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2日 星期六

加拉太書2:15-21 因信稱義的道理

 因信稱義的道理 

2026.8.23 台北濟南教會主日第一場禮拜講道大綱

加拉太書2:15-21 

李登輝:「我是『不是我的我』」

舊的我,必須死去;新的我,才可能真正活出來

那個舊的我,是甚麼?抓住權力的我、自我中心的我

新我:「基督在我裡面活」的公共意義


一、發生在餐桌上的福音辯論

外邦人若沒有採取猶太生活方式,是否屬於上帝國新群體?

基督既然已經接納了一個人,卻被舊世界的界線,隔絕門外?


二、「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誰有權決定誰屬於上帝?

「因信稱義」:新翻譯「藉著信,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稱義」凸顯關係的恢復與群體的接納

稱義不只是「我如何得救」,而是不再以族群、階級與身分排斥人

1. 咱本身出世就是猶太

彼得相信基督足夠救贖,但他的身體卻說:「基督還不夠」


2. 外邦罪人

「外邦罪人」在這裡首先是一種猶太社會宗教分類。

傳統猶太人:誰才是上帝聖約群體的一員?


3. 稱義/合宜的關係δικαιόω

● δικαιόωdikaioō)是法庭語意,宣判「無罪、義人」

不只問「個人怎樣得救?」也問:「誰可以坐在上帝的餐桌旁?」


4. 遵守律法

遵守律法」涉及割禮、飲食規條、安息日等猶太群體標準界線

絕對毋是!」人沒有權力重新建立一道牆

稱義不只是改變「屬靈身份」,也改變看待別人的眼光


三、三種保羅閱讀,其實可以彼此補充

1.保羅舊觀:按宗教改革的稱義傳統

2.保羅新觀:以上帝國盟約群體閱讀

3.天啟保羅觀:上帝在基督裡的介入

稱義回答:只有上帝(法庭)可以宣告誰無罪,誰屬於祂

餐桌回答:基督的餐桌,接納所有人,成為上帝國新群體

參與回答:基督的死亡與生命如何成為我們的死亡與生命


四、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信靠基督,還是基督的信實?

●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 (pistis Christou)

faith in Christ——信耶穌基督

faith of Christ——耶穌基督的信實


五、「按呢基督是罪的差用是無?絕對毋是!

問題是在我們又把已經拆毀的界線重新建造


六、「照律法我已經死佇律法下」:這是一場主權轉移

律法不能再成為決定一個人是否屬於上帝的最終權威


七、「我已經及基督同釘十字架」:福音不是旁觀,而是參與

參與式基督論:發生在基督身上的事,成為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八、「現在啲活的毋是我」:死去的是必須不停證明自己的我

福音說:那個必須不停證明自己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九、「基督佇我的內面啲活」:新創造已經開始

天啟保羅觀:基督的新世界要從你裡面開始


十、「伊疼我,為著我放拺性命」:宇宙性的福音,也是個人的福音


十一、「我無互上帝的恩典失去效力」:若律法能救人,基督就白白死了

恩典是:人深知無法自救時,上帝親自採取行動


今天這一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信息:

一、分辨今日「遵守律法」是甚麼?

我們會不會把上帝所賜的好東西,變成排除別人的牆?


二、從個人得救走向上帝國的新群體

天主教會與世界信義宗聯會簽署的《關於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真正明白稱義,不應使教會更加自義,而應使教會更加謙卑。


問題討論:

1.我們今天是否也在重新築起基督已經拆毀的牆?倚仗哪些「身分界線」去排擠、歧視他人?

2.「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是什麼意思?哪些「舊我」需要與基督一同釘十字架?

3.「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可以如何被人看見或感受到?



劉榮主長老回應詩



講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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