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1:1-47 現代中文譯本
食物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需求(Maslow需求層次理論),古代希伯來人對於飲食的潔淨也極為重視。對以色列人而言,決定何物為潔淨或不潔淨,並不是民俗智慧的累積,而是藉著摩西直接從上主那裏領受而來的。也因此,飲食潔淨的條例,也與獻祭條例一樣,是帶有同等的權威。如果以色列人民要成為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子民,那麼他們就有義務要遵行上主在飲食上的條例。
到底為什麼有關潔淨和不潔淨的肉類的條規,有一種主張,就是在洪水以前,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已經被區分開來了(創7:2-3,8-9),但是只有在利未記第11章和申命記第14章才舉出不同種類的名稱加以說明。在這一章裏,對潔淨和不潔淨的關切重點在於,什麼是可以吃又不會招致任何傷害或處罰的食物。
利 11:1上主命令摩西和亞倫
利 11:2向以色列人頒佈下列條例。
利 11:3凡腳蹄分為兩瓣且又反芻的動物,都可以吃。
這一節先論及陸地上的動物中,什麼是可吃的。而且是簡單易懂的應用原則,也就是百姓可以吃任何完全分蹄且反芻的動物。至於,其他的哺乳動物則是不潔淨,不能夠吃。
利 11:4-6但是你們不可吃駱駝、貛,或兔子,要把這些當作不潔淨的動物;因為牠們雖然反芻,腳蹄卻沒有分瓣。
依據11:3的規定,為了排除一些曖昧的案例,接下來採取列舉排除。如果一種動物只符合上述二項潔淨要求當中之一項的話, 就不可以吃。因此,駱駝就被排除在外,因為牠並非完全分蹄,在牠的腳底部有一塊肉趾組織,這塊肉趾使得牠在沙漠中行走的時候,能產生出色的摩擦阻力,但是 牠就沒有完全分開的蹄。
利 11:7豬也不可吃,要把牠當作不潔淨的動物;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
豬是另一種無法達到潔淨要求的四腳動物。
對於潔淨和不潔淨之間的差別,在古代極可能是基於飲食衛生的因素。
利 11:8這些動物的肉你們不可吃,連摸牠們的屍體也不可;牠們是不潔淨的動物。
利 11:9有鰭有鱗的魚類,你們都可以吃;
11:9-12論及海洋生物的潔淨和不潔淨,好讓以色列人知道哪些是可以吃的食物。舉凡有鰭和有鱗的魚,無論是來自鹹水還是淡水,都是潔淨的物種。若歸納陸地上與海裡、河裡不潔淨的動物,我們可以發現一項共通點,就是與「土地」直接接觸與生活的動物,均為不潔淨。
利 11:10但是沒有鰭沒有鱗的魚類,你們不可吃。
利 11:11你們要把牠們當作不潔淨的,不可吃牠們的肉,連摸牠們的屍體也不可。
利 11:12你們不可吃沒有鰭,沒有鱗的魚。
利 11:13-18下列的鳥類你們都不可吃:鷹、貓頭鷹、鳶鷹、獵鷹、禿鷹、兀鷹、烏鴉、鴕鳥、海鷗、鸛鳥、蒼鷺、塘鵝、鸕鶿、戴勝、蝙蝠等。
11:13-19明列不潔淨的鳥類,特別是攫食的鳥類或是以腐屍為食物的鳥類。
利 11:19鸛鳥、蒼鷺、塘鵝、鸕鶿、戴勝、蝙蝠等。
利 11:20-21凡有翅膀的昆蟲,除了會跳的,都是不潔淨的。
11:20-23列舉不潔淨有翼的昆蟲並不是按著哺乳動物和鳥類的方式來詳加敘述。不潔淨的昆蟲包括了所有以污物、垃圾或腐肉為食物的昆蟲,因此牠們具有潛在傳染疾病的可能性。
利 11:22你們可以吃蝗蟲、蟋蟀,或蚱蜢。
利 11:23但是其他有翅膀、會爬的小昆蟲,你們要把牠們當作不潔淨的。
利 11:24-28誰摸到下列動物的屍體,誰就會不潔淨到傍晚:一切有腳蹄、腳蹄不分瓣、不反芻,和有腳掌的四腳動物。凡搬動牠們屍體的,必須把衣服洗滌乾淨,可是他仍然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29-30鼴鼠、老鼠、田鼠,和蜥蜴,都要當作不潔淨的。11:29-38提到幾種爬行或群聚動物,牠們活著的時候,特別不能當作食物,是不潔淨的;觸碰到其屍體亦被污染。
利 11:31誰摸了牠們或牠們的屍體,誰就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32牠們的屍體掉在甚麼東西上面,無論是木製的、布製的、皮製的,或麻布袋,無論用途是甚麼,都算是不潔淨的。要把這東西浸在水裏;它要不潔淨到傍晚。
當這些不潔動物死後,凡被牠們碰到的任何東西都算污染不潔,而且這些物品或是物體必須浸泡在水中以除去不潔,也被視為是不潔淨的直到晚上為止。到了晚上,任何有傳染性的病菌經過乾燥程序和曝曬在日光下後應已消失殆盡。
利 11:33牠們的屍體若掉進陶製的鍋裏,鍋裏的東西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鍋打破。
如果陶器受到這些不潔動物屍體或爬蟲動物而受到污染,必須將它打碎;因為要從陶器表面除去所有的病菌是非常困難的,特別是陶器表面沒有上釉的情況下更加困難。這些記載,隱約可見到衛生因素的考量,因為古代醫療不發達的社會中,疾病都可能藉著受感染或污損的容器或食物散播出去。
利 11:35牠們的屍體無論掉在甚麼東西上面,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陶製的爐或烤爐都得打破。
利 11:36雖然各種東西一接觸到牠們的屍體就不潔淨,但是水泉和水池仍然是潔淨的。
利 11:37這些動物的屍體若掉在種子上面,種子仍然是潔淨的。
利 11:38但是種子若浸在水裏,而屍體掉在裏面,這種子就不潔淨了。
利 11:39可吃的動物如果死了,誰摸到牠就要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40人吃了牠的肉,必須把衣服洗滌乾淨,但他仍然不潔淨到傍晚。凡搬動屍體的,也要洗滌衣服,但他仍然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41-42地面的小爬蟲,無論是用肚子爬的、用四隻腳走的,或用多腳走的都不可吃。
利 11:43你們不可吃這些爬蟲來玷污自己。
利 11:44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你們要聖化自己,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不可吃這些爬蟲來玷污自己。
利 11:45我是上主;我領你們出埃及,為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 11:46以上是有關動物、鳥類、魚類,和爬蟲類的條例。
利 11:47你們必須辨別潔淨或不潔淨、可吃或不可吃的動物。
食物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需求(Maslow需求層次理論),古代希伯來人對於飲食的潔淨也極為重視。對以色列人而言,決定何物為潔淨或不潔淨,並不是民俗智慧的累積,而是藉著摩西直接從上主那裏領受而來的。也因此,飲食潔淨的條例,也與獻祭條例一樣,是帶有同等的權威。如果以色列人民要成為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子民,那麼他們就有義務要遵行上主在飲食上的條例。
到底為什麼有關潔淨和不潔淨的肉類的條規,有一種主張,就是在洪水以前,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已經被區分開來了(創7:2-3,8-9),但是只有在利未記第11章和申命記第14章才舉出不同種類的名稱加以說明。在這一章裏,對潔淨和不潔淨的關切重點在於,什麼是可以吃又不會招致任何傷害或處罰的食物。
利 11:1上主命令摩西和亞倫
利 11:2向以色列人頒佈下列條例。
利 11:3凡腳蹄分為兩瓣且又反芻的動物,都可以吃。
這一節先論及陸地上的動物中,什麼是可吃的。而且是簡單易懂的應用原則,也就是百姓可以吃任何完全分蹄且反芻的動物。至於,其他的哺乳動物則是不潔淨,不能夠吃。
利 11:4-6但是你們不可吃駱駝、貛,或兔子,要把這些當作不潔淨的動物;因為牠們雖然反芻,腳蹄卻沒有分瓣。
依據11:3的規定,為了排除一些曖昧的案例,接下來採取列舉排除。如果一種動物只符合上述二項潔淨要求當中之一項的話, 就不可以吃。因此,駱駝就被排除在外,因為牠並非完全分蹄,在牠的腳底部有一塊肉趾組織,這塊肉趾使得牠在沙漠中行走的時候,能產生出色的摩擦阻力,但是 牠就沒有完全分開的蹄。
利 11:7豬也不可吃,要把牠當作不潔淨的動物;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
豬是另一種無法達到潔淨要求的四腳動物。
對於潔淨和不潔淨之間的差別,在古代極可能是基於飲食衛生的因素。
利 11:8這些動物的肉你們不可吃,連摸牠們的屍體也不可;牠們是不潔淨的動物。
利 11:9有鰭有鱗的魚類,你們都可以吃;
11:9-12論及海洋生物的潔淨和不潔淨,好讓以色列人知道哪些是可以吃的食物。舉凡有鰭和有鱗的魚,無論是來自鹹水還是淡水,都是潔淨的物種。若歸納陸地上與海裡、河裡不潔淨的動物,我們可以發現一項共通點,就是與「土地」直接接觸與生活的動物,均為不潔淨。
利 11:10但是沒有鰭沒有鱗的魚類,你們不可吃。
利 11:11你們要把牠們當作不潔淨的,不可吃牠們的肉,連摸牠們的屍體也不可。
利 11:12你們不可吃沒有鰭,沒有鱗的魚。
利 11:13-18下列的鳥類你們都不可吃:鷹、貓頭鷹、鳶鷹、獵鷹、禿鷹、兀鷹、烏鴉、鴕鳥、海鷗、鸛鳥、蒼鷺、塘鵝、鸕鶿、戴勝、蝙蝠等。
11:13-19明列不潔淨的鳥類,特別是攫食的鳥類或是以腐屍為食物的鳥類。
利 11:19鸛鳥、蒼鷺、塘鵝、鸕鶿、戴勝、蝙蝠等。
利 11:20-21凡有翅膀的昆蟲,除了會跳的,都是不潔淨的。
11:20-23列舉不潔淨有翼的昆蟲並不是按著哺乳動物和鳥類的方式來詳加敘述。不潔淨的昆蟲包括了所有以污物、垃圾或腐肉為食物的昆蟲,因此牠們具有潛在傳染疾病的可能性。
利 11:22你們可以吃蝗蟲、蟋蟀,或蚱蜢。
利 11:23但是其他有翅膀、會爬的小昆蟲,你們要把牠們當作不潔淨的。
利 11:24-28誰摸到下列動物的屍體,誰就會不潔淨到傍晚:一切有腳蹄、腳蹄不分瓣、不反芻,和有腳掌的四腳動物。凡搬動牠們屍體的,必須把衣服洗滌乾淨,可是他仍然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29-30鼴鼠、老鼠、田鼠,和蜥蜴,都要當作不潔淨的。11:29-38提到幾種爬行或群聚動物,牠們活著的時候,特別不能當作食物,是不潔淨的;觸碰到其屍體亦被污染。
利 11:31誰摸了牠們或牠們的屍體,誰就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32牠們的屍體掉在甚麼東西上面,無論是木製的、布製的、皮製的,或麻布袋,無論用途是甚麼,都算是不潔淨的。要把這東西浸在水裏;它要不潔淨到傍晚。
當這些不潔動物死後,凡被牠們碰到的任何東西都算污染不潔,而且這些物品或是物體必須浸泡在水中以除去不潔,也被視為是不潔淨的直到晚上為止。到了晚上,任何有傳染性的病菌經過乾燥程序和曝曬在日光下後應已消失殆盡。
利 11:33牠們的屍體若掉進陶製的鍋裏,鍋裏的東西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鍋打破。
如果陶器受到這些不潔動物屍體或爬蟲動物而受到污染,必須將它打碎;因為要從陶器表面除去所有的病菌是非常困難的,特別是陶器表面沒有上釉的情況下更加困難。這些記載,隱約可見到衛生因素的考量,因為古代醫療不發達的社會中,疾病都可能藉著受感染或污損的容器或食物散播出去。
會主心得:其實,這些禁止的規定乃是出於「愛」,就像父母親會提醒小孩注意交通、注意火燭等。此外,基督徒必須注重個人衛生,因為身體是聖靈的殿,維持身心靈的健康是蒙神喜悅的。雖然聖經裡面沒有說「不可抽菸、不可吸毒」,古代這些物品尚未出現,因此未被提及。但是,按照潔淨的原則,有損身體健康的菸品確實不宜吸食。
利 11:34通常可以吃的東西若沾到那鍋的水,就不潔淨;通常可以喝的東西,若放在那鍋裏,也算不潔淨。利 11:35牠們的屍體無論掉在甚麼東西上面,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陶製的爐或烤爐都得打破。
利 11:36雖然各種東西一接觸到牠們的屍體就不潔淨,但是水泉和水池仍然是潔淨的。
利 11:37這些動物的屍體若掉在種子上面,種子仍然是潔淨的。
利 11:38但是種子若浸在水裏,而屍體掉在裏面,這種子就不潔淨了。
利 11:39可吃的動物如果死了,誰摸到牠就要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40人吃了牠的肉,必須把衣服洗滌乾淨,但他仍然不潔淨到傍晚。凡搬動屍體的,也要洗滌衣服,但他仍然不潔淨到傍晚。
利 11:41-42地面的小爬蟲,無論是用肚子爬的、用四隻腳走的,或用多腳走的都不可吃。
利 11:43你們不可吃這些爬蟲來玷污自己。
利 11:44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你們要聖化自己,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不可吃這些爬蟲來玷污自己。
利 11:45我是上主;我領你們出埃及,為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 11:46以上是有關動物、鳥類、魚類,和爬蟲類的條例。
利 11:47你們必須辨別潔淨或不潔淨、可吃或不可吃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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