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路加福音19:1-48

經文進度:路加福音19:1-48 現代中文
作者將18:18-30富有的少年官與19:1-10撒該這二個故事放在一起,是因為故事的主角他們在處理金錢的態度非常不一樣。也是要給我們看到一個強烈的對比。

1耶穌進耶利哥城,正要從那城經過。
耶利哥城是當時著名的祭司城,許多祭司、有錢的貴族和稅吏都住在那裡。撒該既然是耶利哥城的稅吏長,當然是個肥缺。但是有錢並沒有帶給他快樂,並沒有帶給他更多的朋友,反而猶太人看他是「罪人」。
2當地有一個稅務長,名叫撒該,是個很有錢的人。

3撒該很想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一個人,可是他身材矮小,在人群中無法看到耶穌。
耶穌前往耶利哥,在當時已經造成全城的轟動,才會連身材矮小的撒該也想爬上樹,一睹耶穌的風采。但為何耶穌一眼就看出樹上那個人是撒該呢?因為當時稅務長有他的官服,且人人都知道耶利哥的稅務長很矮,且名字叫撒該。所以,耶穌一眼就看出爬到樹上的人正是有名的撒該。
4於是他跑在大家前頭,爬上一棵桑樹,要看看耶穌,因為耶穌就要從這條路經過。

5耶穌走到那地方,抬頭看撒該,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裏。」
耶穌居然對撒該說:「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耶穌不是先問「我可不可以住在你家」,而是說「必須」。唯一可以說明的是,當眾人將撒該當成罪人時,耶穌卻以行動來說「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悔改」(路5:32)。所以,「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
6撒該急忙下來,非常高興地接待耶穌。

7大家看見都埋怨說:「這個人居然到罪人家裏作客!」

8撒該站起來對主說:「主啊,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如果我欺詐過誰,我就還他四倍。」
當撒該接受耶穌的福音之後,對耶穌說:「主啊,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如果我欺詐過誰,我就還他四倍。」這讓我們知道悔改不是光說而已,而是必須以具體的行動表現出來。撒該就是用此種方式來表達他的懺悔。
單獨會主心得:很多時候,人的悔改僅是掛在口頭上,而沒有行出具體的行動,那樣的保證是沒有意義的。同樣地,過去政府在懺悔二二八事件的暴行時,常僅是掛在口頭上,雖然有了紀念日,有了某些補償,但是過去的歷史檔案尚未公開,法庭也未對主使者進行追訴。這樣的結果令人遺憾。
撒該的悔改行動令人深刻,這種精神正是世人所應學習的。但是,往往既得利益卻是人悔改的阻力,同樣要一個貪污的人放棄金錢也是很難的,要一個有權位慾望的 人放棄權位也是很難。但是耶穌做到了,祂將撒該的心改變。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9耶穌對他說:「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因為這個人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金錢和上帝之間只有一線之隔,我們也必須在上帝和世間的錢財、權勢之間做一個選擇。並且以實際的行動來表達我們願意過著謙卑悔改的生活。

單獨會主心得:撒該的具體行動是我們今天教會所要學習和反省的;如果我們的教會累積一大堆金錢放在銀行裡滋生利息,卻對周遭貧困的人民視而不見,我們能宣揚得出上帝國的信息嗎?如果我們想表明我們自己是個悔改認罪的人,撒該是用他全部的財產來表白,我們用什麼來告白我們悔改的信仰呢?
10人子來是要尋找和拯救迷失的人。」

單獨會主心得:撒該站起來對主說出他悔改的行動。你是否有悔改,卻沒有對主說出,你悔改的行動?一個真心的悔改,是要用行動去證實出來的。若有悔改,記得在主的面前說出悔改的行動,並去實踐它。
11大家正在聽這話,耶穌又告訴他們另一個比喻。這時候,耶穌已經快到耶路撒冷,他們以為上帝的主權就要實現。

12耶穌說:「有一個貴族到遠方去,要被冊封為王,然後回來。

13動身以前,他把十個僕人召來,每人給了一個金幣,說:『我不在的時候,你們拿這錢去做生意,看看能賺多少。』
按照猶太人的法律,被交託的錢若埋在地下而不見了,可以不必賠償;若是用手帕包起來放在衣袋裡掉了,則要賠償。但是只有把原來的錢保存好,並不是主人原本的心意。主人要他們出去做生意,要在主人回來之前,使所交託的金幣能賺得更多錢。
14他本國的人一向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要這個人作我們的王。』

15「那貴族被冊封為王回來以後,立刻命令那些領過金幣的僕人到他面前來,要知道他們每人做生意賺了多少。

16頭一個上來說:『主人,我用你給的那個金幣賺了十個金幣。』

17主人說:『很好!你是個好僕人;你既然在小事上可靠,我要委派你管理十座城。』
   在古希臘,斯巴達(Spartans)人的勇敢人盡皆知。比起文化更進步的雅典人,他們也許缺乏幾許優雅高貴的品德,但卻沒有人會懷疑他們的勇敢和忠心。 普魯塔契(Plutarch)在斯巴達王來喀古士(Lycurgus)的傳記中,提到一個令人感動的故事。有一個斯巴達的摔角好手參加奧林匹克運動大會的比賽。有人以大筆金錢賄賂他,要他故意輸給對手,他斷然拒絕。經過一番纏扭苦鬥,他終於打敗對手,贏得勝利。
    有人問他:「斯巴達人呀,你贏了比賽,又有什麼好處呢?」他微笑地回答:「我可以在和敵人作戰時,站在我的君王面對保護他。」這個斯巴達人所能想到的最大光榮,就是能保衛他的國王,即使犧牲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基督徒也當如此。基督徒最大的殊榮,就是作一個信仰的守護者,為耶穌基督而戰。
摘自《天色常藍》,海天書樓。
18第二個僕人上來說:『主人,我用你給的那個金幣賺了五個金幣。』

19主人對他說:『你也要管五座城。』

20又有一個僕人上來說:『主人,你的金幣在這裏;我用手帕把它包起來。

21我一向怕你,因為你是個嚴厲的人。不屬你的,你還要拿走;沒有種的,你還要收割。』

22主人對他說:『你這個壞僕人!我要用你自己的話定你的罪!既然你知道我是一個嚴厲的人,拿走不屬於我的,收割我沒有種的,

23那麼,你為甚麼不把我的錢存入銀行,讓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呢?』
若按照主人對前兩位僕人的態度,我們可以知道主人是很慷慨的人,而不是嚴厲的人。但是,第三位僕人卻說主人是嚴厲的,這顯然與事實不符。他之所以這樣說,可能是他推卸責任的說法,把過錯怪罪給主人。或是他對主人有誤解,因為怕主人的責備而不敢經營,怕萬一老本無歸。主人順著他的話語說,既然知道主人是一個沒有放款都想提取利息的人,甚至沒有種下的農地,都想去收穫些甚麼。他既然知道主人勤於收穫,更應該好好地經營主人所交託的。猶太法律規定只要本錢不要丟掉就沒事,耶穌則要求在時間內務使本錢成比例成長。至於那保持原狀的,沒有進步的,主人要宣布他是惡的,甚至解除他的職務。

24於是他向侍立在左右的人說:『把他的金幣拿過來,給那個有十個金幣的僕人!』

25他們對他說:『主人,他已經有十個金幣了!』

26主人說:『我告訴你們,那已經有的,要給他更多;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一點點也要奪走。

27至於不要我作他們的王的那些敵人,把他們帶來,在我面前殺掉吧!』」
基督徒是上帝的管家,有的人被交託的多,有的人被交託的少,這是隨著能力與恩賜而定的,在上帝分配的法則裡是公平的。若是我們盡心、盡力去做,上帝必會祝福。因此,多才能、多財富、多恩賜的人,他們的信仰責任和社會責任就必需分擔的多。同樣地,規模大的教會,其責任也相對的大。若是這些「多」與「大」者,卻吝嗇分享,懶於擔負責任,這在上帝審判時,將有如那位惡僕人的遭遇。

單獨會主心得:社會中常有一種錯誤的心態說:「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有時教會也會如此:不要做,就不用麻煩。因為,會友覺得參與很麻煩,又常以沒時間為藉口,而牧師也懶於計畫事工。如此一來,只剩下禮拜的維持。這樣的情況對嗎?
28說完這些話,耶穌走在前頭,上耶路撒冷去。

29快到伯法其和伯大尼、向著橄欖山去的時候,耶穌打發兩個門徒先走,

30吩咐他們說:「你們到前面的村子去,進去的時候,會看見一匹還沒有人騎過的小驢拴在那裏。你們把牠解開,牽到這裏來。

31如果有人問你們為甚麼解開小驢,你們就說:『主要〔或譯:牠的主人〕用牠。』」
這一段經文令人難以理解的地方是,耶穌預見在村子裡有一匹小驢,是沒有人騎過的,只要向驢子主人說是主耶穌要用「牠」,便可牽來騎。我們也可以想像,耶穌要進城以前,可能曾吩咐門徒先行至村子裡預備租借小驢。因為在逾越節期間,會湧入許多的朝聖客,當時就有人專門出租驢子給朝聖客當交通工具。主人多少也聽聞過耶穌的事蹟,而當主人問誰要租這頭小驢,而門徒提及就是那位受人歡迎的耶穌,且耶路撒冷的百姓正準備盛大歡迎他,主人就會樂意地說,若是耶穌要騎的,就牽這頭最好的小驢去吧!
32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和耶穌所告訴他們的一樣。

33當他們在解開小驢的時候,驢的主人問他們:「你們為甚麼解開小驢呢?」

34他們回答:「主要用牠。」

35然後他們把小驢牽到耶穌跟前,把自己的衣服搭在驢背上,扶著耶穌騎上去。
因為小驢沒有馬鞍,所以門徒就用衣服搭在驢背上,然後讓耶穌坐上去。這樣的舉動,表示門徒對耶穌的愛戴,也表示應驗先知撒迦利亞(亞9:9)的預言。
36耶穌前進的時候,大家拿自己的衣服鋪在路上。
衣服在當時是昂貴的物品,甚至衣服還可以拿來典當,因此摩西法律規定「如果你拿人家的衣服作抵押,必須在日落前還給他;因為他只靠這件衣服取暖,沒有了它怎能睡覺呢?當他向我呼求幫助,我必定答應,因為我是仁慈的。」(出22:26-27)當眾人在沿路拿自己的衣服鋪在路上,讓耶穌騎驢通過。這正表現出眾人的敬虔歡迎,並「不計代價」的奉獻給耶穌。
許多人一生可能難得遇到一次教會的建堂,教會的建堂若沒有敬虔的奉獻是很困難完成的。因為每個人按著自己的能力,甘心樂意不計代價的奉獻,表現出對主耶穌的心。因為你的錢財在哪裡,你的心就在哪裡。若有人奉獻某個物品,還習慣在上留名,這就不好了。因為既然是甘心樂意的奉獻,就不再紀念人。
單獨會主心得:群眾不計代價的奉獻乃是出於甘心樂意和敬虔,你的奉獻呢?你會期待大家知道你所奉獻的金額嗎?或是你會在奉獻的物品上留名呢?
37當他靠近耶路撒冷、快要從橄欖山斜坡下去的時候,門徒因所看見的這一切奇蹟就都感謝上帝,大聲歡呼:

38「願上帝賜福給奉主名來的君王;天上有和平,榮耀歸於上帝!」

39人群中有幾個法利賽人對耶穌說:「老師,命令你的門徒安靜吧!」

40耶穌回答:「我告訴你們,他們要是不作聲,這些石頭也會呼喊起來。」

41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的時候,看見那城,就為它哀哭,

42說:「但願你今日知道那有關你和平的事,可是你現在那樣的盲目。

43日子將到,那時候你的仇敵要造土壘包圍你,從四面困住你。

44他們要徹底消滅你和你城牆裏面的人民,不留一塊石頭在另一塊石頭上面,因為你沒有認出上帝拯救的時機。」

45耶穌一進聖殿,就趕出做買賣的人,

46對他們說:「聖經上記著上帝的話說:『我的聖殿要作禱告的殿,』你們卻把它變成賊窩了!」
原本聖殿的買賣是為了服務獻祭者和朝聖客,但後來卻成為宗教剝削的工具。若是百姓拿自己飼養的牲畜獻祭,均會被祭司挑剔並認定不適合獻祭;若是到「祭品專賣店」購買的話,就必然合乎獻祭的法律要求,但它的價格可能是市價的數倍。這些攤販一般稱為「亞那的店」,因為它已經是大祭司亞那的家族產業,是以合法掩護非法的強盜行徑。這也就是為何耶穌被捕後,首先被解到亞那面前(約18:13)。

因為猶太人規定繳交聖殿稅或是奉獻必需使用指定的幣制繳付(出30:13-15),特別在耶穌時代是羅馬帝國所統治,更不能拿外邦人不潔淨的錢幣到聖殿,因此在聖殿的外院有祭司專設兌換錢幣的地方。但聖殿幣制的匯率是由祭司制訂,可說是祭司剝奪了人向上帝獻祭的權利,且從中牟取暴利。耶穌的憤怒,並不是單單為了敬拜的莊嚴,受到買賣交易的干擾,而是本來用來敬拜上帝的聖殿,竟然被人利用,成為對敬拜者的剝削。這也難怪,耶穌本著公義趕走在聖殿做買賣的人。但是這些攤販與祭司體系是共犯結構,趕走攤販,勢必會引起聖殿祭司當局的反撲。
權位和金錢的慾望往往是誘惑人墮落的主因,亞那一系的祭司利用宗教斂財,更是上帝所不容的。這課題也是今天的教會領袖牧師、長老所必需警惕的,我們是否落入權位和金錢的鬥爭中。就像有牧師、長老喜歡爭取有錢機構的董事,而對於沒錢甚至需要募款的機構就興趣缺缺,這樣的心態是墮落的徵兆。我們應該期待,將教會機構委託給專業的經理團隊來管理,讓不是專業的牧師、長老做監督即可,如此則可避免出現追逐利益的情況。

單獨會主心得:任何好的制度都會因人的私利而變質,同樣在教會裡,也可能因人的私心而使主蒙羞。我們應該學習一項信仰的功課,做任何服事都是為主而做,而不是自己而做。任何的服事都是要榮耀主,而不是要榮耀自己或別人。
47耶穌每天在聖殿裏教導人。祭司長、經學教師,和民間的領袖要殺害他,

48只是不知道要怎樣下手;因為群眾都喜歡聽他,注意他所說的每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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