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簡介
作者:馬可(依據教會傳統及內外證,馬可極可能是作者)。
作者:馬可(依據教會傳統及內外證,馬可極可能是作者)。
日期:60-75/68-73A.D.。
地點:羅馬。
從:(1)可15:21;(2)羅16:13;(3)書中「彼得口吻」;(4)書中拉丁詞語;(5)歷史背景均指出羅馬為著書地點。
對象:羅馬人。
從:(1)釋明猶太名詞;(2)拉丁語文,即「羅馬語」之出現;(3)翻譯的亞蘭詞語;(4)書之歷史背景等可鑑定。
目的:指出耶穌基督是舊約預言之「神的僕人」──神的彌賽亞(參10:45)。這本是以色列之使命,然而他們失敗了,在耶穌身上才能成就。
主題:神的僕人。
特徵:
1. 以「行」為主,主耶穌的「行」比「言」多,共記有十八件神蹟,只有一篇論談,三個比喻。
2. 以「細」為主,每事均詳細報導,猶如目睹。
3. 以「畫」為主,每事均刻劃入微,使讀者如身處其間,享受個中樂趣。
4. 以「僕」為主,指出主為神的僕人,故無家譜或早年身世,只有殷勤作工的記錄(參亞3:8;賽53:1;腓2:8,注意鑰字是「就」、「隨即」、「立刻」、「即時」、「連忙」、「便」等)。
5. 以「人」為主,記載很多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與特殊之關係。
6. 以「死」為主,用了五分之二的篇幅專記「受難週」的故事。
歷史背景:
馬可又叫約翰(意:神的恩惠,徒12:12),約翰是希伯來人慣用的名字。馬可是羅馬人慣用的名字(意:鐵鎚),正如保羅原名掃羅一樣。爲了便於在羅馬人的統治地區傳道,後來他便常用馬可這個名字。馬可的母親叫馬利亞,家住耶路撒冷,家中之「樓房」(俗稱「馬可樓」)供耶穌與門徒享最後晚餐用。家中有使女,住房也寬闊,常有信徒在他們家中聚會。馬可從小受到感動,終於獻身作爲一個青年傳道人。先後跟隨過巴拿巴、彼得、保羅等人,到處佈道。馬可福音便是馬可所寫的。
據推理,他到達羅馬後與彼得同工(彼前5:13),作其「手」把「彼得福音」繕錄下來,成為「馬可福音」。早期教父帕皮亞(Papias, c.120A.D.)曾說馬可準確地記下彼得緬懷有關主的言行。又教父游斯丁(Justin, c. 150A.D.)稱馬可福音為「彼得的回憶錄」。後教父愛任紐(Irenaeus, c.200A.D.)與奧利根(Origen, c.185-254A.D.)均引證馬可把彼得所講的記錄下來。
從彼得與馬可的關係看(「我兒」,彼前5:13),彼得有意把餘後的工作交給馬可,(而保羅則有意把他的工作交給提摩太)。據教會傳說(耶柔米語),馬可後來成為亞歷山大城的首任主教。
據上文引述,馬可在羅馬城與彼得再度重逢,彼得深知殉道的日子不遠(傳說67A.D.),故有需要把他一生之見證記錄下來,給羅馬教會一本有關主生平的「官式文件」。他藉著口授,馬可筆錄,把第二本福音書著述下來,故馬可福音也稱為「彼得福音」,馬可也被稱為「彼得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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