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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路得記 4:1-22

路得記 4:1-22 和合本
波阿斯娶路得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裏,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
4:2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對他們說:「請你們坐在這裏。」他們就都坐下。
4:3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4:4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裏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
4: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原文是買;十節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
4:6 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
4:7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4: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4: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4: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4:11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4:12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波阿斯和他的後代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4: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4: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4: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4:17 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4: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4: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4: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路得記 3:1-18

路得記 3:1-18 和合本
拿俄米替路得找歸宿
3: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3:2 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3:3 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
3: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3:5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3:13 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3: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
3: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3:16 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
3:17 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3:18 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20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路得記 2:1-23

路得記 2:1-23 和合本
路得在波阿斯田裏撿麥穗
2: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2:2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2: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
2:4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2:5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2:6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2:7 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裏坐一會兒,常在這裏。」
2:8 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2:9 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
2: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2:12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2:13 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2:14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裏來吃餅,將餅蘸在醋裏。」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
2:15 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2:16 並要從捆裏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2:17 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
2: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
2:19 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裏拾取麥穗,在哪裏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做工。」
2:20 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2:21 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
2:22 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
2:23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路得記 1:1-22

路得記 1:1-22 和合本
以利米勒全家遷往摩押
1: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1: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
1: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
1:5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拿俄米和路得回伯利恆
1:6 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1:7 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1:8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1: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1:10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1: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1: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1:17 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1:19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1: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1: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1:22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To Whom Does Ruth Belong? To Whom Do You Belong?

To Whom Does Ruth Belong? To Whom Do You Belong?
Ruth 1:15-18, 3:6-11
1. Ruth belongs to Moab

2. Ruth belongs to Naomi

3. Ruth belongs to Boaz

4. Ruth belongs to the Lord

Conclusion: To Whom Do You Belong? Are you like Ruth's faithfulness to God?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路得記 4:1-22

路得記 4:1-22 現代中文譯本
波阿斯娶路得
得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口公眾集合的地方,坐在那裏。不久,波阿斯所說的那位以利米勒的至親從那裏經過,波阿斯就喊他的名字說:「請過來這裏坐!」他就過來坐下。
得 4:2 波阿斯又請來城裏的十位地方長老,也叫他們在那裏坐下。大家都坐定了,
得 4:3 他對那個至親說:「拿娥美從摩押回來了,她要賣我們親族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得 4:4 我想你應該知道這件事。如果你要買回,當著在座的長老們面前買;如果不要,請說清楚,因為你有優先權,然後才輪到我。」那個人說:「我要買回。」
得 4:5 波阿斯說:「好吧,如果你向拿娥美買那塊地,你也應該娶那位摩押的寡婦路得;這樣,那塊地才會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
得 4:6 那個人回答:「這樣的話,我放棄買回這塊地的權利;就是我買了,我自己的孩子也不能繼承。你買吧,我不買了。」
得 4:7 那個時候,以色列人買賣財產有一種慣例:就是賣方要脫下鞋子給買方。他們用這種方法表示買賣已經成交。
得 4:8 所以,當那個人對波阿斯說:「你買吧!」他就脫下自己的鞋子給波阿斯。
得 4:9 波阿斯對那些長老和所有在場的人說:「今天你們都是證人;我已經向拿娥美買了以利米勒和他兒子基連、瑪倫所有的家產。
得 4:10 除此以外,瑪倫的遺孀─摩押人路得也成為我的妻子。這樣,所有的產業就可以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並且,他家族的名也將繼續存留在本鄉和本族中。今天,你們都是這事的證人。」

那位比波阿斯更接近親族關係的「至親」,拒絕盡當「至親」的責任,理由就是他認為若購買以利米勒的產業還必須娶路得為妻,這等於是叫他買土地,但卻無法使該土地真正的屬於他所有,雖然摩西法律有這樣的規定,他還是寧願被羞辱,也不願盡法律上的責任,他要的是享有土地的權利,但卻不願意盡法律的責任。相對的,波阿斯就不是這樣;他是寧願娶路得過門來,為了使以利米勒的家族的命脈能夠延續下去,即使因為這樣而不能擁有該土地,使自己遭遇財富上的損失,他也願意盡「至親」的責任。結果我們發現,上帝賜福在波阿斯的身上更多。
會主心得:在我們生活的環境中,誰會遇到怎樣的際遇,沒有人知道。但照顧貧困者的需要,乃是聖經的教訓。有位富有的財主來找耶穌基督詢問有關永恆的生命之道時,耶穌基督就是告訴他那段非常著名的「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要他照樣去行。而在這比喻中,耶穌基督特別提起有兩個人並沒有盡到他們應該做的這件事,那就是祭司與利未(路加福音10:30-37)。別忘了,祭司、利未的角色都是在幫助人認識、更接近上帝的。同樣地,基督徒與教會豈不也是扮演著這樣的角色?因此,關心弱勢、照顧弱小教會,就是基督徒與一間有能力的教會的責任。
得 4:11 長老們和其他的人都說:「是的,我們是證人。願上主使你的妻子生養眾多,像蕾潔和麗亞給雅各生很多子女。願你在以法他族中富有,在伯利恆有聲望。
得 4:12 願上主藉這年輕的女子給你後代,使你的家像猶大跟塔瑪生的兒子─法勒斯的家一樣昌盛。」

波阿斯和他的後代
得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上主賜福給她,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得 4:14 城裏的婦女們對拿娥美說:「讚美上主!他今天給了你一個至親來照顧你。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有聲望。
得 4:15 你的媳婦愛你;她為你所做的,比七個兒子所做的還多。現在她給你生了一個孫子;這孫子將帶給你新的活力,使你安享晚年。」
得 4:16 拿娥美接過這孩子,緊抱著他,撫養他。
得 4:17 鄰居的婦女給這孩子取名俄備得。她們爭相告訴每一個人,說:「拿娥美得了一個兒子啦!」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耶西就是大衛王的父親。
得 4:18-22 從法勒斯到大衛的家譜是這樣的:法勒斯、希斯崙、蘭、亞米拿達、拿順、撒門、波阿斯、俄備得、耶西、大衛。

路得記 3:1-18

路得記 3:1-18 現代中文譯本
拿娥美替路得找歸宿
得 3:1 有一天,拿娥美對路得說:「女兒,我必須替你找個丈夫,好使你有個歸宿。

2:22記載路得從麥田回來,將一切發生的經過都告訴婆婆拿娥美後,拿娥美就告訴路得不要再到別的麥田去撿拾麥穗,是因為她發現波阿斯是一個很體貼,且善解人意的至親。因此,拿娥美要路得繼續在波阿斯的麥田撿麥穗時,就已經有了這個「打算」,準備要為媳婦找波阿斯這個至親,好使媳婦有個歸宿。
得 3:2 記得波阿斯是我們的親族嗎?你曾經跟他的女工一起工作。聽我說,今晚他會在禾場上簸麥子。

拿娥美很熟悉摩西的法律,為了幫助路得這位「外國媳婦」,她想到要運用猶太法律關於「至親」應盡的義務。「至親」的義務在摩西的法律有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規定:「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其中一個先死了,沒有留下子嗣,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如果死者的兄弟不肯娶她,她要到城門口見本城的長老,告訴他們:『先夫的兄弟不肯盡兄弟的義務,替她在以色列中立嗣。』長老們就必須召見那人,跟他商議。如果那兄弟仍然堅持不娶她,她要在長老們面前走上去,脫下那兄弟的一隻鞋子,吐口水在他臉上,宣佈說:『不肯替兄弟立嗣的人該受這種侮辱。』在以色列中,他的家要叫做『被脫鞋之家』。」(申命記25:5-10)
若按照現代的道德價值來看這整段經文,我們會驚訝婆婆拿娥美怎麼要求媳婦做了投懷送抱的事,甚至路得也沒有反對。這是依據「娶寡嫂制」的法律規定,若以色列男子沒有生子就死去,他至近的親屬要娶他的妻子;至近親屬和寡婦所生的長子,要跟從寡婦亡夫的姓氏,並承受寡婦亡夫的遺產,好延續亡夫的家族。我們若瞭解古代猶太人的法律考量之後,就會發現這對古代猶太社會是很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要保持社會的平衡,不會產生大地主,或是過於貧窮的乞丐。也可避免因為沒有子嗣,導致家族延續生命的力量和可居住的土地逐漸縮小,而使生產力發生問題。摩西時代立這樣的法律乃是根據人道的考量。在現今的社會,「娶寡嫂制」已經有變通的方式,就是將自己的孩子「過繼」給亡兄。

得 3:3 你去洗澡,擦點香水,穿上最好的衣服,然後到禾場去。但是不要讓他知道你在那裏,要等他吃完了,喝夠了。
得 3:4 要看準他躺的地方;他睡著了,你就去,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他會告訴你該做甚麼。」
在1:22提到拿娥美和路得回到伯利恆的時候,「正是收割大麥的時候」。這情況就像台灣原住民在慶祝收割所舉行的「豐年祭」,不僅是慶祝豐收,更重要的是向賞賜豐收的神獻上感恩。因此,這種類似豐年祭的活動,就必須整個部落、村鎮所有的人都參加,不能缺席。因此,可想而知,這時刻出外返鄉的親人也會很多,正個慶典會持續到收割完成。
白天收割,晚上休息狂歡慶祝,會有喝酒跳舞等活動,因此,大家都會打扮得很漂亮,年輕人也會藉此機會尋找對象。拿娥美就抓住這個大好機會,趕緊替自己的媳婦路得尋找歸宿。她要媳婦路得去「洗澡,擦點香水,穿上最好的衣服」,甚至告訴她怎樣進入波阿斯的躺臥的地方,「爬進去」跟波阿斯睡在一起。這似乎是要主動爭取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權利。
得 3:5 路得回答:「你說甚麼,我就做甚麼。」
路得對婆婆拿娥美的吩咐,是言聽計從,因為她清楚知道婆婆並不是在利用她,而是在替她的幸福設想。此外,她的婆婆相當清楚當地猶太人的習俗與法律,而路得是個外國人,因此,怎樣才能在猶太人當中不違反習俗規律,聽從她婆婆的話去行是很重要的事。
得 3:6 於是,路得到禾場去,照著她婆婆告訴她的做了。
得 3:7 波阿斯吃完了,喝夠了,心情愉快,就到麥堆旁躺下睡了。路得悄悄地走了過去,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
得 3:8 到了半夜,波阿斯忽然醒了,轉過身來,驚奇地發現有個女人睡在腳邊,
得 3:9 就問:「你是誰?」她說:「先生,我是路得,你的婢女。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

當波阿斯醒過來,突然發現身邊躺著一個女人時,嚇了一跳,就問:「你是誰?」有可能是因為夜晚天色暗,看不清楚,或是因為他喝酒過多,連女人睡在身邊也不太清楚。不過,他驚訝大聲問「你是誰?」時,這彷彿也叫醒自己沈睡的心靈,似乎他驚覺自己好像做了錯事。
路得回答說:「先生,我是路得,你的婢女。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現代中文譯本)在中文和合本的翻譯是:「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是原文的字譯,但較不白話,現代中文譯本則直譯為「請你娶我!」。路得很清楚地要求波阿斯娶她,這是出自一個女子,且是外國女子的口,絕對不是簡單的事。如果,波阿斯是個有信仰的人,他一定會依照摩西法律所規定的去做。如果他不做,那之前在撿拾麥穗的時候,對路得的善待行為就不是依據摩西法律的規定,而是另有所圖。

會主心得:路得已經讓波阿斯知道,他應該不只是供她在麥田撿拾麥穗養生而已,還要照摩西法律的規定,讓她的家族可以繼續延續生命,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因為延續生命乃是表明上帝的賜福。一個真正遵行上帝教訓的人,會知道怎樣幫助生命延續,而不是讓生命在苟延殘喘中逐漸消失掉。
得 3:10 波阿斯說:「願上主賜福給你!從前你對婆婆忠誠,現在你對已故丈夫的家族更忠誠。你大可以去找個年輕人,不管他有錢沒錢,你卻沒有這樣做。

波阿斯稱讚路得對婆婆拿娥美盡孝的話,可能是波阿斯早已經聽過大家在談論路得對婆婆的各種孝行(2:11)。但是,波阿斯認為更重要的是,路得對以利米勒的家族的忠誠,他認為路得並沒有去找一個年輕人,而離棄以利米勒的遺孀拿娥美,而是順從上帝的法律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規定,為的是要替以利米勒家族保留宗族的後嗣和財產,這對以利米勒的家族來說,是非常重要且有意義的事。雖然是她的婆婆拿娥美教導路得如此做,但是也要路得願意順服才可能成就此事。
會主心得:路得是個非常傑出的媳婦;她不僅在家中對婆婆盡孝,且在麥田中努力工作,她雖然年輕就守寡,卻是對夫家相當的盡忠,沒有因為他人有錢就跟著走,也沒有因為他人年輕,就跟著去。她接受婆婆的建議,為夫家延續生命,她放下身段親自登門請「至親」波阿斯娶她,好保留夫家的產業和後代。這種為家族著想的胸襟在當媳婦的路得身上顯露出來,確實是很值得學習的。
得 3:11 路得,不要擔心!無論你要求甚麼,我都會替你辦到;城裏的人都知道你是一個賢慧的女子。
得 3:12 我確是你的至親,對你有義務,但是另有一個人比我更親。
得 3:13 今晚你就留在這裏,明早,我們看他願不願意對你盡至親的義務。如果他願意,那很好;如果他不願意,我對著永生的上主發誓:我一定盡這個義務。現在你只管躺下,留在這裏,直到天亮。」
得 3:14 路得就躺在他腳邊。但天還沒亮,人還辨認不出她的時候,她就起來,因為波阿斯不願意人家知道她來過這裏。

婆婆拿娥美是一位很聰明的女性,也很有勇氣為自己與媳婦爭取權利。3:3-4她 特別叮嚀媳婦路得,不要叫人看到她「打扮」,也不要讓人看到她「爬」進了波阿斯躺臥的地方,原因是即使有類似狂歡尋找結婚對象的機會,也不可能有女孩子自 己爬進男人睡覺的地方這種事。在3:14我們也看到就連波阿斯也「不願意人家知道她(路得)來過」他躺臥的地方,和他睡在一起。拿娥美清楚知道,還有人比 波阿斯的關係更「至親」,但是從波阿斯對路得的善待表現,她已經明白一件事:如果波阿斯真心有意,一定會知道怎樣處理關於至親的問題。
得 3:15 波阿斯對她說:「脫下你的披肩,鋪在這裏。」她照著做了。波阿斯倒了差不多二十公斤的大麥在上面,幫她放在肩膀上,她就回城去了。
波阿斯倒了二十公斤的麥穗給路得帶回家去,並且告訴她說「不可空手回去」(3:17),這句話也回應了1:21,當拿娥美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時所說的話:「我出去的時候富足,回來的時候上主卻使我空無一物。」她確實是空手回到故鄉,但是,現在她的媳婦路得則是雙手滿滿的帶著麥穗回到家裡。
得 3:16 她到家的時候,婆婆問她:「怎麼樣啦?女兒!」路得就把波阿斯為她所做的一切都告訴婆婆。

會主心得:拿娥美將路得視為「女兒」,這讓我們學習到,一個好的婆婆,首先想到的應是如何看待媳婦像親生的女兒一樣,以「骨肉之親」來看待媳婦與她的關係。相對的,一個好的媳婦當會盡力地主動做好應盡的職份,這是「婆媳問題」中最需要婆媳雙方相互學習的功課。
得 3:17 路得說:「他告訴我,不可空手回到你這裏來,所以給了我這麼多麥子。」
得 3:18 拿娥美對她說:「路得,你不要急,等著看這件事的發展。波阿斯今天不辦妥這事是不會休息的。」

這一節充分說明了拿娥美的智慧和聰明,她深深知道波阿斯的個性。因為路得每天都會向她報告在麥田所發生的事,也告訴她如何在撿拾麥穗受到波阿斯的照顧,讓拿娥美充分掌握波阿斯背後可能的意象,拿娥美的智慧就此彰顯出來。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路得記 2:1-23

路得記 2:1-23 現代中文譯本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裏撿麥穗
得 2:1 拿娥美有一個親族,名叫波阿斯,既有錢又有地位,是她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
得 2:2 有一天,路得對拿娥美說:「讓我到田裏去撿人家掉落的麥穗,我一定會遇到一個肯善待我的人。」拿娥美說:「你去吧,女兒。」
「撿拾麥穗」請參考申命記24:19,利未記19:9, 23:22 。舊約律法容許貧窮人可以在收割時撿拾掉落在土地上的麥穗。「准許撿拾麥穗」的制度,就如同五十禧年、安息年的原則和十一奉獻的規定,表明土地至終都是屬於上帝的,藉由休耕與撿拾麥穗彰顯出上帝對土地的關懷,對貧苦弱勢族群的關心。
會主心得:通過這段經文的描述,我們看到上帝的心意,藉著「准許撿拾麥穗」的規定,讓拿俄美這種赤貧的家庭有了活下去的盼望與依靠。這對台灣處境的基督徒,或工商社會的基督徒而言,我們也應該透過慈善的捐款或是給予貧窮者經濟幫助,來彰顯上帝的慈愛,讓「准許撿拾麥穗」的美好信仰予以傳承下去。
得 2:3 於是路得到田裏去,跟在收割工人背後撿掉下的麥穗。正巧路得撿麥穗的這塊田是波阿斯的。
得 2:4 不久,波阿斯從伯利恆來;他向收割工人問安說:「上主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上主賜福給你!」
「上主與你們同在!」是當時常用的請安語,就如同今日猶太人或基督徒彼此以「shalom,平安」的請安語。在他們的生活中都習慣使用上帝的祝福。
得 2:5 波阿斯問領班:「那是誰家的女孩子?」
得 2:6 他回答:「她就是跟拿娥美從摩押回來的那個外國女子。
得 2:7 她要求我讓她跟在工人後頭撿麥穗。她一大早就開始工作,現在剛停下來,在涼棚下休息。」
得 2:8 波阿斯就去對路得說:「聽我說,小姑娘,你不用到別人田裏去撿麥穗,就留在這裏跟女工一起。
得 2:9 看男工到哪裏收割,你就跟著女工撿取。我已經吩咐我的男工不可欺負你。你渴了,就到水罐那裏喝他們打來的水。」
得 2:10 路得向波阿斯下拜,伏在地上,說:「你為甚麼待我這麼好?這麼關心我這一個外國人?」
得 2:11 波阿斯說:「你丈夫死後,你對婆婆的種種孝行,我都聽見了。我知道你怎樣離開了父母和自己的鄉土,怎樣來住在這一個陌生的民族中。
得 2:12 願上主照你所做的報答你。願以色列的上帝─你所投靠的上主厚厚地賞賜你!」
得 2:13 路得回答:「先生,你對我真好!雖然我連作你的婢女也不配,你還這樣用親切的話安慰我。」
得 2:14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來,吃一點麥餅,蘸著醋吃。」路得就跟工人們坐在一起。波阿斯遞給她一些烤好的麥穗,她吃飽了,還有剩下的。
得 2:15-16 在她走開又去撿麥穗的時候,波阿斯吩咐他的工人:「讓她隨意撿,就算從堆著的禾捆中去撿也不可為難她;甚至要從紮好的禾捆中抽些出來,讓她撿,不可責備她。」
得 2:17 路得就這樣在田裏撿麥穗,直到傍晚。她把撿來的麥穗打了出來,差不多有一簍。
得 2:18 她把打好的麥子帶回城裏給婆婆看,又把留下來的食物給婆婆吃。
得 2:19 拿娥美問她:「你今天從哪裏撿來這麼多麥穗?你在誰家的田裏工作?願上帝賜福給關愛你的那個人!」路得就告訴婆婆,她是在波阿斯的田裏工作。
得 2:20 拿娥美說:「願上主賜福給波阿斯!上主始終對活著和死了的人信實仁慈。」拿娥美又解釋說:「那個人是我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們。」
得 2:21 路得說:「他還叫我跟在他工人後面撿麥穗,直到收割完畢。」
得 2:22 拿娥美對路得說:「是啊,女兒,你最好在波阿斯的田裏跟女工一起;要是你到別人的田裏去,恐怕會被欺負。」
得 2:23 於是路得跟女工一起撿麥穗,一直到大麥小麥都收割完畢。路得繼續跟婆婆住在一起。

路得記 1:1-22

路得記 1:1-22 現代中文譯本
以利米勒全家遷往摩押
1:1-2 很久以前,在士師治理以色列的那段時期,地方上發生了饑荒。有一個以法他族人,名叫以利米勒,原住在猶大的伯利恆;他帶著妻子拿娥美和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一起到摩押國,暫時住在那裏。他們在那裏的時候,
1:3 以利米勒死了,留下拿娥美和她兩個兒子;
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地方的女孩子─娥珥巴和路得。大約十年後,
1:5 瑪倫和基連也死了,留下拿娥美,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拿娥美和路得回伯利恆

1:6 拿娥美還住在摩押的時候,聽說上主眷顧他的子民,使他們有好收成,就準備跟兩個媳婦離開摩押回本土去。
1:7 她們一起動身回猶大,但是在路上,
1:8 拿娥美對兩個媳婦說:「你們各自回娘家去吧!願上主以仁慈待你們,像你們善待了我和已故的人一樣。
1:9 願上主使你們兩人有機會再結婚,都有歸宿。」於是,拿娥美吻別她們。兩個媳婦就放聲大哭,
1:10 對拿娥美說:「不!我們要跟你回到你本族的人那裏去。」
1:11 拿娥美說:「女兒啊,你們還是回去吧!為甚麼要跟我走呢?我還能再生兒子來作你們的丈夫嗎?
1:12 回去吧!我的女兒,走吧!我已經太老,不能再結婚了。就算我還有一點希望,能在今晚結婚,而且會生兒子,
1:13 你們願意等他們長大嗎?你們能等著不去嫁別人嗎?不!我的女兒,這是不可能的。上主懲罰了我;我很為你們難過。」
1:14 她們又哭了起來。娥珥巴終於吻別她的婆婆,回娘家去了;但是路得還是捨不得離去。
1:15 拿娥美對她說:「路得,你嫂嫂已經回她本族和她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她回去吧!」
1:16 可是路得說:「請不要叫我離開你。讓我跟你一起去吧!你到哪裏,我也到那裏;你住哪裏,我也住那裏;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
1:17 你死在哪裏,我也死在那裏,葬在那裏。除了死,任何事都不能使我們分離!要是我背誓,願上主重重地懲罰我!」
1:18 拿娥美見路得堅決要跟自己走,也就不再勸阻她了。
1:19 於是倆人繼續她們的旅程,來到伯利恆。她們到的時候,全城的人都很興奮。婦女們驚叫說:「她真的是拿娥美嗎?」
1:20 拿娥美說:「不要叫我拿娥美,叫我瑪拉吧!因為全能的上帝使我命苦。
1:21 我出去的時候富足,回來的時候上主卻使我空無一物。上主責罰我;全能者使我受苦。為甚麼還要叫我拿娥美呢?」
1:22 這就是拿娥美和她的摩押媳婦路得從摩押回來的經過。她們到達伯利恆,正是開始收割大麥的時候。

路得記簡介

路得記簡介

一、作者:不詳。
猶太人的傳統認為本書作者是撒母耳。不過,從書中的內容來看,士師時代的一些風俗如「脫鞋為證」對於最初的讀者來說已經成為歷史,因此作者需要加以解釋(4:7)。此外,大衛似乎是眾所周知的人物(4:22)。 由於撒母耳在掃羅作王時去世,未能目睹大衛登基,所以作者不可能是撒母耳。雖然作者不詳,但從路得記的家譜未提及所羅門,因此,可以假設路得記成書日期應該在大衛做王之後,而在所羅門登基以前。因此,這本書極有可能是大衛口述的家族歷史。

二、背景:故事發生在以色列歷史中的士師時期。當時,人不按上主的心意去行,而是照自己的喜好生活(參士17:6),是進入迦南之後的黑暗時期。

三、主題:
1. 上帝的救恩是普世性的,祂並沒有棄絕外邦人。
作者在2:12說:「願上主照你所做的報答你。願以色列的上帝─你所投靠的上主厚厚地賞賜你!」清楚顯示上帝的憐憫和看顧並不侷限在以色列民族中,凡投靠祂的,無論是那一民族,上帝必賞賜和眷顧。
2. 上帝看顧孤兒寡母。
本書並沒有直接指出一切是上帝的作為,但在短短四章中「上主/耶和華」共出現十八次之多,顯示上帝關心尋求祂的人,特別是苦難中的孤兒寡母。此外,無論是波阿斯與路得的相遇、拿娥美的計劃、至近親屬的卸責等,上帝都一一掌管帶領。
3. 愛人如己的見證。
本書的故事人物彼此恩慈相待:波阿斯與拿娥美都能活出「愛人如己」的信仰,而路得也深受拿娥美的信仰影響,以無私和忠誠的愛來孝敬婆婆拿娥美。
4. 彌賽亞救贖的預備。
「贖業至親」(現代中文譯本作「至親的義務」),「贖」字常見於本書。波阿斯雖有力量代拿娥美贖回田產。但他不是至近的親屬,原本無須盡此義務。但是,他願意這樣做,實在是出自愛心。這正好表達出本書救贖的主題。此外,路得記最後的家譜,現然是要指出將來的彌賽亞(救主)是從波阿斯一脈而出。

四、大綱:
1.歸回故鄉(1:1-22)
2.拾穗度日(2:1-23)
3.請求至親盡責(3:-18)
4.美好歸宿(4:1-17)
5.大衛的家譜(4:18-22)

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路得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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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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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現)       第2章(和)       講道1   講道2  
第3章(現)       第3章(和)       講道1   講道2  
第4章(現完)   第4章(和完)   講道1   講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