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受難週靈修特刊
訓誨日:4月2日(禮拜一)
主題:耶穌顯現(Epiphany)
經文:路加福音24:13-35
耶穌顯現全部有幾次?一般說來是二次。
第一次顯現,我們稱為道成肉身。就是祂降生的日子,在凱撒奧古斯都作羅馬皇帝的時候,降生在伯利恆城,有牧羊人看到祂,博士看到祂,還很多人都看到耶穌。這位道成肉身的耶穌三十三年半後,被判死刑,在巡撫彼拉多手下被釘十字架,死在各各他。這是祂第一次的顯現,這是個既往的歷史事實,是曾經發生過的事情,祂那次顯現的目的是要降世為人,為世人捨命犧牲。
祂第二次的顯現被稱為「榮耀的再臨」,第二次再臨的目的不是為人的罪受死,而是要成全祂的救贖計畫,統管宇宙萬有直到永遠。
但這二次顯現中間,還有一種狀態,我稱為「以馬忤斯顯現」,就是「主的同在」。耶穌在被釘死、復活以後,跟再臨之前,至少曾向以馬忤斯的門徒顯現,祂還向很多人顯現過。今天還會不會再顯現?如果顯現的話是以什麼樣子顯現呢?耶穌第一次是以嬰兒的樣子顯現,第二次是以榮耀的君王降臨,那麼介於這二次顯現之間,耶穌會以什麼樣子向我們顯現?
默想:「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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