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 星期六

創世記20:1-18心存敬畏上帝

心存敬畏上帝
2020.9.27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20:1-18


亞伯拉罕、羅得共通的美德就是「善待出外人、客旅」。

聖經最真實的一面,就是將人的軟弱與罪惡毫無掩飾的記述下來。


一、亞伯拉罕屈服於恐懼之下(20:1-3)


夏甲曾逃到書珥附近,那個地區有豐富水泉的地方(創世記16:7)


「亞比米勒」是基拉耳王、非利士王的敬稱,就像埃及王的敬稱是「法老」一樣,而非指某一個人。


亞伯拉罕曾兩次屈服於恐懼之下(12:11-2020:2-13)


亞比米勒不是以色列人所謂的選民,但是上帝卻在夢中向他顯現。


二、該懼怕上帝,還是懼怕人?(20:4-10)


亞伯拉罕懼怕亞比米勒是否會善待出外人、客旅。

在「問心無愧」的前提之下,亞比米勒向上帝陳述說:「主啊,我是無辜的!你要消滅我和我的人民嗎?


「既然人認為不必承認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做那些不該做的事。」(羅馬書1:28)


第七節說亞伯拉罕是「先知」,這是摩西五經中第一次有此「稱呼」。


掠奪或竊取別人的東西,就會像上帝對亞比米勒說的「你該死」。


希伯來文“יָרֵא (yaw-ray)”翻譯為「懼怕」(和合本)、「害怕」(現代中文譯本),更多時候是翻譯成「敬畏」。


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羅馬書7:19)「神性(良善)」、「魔性(邪惡)」的拉扯。


三、亞伯拉罕的害怕(20:11-13)


信心需要不斷的操練,不斷的敬畏上帝。


亞伯拉罕特別強調他們的處境是「離開故鄉、到異國流浪」


我們看到的是埃及法老及亞比米勒的寬容。



四、生命在於上帝(20:14-18)


要「成為萬民的祝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我們來想想今天這一章經文所帶來的二項要緊信息:


一、把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歸還給原有的人,上帝不會放任罪惡的蔓延,上帝必定會有審判。


欺騙,可能為我們贏得許多財富,卻不是來自上帝的祝福。


奪取別人的東西,就像第三節上帝對亞比米勒說的「你該死」,因為上帝不喜歡我們取得非分之財。

例如:「臺灣資安大會」(CYBERSEC)、聯合國大會召開。


二、學習心存敬畏上帝的態度,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李前總統的追思告別禮拜中達賴喇嘛二分鐘的悼念影片的安排。

這位敬畏上帝的人居然是「外邦人」亞比米勒和他的人民,而不是亞伯拉罕。

耶穌說:「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

「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


問題討論:

1.我以為這地方的人都不敬畏上帝,他們會為了要奪走我的妻子殺掉我。(20:11)亞伯拉罕為何有這樣的恐懼?

2.為何上帝要主動向亞比米勒「啟示」?目的是什麼?

3.我們該如何看待「外邦人」當中也有上帝啟示的這件事?



講道篇

心存敬畏上帝

2020.9.27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創世記20:1-18


在十八、十九章時,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羅得都有一項共通的美德就是「善待出外人、客旅」,這項美德是古代遊牧民族維繫彼此生命的作法。甚至被視為比個人榮譽更為重要的事。因為有一天,我們也可能會有下一次的遷移旅程,此時也需要別人的幫助。

在第二十章裡,我們就看到亞伯拉罕開始下一個旅程,從幔利遷移到迦南南部。

當我們在讀創世記第廿章的時候,很快會閃出一個印象,即怎麼又發生這件曾經發過的事情呢?不是才在第十二章發生在埃及王身上的故事嗎?好奇怪啊,莎拉不是快要九十歲的老人了嘛,怎麼還有人想娶她為太太呢?

許多聖經學者認為,第十二章和二十章這兩個類似的故事有著不同的來源,創世記的作者將這兩種資料都保留下來,是希望我們有一個了解,就是雖然亞伯拉罕與上帝有很好的關係,他的信仰似乎也漸漸成熟,但是人畢竟有軟弱的一面。俗語說:「鼻孔俯落,無好人。」所以,基督教很清楚人就是有限的,容易受試探的。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聖經最真實的一面,就是將人的軟弱與罪惡毫無掩飾的記述下來。若認清這點,人就不會將人當成神明來拜。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一、亞伯拉罕屈服於恐懼之下(20:1-3)

1 亞伯拉罕幔利遷移到迦南南部,住在加低斯書珥之間。他在基拉耳居留的時候,2 對人說他妻子莎拉是自己的妹妹;於是,基拉耳亞比米勒派人把莎拉接去。3 有一天晚上,上帝在亞比米勒夢中向他顯現,說:「你該死!你奪來的這女子是人家的妻子呀!」


亞伯拉罕原本住在希伯崙幔利聖樹附近,現在他們往迦南地南部遷移。有可能是因為原來居住的地方,牧草已經不夠他的羊群所需,如今他住在加低斯書珥之間。之前,夏甲被苦待時,她就是逃到書珥附近,那個地區有豐富水泉的地方(參考創世記16:7)。我們知道遊牧民族有逐草而居的習性,這裡說「居留」,意思是指暫時的停留,因此亞伯拉罕並沒有打算長期居住下來的意思。

在流浪遊牧時,或許是外出較沒有安全感,亞伯拉罕就在不知不覺中,再次犯了先前同樣的罪,對別人說自己的太太是他的妹妹。這樣自我保護的說法,居然讓基拉耳亞比米勒信以為真,將莎拉接過門去。

亞比米勒」意思是「我的父是王」,亞比米勒也是基拉耳王、非利士王的敬稱,就像埃及王的敬稱是「法老」一樣,而非指某一個人。

我們不太清楚已經八十九歲的莎拉,她長得如何?這裡並沒有像在第十二章那裡所講的,六十五歲的莎拉長得真美麗。古代中東地區的風俗裡,認為娶很多女人入家門是一種財富的表現,有時藉由婚姻也可以和對方建立合作的關係。這樣的作風古代很流行,小國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大國的國王或王子,先建立起親戚關係,再建立起結盟關係。或許亞伯拉罕的想法也是如此,而亞比米勒也順勢接納。在此我們看到亞伯拉罕這樣的態度,已經忘記上帝要使莎拉要生子的應許。

亞伯拉罕曾兩次屈服於恐懼之下,因為他害怕掌權的王會殺了他,搶走他的妻子(12:11-2020:2-13)。因為恐懼,他欺騙法老和亞比米勒,稱他的妻子為妹子,這表示王可以娶莎拉做他的妻妾。亞伯拉罕讓恐懼支配他的行動,他讓上帝要興起他和莎拉的子孫成為大國的計畫,陷入了危機。同樣地「恐懼」對我們而言也是信心的挑戰,阻礙了上帝在你身上美好的計畫。

亞伯拉罕的恐懼裡,我們可以反問自己。我們是否害怕職份的呼召,而逃避原本所委身的屬靈家庭。是否害怕失去工作,而不堅守信仰價值。是否因為害怕被人譏笑,或被人誤解,而忽視傳福音的重要性。要勝過這些恐懼,唯有將軟弱交託給上帝,不再以血氣判斷,並謙卑仰望上帝的帶領。

第三節,上帝通過夢向亞比米勒說話,讓他知道莎拉亞伯拉罕的妻子。值得注意的是,亞比米勒不是以色列人所謂的選民,但是上帝卻在夢中向他顯現,這正好要表明一件事,上帝是普世的上帝,上帝不僅是以色列的上帝,同時也是外邦人的上帝。

上帝向亞比米勒說:「你該死」,這句話也讓我們想起在伊甸園中,上帝對亞當夏娃的警告:「你吃了,當天一定死亡(2:17)


二、該懼怕上帝,還是懼怕人?(20:4-10)

4 那時亞比米勒還沒親近莎拉;他說:「主啊,我是無辜的!你要消滅我和我的人民嗎?5 亞伯拉罕自己說這女子是他的妹妹,而這女子也這樣承認。我做這件事問心無愧;我沒有做錯事呀!」6 在夢中上帝回答他說:「是的,我知道你做這件事問心無愧,所以阻止你得罪我,不使你侵犯她。7 現在,你要把這女子歸還她丈夫;他是先知,他會替你祈禱,使你不至於死。但是我警告你,你若不把這女子歸還她丈夫,你和你的人民都要死。」8 第二天清早,亞比米勒召集所有的臣僕,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他們,他們就非常害怕。9 亞比米勒亞伯拉罕來,責問他:「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我甚麼地方得罪了你,你竟把這災禍帶給我和我的國家?你做了不該做的事,10 你為甚麼這樣呢?」


我們「該懼怕上帝,還是懼怕人?」在這裡,我們看到亞伯拉罕比較懼怕人勝過懼怕上帝,懼怕亞比米勒是否會善待出外人、客旅,而「對人說他妻子莎拉是自己的妹妹」。倒是,亞比米勒比較懼怕上帝,因為上帝在夢裡對他說:「你該死!你奪來的這女子是人家的妻子呀!」看吧,這一位亞比米勒是一位善待出外人、客旅的人,他差一點就奪取一位出外人的妻子,他得知真相之後,第二天清早就趕緊將莎拉歸還給亞伯拉罕

在夢裡,亞比米勒理直氣壯地回答上帝說:「我做這件事問心無愧;我沒有做錯事呀!」,因為他不是用強迫或卑鄙的手段娶得莎拉,而是亞伯拉罕自己說他和莎拉是兄妹的關係。就在「問心無愧」的前提之下,亞比米勒向上帝陳述說:「主啊,我是無辜的!你要消滅我和我的人民嗎?」我們將這句話拿來和第十八章亞伯拉罕和上帝的對話做比較時,就會發現亞伯拉罕所多瑪代求,也說過類似的話,如果城中有十個義人,難道上帝也會滅那城嗎?在第十八章是亞伯拉罕為邪惡的所多瑪城代求;在第二十章裡,則是亞比米勒為自己及人民辯護。他們向上帝祈求,是基於相信「上帝不會毀滅無辜的人」。

不僅如此,對於無辜的亞比米勒,上帝還主動提醒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件事問心無愧,所以阻止你得罪我(創世記20:6)。相對來說,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去犯罪,上帝會任憑他們敗壞,使徒保羅論到罪的時候,這樣說:「既然人認為不必承認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做那些不該做的事。(羅馬書1:28)但在此,我們看到上帝主動阻止亞比米勒犯罪,換句話是因為亞比米勒心裡面是有上帝的。

這也讓我們知道亞比米勒雖然不是上帝直接揀選的民族,這個人雖是外邦人,但他的心裡面仍活出上帝的形象,他在上帝面前「問心無愧」,上帝並不會拒絕他,上帝反而向他顯現與啟示。

第七節說亞伯拉罕是「先知」,這是摩西五經中第一次有此「稱呼」,這個稱呼還沒大量使用之前,都稱為「先見」。因此,有聖經學者認為這段的記載是後代的經學教師「補述」,強調亞伯拉罕是「先知」,他與上帝關係匪淺。但在此,反而是上帝向亞比米勒啟示,而不是向亞伯拉罕顯現。

上帝要亞比米勒莎拉歸還給亞伯拉罕,是在表明莎拉不該是屬於他的財產。(古代將女性視為財產)

不侵佔別人的產業,把不屬於我們的東西還給人,這對我們是有利益的事。國際間也是一樣,硬要掠奪別人的土地,去竊取別人的科技、智慧財產,這些非法取得的東西,不會為人帶來祝福,反而只會帶來災難。因為掠奪或竊取別人的東西,就會像上帝對亞比米勒說的「你該死」。

亞比米勒昨晚做夢,隔天清早就召集所有的臣僕,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他們,聖經說「他們就非常害怕」。希伯來文“יָרֵא (yaw-ray)”翻譯為「懼怕」(和合本)、「害怕」(現代中文譯本),更多時候是翻譯成「敬畏」。總之,這句話顯示亞比米勒與他的臣僕都敬畏上帝。台語有一句話說「近廟欺神」(kīn-biō-khi-sîn),意思是住在廟宇附近,像在進出廚房,隨隨便便的態度,而對神明心存輕視不敬的態度。在我們的信仰裡,上帝是我們可以很親近的,教會是我們屬靈的家,但不代表我們就可以用隨便的態度來到上帝的面前,我們仍要心存敬畏的心、痛悔的靈來尋求上帝。

對照第十九章,羅得半夜去找他二個女婿,告訴他們上帝要毀滅所多瑪時,但女婿聽到時,不是以「敬畏」的態度來看待上帝的旨意,反而「他們都以為他在開玩笑」。看吧!很強烈的對比,亞比米勒與他的臣僕聽到上帝的話是「他們就非常害怕」,而羅得的女婿是「他們都以為他在開玩笑」。總之,如果人懂得害怕,心裡面有敬畏上帝的心,只少表明他內在的良善勝過邪惡,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羅馬書7:19)以更白話來說,人裡面有「神性(良善)」、「魔性(邪惡)」的拉扯,但心存敬畏上帝的人,就會被上帝的靈引導。

接著,我們看到亞比米勒非常生氣的責問亞伯拉罕,「責問」也顯示亞比米勒有原則、有價值,亞比米勒不喜歡亞伯拉罕欺騙他。因為亞伯拉罕的欺騙,差一點導致亞比米勒及人民的毀滅。就像所多瑪和蛾摩拉城的邪惡,召來上帝「非常生氣」,導致全城毀滅。

我們比較不解的是,犯錯的是亞伯拉罕,但是災害卻是落在亞比米勒和他的百姓身上。根據利未記贖罪祭的教導來看,對於無心之過也是一種罪,需要懺悔直到上帝滿足。因此,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在這件事情上都有不完美的地方。這也就是為什麼亞比米勒後來接受亞伯拉罕以先知的角色為他代禱,祝福他(創世記20:7, 18)。而亞伯拉罕在第廿二章時,上帝要他獻以撒來表明自己完全對上帝的依靠。總之,這兩人都學習到該有的信仰功課。


三、亞伯拉罕的害怕(20:11-13)

11 亞伯拉罕回答:「我以為這地方的人都不敬畏上帝,他們會為了要奪走我的妻子殺掉我。12 其實,她也是我的妹妹。她跟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後來跟我結婚。13 所以,在上帝叫我離開故鄉、到異國流浪的時候,我告訴她:『無論我們到哪裏去,你要說我是你哥哥,這就是你對我的恩情了。』」


「該懼怕上帝,還是懼怕人?」看來在此,亞伯拉罕比較害怕人。第十一至十三節是亞伯拉罕的片面推託之詞。他顯然受到古代中東地區的風俗影響,想藉由婚姻和對方先建立起親戚關係,再建立起結盟關係。在此我們看到亞伯拉罕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而有這種想法:與莎拉商議好他們之間的關係,對外一律說是「兄妹」的關係,不是夫妻。但是這種態度正暴露亞伯拉罕的信心脆弱。

聖經最真實的一面,就是將人的軟弱與罪惡毫無掩飾的記述下來。雖然我們稱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但我們要知道沒有一個人生下來就有信心的,因為信心需要不斷的操練,不斷的敬畏上帝。

亞比米勒似乎接受亞伯拉罕的陳述,沒有再繼續追究下去。亞伯拉罕特別強調他們的處境是「離開故鄉、到異國流浪」,作為出外人、客旅,可能會遇到希伯崙「良善的結盟」,也有可能會遇到所多瑪「邪惡的結盟」。亞伯拉罕為了自保,他們有自己的一套說法:「無論我們到哪裏去,你要說我是你哥哥,這就是你對我的恩情了。」但這樣的說法,卻二次險些造成別人的災難,一次是在埃及(創世記12:10-20),一次是在此發生在亞比米勒的身上。但這二次,讓我們看到的是埃及法老及亞比米勒的寬容。



四、生命在於上帝(20:14-18)

14 於是,亞比米勒莎拉還給亞伯拉罕,同時送他羊群、牛群,和奴隸。15 他對亞伯拉罕說:「你看,這是我的土地,你喜歡在哪裏住就住在那裏。」16 他對莎拉說:「我拿一千塊銀子給你哥哥,證明你是清白的;你沒有做對不起人的事。」17 由於亞伯拉罕的妻子莎拉所遭遇的事,上主曾使亞比米勒宮裏的后妃都不能生育。亞伯拉罕亞比米勒祈禱,上主就醫治他宮中的女人,使她們能夠生育。(18 併於上節)


這一段的記載似曾相似,在第十二章第十至廿節是發生在埃及。故事中的埃及國王也很有道德良知,他知道不可以奪取他人的妻子,於是他的悔改,使得災害平息。

上帝原本要亞伯蘭成為萬民的祝福,但是他非但沒有成為埃及人民的祝福,反而帶災害到埃及。他沒有賠償給埃及國王,反而是埃及國王給了亞伯拉罕許多牛、羊、驢、駱駝,和奴隸,最後將他們趕出埃及。說真的要「成為萬民的祝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上帝揀選的亞伯蘭都會走樣,更何況是我們呢?我們人實在是很軟弱啊!

在此,我們也看到亞比米勒的胸襟非常的寬容,他不但不再追究亞伯拉罕的錯誤,還接受亞伯拉罕的解釋,並且送他許多財物,更重要的是讓亞伯拉罕住在他的土地上。亞伯拉罕有許多的家禽牲畜,所需的草原和水量甚大,亞比米勒還願意讓亞伯拉罕照自己的意願選擇居住的地方。

創世記的作者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是一位「先知」,因此上帝垂聽「先知」的祈禱,醫治好亞比米勒宮中女人不能生育的疾病。這也要說明亞比米勒因為善待出外人——亞伯拉罕,上帝要通過亞伯拉罕來祝福亞比米勒,使他宮中所有的女人得以生育。


我們來想想今天這一章經文所帶來的二項要緊信息:


一、把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歸還給原有的人,上帝不會放任罪惡的蔓延,上帝必定會有審判。

亞伯拉罕以不誠實的方式欺騙亞比米勒,結果引發了上帝的生氣,這個生氣連帶的是使他自己的妻子莎拉也不能生育。若不是亞比米勒的善心回應,更可能引起一場不必要的仇恨。 

欺騙,可能為我們贏得許多財富,或是給我們帶來許多重要的東西,但是,卻不是來自上帝的祝福。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這種了解,心裡隨時要存一個信念:上帝在看我們所做的。如果我們是以欺騙的方法來取得,有一天這些所得到的都將付之如同流水一般,不但不能保存擁有,更可能連帶的與我們一起生活的人也會受連累遭殃。

此外,我們也看到上帝要亞比米勒將莎拉歸還給亞伯拉罕,是在表明莎拉不該是屬於他的。把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歸還給原有的人,這是對我們有益的事。因為奪取別人的東西,就像第三節上帝對亞比米勒說的「你該死」,因為上帝不喜歡我們取得非分之財。

上個月臺灣舉行「臺灣資安大會」(CYBERSEC)有近萬人,超過180場演講,是全球第二場大規模的實體資安大會。會中有專家就舉例資安偷竊的手法,有一位名列中國「千人計畫」的華裔工程師,就把39份美國企業General Electric Power的設計與流程圖,加密並隱藏到一張照片裡,偽裝成一張正常的日落風景圖,再從公司伺服器複製出來傳送到自己的Email中。中共用許多手段偷竊全球的智慧財產權、科技機密。

每年九月第三週的禮拜二,聯合國大會召開,今年是在九月廿二日。開會迄今都圍繞著一個議題,就是中共「掠奪人權」,荼毒東突厥斯坦(新疆)、圖博(西藏)、內蒙古。無論是偷竊掠奪機密、掠奪人權,騷擾他國領空、領海、領地,這種做法都是令人厭惡的。

上帝對於不屬於亞比米勒的東西,都說了「你該死」這麼嚴厲的話,對於中共掠奪、偷竊的邪惡崛起,上帝不會放任罪惡的蔓延,上帝必定會有審判。


二、學習心存敬畏上帝的態度,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九月十九日李前總統的追思告別禮拜程序安排,主要是我負責安排禮拜程序及服事者,聖樂小組也多次與我去總統府開會。要將政府的「國葬儀節」納入禮拜中,又不失去禮拜的完整性。在禮拜前一週,接到總統府詢問希望能夠放入達賴喇嘛二分鐘的悼念影片,他們很客氣的說:「這樣會不會抵觸到基督教」。我跟府方說:「不會牴觸,我們的上帝是全地的主,禮拜中原本就有安排慰詞的部分,讓李前總統的友人可以表達悼念。」

根據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的說明:「當年國共內戰殺的血流成河,但是對西藏政策是一致的,都是同化、侵占、欺壓。而當達賴喇嘛流亡到印度建立流亡政府,國民黨取代了共產黨,在流亡西藏搞分化破壞,要求流亡政府要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他們主管機關,要他們說藏人的武裝力量是反共,藏人說他們不是反共是反侵略、尋求民族自由。」

「當時因為達賴喇嘛在西藏流亡政府推動民主,那些權力被剝奪的傳統貴族、部落酋長、大喇嘛就被國民黨政府所利用,國民黨還在臺灣成立西藏的噶廈政府從事破壞顛覆,蒙藏委員會還逼迫西藏四四六零軍要簽署西藏是中國的一部份這樣的協議,流亡政府為此疲於奔命了幾十年。

直到李登輝總統,他是第一個停止不讓藏人做顛覆藏人的活動,他完全是一個人做了這樣的決定,那流亡西藏一下子平穩安定下來走向民主化。更不要說李登輝不懼中共,在1997年第一次邀請達賴喇嘛訪問臺灣,並在臺灣成立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李登輝更親自出席了成立儀式,可以說,臺灣和西藏的所有基礎是李登輝總統打下的,而他是一個基督徒,為藏傳佛教盡了這麼大的恩德,特別西藏人是沒有什麼利益和回報可以做交換的。這是為什麼在疫情之下,無法親自到臺灣的達賴喇嘛,用錄影的方式,在李登輝追思禮拜上,表達對李登輝的敬意和感謝。」

李前總統對宗教的「寬容、尊重」是宗教對話很重要的態度。今天,在第八至十節裡,當亞比米勒在夢中遇見上帝之後,第二天就召集所有的臣僕,告訴他們,「他們就非常害怕」,這句話顯示國王和人民都是敬畏上帝。當人聽到上帝的警告懂得害怕,至少表明一點,人心中還有上帝的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這位敬畏上帝的人居然是「外邦人」亞比米勒和他的人民,而不是亞伯拉罕。有時候,基督徒很容易犯一個毛病,常常帶著先入主觀的看法。常以為只有受過洗的人或是去教會的人才是敬畏上帝的人,或許這些人之中也有像亞比米勒這種敬畏上帝的人。因此,別以為我們比別人好,我們應該抱持一種度,就是我們之所以想到要來教會,是因為我們自認我們是個罪惡深重的罪人,我們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

耶穌說:「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

人能不能得救,能不能進天國,這都不是我們能夠決定的,這都在上帝的主權。我們只問一項:我們是否實行天父旨意,「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


問題討論:

1.我以為這地方的人都不敬畏上帝,他們會為了要奪走我的妻子殺掉我。(20:11)亞伯拉罕為何有這樣的恐懼?

2.為何上帝要主動向亞比米勒「啟示」?目的是什麼?

3.我們該如何看待「外邦人」當中也有上帝啟示的這件事?



2020年9月19日 星期六

創世記19:1-38應該接待客旅

應該接待客旅
2020.9.20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19:1-38


以所多瑪王為核心的迦南地五王是「邪惡的結盟」。

希伯侖是以至高者上帝的祭司撒冷麥基洗德為核心的「良善的結盟」。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一、羅得接待客旅(19:1-3)


羅得用愛心接待客旅,說:「我主,請到我家來,讓我招待。你們洗洗腳,歇一夜,明天早一點起來,繼續趕路。(創世記19:2)


二、所多瑪強暴客旅(19:4-11)


十二世紀以來傳統上的字義解釋都定調Sodomite(直譯所多瑪人)一詞被視為雞姦。

1. 所多瑪城的人到底想要對這二位外來者、旅客做甚麼?

「睡覺」(現代中文譯本)的希伯來文是“יָדַע”(yada)「認識」之意

傳統解釋「認識」為發生性關係。

但另一種解釋認為,「認識」查驗陌生訪客的身分。


2. 羅得為何寧願讓他的女兒暴露在強暴的危險中?

古代的觀念將妻子、女兒視為財產,意思是「財產」交換的概念。


3. 到底所多瑪的罪是什麼?

強姦本身就是一種暴行,無論受害者是男、是女,或是其他性別。


以西結書16:48-49直接了當的交代所多瑪的罪:「我─至高的上主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周圍的村鎮沒有犯過你和你周圍村鎮所犯的罪惡。她跟她的女兒吃得飽,過著安逸的日子,就驕傲起來,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

以西結書指出所多瑪的罪不是「同性戀」,而是「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這個故事的中心意旨是指責所多瑪人對客旅、陌生人、邊緣人(outsiders)敵意的不義性。


三、上主憐憫、救贖(19:12-23)


兩位上帝的使者,使得那些要以「性暴力」侵害出外人、客旅的所多瑪男人都瞎眼。


彼得後書的作者倒是給了羅得比較高的評價:「他(上帝)搶救了好人羅得羅得為著壞人的淫亂行為大大地憂傷。(彼得後書2:7)這裡的「淫亂」未必是指性關係,猶太文化裡反而常指拜偶像對上帝不敬虔。


四、上帝記念亞伯拉罕(19:24-29)


大洪水之所以能夠結束,因為「上帝記念挪亞」(創世記8:1)

羅得獲救乃是上帝記念亞伯拉罕的代求。


主耶穌曾告訴門徒說:「要記住羅得妻子的遭遇!那想保全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那失掉生命的,要保存生命。(路加福音17:32-33)


五、摩押、亞捫的祖先(19:30-38)


在早期希伯來文化的習俗中,並非以「道德」來論,而是以「生存」來論。

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他們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因為你們出埃及時,他們不供給你們旅程上所需要的糧食和水,並且從美索不達米亞比奪城,雇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詛咒你們。(申命記23:3-4)


從這章經文,我們來思考二個信仰課題:


一、不要學習所多瑪,最好的方式就是善待出外人、客旅

從亞伯拉罕善待出外人、客旅的「良善結盟」,對比所多瑪要強暴羞辱出外人、客旅的「邪惡結盟」,二者之間是很強烈的對比。


耶穌告訴門徒,如果他們不接待無家可歸者、客旅、陌生人、邊緣人、孤兒寡婦,「你們就離開那裏,把腳上的塵土跺掉。」耶穌甚至預告將來對這些人的審判,祂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遭受的懲罰比那地方所受的要輕呢!(馬太福音10:15)


教會應該成為「好客之家」,而不是成為所多瑪。


二、不要再陷入種族歧視的古老處境,而要以耶穌的眼光來成全律法


聖經也有反省猶太人自以為傲的純正血統。例如《路得記》。

基督親自把和平賜給我們;他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以自己的身體推倒那使他們互相敵對、使他們分裂的牆。(以弗所書2:14)


問題討論:

1.亞伯拉罕、羅得好客接待客旅,所多瑪城卻意圖強暴客旅。哪一種價值才是上帝所喜悅的?為何?

2.羅得為何寧願讓他的女兒暴露在強暴的危險中?

3.過去我們誤解所多瑪的性暴力為同性「戀」,倒底所多瑪的罪是什麼?


The Destruction of Sodom and Gomorrah, John Martin, 1852

講道篇

應該接待客旅

2020.9.20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創世記19:1-38


今日下午二點我們要舉行「宣教中心新建暨主日學教室修復竣工奉獻感恩禮拜」。原訂要在二月二日舉行,但在武漢肺炎疫情的影響下,我們延期至今日九月二十日舉行。感恩禮拜是我們奉獻給上帝,願上帝使用這地成為福音的基地,實踐上帝國在地上;感恩禮拜也是我們數算上帝恩典,感謝上帝幫助產權收回,並完成建築;感恩禮拜也是我們的信仰告白,告白我們再次奉獻自己回應上帝對我們的呼召。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上帝說:「我揀選他,是要他指示他的兒子和後代服從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創世記18:19)早在第十四章時,我們已經知道以所多瑪王為核心的迦南地五王是「邪惡的結盟」,而在希伯侖(結盟的意思)則是以至高者上帝的祭司撒冷麥基洗德為核心的「良善的結盟」。亞伯拉罕戰勝北方四王,拯救羅得及邪惡五王回來之後,所多瑪王向亞伯蘭說:「戰利品都歸你,但是把我的人民都還給我!」其實,所多瑪王無權這樣說,因為是亞伯拉罕拯救他們回來的,一切都應該屬於亞伯拉罕的。但是當時亞伯拉罕回答:「我指著上主─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發誓,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14:22-23)

亞伯拉罕拒絕所多瑪王,因為他不加入迦南地五王「邪惡的結盟」;亞伯拉罕向至高者上帝的祭司撒冷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就是在表明他屬於公義與和平價值的「良善的結盟」。(公義與和平,即麥基洗德撒冷)

在這良善的結盟裡,亞伯拉罕本身是一個出外人、客旅,在希伯崙他被接納,並住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就連亞伯拉罕也是一位良善樂意接待出外人、客旅的人,在第十八章裡,我們就看到亞伯拉罕接待三位出外人、客旅,新約希伯來書就將以色列這一項傳統美善價值寫下來:「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但在所多瑪蛾摩拉的邪惡結盟裡,他們不但沒有善待客旅,還去打劫、強暴外來客旅。

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繼續讓我們清楚看到「良善的結盟」與「邪惡的結盟」強烈的對比。用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e, 354.11.13~430.8.28)的敘述來說,就是上帝之城(civitas Dei)、地上之城(civitas terrena)的分別。現在讓我們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


一、羅得接待客旅(19:1-3)

1 那天晚上,兩位天使來到所多瑪羅得坐在城門口。他一看見他們就站起來迎接,俯伏在他們面前,2 說:「我主,請到我家來,讓我招待。你們洗洗腳,歇一夜,明天早一點起來,繼續趕路。」但是他們回答:「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3 羅得堅決邀請,他們終於跟他到家裏去。羅得吩咐僕人為他們準備筵席,烤了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上一章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善款待出外人、客旅,而接待到上帝的使者。甚至,「上主心裏想:我不要向亞伯拉罕隱瞞我要做的事。(創世記18:17)因此,上主將要審判所多瑪的事告訴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為此向上主代求,經過六次的代求,上主同意如果所多瑪城如果有十個義人,就不會毀滅這個城市。

現在上主的二位使者趕路抵達所多瑪遇到羅得羅得一看見他們就站起來迎接,說:「我主,請到我家來,讓我招待。你們洗洗腳,歇一夜,明天早一點起來,繼續趕路。(創世記19:2)之前我都在強調接待出外人、客旅是「良善結盟」的價值,也是當時最被看重的美德,這項美德甚至被視為比個人財富及榮譽還要重要的事。在此,我們也看到羅得也有善待出外人、客旅的美德。

但是這二位上帝的使者回答羅得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因為他們來到所多瑪的目的就是要察看所多瑪蛾摩拉,因為上主曾對亞伯拉罕說:「我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的話;他們惡貫滿盈。我一定要下去看看所聽到的控訴是不是確實。(創世記18:20-21)

但在羅得極為好客的堅持下,上主的使者終於跟他到家裏去。或許羅得知道所多瑪人的邪惡,不會善待出外人、客旅,不放心這二位客旅在街上過夜。


二、所多瑪人強暴客旅(19:4-11)

4 客人還沒有上床,所多瑪的男子,不分老少,都來包圍羅得的房子。5 他們喊叫羅得,問他:「今晚住在你家裏的那些人在哪裏?把他們帶出來!我們好跟他們睡覺。」6 羅得出去,把門關起來,7 對他們說:「朋友們,你們不可做這種邪惡的事!8 瞧,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我把她們交給你們,任憑你們對待她們。但是你們不可為難這兩個人;他們是我的客人,我得保護他們。」9 但是他們回答:「滾!你這個外國人竟想指揮我們!滾開!不然,我們要對付你,比對付他們還凶。」他們推開羅得,往前衝,要破門進去。10但是那兩個人伸出手來,把羅得拉進房子裏,把門關起來。11他們又使外面的男人,不分老少,都瞎了眼,找不到門。 


十二世紀以來傳統上的解釋都將創世記十九章第四至九節的事件定調為「同性性行為」。因此,Sodomite(直譯所多瑪)一詞被視為雞姦丶男性肛交之性行為,換言之所多瑪人被上帝審判,是因為他們的同性性交(Sodomite),這是傳統上按字面事件的解釋。

1. 所多瑪城的人到底想要對這二位外來者、旅客做甚麼?

「睡覺」(現代中文譯本)的希伯來文是“יָדַע”(yada)「認識」之意,他們說他們想要「認識」這二位外來者。傳統解釋所多瑪人要與這二位客旅發生性關係,因此羅得為著性的緣故提供他的二個女兒來取代二位外來訪客。但是「天使」在聖經中屬於中性的性別,因為聖經中提到天使是「不嫁不娶」,是無性需求的。

但另一種解釋認為,「認識」在此不是指性方面,而是所多瑪人僅僅想知道這二位陌生訪客的身分以及他們來這城鎮的目的。或許所多瑪人才經歷北方四王的掠奪(參閱創世記14),因此格外謹慎。畢竟羅得並不是本地人,他也是一位外來的寄居者,城裡的人對於他帶來二位陌生訪客並不是很高興。

2. 羅得為何寧願讓他的女兒暴露在強暴的危險中?

為何羅得拒絕所多瑪人的質問,不願以暴虐對待二位訪客?羅得是一位正直的人,或是如同經文所描述他是具有正義感的人。至少羅得做了一件正確的事,而且是他所能做的選擇中最好的一種,就是所多瑪人中,只有羅得以仁慈邀請客旅在家中過夜。古代,在曠野或沙漠中過夜是很危險的事,因為暴露在寒夜,不僅受凍也有可能遭遇野獸、強盜的傷害。因此,古代猶太傳統對於接待客旅是一種極重要的信仰美德。在當時,因殷勤接待客旅是很重要的品格。這項規定很嚴,即使是敵人也會在夜晚收留敵人,也不會傷害。羅得做了正確的事,他拒絕讓訪客暴露在所多瑪的強暴下,因為那樣便褻瀆了款待客旅的神聖律法。這項美德甚至在初代教會仍受重視,希伯來書第十三章二節如此教導: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至於,羅得對於女兒的觀念像當時的人的認知,將妻子、女兒視為財產,意思是「財產」交換的概念。當然在我們今日的處境下,不會認同羅得的行為,也不會將妻子、女兒視為財產,因為今日處境下的是耶穌傳遞「愛」之後的世代。

3. 到底所多瑪的罪是什麼?

根據歷史背景來看,所多瑪的罪乃在於虐待和攻擊陌生人、侮辱客旅、不款待欠缺者。故事中,男對男的強暴,便是指性侵害、性暴力。性侵害在羅得時代與現代都是一種對人的粗暴侮辱和貶抑的行徑。對男性強行施以性暴力「雞姦」、「肛交」是一種羞辱的方式,在古代的文化更是如此。古代戰爭中除了強姦婦女和屠殺老弱之外,戰勝者經常「雞姦」(sodomite)戰敗士兵,即等同宣告戰敗者如同女人一般柔弱、孬種。

此外,歷代以來,創世記十九章關於所多瑪被毀滅的解釋,都誤解成所多瑪人「企圖強姦男性」,卻忽略「強姦本身就是一種暴行,無論受害者什麼性別」。同性戀被定義為「罪」,最常被引用的是在此所多瑪的故事,但是聖經對「所多瑪的罪」最清楚的定義不是在《創世記》的故事裡,而是在《以西結書》裡面:

以西結書16:48-49直接了當的交代所多瑪的罪:「我─至高的上主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周圍的村鎮沒有犯過你和你周圍村鎮所犯的罪惡。她跟她的女兒吃得飽,過著安逸的日子,就驕傲起來,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很清楚的,以西結書指出所多瑪的罪不是「同性戀」,而是「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這個故事的中心意旨是指責所多瑪人對對客旅、陌生人、邊緣人(outsiders)敵意的不義性。


三、上主憐憫、救贖(19:12-23)

12那兩個人對羅得說:「你在城裏還有甚麼人嗎?有兒女、女婿,或其他親人在這兒嗎?叫他們都離開,13因為我們要毀滅這城。對此地居民的控訴,上主已經聽到了,因此他派我們來毀滅這城。」14於是,羅得去找他女兒的未婚夫,告訴他們:「趕快離開,上主要毀滅這城。」但是他們都以為他在開玩笑。15天亮的時候,天使催促羅得說:「趕快帶你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離開這裏!免得你們跟這城同歸於盡。」16羅得猶豫不決,但是上主憐憫他,那兩人就拉著他、他妻子,以及兩個女兒的手,帶他們離開那城。17到了城外,其中一個天使說:「你們逃命吧!不要回頭看,也不可停留在山谷。要跑到山上才不至於死。」18但是羅得說:「我主,請別這樣!你既然幫助我,救了我的生命,別叫我們跑那麼遠。那山太遠了,恐怕還沒跑到那裏災難就到,我就活不成了。(19 併於上節)20你看見那個小鎮嗎?離這裏不遠,我可以上那裏去。讓我逃到那小地方就有命了。」21他回答:「好吧,我答應你。我不毀滅那小鎮。22快點跑!你還沒有到那裏,我不能下手。」 因此,羅得稱那小鎮為瑣珥(「瑣珥」有「小」的意思。)。23 太陽出來的時候,羅得到了瑣珥


在第十、十一節中,我們看到這兩位上帝的使者,很神奇地將羅得從眾人當中拉進屋子內,並使得那些要以「性暴力」侵害出外人、客旅的所多瑪男人都瞎眼。

於是這二位客旅,也就是上帝的使者吩咐羅得趕快招集親人準備逃難。於是羅得連夜去找女兒的未婚夫,告訴他們這件事,但是他們都以為羅得在開玩笑。這一點讓我們看到,人若是沈溺在罪惡的環境裡,往往在不知不覺中心靈就對罪麻木不仁,不再感覺罪惡感,這是很危險的。羅得的女婿,之所以會笑羅得,不聽他的話,其原因就在此。

上帝的使者催促羅得說:「趕快帶你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離開這裏!免得你們跟這城同歸於盡。(創世記19:15)羅得卻顯得猶豫不決,不像當晚羅得立刻起身去勸女婿離開所多瑪城的積極。羅得可能在此仍有許多的財產,他還迷戀著所多瑪的豐富、繁華。彼得後書的作者倒是給了羅得比較高的評價:「他(上帝)搶救了好人羅得羅得為著壞人的淫亂行為大大地憂傷。(彼得後書2:7)這裡的「淫亂」未必是指性關係,猶太文化裡反而常指拜偶像對上帝不敬虔。

羅得被視為「好人」,主要是他用「愛心接待客旅」,他避免他的客旅落入所多瑪人的性暴力的羞辱。聖經的作者說得好,若不是「上主憐憫他」,親手「拉著他、他妻子,以及兩個女兒的手」,他們一家也是無法逃離此次的災難。 

他們逃到了城外,其中一個天使說:「你們逃命吧!不要回頭看,也不可停留在山谷。」「不要回頭」意指「完全隔絕」,就是要與邪惡的所多瑪完全切斷關係。羅得向上帝的使者祈求不要跑那麼遠,可能是為了等大災難之後再回頭去比較容易吧。而上帝的使者則是希望他們能夠遠離邪惡越遠越好,但是羅得是希望不要離太遠比較好。因此,他向上帝的使者指出「瑣珥」只是一個小鎮時,似乎是在表示瑣珥這個城鎮較小,犯罪也較輕吧。 


四、上帝記念亞伯拉罕(19:24-29)

24突然,上主使燃燒著的硫磺從天上降落在所多瑪蛾摩拉城。25他毀滅了這兩個城、整個平原、所有人口,以及長在地上的一切植物。26羅得的妻子回頭觀看,就變成一根鹽柱。27第二天一早,亞伯拉罕到了他在上主面前站立過的那地方。28他俯視所多瑪蛾摩拉,和整個平原,看見地面上冒著煙,像大火爐冒出來的煙。29但是,當上帝毀滅平原二城時,他記念亞伯拉罕,所以准許羅得逃命。 


根據第廿九節的看法,羅得得到逃生不是因為他做了甚麼好事,而是因上帝記念亞伯拉罕的緣故。回顧之前大洪水之所以能夠結束,因為「上帝記念挪亞(創世記8:1),在此,羅得獲救乃是上帝記念亞伯拉罕,特別是記念他在上帝面前的代求(參考創世記18)。同樣地,我們的代求、代禱,也能使上帝記念,而使他人得到保守與平安。

此外,仔細閱讀這一段記載,我們可以發現羅得的家庭在整個逃離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態度,還是很迷戀所多瑪城,若不是上帝的使者拉著他們的手,若不是上帝的使者一再地催促,若不是「上主的憐憫」,羅得的「猶豫不決」早已使他和全家都被毀滅了。

但是羅得的妻子不理會上帝使者的嚴厲警告「不要回頭看」這句話。主耶穌曾告訴門徒說:「要記住羅得妻子的遭遇!那想保全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那失掉生命的,要保存生命。(路加福音17:32-33)

羅得的妻子回頭看就是在表示他對所多瑪城的戀棧,捨不得離去。這情形就像以色列人民在曠野遇到困境時,懷戀他們曾在埃及有美好食物的日子一般。後來羅得的妻子變成鹽柱的事件,也成為耶穌在警告當末日、審判來臨時,我們應該更加警醒,我們對上帝話語的抉擇關係到生命的存續與否。 

看吧!羅得當時所選擇的美麗「平原」,那個「平原水源充足,好像伊甸園,又像埃及的土地(創世記13:10),最後都一盡焚毀。再多美麗耀眼的財富,若沒有心存敬畏上帝的心,其結果並無法為人的生命帶來平安喜樂,反倒卻成為生命的羈絆。原本令羅得迷戀的平原,如今已成廢墟。 


五、摩押、亞捫的祖先(19:30-38)

30 羅得不敢住在瑣珥,就跟兩個女兒搬到山上,住在洞穴裏。31 大女兒告訴她妹妹說:「爸爸老了,世上也沒有男子可按一般規矩跟我們結婚,使我們生孩子。32 來吧,我們拿酒給爸爸喝,好跟他睡覺,從他得孩子。」33 那天晚上,她們給他酒喝,大女兒就跟他睡覺。羅得大醉,對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34 第二天,大女兒告訴妹妹:「昨晚我跟他睡了;今晚我們再拿酒給他喝,讓你跟他睡覺。這樣,你我都可以從爸爸得孩子。」35 所以,那天晚上她們又給羅得酒喝,小女兒就跟他睡覺。他又是大醉,對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36 這樣,羅得這兩個女兒都從自己的父親懷孕。37 大女兒生了一個兒子,給他取名摩押( 「摩押」有「從我父親」的意思。);他就是今天摩押人的祖先。38 小女兒也生了一個兒子,給他取名便‧亞米(「便‧亞米」意思是「我親人的兒子」,跟希伯來語「亞捫人」發音相近。);他就是今天亞捫人的祖先。


在當時的處境下,羅得兩個女兒的世界觀是,世界大部分地方都被毀了,只剩父女三人。在延續家族生存的這件事上,女兒用今日看為「亂倫」的方式來延續家族血脈,這對當時的女性來說,是保存未來生命的做法。在早期希伯來文化的習俗中,並非以「道德」來論,而是以「生存」來論。但這一點在當時處境下,是可以被理解與接受的。

但我們也可發現,作者所編輯的文獻裡,是有意輕視摩押民族和亞捫民族的意味;申命記就明文規定:「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他們的子孫,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上主的聚會。(申命記23:3)。「因為你們出埃及時,他們不供給你們旅程上所需要的糧食和水,並且從美索不達米亞比奪城,雇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詛咒你們。(申命記23:4)很請楚的摩押人和亞捫人不是「道德」被鄙視,而是因為不善待客旅,特別對於出埃及時的客旅——以色列人。總之,摩押人和亞捫人也與所多瑪人一樣,被視為「邪惡的結盟」。


從這章經文,我們來思考二個信仰課題:

一、不要學習所多瑪,最好的方式就是善待出外人、客旅

亞伯拉罕善待出外人、客旅的「良善結盟」,對比所多瑪要強暴羞辱出外人、客旅的「邪惡結盟」,二者之間是很強烈的對比。這章的經文標示出基督徒應有的美德——「好客」,接待客旅、陌生人、邊緣人、孤兒寡婦。

初代教會的宣教師廣義來說,也是出外人、客旅,《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訂下一個規則:

11「你們到一個市鎮或鄉村時,先打聽那裏有誰願意接待你們,就住在他家裏,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12你們進了一家,就說:『願你們平安。』13如果這家的人歡迎你們,你們為他們求的平安就會臨到這家。如果他們不歡迎你們,就收回你們的祝福。14那不歡迎你們、不聽你們話的家或城,你們就離開那裏,把腳上的塵土跺掉。15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蛾摩拉所遭受的懲罰比那地方所受的要輕呢!」(馬太福音10:11-15;平行經文 6:7-13;路 9:1-6)

耶穌告訴門徒,如果他們不接待無家可歸者、客旅、陌生人、邊緣人、孤兒寡婦,「你們就離開那裏,把腳上的塵土跺掉。」耶穌甚至預告將來對這些人的審判,祂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蛾摩拉所遭受的懲罰比那地方所受的要輕呢!(馬太福音10:15)

所多瑪蛾摩拉不善待出外人、客旅,同樣地,我們若不善待出外人、客旅,我們的罪也會不輕。我們要理解到基督徒應該是一位好客者,友善社會中的少數族群、邊緣人,友善客旅、孤兒寡婦;而不是像所多瑪一樣,他們拒絕客旅、羞辱強暴客旅。

基督徒應該是敞開心胸懂得接納、款待特別需要照顧以及處境最困難的人。教會應該成為「好客之家」,而不是成為所多瑪讓傷痛者、絕望者,都能得到醫治與扶持。款待飢餓者、異鄉人、赤身露軆的人、患病的人、政治受刑人、癩病人、癱瘓者,款待來到都市的偏鄉人,款待出外到異鄉的移工,款待受到排斥、歧視的酷兒等;款待那些與我們想法不同的人、信仰與我們不同者,或是因我們的過錯而失去信仰的人;款待受迫害者、失業者、被剝削者;款待不同文化的人,我們所處世界的文化是多麼的多元、豐富;款待罪人,因為我們眾人都是罪人。記住耶穌在談到最後審判時,所說的話:「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馬太福音25:40)


二、不要再陷入種族歧視的古老處境,而要以耶穌的眼光來成全律法

這一章經文的末了,特別記載摩押民族和亞捫民族的祖先由來,這些文獻的編輯與以色列人要強調自身血統的高貴純正有密切關聯。

猶太人長期以來非常強調血統的純正,但不要忘了,聖經也有反省猶太人自以為傲的純正血統。例如舊約聖經有一篇很有名的故事《路得記》,記載猶太媳婦路得是一位摩押人,在猶太人看來是個不潔淨的摩押人,但是路得的信仰內涵卻比起一般以色列人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如此,路得還是以色列民族最為誇耀的祖先之一大衛王的祖母。

但是很可惜的,耶穌時代法利賽派的人將種族歧視發揮得淋漓盡致,以至於耶穌、使徒保羅、使徒彼得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不斷在對抗律法主義與歧視。才使得外邦人得以被接納進入上帝的家。

使徒保羅就這樣說:「基督親自把和平賜給我們;他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以自己的身體推倒那使他們互相敵對、使他們分裂的牆。(以弗所書2:14)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也說:

26 你們大家都藉著「信」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成為上帝的兒女。27 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他的生命。28 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裏,你們都成為一體了。29 如果你們是屬基督的,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會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加拉太書3:26-29)

記住!不要再陷入種族歧視的古老處境,而要學習使徒保羅以耶穌的眼光來成全律法。願上帝幫助我們。


問題討論:

1.亞伯拉罕羅得好客接待客旅,所多瑪城卻意圖強暴客旅。哪一種價值才是上帝所喜悅的?為何?

2.羅得為何寧願讓他的女兒暴露在強暴的危險中?

3.過去我們誤解所多瑪的性暴力為同性「戀」,倒底所多瑪的罪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