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五

阿摩司書3:9-4:13選民仍不歸向上主

選民仍不歸向上主 (2017.11.26濟南教會主日禮拜講道大綱)
阿摩司書3:9-4:13

第三至六章的內容,主要是審判北國以色列的信息。

一、對撒馬利亞的罪狀與審判(3:9-15)
()讓宿敵看笑話(3:9)
「亞實突」是非利士人的首府,跟埃及都是以色列人的宿敵。
()控訴的罪狀(3:10,12,15)
1.統治者的不義
「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羅馬書13:3)
2.經濟上的不公
有權勢者以不誠實的手段,違反「公平交易」。
3.奢侈浪費
不懂得分別「想要」和「需要」
奢侈的背後,有統治者的不義、有經濟上的不公。
()導致的後果(3:11-15)
1.敵人的攻擊
2.祭壇的拆毀
3.豪宅成廢墟

二、對婦女的罪狀與審判(4:1-3)
先知阿摩司稱呼撒瑪利亞婦女領袖是「巴珊的母牛」。
()婦女的三項罪狀(4:1)
1.欺負弱者
欺壓窮人等於侮辱創造主;憐憫貧寒就是敬虔的行為。(箴言14:31)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馬太福音25:35-36)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2.壓迫窮人
願君王以公平維護窮苦人;願他救援貧乏無助的人,並打擊欺壓他們的人。(詩篇72:4)
3.支使丈夫倒酒給你們喝
阿摩司提醒我們的,不分性別,每個人都必須就他們的道德行為,對上帝負責。
()審判的宣告(4:2-3)
就像法院開庭一樣,檢察官列出罪狀,最後經由法官宣判。
現代中文譯本「被扔出城外」,和合本譯為「投入哈門」,即被擄、流亡亞述。

三、對虛偽宗教的控訴(4:4-5)
1.敬拜卻又犯罪(4:4)
2.奉獻卻是誇耀(4:5)

四、以色列的硬心與審判(4:6-13)
()七災之後,仍硬心
1.饑荒(4:6) 
2.旱災(4:7-8)
3.霉爛(4:9)
4.蝗蟲(4:9)
5.瘟疫(4:10)
6.兵災(4:10) 
7.傾覆毀滅(4:11)
()最終判決(4:12)
()判決署名(4:13)

通過這段經文,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
基督教信仰不是反商,也不是反對賺取財富。但是必須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以誠實的態度賺取財富,而不是不顧別人的生命,壓榨、掠奪他人。
●RCA桃園鎘米污染事件的反省

二、以「敬畏上主」來實踐公義與公平,就是在敬拜上帝
來到聖殿、來到教會的目的為何?先知阿摩司卻點出來,要人到聖殿居然是為了犯罪!

問題討論:
1.先知阿摩司指出撒馬利亞統治者、權勢者、貴婦哪些罪狀?
2.我們的社會或國際上,是否仍存在類似的罪狀?
3.作為基督徒,我們該如何回應先知阿摩司的指控?


講道篇

選民仍不歸向上主 (2017.11.26濟南教會主日禮拜講道稿)
阿摩司書3:9-4:13
我們在讀阿摩司書時,會感受到先知阿摩司對當時的國際局勢很了解,他指控以色列周圍七個鄰國的罪惡,也指控北國以色列七項罪狀。先知更看到更遠的將來,亞述帝國的崛起,將危急北國以色列,如果以色列國不悔改倚靠上帝,如果國家沒有正義的核心價值,這樣就無法避免亞述的侵略。箴言在論到國家強盛與否時,這樣說:「正義使國家強盛;罪惡是民族之恥。(箴言14:34)
為了喚醒北國以色列的統治、權貴階層,先知阿摩司控訴以色列國的力道也越來越強。第三至六章的內容,主要是審判北國以色列的信息。
責備以色列的種種罪惡,如欺壓人、拜偶像、奢華宴樂等。控訴完之後,先知預言上帝要降五樣災禍:缺糧、缺水、蟲災、瘟疫、火燒。這一段的每一章都用「當聽」或「要聽」來做起首。現在,我們來看,先知阿摩司進一步的指控以色列國的罪狀。

一、對撒馬利亞的罪狀與審判(3:9-15)
9 你去向那些住在埃及亞實突王宮裏的人宣佈:「你們要集合在撒馬利亞周圍的山上,看看城裏所發生那混亂和欺壓的事。」
10 上主這樣說:「那些人在他們的宮裏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他們不懂得甚麼是公平交易。11 因此,敵人將包圍他們的城市,破壞他們的防線,洗劫他們的宮殿。」
12 上主這樣說:「就像牧羊人只能從獅子的嘴裏搶回兩條羊腿或一截耳尖,在撒馬利亞過奢侈生活的以色列人也只有少數能從災難中逃脫。」13 至高的上主─萬軍的統帥上帝說:「聽啊,要警告雅各的後代:14 當我處罰以色列所犯的罪時,我要拆毀伯特利的祭壇;每一座祭壇的四角要被打破,倒在地上。15 我要拆毀他們避暑的別墅和避寒的暖閣;象牙裝飾的房屋和豪華的樓房都要倒塌,成為廢墟。」上主這樣宣佈了。
()讓宿敵看笑話(3:9)
「亞實突」是非利士人的首府,跟埃及都是以色列人的仇敵。上帝要先知阿摩司去呼籲埃及和非利士人來看,以色列統治者做了些甚麼惡劣的事。
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前,受盡埃及人的苦待,而在進入迦南地後,則受到非利士人攻擊,甚至非利士人曾經奪走以色列人的約櫃(撒母耳記上4:1-11)。現在,上帝要讓以色列的宿敵來看以色列人將遭受的審判。
()控訴的罪狀(3:10,12,15)
1.統治者的不義
第十節「宮裏」(宮殿)代表著統治者、上位者。在此,上主控訴以色列統治者的不義,「在他們的宮裏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使徒保羅曾說:「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羅馬書13:1)過去這句話常被黨國基督徒拿來教導基督徒要順服統治者,但在此,上帝透過先知來責備不義的統治者。其實保羅也說:「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羅馬書13:3)
剝削是指以不公平、長期壓榨、或是殘忍的方式壓榨他人的財物、時間、權利。有貪婪的人性,就會有剝削的事情發生,也因此,每個世代都要不斷去反省、去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2.經濟上的不公
第十節下半段「公平交易」的意思,是指用「誠實」約定所該得到的數量。但是,在以色列的經濟活動裡,有權勢者卻不誠實、違反「公平交易」。在台灣我們也常聽到「中盤商」低價向農民收購,高價賣到市場。過去數年,農產品價格不斷下跌,小農缺乏議價能力,根本連成本都無法收回。
3.奢侈浪費
第三項控訴的罪狀是「奢侈浪費」。有時候,我也覺得我很浪費,食物放到過期,買了書卻沒有看。有很多時候我們不懂得分別「想要」和「需要」,「需要」比較是與生存有關,你需要水、空氣、飲食、休息的居所;但「想要」,比較是慾望而生,可有、可無。對孩子來說「玩具是想要!食物是需要!」對青少年來說「追明星、限量球鞋、名牌是想要!營養的食物是需要,增進心靈的美是需要!」
一但,「想要」高過「需要」,甚至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就是邪惡。特別在第十五節的「避暑的別墅」、「避寒的暖閣」、「象牙裝飾的房屋」、「豪華的樓房」,這些都是人人看為權勢、富貴。如同,第十節所說的,這些奢侈的背後,有統治者的不義、有經濟上的不公。
()導致的後果(3:11-15)
控訴罪狀之後,緊接著就是審判。先知在此提到以色列國的罪導致三項審判的後果。
1.敵人的攻擊
第十一節提到,上帝還要藉著敵人的手來攻打他們,過來「洗劫他們的宮殿」。原本他們富麗堂皇的宮殿是搶劫和剝削而來,然而透過此事,讓我們看到用欺騙、搶劫和剝削所得的,不是真正的財富。箴言第十章第二節這樣說:「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2.祭壇的拆毀
第二項審判是祭壇被拆毀。伯特利的祭壇,是北國以色列的信仰中心,他們的祖先雅各逃難離家時,在這地方夢到天梯,上帝向他顯現,應許帶領他將來平安返回。於是,他在伯特利立石並用油澆奠、許願,對他們來說,伯特利的祭壇歷史比耶路撒冷更悠久。祭壇有四個凸起的角,一年要一次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將祭牲的血撒在祭壇的周圍,並抹在壇的四角上(29:12; 30:10;利4:7,18;9:9)。在古代,殺人者要償命,如果是意外傷人致死的,可以逃往祭壇,抓住祭壇的角,當可避免被抓去治死,因此祭壇的四角,又稱為「拯救之角」。但如今上帝要施行審判,不僅要拆毀祭壇,還要打破每一座祭壇的四角,換言之,不再有拯救了。
3.豪宅成廢墟
第十五節是第三項審判:「我要拆毀他們避暑的別墅和避寒的暖閣;象牙裝飾的房屋和豪華的樓房都要倒塌,成為廢墟。」這讓我們看到,作惡的人、以剝削取得的不義之財,即使擁有豪華的樓房,但有一天這些都會成為過往雲煙。記住!聖經的話:「他們一定要向那位將審判活人和死人的上帝交帳。(彼得前書4:5)

二、對婦女的罪狀與審判(4:1-3)
4:1 撒馬利亞的婦女啊,要聽我的話!你們胖得像巴珊的母牛。你們欺負弱者,壓迫窮人,支使丈夫倒酒給你們喝!2 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的聖名發誓說:「那日子一定要來,有人會用鉤子把你們鉤出去,正像魚被鉤住了。3 你們會一個個被拖到最靠近的一個城牆缺口,被扔出城外。」上主這樣宣佈了。 
第四章第一節的開頭是「聽, shama(שִׁמְע֞וּ)」或譯為「注意聽」。shama這個字開頭的詞,對以色列人來說,都是很嚴肅的宣告,不可褻慢。也要表達,這不是先知個人的宣告,而是來自上帝的警告。
這段話是先知向當時貴婦領袖所講的,我們來想像,有一位演講者受邀請在「貴婦大會」(Noblewoman fellowship)演講,這位演講者在演講時大聲說:「聽啊!你們這群母牛!」他指責聽眾的道德行為、喝太多酒,這就是先知阿摩司在撒瑪利亞婦女領袖中的演講。看吧!很勇敢吧!
巴珊位於加利利海東邊的山丘,自古以來都是生產葡萄、畜牧業發達的地區,那裡的牛隻非常碩壯。「巴珊的母牛」原本是一句讚美的話,就像我們說日本「和牛」、澳洲「安格斯牛」代表「上品牛肉」的意思。
先知阿摩司是牧羊、牧牛出身,在他的經驗看來,雖然能夠養出品質很好的巴珊牛,卻無法養出有高貴生命態度的人。
先知阿摩司稱呼撒瑪利亞婦女領袖是「巴珊的母牛」。這句諷刺的話真的很難聽,但足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先知接著講述他的重點,即譴責罪惡並宣告上帝的審判。先知譴責當時「奢侈成性」的貴婦,因為她們壓迫窮人,並指她們好飲酒。審判是以「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的聖名發誓」,這樣嚴厲的措詞提出來。
()婦女的三項罪狀(4:1)
先知阿摩司指控這群貴婦三項罪狀:
1.欺負弱者
舊約聖經裡面曾多次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祖先是流浪、被欺壓的,「上主啊,你知道我們是流亡和寄居的人,正如我們的祖先一樣。我們的年日像飛逝的影兒,無法逃避死亡。(歷代志上29:15)
因此,不斷提醒以色列人也要善待流浪、被欺壓的人,智慧文學也提供類似的教導:「欺壓窮人等於侮辱創造主;憐憫貧寒就是敬虔的行為。(箴言14:31)
善待流浪者、善待被欺壓者,這樣的教導有著永恆的價值,耶穌就曾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馬太福音25:35-36)希伯來書也說:「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2.壓迫窮人
「壓迫窮人」原文用的字是「壓碎」(和合本),就像將碗打破、碾碎。詩篇有一則為國家治理者的祈禱:「願君王以公平維護窮苦人;願他救援貧乏無助的人,並打擊欺壓他們的人。(詩篇72:4)但似乎,北國以色列的貧窮人如同被打破的碗、被碾碎一樣。
3.支使丈夫倒酒給你們喝
先知指出撒馬利亞婦女支使、教唆她們的丈夫滿足妻子對酒精的渴望,於是就從事對窮人更殘酷的剝削,以提供所需的資金。教唆他人犯罪,也等同犯罪。
站在上帝面前,男人、女人並沒有區別。都是照上帝的形象造的;都被賦予人類的權利和尊嚴。但是,就像阿摩司提醒我們的,不分任何性別都必須就他們的道德行為,對上帝負責。剝削窮人、魚肉鄉民,都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為。
()審判的宣告(4:2-3)
就像法院開庭一樣,檢察官列出罪狀,最後經由法官宣判。第二至三節就是審判的宣告,「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的聖名發誓」這句話,是宣判及發誓的語言。在舊約中宣判的語詞,最常見的是「我指著我的永生發誓」(耶利米書46:18;以西結書5:11;14:16,18;17:19;34:8)。在審判的宣告裡,說到撒馬利亞的婦女將像牛群一樣排成縱隊,被勾住、引導、驅趕、推擠通過入侵者在城牆所造成的缺口。現代中文譯本說:「被扔出城外」,和合本根據希伯來原文譯為「投入哈門」,「哈門山」位於巴珊的東北方,是前往亞述帝國途中的一座高山。先知直言不諱,這些婦女將被擄走,流亡亞述。

三、對虛偽宗教的控訴(4:4-5)
4 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以色列人哪,你們到伯特利的聖址去犯罪吧!你們到吉甲去盡量地犯罪吧!你們天天獻牲祭,每隔三天奉獻所得十分之一吧!5 你們儘管去獻供餅作為感恩祭吧!你們儘管去誇耀慷慨的奉獻吧!反正這些事是你們自己所愛做的!
1.敬拜卻又犯罪(4:4)
先知阿摩司指責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伯特利的聖址去犯罪吧!你們到吉甲去盡量地犯罪吧!」去伯特利、吉甲的祭壇,是天天獻牲祭,每隔三天奉獻所得十分之一,看似很熱鬧、看似很敬虔。但是,即使有再多的獻祭,如果沒有誠實與敬虔的心,這樣的獻祭是賄賂,是與神交換利益;但我們的上帝不接受賄賂、不交換利益。
2.奉獻卻是誇耀(4:5)
先知又指出以色列表面上宗教非常興旺,但信徒奉獻的目的卻是在誇耀自己的敬虔,或是用掠奪得來的錢作奉獻祭,只是更加羞辱上帝的榮耀而已。這就是先知對虛偽宗教的控訴。

四、以色列的硬心與審判(4:6-13)
6 「是的,是我把饑荒降到你們的城裏,使你們絕糧的。可是你們還不歸向我。7 在你們的農作物最需要雨水的時候,我不降雨。我在這城下雨,在那城不下雨;我使這家田地有雨,使那家田地枯乾。8 有兩三座城的居民口渴得軟弱無力,到附近城市討水喝,但也無法解渴。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9 「我送一陣熱風,燒焦了你們的五榖;我差派蝗蟲,吃盡了你們的蔬菜、葡萄、橄欖,和無花果。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10 「我降瘟疫在你們當中,像從前降給埃及人一樣。我在戰場上殺死你們的青年,搶走了你們的馬匹。我使你們滿鼻子嗅到營中死屍的臭味。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11 上主這樣說:「我消滅了你們當中的一些人,正像我毀滅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你們這些劫後餘生的人正像從火堆中撿出來的一根柴。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12 所以,以色列人哪,我要處罰你們。正因為我要對付你們,你們快準備好向我交帳吧!」 
13 上帝造山也造風,把自己的旨意告訴人;他轉白晝為黑夜,統御治理普天下。他的名是耶和華─萬軍的統帥上帝。
()七災之後,仍硬心
先知的信息是當時「判決書」的格式,有判決的主文、罪狀的事實及理由,接著有判決的刑度。在第六到第十一節,共有七項判決的刑度:1.饑荒(4:6) 2.旱災(4:7-8)3.霉爛(4:9)4.蝗蟲(4:9)5.瘟疫(4:10)6.兵災(4:10)7.傾覆毀滅(4:11)
為何是這幾項?如果參考利未記第廿六章、申命記第廿八章,就可以明白,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時,饑荒、瘟疫、兵災這三類都是屬於「背棄盟約」該受的咒詛。雖然先知阿摩司疾厲的呼籲悔改,但是這段經文五次提到「可是你們仍然不歸向我」,可見他們將先知的呼籲當成風涼話,聽了上帝審判的信息之後,他們的心仍然剛硬。
()最終判決(4:12)
第十二節「交帳」的意思是指「面對上帝」。在這段的判決文裡,上帝仍在呼籲選民,想想將來該如何面對上帝?和合本翻譯為:「你當預備迎見你的上帝。」更能夠表達出,上帝希望人人悔改,預備心來迎見上帝。
()判決署名(4:13)
第十三節是判決書最後的署名。今日法院的判決書也是如此,最後都有審判者、法官的署名。先知的信息是以判決書的格式,最後的署名不是先知本人,而是上帝,因為先知只是上帝的僕人,傳講上帝要他宣告的。

通過這段經文,我們來思考二件事:

一、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
今天這段經文裡,我們看到很可惜的一點,就是以色列既得利益、既得權勢者,對先知的信息感到刺耳,他們雖然聽到,卻仍不悔改歸向上主,不悔改改變他們的行為。今天,各位你們都聽到了,但你們願意悔改、願意改變行為嗎?
今天剝削、經濟上的不公,仍然嚴重。昨天上午婚禮後,我有機會與新人從南部上來的阿公聊天,他在彰化八卦山種植荔枝、香蕉,他說到荔枝一年收成一次,南部六月先收成賣價比較好,七、八月中部收成荔枝,價格已經被終盤壓到一斤八元,他說他收成後賣得近三十萬,扣掉採收的工資十五萬,再扣掉肥料的錢,最後大概賺十萬元。一年平均下來,一個月不到一萬元的收入。
在經濟上的剝削,也存在國際貿易上。你知道國際貿易最大宗的交易商品是什麼嗎?第一是石油,第二是咖啡。光在台灣,咖啡市場一年約有135億元。咖啡的價格受制於期貨市場來決定,小農沒有議價的自由,而全球四大跨國咖啡企業的投機炒賣,造成咖啡豆的價格暴起與暴跌。許多咖啡小農付出的成本比他們的收入還低,我們喝一杯一百元的卡布奇諾,但遠在非洲的衣索比亞農民,他們一天所得甚至少於一塊美金!
「不公平咖啡」讓二百五十多萬的咖啡小農處於飢餓、三餐吃不飽的生活,甚至需要接受醫療餵食,小朋友沒辦法就學,社區沒有乾淨的飲水設備。有一部英國紀錄片《咖啡正義》(Black Gold)就是在指控咖啡的不公平交易。也促成「良心咖啡」運動,公平貿易咖啡則是在國際公平貿易標準認可下,公平貿易對咖啡小農承諾提供一個能維持生計與永續經營的「保證收購價格」,這個價格能讓農民免除價格波動的傷害與保持生存尊嚴,同時可利用社區發展基金,改善當地社區水電、醫療、教育等基礎設施。現在,越來越多人有這樣的看見,支持有機、無毒的小農,盡我們所能做的,哪怕是一點點,都能讓小農感到溫暖。
有一回聽到盟昌長老分享,他好幾年都購買小農契作的稻米,作為贈送員工、客戶、朋友的禮物,除了避免小農被剝削,給予保障的價格。我想這樣的關懷與做法,都能讓小農避免剝削,讓他們感受到溫暖。
基督徒在各行各業裡,要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基督教信仰不是反商,也不是反對賺取財富。但是必須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以誠實的態度賺取財富,而不是不顧別人的生命,壓榨、掠奪他人。
如果沒有信仰良心,就會像先知所要指責的罪狀。二十幾年前桃園發現鎘米污染事件,重金屬鎘是使用於塗料、塑膠,以及電池裡面的穩定劑,鎘的半衰期長達十到三十年。因為是重金屬,吃進體內後無法排除,引發「痛痛病」,造成腎臟萎縮,也造成體內鈣質流失,容易發生骨折。
1970年至1992年期間台灣經濟起飛,當時美國家電第一品牌,生產電視機、映像管、錄放影機、音響等產品的無線電公司(RCA, 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在臺灣設立子公司「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 Taiwan Limited),並在桃園、竹北、宜蘭等地設廠。
RCA在台灣賺飽之後,將公司賣給奇異公司,又轉手給法國湯普笙公司(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TCE)、宏億建設。
199461日爆發出,RCA桃園廠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廠區土壤及地下水嚴重汙染,光是桃園廠,至少有1,375人罹癌,其中216人死亡!污染面積打破空前紀錄,至今難以回復。200575日,環保署表示,確認RCA原桃園廠汙染案的法定「污染行為人」是最初在臺灣設廠的RCARCA應負起整治責任。
2007年,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人權促進會,我們教會林永頌長老及許多位律師共同籌組了義務律師團,除以RCA為被告外,並將奇異公司及湯普笙公司列為被告,透過法律訴訟爭取賠償。
台灣要打這個跨國官司,艱難重重。官方不積極,民間自力救濟,纏訟十年。RCA有的是錢,高薪聘請美國、日本、法國等重量級專家學者以「科學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企圖避重就輕、轉移焦點,為企業脫罪。而台灣憑恃的,卻是一群「憨膽」的志工:國內學界、法界、醫界各領域的專家,以及來自美國、日本等地的友人,都是免費參與這場漫長的戰爭。
2015427日一審宣判,RCA敗訴,對其中500名受害勞工判賠5.6億元,平均每人才獲賠100萬,而且還有1500人等待司法救濟。上個月(2017)1027日高等法院宣判,RCA等四公司應賠償486人共7.1億。
一個社會是否處於進步,要看這個社會對於弱勢的關懷,對於公義的追求。先知的信息幫助我們檢視我們的處境,也提醒我們要以「信仰良心」來從事我們的工作,就是在榮耀上帝。

二、以「敬畏上主」來實踐公義與公平,就是在敬拜上帝
第四章第四節說:「你們到伯特利的聖址去犯罪吧!你們到吉甲去盡量地犯罪吧!」這是多麼令人詫異的景象啊!去聖殿的用意是要敬拜上帝,但先知阿摩司卻點出來,要人到聖殿居然是為了犯罪!
來到聖殿、來到教會的目的為何?建立人脈?做生意?來展示自己?先知就直接道出當時宗教上的「動機不純」。來教會是為了要敬拜上帝,既然是敬拜上帝,就必須以「敬畏上主」這樣單純的動機。
馬太福音記載耶穌時代祭司的墮落,聖殿成為人犯罪的場所:耶穌進了聖殿,把所有在聖殿裏做買賣的人趕出去。他推倒了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和販賣鴿子的人的凳子,對他們說:「聖經記載,上帝說:『我的聖殿要作禱告的殿』,你們卻把它變成賊窩!」(馬太福音21:12-13)
耶穌沒有姑息這樣的事,他以激烈的行動,把所有在聖殿裏做買賣的人趕出去。他推倒了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和販賣鴿子的人的凳子。原本是用來禱告敬拜上帝的聖殿,卻被祭司與商人變成敲詐、勒索、欺騙人的市場,賺取暴利的場所,其手法與「賊」相同。聖殿被這些賊佔據,變成了賊窩,難怪耶穌會怒火中燒,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使之恢復純潔的原貌。
牧師要提醒大家,教會是個學習認識信仰的地方,而不是要討論怎樣賺大錢,教會不是商業場所,更不是融資機構,這一點一定要弄清楚。不論你有多少理由,都不能合理化借錢周轉的事。因此,我必須很清楚地告訴大家:如果你要借錢給會友,不論向你借錢的是誰,你跟他相識是否熟悉,你都必須抱定一個心態:就算他無法還我錢,也無所謂,這是因為「愛」而資助他。如果你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就不要借給他,無論他所持的理由是什麼。此外,教會的錢乃是信徒的奉獻,不論是什麼理由,絕對不能借給私人使用,這是不用討論的問題。

問題討論:
1.先知阿摩司指出撒馬利亞統治者、權勢者、貴婦哪些罪狀?
2.我們的社會或國際上,是否仍存在類似的罪狀?
3.作為基督徒,我們該如何回應先知阿摩司的指控?

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阿摩司書2:4-3:8上主差遣先知警告

上主差遣先知警告 (2017.11.19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阿摩司書2:4-3:8
「阿摩司」名字的意思是「擔重擔」
當時百姓忍受哪些重擔呢?
所羅門王主前932年死,十個支派的代表對羅波安王說:「你父親所羅門使我們背負重擔。如果你減輕我們的擔子,使我們的生活過得去,我們就歸順你。」(列王記上12:4)
羅波安王說:「我父親(所羅門)給你們重擔,我要給你們更重的擔;他用鞭子打你們,我要用刺棒擊打你們!」(列王記上12:14)
耶羅波安王、烏西雅王的時代,以色列國、猶大國是繁華的時代,是寧靜的時代,然而那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上主為何怒吼?

一、對南國猶大的控訴(2:4-5)
猶大的罪行與前面六個鄰近列國不一樣,前六個國家都是在戰爭中殘忍的暴行,猶大的罪行是宗教信仰上的罪。

二、對北國以色列的控訴(2:6-8)
先知阿摩司責備七個國家之後,接著,責備北國以色列七項罪行。
1.司法腐敗(2:6)
「貪圖錢財」是指用審判官接受賄賂。
2.販賣人口(2:6)
「涼鞋的價格」是指非常便宜的價碼(14:23),隨隨便便就看輕一個人的生命價值。
摩西時代的律法並沒有禁止販賣奴隸(利未記25:39-42),不代表這項律法就是永恆、普遍的真理。
古代的律法是否可以挑戰?
3.踐踏貧民(2:7,8)
當時,具備慈悲的律法被拋棄,反倒販賣奴隸的律法被使用。
4.敬拜偶像(2:7)
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申命記23:17)在這樣的處境之下,聖經將「淫亂」用來指拜偶像。
5.心無上帝(2:8)
當時有權勢的人將剝削窮人所得到的錢在敬拜上帝的地方喝酒作樂!
6.忘記上帝的恩典(2:9-10)
摩西曾經派十二位探子偵察迦南地,其中有十位回來報令人害怕的消息,他們說:「我們覺得自己像蚱蜢一樣渺小,而在他們眼中,我們也確是這樣。(參考民數記13:22-33)
7.阻止先知的宣講(2:11-12)
參考民數記6:1-21離俗人條例(拿細耳人條例)
發誓成為「離俗人」是當時有心要改革社會的青年誓言。

三、上帝的懲罰(2:13-16)
上帝的審判將如同滿載五榖的車子輾過時,咯吱咯吱作響。

四、先知不得不傳講(3:1-8)
阿摩司書有四段以「聽, shama(שִׁמְע֞וּ)」開頭的段落。
●shama這個字開頭的詞,對以色列人來說,都是很嚴肅的宣告,不可褻慢。
或許以色列人也會質疑阿摩司這個人是誰?
先知阿摩司說明他的權柄是來自上帝:「至高的上主要採取行動的時候,一定先把計劃告訴他的僕人─先知們。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中來思考二件信仰上的功課:
一、先知的信息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我們也要經常關心社會及國家的未來
信仰是包含生活的每一層面:司法、人權、道德與信仰...
我們的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在哪?
●CSR(企業社會責任)USR(大學社會責任)

二、誰要傳講上帝的話呢?萬民皆祭司的我們
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
你們也要像活的石頭,用來建造屬靈的聖殿,在那裏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為上帝所悅納的屬靈祭物。(彼得前書2:5)

問題討論:
1.信仰包含生活每個層面,我們如何在生活中,遵行耶穌的教導?
2.基督徒可以如何關心社會公義問題?
3.先知阿摩司強烈的使命感,從何而來?我們如何增進信仰的使命感?

講道篇

上主差遣先知警告 (2017.11.19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篇)
阿摩司書2:4-3:8
「阿摩司」名字的意思是「擔重擔」,十六世紀宗教改革者馬丁路德把先知的名字和信息結合在一起:「阿摩司就是『重擔』,他擔負當時百姓難以忍受且沈重的重擔...(“Word and Sacrament,” Luther’s Works 35, p.320)
當時百姓忍受哪些重擔呢?
所羅門王統治時期稅賦沈重,及高壓統治,所羅門王於主前九三二年死後,北方十個支派派推代表去見所羅門王的兒子羅波安王,希望新的王減輕他們的稅賦、重擔。
十個支派的代表對新國王說:「你父親所羅門使我們背負重擔。如果你減輕我們的擔子,使我們的生活過得去,我們就歸順你。(列王記上12:4)結果,新國王羅波安不但沒有減輕他們的稅賦、重擔,還對十個支派的代表耶羅波安說這樣的話:「我父親給你們重擔,我要給你們更重的擔;他用鞭子打你們,我要用刺棒擊打你們!(列王記上12:14)因為,新王羅波安決定採取更嚴苛的統治,因此,北方十個支派的人民就決定脫離所謂的「大衛王朝」,並且擁護耶羅波安為王,就這樣「大衛王朝」從此一分為二。分裂之後的北國以色列,稅賦、重擔並沒有因此減輕,反倒是貧富差距逐漸加大,底層人民飽受欺壓。
先知阿摩司來自南國猶大南部極為荒涼的提哥亞曠野,他雖然來自窮鄉僻壤的小地方,卻關心國際事務(參考阿摩司書1:3-2:5; 9:7),看到未來的時局發展。阿摩司出身卑微卻充滿勇敢的特質,他向富有的婦女(4:1-3)、有權勢的祭司(7:10-17),也向統治者、城裡的生意人發出他們不喜歡的警告,最後導致被驅逐出境的下場。
耶羅波安王、烏西雅王的時代,以色列國、猶大國是繁華的時代,是寧靜的時代,然而那是暴風雨前的寧靜。幾年之後,這樣的寧靜安全的時代將結束,隨即而來的暴風是連續幾個大國將掌控這個地區;亞述帝國是第一個,接著巴比倫、波斯、希臘,和羅馬。阿摩司的任務是宣告即將來襲的暴風雨及毀滅的警告。
在先知阿摩司的牧羊經驗裡,他見過獅子如何吼叫,如何處置牠的獵物(參考阿摩司書3:4,12),而聽到獅子吼叫的反應必然是驚恐的(3:8)。正如在第一章第二節裡,先知阿摩司就這樣說:「上主從錫安怒吼,從耶路撒冷發出雷轟。」既然對獅子的吼叫都會感到驚恐,更何況是上主從錫安怒吼,聽到的人更應該感到驚恐才是!
基督徒喜愛的信息大多偏愛聖經中安慰、保護、賜恩典上帝的圖像,例如慈愛的牧者(詩篇23),養育子女的母親(詩篇131),或是等候孩子回家的慈祥父親(路加福音15)。相反地,先知阿摩司警告選民說,遇到上主就像遇到獅子,我們要回應上主所發出敬告的怒吼。
上主為何怒吼?
在第一講(阿摩司書1:1-2:3)中,我們看到上主的前六個宣告與譴責都跟戰爭的罪行有關。
敘利亞(亞蘭)以極端、殘暴的手段對待基列人,「摔死他們的小孩,又會剖開他們的孕婦(參考列王紀下8:12)
非利士人主要的罪惡就是將俘虜販賣作為奴隸,至於沒有用途的人就殺掉。
泰爾(推羅)不僅撕毀與以色列人所簽訂的和平條約(參考列王紀上第五章),還將以色列戰俘賣作為奴隸。
以東人,算是以色列的「兄弟之邦」,但在以色列遭受攻擊時,以東人不僅袖手旁觀,甚至搶奪、殺害猶大難民(參考以西結書35:5-6;俄巴底亞書10-14)
亞捫人,也相當殘暴的對待以色列人手無寸鐵的平民,第一章第十三節說他們「剖開基列地孕婦的肚子」,就是滅族的殘暴手段。
摩押人被審判的原因,不是他們與以色列人的衝突,而是他們「把以東國王的屍體燒成灰燼」。在有多麼的深仇大恨,也不至於連死人都不放過,但是摩押人的惡劣就是掘墳,還放火燒屍體。

現在我們來看第二章第四至五節,關於上主對猶大的怒吼與審判:
一、對南國猶大的控訴(2:4-5)
4 上主這樣說:「猶大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他們被祖宗所信奉的假神勾引,離開了正道。5 所以我要火燒猶大,摧毀耶路撒冷的宮殿。」 
猶大的罪行與前面六個鄰近列國不一樣,前六個國家都是在戰爭中殘忍的暴行,猶大的罪行是宗教信仰上的罪,第四節說:「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在舊約先知書的經文裡,常強調一個主題,就是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之間「約」的關係。這裡說「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就是指責猶大國的人民忘了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最明顯的行為就是拜虛假的神明。 
由於猶大與上主的關係特殊,審判的方式也有所不同,第五節說:「我要火燒猶大,摧毀耶路撒冷的宮殿。」意思是說上主要斷絕與猶大之間的關係。

二、對北國以色列的控訴(2:6-12)
6 上主這樣說:「以色列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貪圖錢財,販賣老實人,把無法還債的窮人以一雙涼鞋的價錢賣給人作奴隸。7 他們踐踏貧民,推開路上的窮人。父子去跟同一個神廟娼妓睡覺,污辱了我的聖名。8 他們竟敢在祭壇旁邊,用窮人抵押給他們的衣服當床單;他們竟敢在上帝的殿宇裏,拿剝削窮人的錢買酒喝。
從前面六個國家的審判,再加上對猶大國的審判,數目加起來剛好是「七」,此時北國以色列的群眾可能以為先知的演說已經結束,因為「七」這個數字對希伯來人來說是「完全」(1:1-2:3;4:15,24; 26:18,21,24; 18:21-22; 17:4)。北國以色列人可能已經欣然同意先知的見解,但出乎意料之外的,先知阿摩司責備七個國家之後,接著,責備北國以色列,而且他的指責更加嚴厲,先知指控北國以色列七項罪行。換言之,北國以色列的統治比前面七個國家更加的邪惡。
1.司法腐敗(2:6)
「老實人」,和合本譯為「義人」,特別是指在法庭上沒有罪的人。但有人「貪圖錢財,販賣老實人」,意指用錢財賄賂審判官,以致顛倒是非,冤屈老實人,使原來沒有罪的「義人」被定罪。
2.販賣人口(2:6)
當時,有權勢的人將無法還債的窮人以一雙涼鞋的價錢賣給人作奴隸。「涼鞋的價格」是指非常便宜的價碼(14:23),隨隨便便就看輕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債主不但沒有同情心,還對已經窮困到底的人,做出這樣殘忍的事,這也是上帝無法允許的。
利未記第廿五章卅九至四十二節說,貧窮人可以把自己或自己的子女賣為奴隸,但主人要善待他們,且必須有時間限制,第七年要給予釋放。雖然,摩西時代的律法並沒有禁止販賣奴隸,不代表這項律法就是永恆、普遍的真理,律法的形成與制定有其當時處境因素,古代的律法是否可以挑戰?可以!在此,先知阿摩司就指出販賣奴隸的罪惡。先知挑戰律法,耶穌更是挑戰律法,而且是導正法利賽派對安息日的解釋(參考馬太福音12:1-7;馬可福音2:23-28;路加福音6:1-5)。有次在查經班中,討論到安息日,有人就問說:「律法規定工作六日,休息一日,才合乎聖經的教導,為何不見保守、將聖經字面解釋的基督徒去抗議政府,要求做六休一?」當然他是在諷刺字面解經的人,忽略了聖經與時俱進的理解。
十六至十九世紀是販賣黑奴最興旺的時期,歷時超過四百年。《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的詩歌作者約翰‧牛頓(John Newton)第一次向人承認他曾擔任運送黑奴的船長,並為此深深懺悔。當時推動廢除奴隸制度的年輕英國國會議員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 1759-1833) 遇到政治攻擊時,約翰‧牛頓給予他堅定的支持與勸勉:「我盼望並且相信主耶穌高舉了你,是為了祂的教會與我們國家的好處。」
直到一八O七年,當時最強盛的大英帝國正式廢除奴隸貿易,結束惡名昭彰的奴隸貿易,從此如骨牌效應,歐洲列強紛紛立憲廢除奴隸貿易,結束長達四個世紀的大西洋奴隸貿易。
從歷史來看,約翰‧牛頓、威廉‧威伯福斯他們走先知的路、走耶穌的路。正如耶穌所說:「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馬太福音25:40)
3.踐踏貧民(2:7,8)
第三項指控是「踐踏」貧民,推開路上的窮人。第八節上,說「用窮人抵押給他們的衣服當床單」。摩西的法律規定,貧窮人如果拿他的衣服典當,就必須在日落之前還給他,因為那是他晚上蓋在身上禦寒的必須用品(出埃及記22:26-27)。但當時,具有慈悲的律法被拋棄,反倒販賣奴隸的律法被使用。
4.敬拜偶像(2:7)
第四項控訴:「父子去跟同一個神廟娼妓睡覺,污辱了我的聖名。(2:7)當時,迦南人敬拜「巴力」神明,在巴力神廟中有許多廟妓,他們認為與廟妓媾和,就可以使土地肥沃,生產出豐盛的五穀糧食。但是,耶和華宗教的信仰是絕對不允許這樣的行為發生,因為上帝是生命的創造者,能使土地肥沃、生產的也是耶和華上帝所賞賜。申命記廿三章17節就嚴厲的說:「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在這樣的處境之下,聖經經常將「淫亂」用來指拜偶像。
5.心無上帝(2:8)
第八節下,說「他們竟敢在上帝的殿宇裏,拿剝削窮人的錢買酒喝。」當時有權勢的人用剝削得到的財物供作自己享受之用,甚至,將剝削窮人所得到的錢在敬拜上帝的地方喝酒作樂!這樣的行為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當時北國以色列權貴的心裡,已經沒有上帝存在了!
6.忘記上帝的恩典(2:9-10)
9 我的子民哪,亞摩利人雖然像香柏樹那樣高大,像橡樹那樣強壯,為了你們我還是把他們徹底消滅了。10 我從埃及把你們領出來,在曠野中帶領了你們四十年,把亞摩利人的領土賜給你們。
對北國以色列第六個控訴是他們忘恩負義。亞摩利人是迦南地的一個族群,他們體型高大、強壯,摩西曾經派十二位探子偵察迦南地,其中有十位回來報令人害怕的消息,他們說亞摩利人「但那地的居民很強悍;他們的城又大又堅固。」又說:「我們覺得自己像蚱蜢一樣渺小,而在他們眼中,我們也確是這樣。(參考民數記13:22-33)即使亞摩利人像「香柏樹」、「橡樹」那樣高大、強壯,但上帝照樣徹底消滅他們。但如今,以色列人卻忘記上帝的恩典,去跟隨迦南地的偶像。
7.阻止先知的宣講(2:11-12)
11 我從你們的子弟中揀選了先知,從你們的青年中培養了離俗人(「離俗人」或譯「拿細耳人」,是特別許願獻身給上帝的人。他們要經過宣誓:戒酒、不剪髮、不接觸屍體。)。以色列人哪,這些話難道說錯了嗎?我是上主;我這樣宣佈了。12 但是你們勉強離俗人喝酒,不准先知傳我的話。
第十一節說明上帝為了要帶領以色列人民走正確的道路,在他們當中揀選先知,也訓練青年人成為「離俗人」(和合本用「拿細耳人」)。「離俗人」的意思是「分別為聖」,特別是要獻給上帝過著聖潔的生活。
根據民數記第六章一至廿一節的離俗人條例所記載,無論男女都可以許願「把自己獻給上主」,許願、發誓後,他就不能喝酒,連葡萄相關的製品都不能吃,在許願期間也不可以剃剪頭髮、或是觸摸到死去者的屍體等等,這些都是在象徵著「聖潔」的意思。
在當時特殊的處境有「離俗人條例」,因為當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深受迦南風俗影響,迦南地廟妓盛行,社會道德生活敗壞。為了與迦南宗教風氣劃分清楚,「離俗人」就成為一個明顯區分的標示,藉由青年男女自願在一段時間內決志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來改變迦南地道德敗壞的風氣。
但當時的風氣卻是,有人發誓要當離俗人來端正社會風氣,卻有人勉強他們喝酒,誘惑他們背棄對上帝的發誓。更不能原諒的是,他們還設法禁止先知傳講上帝的話語。不聽先知的宣講,這一點才是北國以色列加速腐敗最大的原因。

三、上帝的懲罰(2:13-16)
13 所以我要把你們壓倒在地上,壓得像滿載五榖的車子咯吱咯吱作響。14 就算是賽跑健將也逃不掉;大力士也要失去力量;軍人連自己的命也難保。15 弓箭手站不住腳;跑得快的戰士也無法逃命;騎士也不能逃生。16 在那一天,最勇敢的戰士也要丟掉武器,倉惶逃命。」上主這樣宣佈了。
上帝對於北國以色列七項罪行(2:6-12),表達出祂的憤怒。先知阿摩司從他做農的經驗來說,上帝的審判將如同滿載五榖的車子輾過時,咯吱咯吱作響,如果人被輾過,也會發出「咯吱咯吱」的痛苦哀號。甚至,最勇猛的戰士、軍人,沒有一個人能夠逃脫上帝的審判。

四、先知不得不傳講(3:1-8)
3:1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上主告訴你們的話;這些話是向你們全國人民講的。上主曾經從埃及把你們領出來;2 他說:「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我選上了你們,你們還犯了那麼多的罪;正因為這緣故,我一定要懲罰。」
3:3 兩個人不同意, 
他們會並肩走路嗎? 
3:4 獅子沒有發現獵物, 
牠會在樹林中咆哮嗎? 
少壯的獅子沒有抓到東西, 
牠會在洞裏吼叫嗎? 
3:5 如果捕鳥機沒有餌, 
飛鳥會被捉住嗎? 
沒有東西碰捕鳥機, 
它的彈簧會跳動嗎? 
3:6 作戰的警號一響, 
城裏的居民會不害怕嗎? 
除非出於上主的旨意,災禍會臨到那城嗎? 
3:7 至高的上主要採取行動的時候, 
一定先把計劃告訴他的僕人─先知們。 
3:8 獅子咆哮的時候, 
誰不心驚膽戰呢? 
至高的上主講話的時候, 
誰能不傳達他的話呢?
在希伯來原文第三章第一節開始的字是「聽, shama(שִׁמְע֞וּ)」或譯為「注意聽」(3:1;4:1;5:1;8:4的開頭都是這個字,標示出先知接下來的四段語錄)shama這個字開頭的詞,對以色列人來說,都是很嚴肅的宣告,不可褻慢。也就是說,不要懷疑上帝的宣告,審判的事必定會發生。就像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這件事情也曾發生過。
或許以色列人也會質疑阿摩司這個人是誰?他從哪裡取得權柄來向我們說這樣的話?在第二章十一至十二節,提到先知被禁止傳講信息,這也讓我們知道先知受到以色列人的拒絕。第三至八節這首短詩,就是在回答這樣的疑問。
第三節「兩個人不同意,他們會並肩走路嗎?」這在說明先知不是走自己的路,而是與上帝並肩。這首詩歌都在說明,現在上帝要先知傳講的信息都是有因果關係的,「獅子沒有發現獵物,牠會在樹林中咆哮嗎?少壯的獅子沒有抓到東西,牠會在洞裏吼叫嗎?」就是因為以色列人的罪行,才導致上帝呼召先知去宣告審判的信息,否則先知阿摩司自己也不敢亂講。就像樹林裡的獅子一樣,如果沒有捕抓到獵物,獅子也不會隨便亂發聲音。在第七節更清楚的交代先知阿摩司的權柄是來自上帝,「至高的上主要採取行動的時候,一定先把計劃告訴他的僕人─先知們。」先知只是站在上帝僕人的身分,傳講從上帝來的信息,並且乃不得不傳。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經文中來思考二件信仰上的功課:
一、先知的信息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我們也要經常關心社會及國家的未來
什麼是傳福音?領人信耶穌就等同傳福音嗎?在耶穌所傳的福音(好消息)是什麼?耶穌出來傳福音第一次講道,有人說是「彌賽亞的就任詞」,耶穌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加福音4:18-19)
福音不僅在信耶穌、跟隨耶穌,福音與信仰是包含生活的每一層面。耶穌說的福音包括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先知阿摩司羅列出以色列七項罪行,有司法、人權、道德與信仰等層面,但沒有一項是與「拼經濟」有關。現代國家的治理者,很多開口、閉口都是「拼經濟」,難道只有經濟才是福音嗎?為了拼經濟,就可以犧牲掉程序正義嗎?為了拼經濟,就可以不看重人權嗎?為了拼經濟,就可以涉足聲色場所嗎?不!「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申命記8:3)耶穌說:「一個人就是贏得了全世界,卻失去自己或賠上了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沒有!(路加福音9:25)
先知阿摩司當時的社會,也是一個「拼經濟」的處境。當時是以色列極盛時期,其繁榮的情況是所羅門王以後未曾有過的,同時期的先知何西阿就指出「以色列人像多產的葡萄樹。他們越繁榮,祭壇也越多;他們的土地出產越豐富,所拜的石柱也越華麗。(何西阿書10:1)
在當時特殊的處境有「離俗人條例」,因為當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深受迦南風俗影響,迦南地廟妓盛行,社會道德生活敗壞。為了與迦南宗教風氣劃分清楚,「離俗人」就成為一個明顯區分的標示,藉由青年男女自願在一段時間內決志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來改變迦南地道德敗壞的風氣。
但是,以色列人民卻是強迫這些許願當「離俗人」的青年喝酒(參考阿摩司書2:12)。換言之,自己墮落不打緊,還要強迫這些有心要改革社會的青年離棄他們的誓言。這就好像說,有人要戒菸,其他人對他說:「這根抽完再戒」,菸草煙霧中已發現七千餘種化學成分,至少有六十九種致癌物質,不僅對自身健康不好,對環境、對他人也不好。某種程度來看,基督徒立志不抽煙、不賭博、不吸毒,就像是「離俗人」。
先知的信息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我們也要經常關心社會及國家的未來。傳福音,也不僅在領人信耶穌,而是要學習耶穌的眼光、跟隨耶穌,使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福音是帶有社會改革的使命。
上週一(2017.11.13)天下文化出版一本新書《誠義-侯貞雄與台灣鋼鐵產業七十年》,書中描述我們教會侯貞雄弟兄的人生奮鬥故事、戀愛故事,翻轉電爐煉鋼製程的創新故事。我看完這本書,令我感動的是在197912月美台斷交後,侯貞雄及友人共六人,與美國議員合作,在華府與台北之間努力奔走,因而催生了《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這項美國國內法,也保障台灣戰後以來的安全。
關心社會的公義及國家的未來,不是只有基督徒在做,有上帝形象的人都可以盡自己的能力與恩賜來投入,對所居住的土地貢獻上帝所賦予的恩賜。
上週我與純慧長老夫婦、素雅姐、娟娟長老參加總會社福機構到香港參訪「長照」,看到當地公益社團東華三院、循道衛理會、香港聖公會他們如何盡社會責任。先知阿摩司關心社會失去核心價值,失去對上帝的信仰,人人只在乎拼經濟,在乎如何賺得更多。這種現象在香港、在台灣都是如此。有多少企業、社團、教會注重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呢?
2013年在馬偕醫院服務時,就與楊育正院長討論,教會醫院必須要有社會責任,在公司治理、環境永續、產品責任、員工關係、社會公益是否盡到我們的責任。於是我們就引入國際標準,接受第三方的評鑑,在2014年獲得台灣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業社會責任)醫療院所金牌獎的肯定。企業、社團、教會、機構必須要看重本身的社會責任、本身的存在是否有利於人類社會。有鑒於教育改革的失敗,今年(2017)起,就連教育部也要轉型,不再撒錢,而是要輔導大學看到自身該有的核心價值與社會責任,推動USR(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大學社會責任)
教會的社會責任呢?先知的信息總是帶著社會改革的使命,呼籲人悔改,也去改變不公義的體制;呼籲人更敬虔,也去參與信仰的實踐。阿摩司書第三章第二節上,這樣說:「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我選上了你們」確實,上帝揀選我們,要通過祂所給的恩賜來榮耀祂,也成為人類社會的祝福。

二、誰要傳講上帝的話呢?再思「萬民皆祭司」的身份
五百年前的基督徒是沒有聖經讀,但今天基督徒的問題不是缺乏聖經,而是有聖經不讀,有讀卻沒有去傳、去分享。
論到基督救恩的好消息時,保羅說:「沒有聽,怎能信呢?沒有傳,怎能聽呢?沒有奉差派,怎能傳呢?(羅馬書10:14-15)每個時代的基督徒,都會讀到這句話,這句話也不斷再提醒我們要向人傳講上帝的話語,無論得時、不得時。
使徒彼得提醒我們說:「你們也要像活的石頭,用來建造屬靈的聖殿,在那裏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為上帝所悅納的屬靈祭物。(彼得前書2:5)又說:「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先知阿摩司更感受到,他蒙呼召,不能不說上帝的話,他說:「至高的上主講話的時候,誰能不傳達他的話呢?(阿摩司書3:8)
上禮拜一(11/13)晚上,查經班結束後,有二位弟兄分享他們在團契小組以處境查經法帶領查經的經驗,在開放對話、分享的過程中,每個人對經文都很有深刻的體會與認識。我感受到他們能夠帶人一起查考聖經的喜悅與興奮。
雖然國會查經班、處境查經班有時多人,有時少人;有其他教會的牧師、總會的同工、有慕道友,也有我們教會的長老及兄姐參加。大家都以謙卑、開放、對話來分享聖經,每個人都在體現「萬民皆祭司」。處境查經法,曾經促成中南美洲的解放、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的瓦解、柏林圍牆的倒塌。這個查經法,目前正在蘇格蘭教會、英國教會被興旺中。如果你讀聖經需要有對話、分享時,可以在團契、小組,也歡迎來查經班,並將上帝的話傳講出去。

問題討論:
1.信仰包含生活每個層面,我們如何在生活中,遵行耶穌的教導?
2.基督徒可以如何關心社會公義問題?
3.先知阿摩司強烈的使命感,從何而來?我們如何增進信仰的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