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路得記 2:1-23

路得記 2:1-23 現代中文譯本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裏撿麥穗
得 2:1 拿娥美有一個親族,名叫波阿斯,既有錢又有地位,是她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
2:2 有一天,路得對拿娥美說:「讓我到田裏去撿人家掉落的麥穗,我一定會遇到一個肯善待我的人。」拿娥美說:「你去吧,女兒。」
「撿拾麥穗」請參考申命記24:19,利未記19:9, 23:22 。舊約律法容許貧窮人可以在收割時撿拾掉落在土地上的麥穗。「准許撿拾麥穗」的制度,就如同五十禧年、安息年的原則和十一奉獻的規定,表明土地至終都是屬於上帝的,藉由休耕與撿拾麥穗彰顯出上帝對土地的關懷,對貧苦弱勢族群的關心。
會主心得:通過這段經文的描述,我們看到上帝的心意,藉著「准許撿拾麥穗」的規定,讓拿俄美這種赤貧的家庭有了活下去的盼望與依靠。這對台灣處境的基督徒,或工商社會的基督徒而言,我們也應該透過慈善的捐款或是給予貧窮者經濟幫助,來彰顯上帝的慈愛,讓「准許撿拾麥穗」的美好信仰予以傳承下去。
2:3 於是路得到田裏去,跟在收割工人背後撿掉下的麥穗。正巧路得撿麥穗的這塊田是波阿斯的。
2:4 不久,波阿斯從伯利恆來;他向收割工人問安說:「上主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上主賜福給你!」
「上主與你們同在!」是當時常用的請安語,就如同今日猶太人或基督徒彼此以「shalom,平安」的請安語。在他們的生活中都習慣使用上帝的祝福。
2:5 波阿斯問領班:「那是誰家的女孩子?」
2:6 他回答:「她就是跟拿娥美從摩押回來的那個外國女子。
2:7 她要求我讓她跟在工人後頭撿麥穗。她一大早就開始工作,現在剛停下來,在涼棚下休息。」
2:8 波阿斯就去對路得說:「聽我說,小姑娘,你不用到別人田裏去撿麥穗,就留在這裏跟女工一起。
2:9 看男工到哪裏收割,你就跟著女工撿取。我已經吩咐我的男工不可欺負你。你渴了,就到水罐那裏喝他們打來的水。」
2:10 路得向波阿斯下拜,伏在地上,說:「你為甚麼待我這麼好?這麼關心我這一個外國人?」
2:11 波阿斯說:「你丈夫死後,你對婆婆的種種孝行,我都聽見了。我知道你怎樣離開了父母和自己的鄉土,怎樣來住在這一個陌生的民族中。
2:12 願上主照你所做的報答你。願以色列的上帝─你所投靠的上主厚厚地賞賜你!」
2:13 路得回答:「先生,你對我真好!雖然我連作你的婢女也不配,你還這樣用親切的話安慰我。」
2:14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來,吃一點麥餅,蘸著醋吃。」路得就跟工人們坐在一起。波阿斯遞給她一些烤好的麥穗,她吃飽了,還有剩下的。
2:15-16 在她走開又去撿麥穗的時候,波阿斯吩咐他的工人:「讓她隨意撿,就算從堆著的禾捆中去撿也不可為難她;甚至要從紮好的禾捆中抽些出來,讓她撿,不可責備她。」
2:17 路得就這樣在田裏撿麥穗,直到傍晚。她把撿來的麥穗打了出來,差不多有一簍。
2:18 她把打好的麥子帶回城裏給婆婆看,又把留下來的食物給婆婆吃。
2:19 拿娥美問她:「你今天從哪裏撿來這麼多麥穗?你在誰家的田裏工作?願上帝賜福給關愛你的那個人!」路得就告訴婆婆,她是在波阿斯的田裏工作。
2:20 拿娥美說:「願上主賜福給波阿斯!上主始終對活著和死了的人信實仁慈。」拿娥美又解釋說:「那個人是我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們。」
2:21 路得說:「他還叫我跟在他工人後面撿麥穗,直到收割完畢。」
2:22 拿娥美對路得說:「是啊,女兒,你最好在波阿斯的田裏跟女工一起;要是你到別人的田裏去,恐怕會被欺負。」
2:23 於是路得跟女工一起撿麥穗,一直到大麥小麥都收割完畢。路得繼續跟婆婆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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