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哥林多前書12:1-31

經文進度:哥林多前書12:1-31 現代中文譯本
1弟兄們,關於聖靈的恩賜,我希望你們都明白。
從這一節可看出關於聖靈的問題,也是哥林多教會提出來的,就像在第7章一開始討論有關婚姻關係的問題一樣。
2從前你們信從異教的時候,往往被引入歧途,受那些沒有生命的偶像轄制。

3我告訴你們,凡是被上帝的靈感動的人一定不說「耶穌是該受咒詛的」。同樣,除非被聖靈引導,也沒有人能承認「耶穌是主」。
使徒保羅強調聖靈啟示一個人的時候,應該是幫助這個人認識上帝的救恩,而上帝的救恩就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因此,受聖靈感動的人,不可能會說出毀謗耶穌基督的話。同樣的,若是沒有聖靈的啟示,人不可能認識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救主。
4有多種恩賜,卻是同一位聖靈所賜;
使徒保羅在解釋甚麼是「恩賜」。所謂「恩賜」,在希臘文和「恩典」同字根「charis」,是指:不是靠人的能力得到的,而是來自賞賜得到的。因此,所謂「聖靈的恩賜」,很清楚地就是指來自上帝的恩典。而上帝的賞賜是白白的恩典,不是任何代價可換取得到。
5有多種事奉,卻是同一位主所賜;

6有多種工作,卻是同一位上帝所賜。
因為哥林多教會內部有嚴重的紛爭、結黨分派,這種分裂不僅是因為信仰傳承權威的問題(1:10-13),也包括了貧富之間差距所帶來的心態上問題,因為有錢人不願意與貧困的信徒一起同桌分享食物,甚至是搶著吃,導致那些貧困的人沒得吃而捱餓(11:20-21)。因此,這段話將這種分裂的事都帶進來了,使徒保羅在這段話中所要表達的就是:不論你是從哪個傳承來的,即使你很有講道的恩賜,或是行神蹟的恩賜,或是能夠在辦理事務的工作讓人刮目相看,這些能力都不是自己有甚麼條件而擁有,而是因為賞賜生命的主白白賜給你的。同樣的,如果你擁有許多財富,這些財富並不是因為能力強、知識多而得到,而是因為上帝的賞賜,使你擁有更多,但這些都是為了要建立一個共同信仰團契的需要。
7為了使大家都得到好處,聖靈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所彰顯的也各不相同。

8聖靈把智慧的信息賜給一個人,同一位聖靈把知識的信息賜給另一個人。

9同一位聖靈把信心賜給一個人,把治病的能力賜給另一個人。
10聖靈賜給這個人行神蹟的能力,給那個人傳講上帝信息的恩賜,又給不同的人有辨別諸靈,講靈語,和解釋靈語的能力。
12:9-10提到「信心」、「治病」、「行神蹟」、「傳講上帝信息」、「辨別諸靈」、「講靈語」(說方言)、「解釋靈語」等七種特殊的靈力。這幫助我們更清楚,一個人對上帝有信心,就是有聖靈同在;同樣的,一個人有「治病」的能力,就是有聖靈在他身上。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治病」所用的「複數」名詞,指的是每一種病。一個醫生不可能醫治每一種病,因此,這裡所說的「治病」,是指奇特異能的醫治神蹟。
11可是,這一切都是從同一位、惟一的聖靈來的;他按照自己的旨意,把不同的恩賜給每一個人。
使徒保羅強調不論人身上懷有甚麼才能,這些都是來自聖靈的恩賜,且是出自同樣的一位聖靈,因為並沒有分別,是代表著上帝的旨意、力量。更重要的是:這些恩賜都是聖靈依據上帝的旨意賞賜給人,而不是依照人自己的要求。這樣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信息:上帝在每個人身上都有祂特別的旨意,為的是要讓這些領受不同恩賜的人能見證祂的救恩。
12基督就像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雖然身體有許多肢體,到底還是一個身體。

13同樣,我們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作奴隸的或自由的,都從同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而且共享這一位聖靈。

14身體不是只有一個肢體,而是由許多肢體構成的。

15如果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是身體的一部份。

16如果耳朵說:「我不是眼睛,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是身體的一部份。

17如果全身是眼睛,怎麼能聽呢?如果全身是耳朵,怎麼能嗅呢?

18然而,上帝按照自己的旨意把那些不同的肢體都安置在人的身體上。

19如果那些肢體都是一樣的,怎麼能算是身體呢?

20其實,肢體有許多,身體卻只是一個。

21所以,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22相反地,身體上那些似乎比較軟弱的肢體,更是我們所不能缺少的。

23在我們的身體上,那些看來不太重要的部份,卻是我們所特別愛護的;那些不太好看的部份尤其為我們所關注,

24那些比較美觀的部份就不需要特別加以裝飾。上帝這樣安置我們身體的各部份,把更大的光榮分給那些比較不美觀的肢體,

25好使整體不至於分裂,各不同肢體能互相關懷。

26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而每一個人都是肢體。

28在教會裡,上帝使人各得其所;他所安排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神蹟的,再次是有治病能力的;此外還有能夠幫助別人,能夠管理事務,能夠講靈語的。
使徒保羅在這裡按照次序排列了一些職稱,他將之分成三類,包括有第一類的使徒、先知、教師;第二類的行神蹟的;第三類是治病、幫助別人、管理事務、講靈語等。請注意在這裡的所謂「先知」,並不是像舊約聖經中那些傳達上帝信息,且可以隨時出入宮廷,在國王面前嚴詞譴責國王罪證的人,在這裡所指的「先知」,是指那些能夠明白上帝的旨意,因此會責備也會警告人們所犯的錯誤,知道勸勉和引導人歸正回到上帝的教訓裡。「能夠幫助別人」是指那些專門在負責救濟工作的人,這些人對哪些人需要幫助,用怎樣的方式來幫助,都有相當的恩賜,在早期教會開始時,這樣的工作也有專門的人在負責(使徒行傳6:1-6)。
29他們並不都是使徒、先知,或教師;也不都是有行神蹟,

30治病,講靈語,或解釋靈語的能力。

31可是,你們要追求那更重要的恩賜。我現在要指示你們那至善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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