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撒母耳記上 1:1-28

撒母耳記上 1:1-28 現代中文譯本
撒母耳是以色列最後的士師,也是君王時代首位祭司兼先知,是眾士師的典範。他傳遞上帝的神諭來治理人民,而不是任意妄為。撒母耳也膏立了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掃羅。 
以利加拿全家在示羅
撒上 1:1 在以法蓮山區的拉瑪城有一個人,名叫以利加拿。他是耶羅罕的兒子,以利戶的孫子,是屬於以法蓮支族,蘇弗宗族,託戶家的人。
撒上 1:2 以利加拿有兩個妻子─哈娜和比尼娜。比尼娜有兒女,哈娜沒有。

舊約中許多偉大的領袖,如亞伯拉罕、雅各、大衛等人,都有多位妻妾,不過這並不是上帝起初的心意。在創世記2:24明白指出,夫妻二人要成為一體,很清楚地,夫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且是二人,而非二人以上。
那為何仍有多妻現象呢?主要原因有三:
1.古代擁有眾多後代(男丁),以利參與繁重的農務耕種與放牧工作,並使家族脈脈相傳、連綿不斷,兒女眾多更是富足與地位的象徵。
2.古代多有疫病與戰亂,壽命不長又加上青年男子戰死,因此,一夫多妻制度就成為挽救社會人口的方式之一,同時也讓婦女能有歸宿,不至於淪落成為孤苦貧窮。
3.在古代猶太律法申命記25:5-10中,尚有Levirate marriage「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法律規定,若以色列男子沒有生子就死去,他至近的親屬要娶他的妻子;至近親屬和寡婦所生的長子,要跟從寡婦亡夫的姓氏,並承受寡婦亡夫的遺產,好延續亡夫的家族。目的是為了要保持社會的平衡,不會產生大地主,或是過於貧窮的乞丐。也可避免因為沒有子嗣,導致家族延續生命的力量和可居住的土地逐漸縮小,而使生產力發生問題。摩西時代立這樣的法律乃是根據人道的考量。
但是,多妻制度常常造成嚴重的家庭問題,從哈娜和比尼娜的故事中,可以看出這種情形。
撒上 1:3 以利加拿每年都從拉瑪到示羅去敬拜上主─萬軍的統帥,向他獻祭。在那裏,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作上主的祭司。

會幕(敬拜上帝的地方)設在示羅,是當時以色列人的信仰中心(參書18:1)。猶太律法規定以色列男丁,需要一年三次到上帝的會幕/聖殿所在地去守信仰節期:包括逾越節及除酵節、七七收割節與住棚節(參申16:16)。以利加拿遵從律法的規定,每年照例到示羅去敬拜上帝。
撒上 1:4 以利加拿每次獻祭後,都把祭過的肉分給比尼娜一份,給她的兒女各一份。
撒上 1:5 雖然以利加拿很愛哈娜,但只能分給她一份,因為上主一直沒讓她生育。

哈娜一直不能生育。在當時,不育的婦女使夫家無後,在社會上蒙羞,甚至不育的婦人還會被視為因犯罪而被上帝懲罰。在當時的社會裡,兒女是家庭勞動力的來源;父母年老時,子女也當盡上反哺的本分。如果妻子不育,按照古代近東的習慣,就要將自己的婢女給丈夫作妾,替她生養兒女。當時的社會容許丈夫休掉不育之妻,但以利加拿並沒有拋棄哈娜,且仍專一地愛她,而不理會社會上的嘲諷和法律上休妻的權利。
撒上 1:6 哈娜的對頭比尼娜常常侮辱她,折磨她,因為上主使她不能生育。
撒上 1:7 這種情形年年一樣,每當他們來到上主的殿宇,比尼娜就使哈娜難過得掉眼淚,不吃東西。
撒上 1:8 她丈夫以利加拿問她:「哈娜,你為甚麼哭?為甚麼不吃東西?為甚麼這樣傷心難過?難道有我不勝過有十個兒子嗎?」

哈娜和以利
撒上 1:9-10 有一次,他們在示羅,在上主的殿宇吃完飯,哈娜站起來。她非常難過,一面痛哭,一面向上主禱告。那時,祭司以利正坐在殿門旁邊的祭司座位上。
撒上 1:11 哈娜許願說:「上主─萬軍的統帥啊,請垂顧你婢女的苦情,眷念我,不要忘掉我!如果你賜給我一個兒子,我許願把他終生獻給你,一輩子不剃頭髮。」

哈娜求子心切並且難過與痛哭,上帝垂聽卑微者的憂傷祈禱。上帝接受了她的祈求,賜給她一個兒子。儘管還願是痛苦的事,哈娜仍毫不失信地去還願(1:27-28)。

撒上 1:12 哈娜不停地向上主禱告;以利注目看她的嘴唇。
撒上 1:13 因為哈娜默默地祈禱,只動嘴唇,沒有出聲,以利以為她喝醉了酒,
撒上 1:14 就對她說:「你還醉得不夠嗎?別再醉酒了!」
撒上 1:15 哈娜說:「不是的,先生,我根本沒喝酒;我心裏愁苦,正在向上主傾吐我的苦情。
撒上 1:16 別以為我是不規矩的女人;我一直在禱告,因為我極度的悲傷痛苦。」
撒上 1:17 以利說:「你安心回去吧。願以色列的上帝照你所求的賜給你!」
撒上 1:18 哈娜回答:「願你常以仁慈待我。」說完,她就離開,去吃東西,不再面帶愁容。

撒母耳的出生和奉獻
撒上 1:19 第二天早晨,以利加拿全家一早起來,敬拜上主後,就回拉瑪去。以利加拿跟他妻子哈娜同房,上主應允了哈娜的禱告,
撒上 1:20 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哈娜給孩子取名撒母耳,因為她說:「這是我向上主求來的。」
撒上 1:21 上示羅的日子又到了,以利加拿帶他的家人上去向上主獻年祭,還他所許的願。
撒上 1:22 這次哈娜沒有去;她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要帶他到上主的殿宇去,讓他終生留在那裏。」
撒上 1:23 以利加拿說:「好吧,你認為怎樣好,就怎樣做;留在家裏等孩子斷奶後再去吧!願上主幫助你還你所許的願。」於是哈娜留在家裏乳養孩子。
撒上 1:24 孩子斷奶後,哈娜帶他到示羅去,同時帶去一頭三歲的公牛,十公斤麵粉,一皮袋酒。哈娜帶著幼小的撒母耳到示羅,到上主的殿宇。
撒上 1:25 他們宰了牛後,哈娜把孩子交給以利,
撒上 1:26 並對他說:「先生,我發誓,我就是你以前看見、站在這裏向上主禱告的那婦人。
撒上 1:27 我向上主求這孩子,他照我所求的給了我。
撒上 1:28 因此,我要把他獻給上主;他要終生歸屬上主。」於是他們在那裏敬拜上主。

會主心得當留心我們在禱告中所許的願,因為上帝會照你所許的來追討。我們雖然沒有資格與上帝討價還價,祂仍可能會答應我們許願的禱告。上帝既向我們成全祂的應許,也就指望我們向祂尊守諾言。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