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加拉太書4:1-31

經文進度:加拉太書4:1-31 現代中文譯本
1還有,繼承人在未成年時,雖然所有的產業都是他的,但他跟奴僕沒有甚麼分別。
4:1-7在使徒保羅的思想裡,法律在舊約時代是好的,因為在舊約時代,人不知有比法律更好的恩典。不過,新約開始之後,信的時代已經來了,人就可以知道與上帝和好的福音。過去人活在法律之下,人的靈性幼稚,也受所謂星宿之靈的支配;但是在信的時代,耶穌開啟恩典之門,使人可以通過信而獲得上帝兒女的名份。

猶太人是以十三歲開始算為成人。因此,年滿十三歲的人必須負擔聖殿的義務,包括繳納聖殿稅,和負擔家庭生活需要的責任。但是,在十二歲以前,就仍算是小孩。我們的法律是以年滿十八歲為成年,十七歲以前都是未成年(清國時,台南府城在傳統上年滿十六歲就算是成人了)。
使徒保羅用這種方式比喻一個在信仰上成長的人,不會總是用傳統的規律約束自己,他會像一個真正長大的成人一樣,成為有法律責任的人。所謂「有法律責任的人」,意思是指這個人不再需要「褓母」餵奶,也不再需要褓母抱著、背著、牽著走。他會自己獨立,決定事務,就像一個大人一樣,是帶有社會責任的。使徒保羅說這是因為耶穌基督將我們從法律的幼稚階段救贖出來,使我們成為一個「信仰上的大人」。
2在他年幼的時候,有人照顧他,替他管理業務,等候他父親為他所定的日子來到。
在這一章裡面,我們看到保羅擔心的有二項:一是他們回去找星宿之靈;二是守猶太人的節期。這兩項都與福音的真理相違背。
3同樣,在靈性幼稚的時候,我們也受宇宙間所謂星宿之靈的支配。
「星宿之靈」,在和合本是「世俗小學」,指的是宇宙間原本存在的現象,但是人卻用之來預測生命未來的發展。一個在信仰上尚未成熟的人,難免會受到這些「星宿」學說的影響,即時下流行的希臘十二星座的算命。但是,在信仰上成熟的人,是不會受這種「星宿」學說影響的。使徒保羅用「星宿之靈」這個詞句來說明猶太人在宗教禮儀上已經到了僵化的程度,他們將摩西法律看成是對人生命拯救的法寶。其實,這些法律就像天上的星宿一樣,有它們受造時一定的規律,這些規律說明了上帝創造的精細,但是和人的得救並沒有關係。因此,使徒保羅認為在信仰上成熟的人,不會再以宗教禮儀、規律作為拯救的依據,因為明白耶穌基督才是人生命的主。

會主心得:這情況在台灣也有類似的情況。我就聽過有一女人的父親過世,她居然沒有辦法見父親最後一面。原因就是她肖虎,與父親蓋棺的時間犯沖,會為家庭帶來災禍,所以被禁止見父親最後一面。這樣的束縛,對人一點都沒幫助,就像保羅所說的,加拉太人回去做星宿之靈的假神明的奴隸。這是很悲哀的。
4但是時機成熟,上帝就差遣了自己的兒子,為女子所生,生活在法律下,

5為要救贖生活在法律下的人,使我們獲得上帝兒女的名份。

6為了表明你們是他的兒女,上帝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我的父親!」

7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就以你為繼承人。

8過去你們不認識上帝,被那些不是神的神明所奴役。
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絕大部份都是外邦人,在信耶穌基督之前並不認識上帝,敬拜用自己的手所雕刻的偶像,甚至成為這些偶像的奴隸。使徒保羅曾在雅典的亞略巴古議會上也曾指出雅典人的問題,他說:
「既然我們是他(指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不應該幻想上帝的本性是可以用人的技巧,用金銀或石頭所雕製的偶像來比擬的。當人類處在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不加深究,但現在他命令全人類要離棄邪惡的道路。因為他已經定下日子,要藉著所揀選的一個人,用公義來審判全世界;由於使這一個人從死裡復活,他已經把憑據給了全人類。」(使徒行傳17:29-31)
9現在你們認識上帝(或者說,已經被上帝所認識),為甚麼又要回去找那些無能無用的星宿之靈呢?為甚麼要重新去作他們的奴隸呢?
如果我們以前不認識上帝,上帝不會追究我們敬拜偶像的罪行。但是,當我們聽到了福音,卻還不相信、接受,還不以上帝拯救的福音為要,還沉淪在過去「不知道」的階段,那就不能逃避上帝的審判了。
10你們竟死守著某些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使徒保羅特別提起猶太人的節日,這些節日包括了安息日、禁食日。月分,是指每月初一的「月朔」。節期,是逾越節、住棚節、五旬節等。他要加拉太信徒知道,即使是完全遵守這些節期,仍不能得救。因為得救不是靠這些節期的功能,如果因為遵守這些節期能使人得救,那耶穌基督的救恩就毫無意義可言。

猶太人死守某些時間,同樣在台灣很多人也死守某些節期,事事要看農民曆。


11我很替你們擔憂,只怕從前我在你們當中的工作全都落空了。
猶太人是相當重視宗教禮儀的民族,也確實因為遵守相當嚴謹的宗教禮儀,使他們對耶和華的信仰,在亡國後仍然能夠延續著宗教傳承的使命。從這個觀點上來看,是有它的重要性和價值。但另一方面,他們在持守嚴謹的宗教禮儀時,也常陷入信仰上的危機:虛偽、不夠真實。這點也是耶穌基督在傳道工作中一再提出的問題。
耶穌基督就曾指責猶太人宗教領袖們的虛偽,說他們「無論做甚麼事都是給人看的。他們配戴大經文袋,又加長衣裳的繸子」(馬太福音23:5)他對當時的人曾提出這樣的警告:
「在末日來臨的時候,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曾奉你的名傳上帝的信息,也曾奉你的名趕許多鬼,行許多神蹟。』那時候,我要公然地告訴他們:『我從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做惡的,走開吧!』」(馬太福音7:22-23)
會主心得:耶穌基督指責用行神蹟異能來遮蓋所做的惡事,以神蹟異能來迷惑人心的人。我們必須知道,宗教信仰不是在於這些外在看得見的神蹟異能,而是內心的省悟—知道懺悔、認罪,回到上帝的面前,這才是真實宗教信仰的根基、最重要的基礎。
使徒保羅並不否認割禮對猶太人的重要性,因為這不單純是屬於文化的傳承,也是他們宗教信仰上的重要記號。但是,他強調生命得救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僅擁有外表的割禮記號,內心卻對上帝不誠實,這樣的信仰仍是個問題。再者,外表的記號不可以和一個人是否得救牽扯在一起,這是我們在信仰上必須分辨清楚的事。今天的教會也應該從這裡來反省。
會主心得:有青年人來問我:「為甚麼長老教會在禮拜時,那麼沒有『朝氣』,好像沒有生命的感覺。」為了要有「朝氣」、「生命」、「活力」,有許多教會引進了所謂「敬拜讚美」或「禁食祈禱」,在禮拜前既唱又動的,好像整個教會都活了起來,確實讓人感覺到教會在禮拜上更有活力了,也有的教會定期舉辦「禁食祈禱會」,使信徒因為「禁食祈禱」感受到自己的靈命增長了,這些都是很好的事。但是,我們也必須瞭解,這些不是宗教信仰的本質,都只是外在的表徵而已,跟有沒有聖靈充滿完全扯不上關係,也不能因為有了這些,就有了得救的保證。人既不能用各種方式來「引誘」聖靈進入內心,也不能以「禁食」的方式,來「脅迫」上帝赦免他所有的罪衍。我們不能本末倒置,我們惟一有的,就是謙卑、懺悔的靈,祈求上帝的恩賜和帶領,使我們不論在甚麼環境下,都能夠堅持不變的心,一生一世走天路。
12弟兄們,我勸你們,要了解我的立場,因為我曾經同情過你們的立場。你們並沒有做過對不起我的事。

13你們知道,因為我身體有病,我才有初次向你們傳福音的機會。

14雖然我的病況使你們困擾,但是你們並沒有厭煩我,丟棄我。相反地,你們接待我,好像接待上帝的天使,好像接待基督耶穌。

15當時你們多麼高興,現在又怎樣呢?我可以這麼說,那時候,你們即使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也是願意的!

16現在我對你們說誠實話,倒成為你們的敵人了嗎?

17那些人對你們表示熱情,原是不懷好意的。他們的目的是要把我孤立起來,好叫你們也對他們表示熱情。

18在善事上熱心原是好的,但不可只限於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

19我的孩子們!我再一次像母親為你們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的特性在你們的生命中成形。

20我多麼渴望現在就跟你們在一起,好讓我用另一種態度來對待你們。為著你們,我心裡多麼困惑不安!

21讓我向那些願意生活在法律下的人提出一個問題:你們沒有聽見摩西的法律嗎?

22法律書上記載,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從女奴生的,另一個是從自由的女子生的。

23從女奴生的是循著自然生的;從自由的女子生的卻是出於上帝的應許。

24這可以當作一種寓意:那兩個女人代表兩種約。其中之一是夏甲,她來自西奈山,所生的都是奴隸。

25夏甲是指在阿拉伯的西奈山〔另有些古卷作:西奈是在阿拉伯的一座山〕,象徵今天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兒女生活在奴役中。

26但是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

27因為聖經上記載:那不能懷孕、沒有生產過的女子啊,你要歡樂!那沒有經歷過生產痛苦的女子啊,你要高聲歡呼!因為被冷落的女人比那跟丈夫一起生活的,會有更多的兒女!

28弟兄們,正如以撒一樣,你們是由於上帝的應許而成為他的兒女的。

29當時,那循著自然生的迫害那聖靈所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但是聖經怎麼說呢?聖經說:「把女奴跟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女奴的兒子不可以跟自由的女子所生的兒子一同繼承產業。」

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並不是女奴的兒女,而是自由的女子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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