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利未記 12:1-8

利未記 12:1-8 現代中文譯本
這一章論及產婦不潔淨的事,從字面來看可能會令人產生極大的疑問,因為經文乎是認定生產的行為是屬於不潔淨的。然而,生養眾多卻是上帝給予人類第一項命令,甚至要遍滿全地(創1:28)。既然兒女被視為是上帝的產業和賞賜(詩127:3),而且一位生養眾多的婦人甚至會被尊為是上帝所賜福的(詩128:3),那麼一個孩子的出生會被視為不潔淨,因而需要贖罪,這件事就令人感到驚訝。若是我們能夠參閱利未記第15章時,就會發現這裡的條例是論及分娩時所產生的分泌物,正是因為這些分泌物使得母親不潔淨。就像我們會稱尚未從母親子宮排出的胎盤、血塊、組織碎片為「惡露」,甚至做月子期間還要喝「生化湯」加速惡露的排除。此外,「不潔淨」也有「不可摸」的意思,這也讓作丈夫的知道這段期間更需要體貼妻子,不得與妻子有性行為。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知道原來這裡的條例也是以愛為出發點,為了維護產婦生產後的健康而制訂的。
利 12:1上主吩咐摩西
利 12:2向以色列人頒佈下面的條例。產婦若生了男嬰,產後的七天,她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跟月經期間一樣不潔淨。
利 12:3第八天男嬰必須受割禮。
根據創世記21:4所載,男嬰出生後第八天必須接受割禮。割禮是上主所制定的,為要當作祂與亞伯拉罕立約之記號(創17:12)。割禮通常由父親手執一把火石刀來執行,但有時候可由母親執行(出4:25)。割禮象徵男嬰正式加入上帝百姓的團契中。在新約中,洗禮與割禮有與神立約的關連,但實質內涵卻極大不同,洗禮乃是信靠及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
割禮的舉動並不是潔淨那孩子,因為當嬰孩出生的時候,在禮儀上已經潔淨了。母親所要經歷的潔淨過程,嚴格說來是伴隨著生產所帶來的分泌物或惡露所造成的結果。
現代醫學發現,第八天行割禮是最理想的時間點,因為第八天之後,男嬰的神經和血管開始迅速發育,疼痛感會加劇。而且,新生兒到出生後的第五天為止都比較容易出血,因為體內的維生素 K 和凝血酶的濃度不足,這二種都是血液凝結過程中很重要的成分。到了第八天,凝血酶的濃度會達到最高,正是行割禮最恰當的時機。 
 利 12:4接著,產婦要再等三十三天,到流血停止才潔淨。在這段期間,在完成潔淨的禮以前,她不可摸任何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三十三天的不潔淨,甚至需要要到「流血停止」,這就像台灣人做「月子」一樣。生產會大量失血,需要一段長時間來調養身體,就像開過大刀之後,並需要休養是一樣的。這樣的規定是出於愛與關懷。
利 12:5產婦若生了女嬰,產後的十四天,她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跟月經期間一樣不潔淨。她要再等六十六天,到流血停止才潔淨。
為何孕婦生女嬰後,不潔淨的日數是生男嬰婦人的二倍?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原因。極有可能是考慮到女嬰將來會有月經之事實。
利 12:6產婦潔淨的日期滿了以後,無論生男生女,她都要帶一隻一歲大的小羊作燒化祭,一隻斑鳩或鴿子作贖罪祭,到上主的聖幕門口交給祭司。
「日期滿了」,生男嬰所需潔淨的日期,前後總共四十天,也就是七天的不潔淨,加上三十三天的潔淨期。生女嬰所需的日期,前後總共八十天,因為生女嬰不潔淨的日子為男嬰的一倍,也就是十四天(兩個七天,12:5),再加上家居六十六天的潔淨期總共需八十天。
「四十」這數字在希伯來文化裡乃是指「完全」的意思,就像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一般需要在曠野歷經「四十」年。
利 12:7祭司要替她向上主獻祭,替她行潔淨禮。這樣,她在禮儀上就潔淨了。
藉由祭司替產婦向上主「獻祭」來宣告產婦已經潔淨,這裡很清楚地讓我們知道,只有上主才能使人潔淨,而獻祭也是在回應向上帝的愛。
利 12:8產婦若買不起一隻小羊,她可以用兩隻鴿子或斑鳩代替,一隻作燒化祭,另一隻作贖罪祭。祭司要替她行潔淨禮。這樣,她在禮儀上就潔淨了。
通常燒化祭是以一隻一歲的羔羊為祭物,但考慮到產婦的經濟能力,也可以用兩隻鴿子或斑鳩代替小羊,一隻作燒化祭,另一隻作贖罪祭。新約聖經就記載約瑟和馬利亞為了產後的潔淨禮儀,到了聖殿獻上耶穌的時候,他們遵循利未記中所記載的古代禮儀(路2:22-24),獻上一對斑鳩或兩隻小鴿子,這也讓我們知道耶穌是降生在一個貧窮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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