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利未記 24:1-23

利未記 24:1-23 現代中文譯本
利 24:1上主吩咐摩西:
利 24:2「要命令以色列人把最純淨的橄欖油帶來,作聖幕裏燈臺的燃料,好使燈臺的燈經常亮著。
利 24:3每天晚上,亞倫要在放約櫃的至聖所前那帳幔外點上燈,使這燈從晚上到早晨在上主面前亮著。這條例是他的子孫要世世代代遵守的。
利 24:4亞倫要照管那純金的燈臺上面的燈火,使它在上主面前經常亮著。」
利 24:5「你要用十二公斤細麵粉烤成十二塊餅,
利 24:6然後把餅擺在上主面前的金桌子上;餅要擺成兩行,一行六塊。
利 24:7你要在每行餅上面撒些純乳香,象徵把餅作燒獻給上主的火祭。
利 24:8每一個安息日,亞倫必須要把餅擺在上主面前,永不間斷。這是以色列人永久應守的約。
利 24:9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後代。他們要在神聖的場所吃這餅;因為是獻給上主的火祭中至聖的部份,是屬於祭司的。」
利 24:10有一個人,他的父親是埃及人,母親是以色列但支族人底伯利的女兒,名叫示羅密。有一天,這個人在營裏跟以色列人爭吵。
利 24:11在爭吵中,他咒詛了上帝,他們就帶他到摩西那裏,
利 24:12把他關起來,等待上主指示該怎樣懲罰他。
利 24:13上主告訴摩西:
利 24:14「把那個人帶到營外。凡聽見他咒詛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頭上,證明他有罪,然後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 24:15接著,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凡咒詛上帝的人應負自己的罪責。
利 24:16凡褻瀆上主的人必須被處死;全會眾要用石頭把他打死。無論是以色列人或在以色列的外僑,若有人咒詛上主,必須被處死。
利 24:17「殺人的應被處死;
利 24:18殺別人的牲畜的必須賠償。原則是以命賠命。
利 24:19「人若傷害了別人,要照他怎樣待別人來對待他:
利 24:20以骨還骨;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傷害別人,要照樣被傷害。
利 24:21殺了別人的牲畜的必須賠償;但是殺人的應被處死。
利 24:22這法律適用於你們,無論是以色列人或在你們中間的外僑都是一樣。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
利 24:23摩西向以色列人說完這些話後,他們就帶那個人到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這樣,以色列人執行了上主給摩西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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