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創世記42:1-38

經文進度:創世記42:1-38 現代中文譯本
因為上帝的攝理,使得約瑟從奴隸、囚犯變成宰相,掌理全埃及。這也讓我們知道,任何人想阻止上帝的旨意和安排,是無法得逞的。果然埃及王所作的夢應驗了,約瑟使得埃及在七個豐年期間囤積無數的糧食。但是七個荒年緊接著到來,不緊埃及遇到飢荒,就連附近的國家也遇到飢荒。就連雅各家也必須到埃及購買糧食。
1898年英國在尼羅河上游,建造亞斯文水庫(Aswan Dam),1902年竣工,1907-1912、1929-1933分別再予以加高。1960年興建新壩體,1970.7.21竣工。1964,1973大洪水、1973,1983-84大旱災時,水庫都發揮功能。新壩工程破壞了傳遞裂谷熱的埃及伊蚊的生態環境,故裂谷熱實際上於1980年後絕跡於埃及。
水庫也帶來破壞:尼羅河三角洲土地不再豐腴,導致化學肥料的濫用。泥磚業蕭條。地中海沙丁魚、鳳尾魚減產。水壩蝸牛繁殖,蝸牛體內小肝吸蟲,造成流行疾病。
1雅各一聽到埃及有糧食,就對他的兒子說:「你們為甚麼不想些辦法呢?
創世記裡就曾多次提到當迦南地區發生乾旱缺糧的時候,人民就是到埃及去取得糧食而得生機的;例如創世記12:10「迦南發生饑荒,情況非常嚴重。亞伯蘭一直往南遷移,到了埃及,要暫時在那裡居留。」在創世記26:1-2則記載迦南地又發生了饑荒,但是上帝不要以撒到埃及去。現在我們看到的是迦南地饑荒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嚴重到了若不到埃及去買糧,很可能雅各他們一家人就會坐以待斃。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出雅各有能力差遣他的十個兒子們去埃及買糧,表示雅各是個很富有的人,否則是無法如此大批動員的。但是荒年裡,有錢也買不到糧食。
2聽說埃及有糧,你們去買些回來吧,免得我們都餓死。」
3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都到埃及去買糧。
4但是雅各沒有讓約瑟的親弟弟便雅憫跟他們一道去,因為雅各怕他遇到災害。
雅各沒有讓約瑟的親弟弟便雅憫一道去,因為恐怕便雅憫會遇到災害。之前我們在讀雅各的故事時,就已經知道蕾潔是雅各最喜歡的妻子,她只生了約瑟與便雅憫,何況蕾潔生便雅憫時難產死了(創世記35:16-20),而雅各又認為約瑟已經死了。所以,他一直疼愛便雅憫。這在心理學稱為「移情作用」,其實這對其他的孩子很不公平。而我們在讀雅各的故時也說過,家庭的紛爭往往是因為偏愛所引起。
會主心得:比如一個婆婆有二個媳婦,一個住家裡,一個住外地。住家裡的媳婦常常買禮物孝順婆婆,而住外地的媳婦一年難得回來一次,回來就「順便」滿一件禮物。結果婆婆大大的誇獎住外地媳婦的孝順,而住家裡的媳婦卻難得被婆婆肯定。換言之,我們習以為常的「愛」、「關懷」我們反而不知珍惜,不知肯定。這樣對住在家裡的媳婦而言,是很不公平的。這種情況就像雅各一直在犯的偏愛的錯誤,這一點值得我們反省。(包括對兒子)
5雅各的兒子們和其他的人都去買糧,因為迦南地區也有饑荒。
平常埃及有糧食的時候,迦南地就已一再地發生缺糧的情況,現在連埃及都發生嚴重的饑荒,可以想像得到其他地區嚴重饑荒的景況;所以不只是雅各的家族去買糧,連「周圍各國的人也都來像約瑟買糧」(創世記41:57)。雅各的家族也去埃及買糧,是因為他們「聽說埃及有糧」可買(42:2)。這句話也顯現出埃及在約瑟的治理下,國家的富強、興旺。雖處在饑荒的時代,卻是仍舊有足夠的糧食賣給其他地區的人民。
6約瑟作埃及的首相,負責把糧食賣給各地來的人。因此,約瑟的哥哥們來到他面前,俯伏在地上叩拜。
約瑟作埃及的首相,負責將糧食賣給外國人的事;他的哥哥前來買糧,自然要俯伏在地上向他叩拜。這情形恰好應驗約瑟少年時所做第一個夢。
7約瑟一看見哥哥們就認出他們,可是他假裝不認識,嚴厲地問他們:「你們是從哪裏來的?」他們回答:「我們是從迦南來買糧的。」
從約瑟被賣時是17歲(創世記37:2),到他30歲時開始為埃及法老王工作(創世記41:46)。現在又經過了七個好的豐收年(創世記41:47),和七個極嚴重飢荒的年代(創世記41:54),算一算他們之間也有27年沒有見面,約瑟已由一個17歲的少年變為44歲的成人,且穿著埃及的官服和說埃及話,跟以前判若兩人,何況約瑟的哥哥們做夢也沒有想到約瑟竟然會在埃及做首相。約瑟一看見他們就認出是自己的哥哥,但他的哥哥們卻不認得他。這也讓我們看到,約瑟的記憶、智慧遠遠超過他的哥哥們。 27年後兄弟第一次見面,原本應該高興才對,但是約瑟卻故意「
假裝不認識」,開始作弄他的哥哥們。
8約瑟認得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

9他想起從前自己做過的夢,就故意對他們說:「你們是間諜,是來偵察我國虛實的。」
約瑟用嚴厲的口氣責問他的兄長們,說他們是奸細,是來偵探埃及的虛實。扣上這樣的罪名,在古代是可以處死的。(間諜罪、雙重國籍)

所以約瑟的兄長們馬上表示他們是兄弟,是老實人,不是奸細。以家世背景來表明自己的清白,是古代人表達善意的方式,何況一個國君不可能選十個兄弟同作探子;另一方面,任何人都不會把他十個兒子都派去進行這種有性命危險的活動。
10他們回答:「我主啊,僕人不是間諜,是來貴國買糧的。

11我們都是兄弟,是老實人,不是間諜。」

12約瑟堅持說:「不!你們是來偵察我國的虛實的。」

13他們說:「我主啊,僕人本來有十二個兄弟,是同一個父親生的;他住在迦南。有一個弟弟已經死了,最小的弟弟跟我們的父親在一起。」
在這十位兄弟的觀念裡,他們老早認為約瑟被賣到埃及是凶多吉少,因為很少有奴隸能活得久。這也就是為何他們會說他們「有一個弟弟已經死了」。這也讓我們看到,約瑟的哥哥們此時是誠實以對,沒有欺瞞。
14約瑟再堅持:「不!我剛才說過了,你們的確是間諜。

15我要試一試你們誠實不誠實。我指著王的名發誓:除非你們把最小的弟弟帶到這裏來,我絕不准你們離開。
這一節讓我們清楚知道,約瑟故意捉弄他的兄長們是有目的的,就是要知道他的親弟弟便雅憫是否還活著。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看到約瑟對他的兄長還存有戒心,畢竟他被兄長賣到埃及的傷害一直存在他的心裡,但是他並沒有報仇。約瑟「受傷的根源」必須藉由「愛」來醫治,當他確認兄長們對便雅憫確實是「愛」時,在此同時,他過去的傷害也受到醫治了。

約瑟說:「我指著王的名發誓」,或「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在聖經裡,約瑟不是一直都很敬畏上帝的嗎?為何要指著王發誓?因為埃及人將法老視為神明,向法老起誓,其意義就是向神明起誓一樣。這情形類似台灣人喜歡斬雞頭,在神明面前起誓一樣。或許這是約瑟為了不讓他的兄長們認出他的方式,所以在42:23就告訴我們,約瑟和他的兄長說話也用埃及話,然後再通過人翻譯。
16你們要派一個人去帶他來;其餘的人監禁在這裏,等你們證實了所說的話。不然,我指著王的性命發誓,你們都是間諜。」

17於是他把他們拘禁了三天。
 
約瑟或許為求演戲演得逼真,於是下令將他們拘禁三天,讓他們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不得馬虎解決。
18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上帝的,如果你們接受我的條件,我就饒你們的命。

19為要證實你們是誠實人,你們得留下一個人在監獄裏當人質;其餘的人可以回去,把你們買的糧食帶回去給飢餓的家人,
約瑟真正的用意,只是想知道父親與弟弟的情況,留下一人當人質是不得以的作法。其實他也關心父親在迦南地還等待兄長們帶糧食回去。果然,約瑟的兄長們接受他的條件了。
20然後把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這樣可以證明你們的話真實,你們就不至於被處死。」他們接受了這條件,
三天後,約瑟再會晤他的哥哥們。開出留下一個人當人質的條件,直到他們把便雅憫帶來埃及。被拘禁三天的滋味必定不好受,在這樣的處境下,約瑟的十個兄長們若不同意行嗎?況且,飢荒的時期,必定還需要到埃及買糧食。更何況,埃及的富強之力,不是雅各家族的力量可以抗衡。
21彼此說:「當初我們陷害弟弟,現在受報應了!我們看見他的痛苦,他向我們哀求,我們不加理會!因此我們遭遇這災難。」
約瑟並沒有提到自己被賣到埃及當奴隸的事,反倒是他的兄長們感受到,他們今天之所以會遇到這種情況,是和約瑟被他們賣到埃及有關。甚至他們認為這就是一種「報應」(42:21)。
22呂便說:「我勸你們不要傷害那孩子,你們不聽;現在這血債該我們來還了。」

23約瑟聽懂他們的話,他們卻不曉得他懂,因為他跟他們談話都有人翻譯。

24約瑟轉身退去,哭了一陣,然後回來,挑出西緬,當著他們的面把他綁起來。
從42:22呂便所說的話可以看出,出賣約瑟是他們兄弟們心中永遠的痛,雖然過了27年,他們還是無法淡忘。這樣的反悔也打動約瑟的心,所以約瑟才轉身退去,哭了一陣。 

約瑟挑出西緬當人質,可能他聽到呂便當時並沒有附和出賣約瑟的計謀,所以才以二哥西緬為人質;也可能是因為呂便是長子,他必須帶領這次到埃及買糧食的隊伍回去,若是領隊被扣,回程沒有人帶隊,路上的危險就會增加。
會主心得兄長們對過去出賣約瑟有自責的對話,就是一種反悔、悔罪的表現。聖經通過這一件事讓我們知道:犯罪,將使人活在不安的陰影下,直到所犯的罪得到報應為止。換言之,這就是良心的苛責。至少這樣的人,還有的救,還懂得反悔。
25約瑟吩咐人把哥哥們的袋子裝滿糧食,把錢放回各人的袋子裏,又替他們準備旅途的食物。一切都準備妥當,
26他們就把買來的糧食馱在驢背上,離開了。
27在過夜的地方,他們有人打開袋子要餵驢,發現自己的錢還在袋裏。
28他對兄弟們說:「他們把錢還給我了!你看,就在我袋子裏!」他們都驚惶失措,戰戰兢兢地說:「上帝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呢?」
42:25-28的記載中,我們看到他們不用費一分錢可以買到糧食,這在那大饑荒的時代,再怎麼說都是一件極為難得的好事,但這對十個兄弟來說,他們的感覺則是完全不一樣;在他們看來那簡直就是一種不好的徵兆!因為他們已經有過被拘留三天的經驗了,又被「恐嚇」般的扣上「間諜」帽子,這下子他們買糧的錢卻又被放置在他們的錢袋裡,這對他們來說是很大的驚惶,他們確實擔心將會有大的「災難」發生在他們的身上,所以才會有「驚惶失措」的反應。
他們不知道那是因為約瑟特別交代僕人所準備的,不只是還他們錢而已,還有另外為他們準備了旅途中需要的食物呢。換句話說,他們買的糧食不需在回到家的途中就使用,而是可以實實在在地將所買的糧食一點都沒有用過,完整交到父親雅各的手中。
29他們回到迦南,到父親那裏,把經過的事一一告訴他。
30他們說:「埃及首相嚴厲地對我們說話,指責我們是去偵察他們的國家。
31我們回答:『我們是老實人,不是間諜;
32我們一共有十二個兄弟,都是同一個父親生的。有一個弟弟死了,最小的弟弟留在迦南陪伴著父親。』
33那首相卻說:『我要試一試你們誠實不誠實。你們要留一個人在這裏,其餘的可以回去,把糧食帶回去給飢餓的家人,
34然後把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這樣我就相信你們是誠實人,不是間諜。我會把你們的兄弟還給你們;你們也可以在這裏居留,作買賣。』」
42:29-34,他們將去埃及買糧時的經驗再次述說一次給父親雅各聽。我們發現述說的過程有一句增加的話,就是42:34的最後一句:「你們也可以在這裡居留,作買賣。」我們在前面看不到約瑟有說過這樣的話。在一個饑荒的時代,留外族人來居住簡直就是對本族人生存的一種負擔。但是我們可以相信約瑟很可能有這樣說過,因為他們究竟是兄弟,且後來他確實是如此要求父親連家族的人一起搬過來住在一起,因為也只有這樣才能解除饑荒對他們家族的威脅。
他們除了增加上述的一句話外,卻將被約瑟監禁三天的事省略了,可能是怕他們父親雅各傷心或是驚怕吧。另外一點,就是在袋子裡發現錢原封不動的被歸還回來一事也沒有提起。這些可能都是他們怕老父親擔心而採「避重就輕」的說詞。
35後來,他們把糧食倒出來的時候,個個都發現自己的錢包還在袋子裏。他們和父親一看見錢包,都很害怕。
36雅各對他們說:「你們要我失掉所有的兒子嗎?約瑟完了!西緬也完了!現在你們要把便雅憫帶走!災殃都歸到我身上來!」
在年老父親雅各的眼裡,認為西緬凶多吉少,因為約瑟就是被賣到埃及,結果音信全無,一定是死了。因此,當長子呂便說要用自己的兩個孩子的生命作保證(42:37),一定會將便雅憫帶回來時,雅各無論如何是不允許。呂便甚至說:「如果我不把便雅憫帶回來,你可以殺我那兩個兒子。把小弟弟交給我照顧,我一定帶他回來。」可見,兄長們對過去所犯的罪,有悔改的心。

「災殃都歸到我身上來」,這句話說出了雅各晚年對自己早年時代那種欺騙行為的一種感受。他想到失掉了約瑟,現在又失掉了西緬,還要失掉他最疼愛的便雅憫,這使他想起自己一再對別人欺騙的行徑,這該是上帝對他的一種懲罰吧。
37呂便向他父親保證說:「如果我不把便雅憫帶回來,你可以殺我那兩個兒子。把小弟弟交給我照顧,我一定帶他回來。」

38但是雅各說:「我這個兒子不可跟你們去!他親哥哥死了,現在只剩下他一個人!他在路上可能遇到意外的事。你們要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進墳墓嗎?」

雅各絕對不同意將便雅憫交給他們帶去埃及,顯示出他對他們去埃及買糧發生的事件之處理方式不表同意;雖然呂便願意將自己的兩個兒子來換取便雅憫的安全保證,但是雅各卻是無法同意這樣的作法,有可能是雅各早就對呂便不信任,因為呂便曾經偷偷地與雅各的妾辟拉上床睡覺(創世記35:22),這件事也是導致後來雅各取消由長子呂便接續當族長,改以猶大接掌族長的原因(創世記49:4)。因此,雖然呂便提出要用自己的兩個孩子生命來保證便雅憫的安全,對雅各來說,他是無法接受的。

◆伸冤在上帝,我們要學習愛你的仇敵的信仰功課
有一句俗語說:「地球是圓的,相遇得到」,這話似乎在約瑟的故事裡得到印證。約瑟的兄長們也萬萬沒想到,被他們賣到埃及當奴隸的弟弟,居然會當上埃及首相。而且因為飢荒的原因,他們必須到埃及向約瑟跪拜,購買糧食。聖經就是用這樣的故事來告訴我們,每一件事情都有上帝奇妙的攝理,人所受的冤屈,上帝必定會伸冤。就像創世記4:10講到,當該隱殺死亞伯之後,上帝責問該隱說:「你做了什麼事?你弟弟的血從地下出聲,向我哭訴。」今天約瑟所遇到的冤枉,不用他自己伸冤,因為上帝會為他伸冤。
正如保羅所說:「朋友們!不要為自己復仇,寧可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為聖經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定報應』。」(羅12:19)換言之,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必定會審判人類所犯的罪行。
上帝要我們不要結冤仇,是要我們學習彼此相愛,因為恨不能化解恨,反而愛才能化解恨。愛仇敵不是懦弱的表現,而是勇者與仁者的胸襟。對此耶穌也說:「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太5:44)。猶太人有一句俗語:「當你的仇敵來向你借炭火時,你就將整個爐火送給他。」意思是要讓仇敵感到羞愧。我們的俗語也說:「有量,才有福。」這些智慧的話,是人類經驗的累積,更是上帝的法則。若是我們愈能將仇恨交給上帝,上帝必定會為我們伸冤。另一方面,我們愈能赦免仇敵、愛仇敵,眾人就能看出我們是主耶穌的學生。
報復式正義vs.修復式正義
報復式正義: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對等懲罰或報復
修復式正義:積極承擔、勇於負責,基於「和平創建」(peace-making)的思維,惡不僅在於法律上的懲罰,而應加入「社會衝突」、「人際關係衝突」來看。
執行修復式正義時必須避免強迫或誘騙被害者以廉價條件原諒加害者,也要避免加害者假裝改過;尤在性侵殺人虐待等無法或難以回復的犯罪(這類犯罪容易讓受害者或其家人有嚴重心理疾病,這種病是難以治癒及控制的,病人會承受終身痛苦),修復式正義更要謹慎使用,尤其是必須正視被害者與家屬的受害嚴重性,否則修復式正義會成為對受害者的嘲諷、重罪輕判的藉口、對犯罪的鼓勵及吃案的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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