。就是當他離開所開拓的教會之後,隨後就有人跟在後面破壞。在使徒行傳裡,我們可以看到這些破壞者大部分是猶太教徒,他們甚至煽動當地人去保羅所傳的教會鬧場(徒17:5-9,13; 18:5-6; 19:8-9)。
猶太教徒的破壞之外,另外就是已經信主的保守猶太人,他們還活在律法裡面,對上帝的恩典認識不夠。這些人就是在加拉太的教會傳另外一種福音的人。簡單來說,傳另外一種福音的人不是會外的人士,而是會內保守的基督徒。他們之所以保守,是因為他們被傳統的律法觀念所束縛。
7其實,並沒有另一種福音。我這樣說,因為有人前來騷擾你們,想要改變基督的福音。

8其實,任何一個人,即使是我,或是天上來的天使,要是向你們宣傳另一種福音,跟我以前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應受咒詛!
保羅說,傳這樣的觀念的人應該受「詛咒」。「詛咒」的意思是指失去上帝的恩典,也就是說這樣的人將會失去上帝的祝福,好像被上帝排除在救恩之外。 保羅說沒有另一種福音,因為上帝的福音只有一種。也就是1:4所說的,基督為了要救我們脫離邪惡的時代,遵照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獻上自己,使信祂的人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領受上帝的救恩。
9我們已經說過了,現在我再說:無論誰,要是向你們宣傳另一種福音,跟你們從前所領受的不同,他應受咒詛!

10我這樣說是要贏得人的稱讚嗎?不是的!我所要的是上帝的嘉許!難道我想討人喜歡嗎?如果我仍然想討人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保羅堅持他的信仰理念,因為他知道他不是要討保守信徒的接納,而是要面對上帝。如果教會裡出現使信仰變質的論調或風氣,不指出來,保羅不會受到攻擊;但是保羅為了「惟一的福音」,他不附和使信仰變質的論調或風氣,而寧可得罪人,守住他蒙召的職分。因為他知道當一位傳道人,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今天我們的教會若是出現使信仰變質的論調或風氣,身為任職者(牧師、長老、執事)若不指出來,就有虧職守。在此保羅的作法給我們很好的學習,就是他不附和使信仰變質的論調或風氣,而寧可得罪人,守住他蒙召的職分。因為他知道作為基督的僕人(特別是任職者)必須對信仰有所堅持,特別要順從上帝的意思,而不順從人的意思。
11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傳的福音不是人想出來的。

12我沒有從任何人接受這福音,也沒有向任何人求教過,而是耶穌基督親自向我啟示的。

13我從前信奉猶太教時的行事為人,你們都很清楚。我無情地迫害上帝的教會,極力摧殘它。

14在同輩猶太人中,我比別人更能遵行猶太教規,更熱心遵奉祖宗的傳統教訓。

15但是,由於上帝的恩典,在我出生以前,他已經揀選我,召我來事奉他。

16當他決定向我啟示他的兒子,使我在外邦人當中宣揚有關基督的福音時,我並沒有向任何人求教,

17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人,卻立刻到阿拉伯去,然後返回大馬士革。

18過了三年,我才上耶路撒冷去會見彼得,跟他住了十五天。

19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沒有見過其他的使徒。

20我說的都是實話;在上帝面前,我不撒謊。

21後來,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各地。

22那時,猶太省各教會的信徒都不認識我。

23他們只聽見別人說:「那從前迫害我們的人,現在卻在傳揚他過去所要摧毀的信仰!」

24因此,他們為了我的緣故頌讚上帝!

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加拉太書簡介

加拉太書簡介
作者:
保羅(1:1)
歷代以來均未有反對保羅為作者的外證;反過來說,以保羅為作者之外證不勝枚舉,連馬吉安之正典名單亦以加拉太書居保羅書信之首。內證方面,使徒行傳的資料與本書的內容均明指是保羅。
日期:54-55A.D.。
地點:以弗所〔參徒19:1〕或馬其頓〔參徒20:1〕或哥林多〔參徒20:2〕。
持信人:不詳。
對象:加拉太地區信徒。
目的:指出福音是因信稱義的道理,非猶太教派之律法主義,使人受轄制,得不著自由。
主旨:因信稱義。
特徵:
1.是十六世紀時,宗教改革「兩大憲章」之一(另一為羅馬書),曾被譽為宗教改革的號筒。
2.保羅書信中唯一寫給一批教會的公函。
3.保羅唯一親筆著成的書信(有說只6:11-18節)。
4.欠缺書信通常有為對象感頌之語。
5.除哥林多後書外,本書算是保羅最自傳性的一卷。
6.在最短的篇幅中,保羅為人之特質──勇敢、柔和、熱忱、誠實、忠心、嚴厲、愛憫──均顯露無遺,尤是他品格上兩種極端情緒的表現。
歷史背景:
A.加拉太教會的始源
研究加拉太教會的始源,有助於明瞭加拉太書,至少在三方面有助益:(1)更清楚本書之歷史背景;(2)更明白加拉太教會之起源;(3)更了解徒13-14章之事實。
有關加拉太教會的始論,學者意見雖不一致,卻環繞在兩種理論上爭辯。即北加拉太教會論,和南加拉太教會論。「北加」論一直受學者們所採納,直至第十八世紀後「南加」論才受人重視。一般說來「南加拉太論」較合理由,更符合使徒行傳的記事。
「南加論」則指加拉太教會是保羅在第一次旅行佈道時所建立的(徒13:13-14:23)。在第二次旅行佈道時,他曾特意回去探望他們(徒15:36-16:5),保羅之加拉太書正是給這些教會的(包括特庇、路司得、以哥念、比西底之安提阿、別加等主要城市)。
B.加拉太教會的成員
  加拉太各教會主要由外邦信徒所組成,他們本是拜偶像者(4:5,5:2,6:12),此外也有少數之猶太信徒(2:15,3:15),因此他們對舊約之歷史(3:7-9,4:21-31)、律法(3:10-12)和先知(4:27)等之教訓均相當熟悉。不過此點對外邦信徒說來也可,因他們歸主後自然查考舊約聖經的。
C.加拉太書著成之動機
  保羅在第一次旅行佈道建立加拉太各教會回來,不久他得著一個驚人的消息,關及加拉太教會對他和他所傳之福音的態度有突然之改變,起初他們對他是溫暖友愛的,現今在一些猶太教派搗亂之下,他們對他竟採取敵對、懷疑、批評的態度,更且受慫恿隨從別的福音(1:7),主張因信稱義之道理而不夠,還要加上遵守律法的要求,轉向律法主義(3:3),遵守猶太節期(4:10),接受割禮(5:2-4),質疑保羅以前在他們中間所彰顯使徒的權柄(1:1,2:1-11)。
由於這事所帶來的危機非同小可,不但加拉太教會回到律法之下,使整個純正福音的道理也將大受打擊,保羅便立刻書成加拉太書,加證自己使徒之權柄及猶太主義之非,力倡基督徒因信稱義而來之自由。

加拉太書的大綱
一、信首問安(1:1-5)
二、寫書信的原因:加拉太人離棄唯一的福音(1:6-10)
三、保羅為自己成為使徒和工作辯護(1:11-2:21)
四、教義上的論證:解釋法律的功用以及法律和上帝救恩之間的差別(3:1-4:31)
1加拉太人的經歷(3:1-5)
2亞伯拉罕的例子(3:6-9)
3信心與行律法的不同果效(3:10-14)
4應許與律法(3:15-29)
5藉基督成為長成的後嗣(4:1-7)
6復陷奴役的做法(4:8-11)
7個人的呼籲(4:12-20)
8夏甲與撒拉之喻(4:21-31)
五、信仰上的實踐(5:1-6:10)
1基督徒自由的生活(5:1-15)
2基督徒依靠聖靈的生活(5:16-26)
3基督徒互助的生活(6:1-10)
六、結語(6:11-18)

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

加拉太書-索引

加拉太書-索引
加拉太書簡介
第1章(現)        第1章(和)        講道1    講道2  
第2章(現)        第2章(和)        講道1    講道2  
第3章(現)        第3章(和)        講道1    講道2  
第4章(現)        第4章(和)        講道1    講道2  
第5章(現)        第5章(和)        講道1    講道2  
第6章(現完)    第6章(和完)    講道1    講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