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出埃及記23:1-33

經文進度:出埃及記23:1-33 現代中文譯本
出埃及記第15-19章主要內容可以說是描述以色列人的「心靈的出埃及」,上帝要讓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學習五項要緊的功課:
1.信心,倚靠上帝,使他們從瑪拉到以琳(15章)。
2.分享,學習分享上帝的嗎哪(恩典),形成信仰的共同體(16章)。
3.同心協力,各司其職,抵禦亞瑪力人的攻擊(17章)。
4.選出優秀、敬畏上帝的人來參與服事(18章)。
5.學習以潔淨的心敬拜上帝(19章)。
當選民預備好之後,緊接著就是頒布誡命(20章)、典章(21-23章)、律例(24-31章) 。其中20-23章又稱為「約書」,是十誡的延伸舉例,24章則進入正式的立約。
出 23:1「不可散佈謠言;不可作偽證袒護有罪的人。
在23:1-9裡,我們看到以色列人的法典中,有著類似現代社會行為規範的條文。
出 23:2不可附和多數作惡,或歪曲正義;
「不可附和多數作惡,或歪曲正義」這句話很值得我們省思。
會主心得:雖然民主政治是服從多數,但是我們也常從台灣各級議會中看到「多數暴力」的惡劣行徑,特別是故意以多數欺壓少數,造成人民更多的傷害,這種行為在表面上看來是民主政治,往往卻因「多數暴力」的運用而扭曲了真理,特別是關於「國家主權」、「政黨利益」、「陽光法案」等政治性議題時,更容易發生這樣的偏差。因此有一句話說:「真理不一定是在多人那邊。」其意即在此。  
出 23:3也不可在訴訟上偏袒窮人。 
強調公義的社會生活,在聖經中一直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就算被告者是窮人也不可以偏袒他,更不用說收受有錢人 的賄賂了。先知阿摩司用很嚴厲的譴責當時北國以色列政府應該的態度:「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擾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 持公道!」(阿摩司書5:24)
出 23:4「如果你遇見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要帶去交給他。
出 23:5如果仇敵的驢負重跌倒,要幫他把驢拉起來,不可走開。
出 23:6「不可在訴訟上屈枉窮人。
出 23:7不可誣告;不可殺害正直無辜的人;因為我一定懲罰做這種惡事的人。
出 23:8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人瞎了眼,曲解無辜者的證言。
 
禁止賄賂,這也是從十誡中的第十誡—不可以貪心—延伸出來的。這條文即使是對今天台灣人來說也是非常 有啟示意義。
會主心得:我們看到台灣的社會,賄賂不只在一般公務中,也普及在民主政治的選舉行為中。雖然立法院有制訂「政治獻金法」,但是還是有人不按照法律的規 範,更要緊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陽光法案卻不立法。
備註:國民黨資深黨工詹碧霞和當過台中市代理市長的邱家洪,退休後良心發現,分別撰寫了《買票懺悔錄》《打造亮麗人生》二書,詳述過去長期為黨買票作票的種種細節,讀後真令人為台灣悲哀。 
會主心得基督徒的本分就是要以信仰態度讓社會更清廉。23:1-9的經文讓我們看到上帝百姓在社會中的本分。就是遵守十誡所延伸出來的教導,是為了以信仰態度讓社會更清廉、美好。但是我們看到台灣社會過去到現在,貪污、賄賂或買票不斷戕害台灣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民主規範。
「有錢就有票」是台灣過去選舉的不良文化。例:2000年總統選舉,雲林,300元一票,全家「半洗」,當時的彰化縣議會副議長張朝權為連戰買票,後來潛逃出國,如果供出實情恐怕國民黨與連戰都會有責任。例: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2002年底在高雄市議員選舉期間向選民以五百元一票賄選,2003年3月經最高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定讞。他當選議員後從公司拿3500萬元,以每票500萬元向市議員行賄,後來當選市議會議長。後來,朱安雄因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服刑,並潛逃出境。從拉法葉的軍事採購、2003年景文集團和奧林匹亞競賽弊案,國安局劉冠軍貪瀆案,接二連三的弊案疑雲、都與紅包文化脫不了關係。
前總統陳水扁先生的國務機要費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雖然性質相同,前者卻被判刑,後者卻無罪,這也很奇怪。但是,二人都免不了有著「貪念」。而陳水扁先生超收的政治獻金沒有登載,也顯示道德上的瑕疵,雖然當時尚未有政治獻金法,但是總統及公職人員的道德操守應該比別人更高才對。
根據OPEN週刊2004針對台灣民眾所進行「貪瀆共和國紅包大調查」的結果,竟然有八七萬民眾近兩年來送過紅包,有高達56.7%民眾認為在台灣送紅包,做事更方便。官員政治清廉度僅52.1%,其中營建官員、教育人士、民意代表最愛收紅包。此一調查結果,顯示貪污腐敗的紅包文化,不僅存在政府機關,這股「送紅包走後門」的歪風,已經從政府機關延燒到民間,幾乎有淪為「全民運動」之虞。2004/1/28醫改會:杜絕醫院紅包文化須從需求面做起。1999年我在雲林虎尾所遇到的經驗,教師考學校OK(三十萬)。
教育部2003/10/06公布一項驚人的調查數據:任教未滿一年的國中小新進教師中,表示「親身經歷」教師甄選內定、人情關說及紅包文化的比率高達22.5%,顯示此一陋習在教育界蔓延!
當然候選人的道德需要被檢驗的,但從每次選舉大多充斥抹黑文化,我們就可以看出「不可散佈謠言」是多麼重要。強調公義的社會生活,在聖經中一直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就算被告者是窮人也不可以偏袒他,更不用說收受有錢人的賄賂了。先知阿摩司用很嚴厲的譴責當時北國以色列政府應該的態度:「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擾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5:24)作為人民我們若是姑息,就會養奸。希望我們都能遵守上帝的話,這是基督徒的本分,讓我們以信仰態度讓社會更清廉。
出 23:9「不可欺壓外僑;因為你們曾經寄居埃及,嘗到寄居異地的滋味。」 
23:9-12是關於守安息日的「實行細則」。人(包括外僑、奴隸在內),要工作六天,休息一天,牲畜也是這樣;土地,要工作六年,休息一年,這都與安息日的規律有密切關係。  
出 23:10「六年中你要耕種田地,收聚產物。 
有土地可以耕種是在進入迦南地定居之後的事,因此,我們可以看出這項法令必定是較後期才有的條文。土地休耕的方式即使是在今天也被重視。今天有很多地方就是因為土地過渡開發,導致土地貧瘠而必須大量使用化學肥料才能耕種,但大量使用化學肥料的結果對人與土地都是很大的損傷。  
出 23:11但在第七年,你要讓土地歇息,不可收割土地所出產的。讓窮人吃那些產物,把剩下的給野獸吃。對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得照樣辦理。
不僅安息年不可收割,甚至利未記還規定說:「你們收割的時候,你們不可割田邊的穀物,也不可回頭去撿掉落的穗子。你們不可摘光葡萄園的葡萄,也不可撿掉落在地上的葡萄。你們要把這些留給窮人和外僑。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利未記19:9-10)
出 23:12「要工作六天。第七天不可工作,讓你的奴隸和替你做工的外僑,甚至你的牲畜,都能夠休息。 
要注意的是這裡說到土地休耕,不單單是因為人、牲畜、土地等需要休息的問題而已,更有意義的是加入了對貧困的人以及野獸的眷顧,這恐怕是今天的所謂文明社會也不見得能體會得出來。
出 23:13「我─上主對你們說過的話,你們要一一謹守。不可向其他的神明禱告;連他們的名也不可提。」
出 23:14「每年要為我守三個節期。
出 23:15要在亞筆月,就是你離開埃及的那一個月,照我所吩咐的守無酵節。在節期的七天裏,不可吃有酵的餅。不可空手來敬拜我。
無酵節和合本譯為「除酵節」是比較正確的,有積極除去的意思。除酵節又作逾越節,是為了要紀念出埃及的事件。這個節日也可以說是以色列民族最為重要的節期,且必須是全家一起過逾越節。一直到今天他們仍然很嚴格地遵守著這個節期。
出 23:16「你要在開始收取農產物的時候守收穫節。「你要在秋季摘果實時守收藏節。
收穫節,是穀物成熟時到收割結束的節期。通常是在四月間舉行。在出埃及記34:22又稱這節日為「七七收穫節」。申命記說:「從收割的那一天起,算七個禮拜,然後守七七收穫節,對上主—你們的上帝表示尊敬。」(申命記16:9-10)。
「七七收穫節」後來又稱為「五旬節」(使徒行傳2:1,20:16)。今天的教會又將「五旬節」稱為「聖靈降臨節」,紀念使徒們因為充滿聖靈的力量,勇敢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這一天也是基督教會的生日。
收藏節,是秋天慶祝葡萄收成的節日。申命記又稱之為「住棚節」。要守七天的時間,這期間內要到敬拜的場所歡樂,因為上帝的賜福而有豐富收成的緣故(申命記16:13-15)。
出 23:17每逢這三個節期,你家裏所有的男丁都要來敬拜我─至高的上主。
除酵節(逾越節)、收穫節(七七節)、收藏節(住棚節)三個節日規定男人都要參加(申命記16:16),不是意味著女人就不需敬拜上帝,而是因為古時候男性是家族或家庭的代表。
出 23:18「你獻牲祭時不可獻有酵的餅。節期所獻祭牲的脂油不可留到第二天早上。
出 23:19「每年要把你所收割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上主─你上帝的殿宇。「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 
節期獻祭有三項要緊的事項:
1.獻祭時要用無酵餅,這是表示潔淨之意。
2.油脂不可留到隔天。
3.不可以用母奶煮小羊。這是因為迦南人有一種宗教習慣,就是用母奶煮小羊,然後將之作為牲品獻祭給神明,他們認為這樣可以使土地肥沃,增加生產。為了使以色列人回到真神耶和華上帝的敬拜,必須嚴格禁止,使他們從埃及或迦南地的民間宗教中區隔分別出來。
出 23:20「我要差天使在你旅途中保護你,領你到我為你預備的地方去。
說完律法的實行細則之後,緊接著在23:20-32則是綜合上述法律條例的結語,這中間就含有「守法」與「不守法」二者之間的差別出現。
「天使」並沒有記出姓名,就是指奉上帝差遣的靈或使者。在此要讓以色列人知道,上帝會差遣祂的使者保護、帶領他們,朝著上帝所預定的「目的」前進。同樣地,上帝百姓的一生也有上帝的帶領,無論順境或逆境,我們的上帝都會帶領我們走向一條通往神國的道路。
出 23:21你要謹慎聽從他。不可反抗他;因為我差遣他,他不會饒恕叛逆的行為。
出 23:22如果你聽從他,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我會擊打你所有的仇敵。
出 23:23我的天使要在你前頭,領你進入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土地,而我要消滅他們。
出 23:24不可跪拜他們的神明,也不可服事他們,不可隨從他們的宗教。要毀滅他們的神像,擊碎他們敬奉的神柱。
出 23:25如果你們敬拜我─上主、你們的上帝,我就賜食物和水給你,而且要除掉你一切的疾病。
出 23:26在你境內,沒有小產或不能生育的女人。我要賜給你長壽。

上帝是很有計畫的在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向祂為他們安排要居住的地方。現在以色列人民才出埃及沒多久,人數大約在一百萬左右。如果一下子承受那麼廣大的土地並非是他們能力所及,尤其在大片土地無法耕作時,將會荒廢掉,並導致野獸增多起來,造成人生命的威脅。
出 23:27「我要使那些抗拒你的人畏懼我,使跟你作戰的人驚惶;所有的仇敵都在你面前轉身逃跑。
出 23:28我要使你的敵人陷入恐慌〔或譯:我要使大黃蜂襲擊你們的敵人〕;我要在你推進時趕走希未人、迦南人,和赫人。
出 23:29可是我不在一年內驅逐他們,免得土地荒廢,成為野獸盤踞的地方。
出 23:30我要逐漸趕走他們,直到你們人數增加,可以承受那土地。
出 23:31我要伸展你的疆界,從阿卡巴灣到幼發拉底河;從地中海到沙漠地帶。我要賜給你征服當地居民的力量,在你推進的時候驅逐他們。
出 23:32不可跟他們或他們的神明立甚麼約。
出 23:33不可讓他們住在你的國中,否則他們會使你得罪我。如果你拜他們的神明,那將成為你致命的陷阱。」


附錄:以下是2008年收到的email,這份「罪惡名單」不知檢察官起訴的進度如何?
※這份參考名單主要羅列賄選、貪污或重大犯罪等,有的人已經服刑完畢或是通緝中,需要進一步查證進度。
國民黨劉松藩前立法院長台中商銀非法超貸15億收取佣金1.5億。潛逃美國
國民黨朱安雄前高雄市議長掏空安峰公司資金217億和議長賄選
張榮味前雲林縣長議長賄選和林內焚化廠弊案收賄1,000萬。
國民黨王又曾國民黨中常委掏空千億以上。潛逃美國
國民黨吳俊立台東縣議長小型工程款和社團補助款集體貪污2600萬。
國民黨郭廷才前屏東縣立委挪用東港信合社存款23億。屏東市公園預定地地皮炒作,不法獲利近19億元。
王玉雲前高雄市長 中興銀行超貸案違法放貸800億。
國民黨王志雄前高雄市立委 中興銀行超貸案涉嫌違法放貸126億造成97億呆帳。
國民黨王世雄前立法委員 擔任尖美百貨董事長於民國89年期間明知公司已無力償還債務,仍向廠商進貨 舉辦促銷活動,惡意積欠廠商一億五千多萬元。
國民黨伍澤元前立委前屏東縣長 板橋四汴頭抽水站和八里污水場弊案收賄2,600萬。(已死)
國民黨余慎 前屏東縣省議員板橋四汴頭抽水站弊案經手賄款2,600萬。
國民黨何智輝前立委、苗栗前縣長銅鑼土地徵收和久俊工程開發弊案收賄1億多超貸11億劉文雄前立委經營天府公司,涉嫌勾串彰化營行台北信義分行經理為抵押鑑定表上不實登載,以土地貸款新台幣八億餘元。
國民黨林昭賢前教育部常務次長林昭賢景文弊案收賄低價購屋獲利900萬(北市議員林奕華之父)。
國民黨許財利基隆市長擔任基隆市議會議長期間,低價買進土地,高價賣給基隆市政府公車處獲取暴利。(已死)
國民黨施治明前台南市長富貴南山納骨塔弊案收賄2000萬。
國民黨陳政忠台北市議員共同掏空宏福公司60億。
林炳坤澎湖縣立委中油高雄煉油總廠廢水處理工程弊案集體貪污1.6億。
國民黨蔡豪屏東縣立委掏空台開信託和遠倉公司資產共約12億。
國民黨楊文欣前台中縣立委涉嫌以不實土地開發案申貸非法挪用台億建經1.2億。
國民黨張朝權前彰化副縣長2000年總統大選替連戰買票賄選員林鎮5里鄰2000萬。
國民黨張文儀前台中縣立委以假買賣放假消息炒作股票和掏空順大裕92.9億。
國民黨張文儀前台中縣立委 擔任廣三集團所屬的順大裕公司董事長,卻配合集團總裁曾正仁以買賣順大裕 利多假消息,進行股票炒作牟利。
國民黨黃哲諒屏東縣國代板橋四汴頭抽水站弊案偽證罪。
國民黨朱婉清前中廣董事長侵占蔣孝武中廣秘帳3億餘款1600萬中的800萬。
新黨謝啟大前台中市立委與馮滬祥聯手公開造謠誹謗李夫人曾文惠"運金赴美"。(服刑完畢)
新黨馮滬祥前台北市立委強姦菲傭80萬和解DNA檢體相符(親友6人涉及偽證罪)。
國民黨鄭太吉前屏東縣議長殺人。(已槍決)
國民黨劉冠軍前國安局出納組上校 貪污洗錢國安密帳2.6億。
國民黨曾正仁前廣三集團總裁彰化銀行冒貸台中商銀非法超貸和掏空順大裕共257億。
陳由豪前東帝士集團總裁私挪東華公司8.8億銀行貸款623億中逾期放款200億。
國民黨張萬利前景文集團董事長行賄超貸掏空景文技術學院20億另外違法吸金133億。
梁柏薰新偕中集團總裁以人頭帳戶向華僑銀行超貸冒貸53億。
國民黨簡金卿前立法委員利用之前擔任省議員職務之便,要求省屬行庫購買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的房舍,經台中地檢署依貪污罪提起公訴。
國民黨林敏霖前台中縣議會議長勾結台中縣三家農會人員利用人頭超貸,造成農會超過16億元的損失。
國民黨黃枝成花蓮市代會主席透過地下匯兌,替詐騙集團洗錢兩億四千多萬元,並獲利900多萬元。
國民黨黃清漢前屏東市長路標動線系統工程等共35件弊案涉嫌貪污。
國民黨盧逸峰前省議員在朋友公司掛名董事,向台灣銀行超額貸款,造成三億八千多萬元呆帳。
國民黨王令麟前不分區立委掏力霸空台開和遠倉公司資產共約12億。(服刑完畢)
國民黨傅昆萁花蓮縣立委炒作合機公司股票牟利9643萬(剛又當選立委)。
國民黨廖福本前雲林縣立委販賣奇美公司假股票案詐騙1.6億。(入監服刑中)
國民黨林明義前雲林縣立展雲公司掏空案收取佣金2億。(已死)
國民黨蔡美佐現北港朝天宮董事長,前立委共同假疏浚古坑鄉3溪真盜採沙石土方約 3萬立方米虛偽成立「雲林縣私立媽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詐領中油台電補助款,因偽造文書等案前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入監服刑中)
國民黨林進春前彰化縣立委涉嫌掏空中櫃公司資產6000萬和超貸至少18億
國民黨王滔夫前台南市立委選舉買票賄選案尚在審理中。
國民黨張清堂前台中縣議長喝花酒報公帳3,500萬。
國民黨吳健保台南縣議長涉嫌曾文溪疏濬工程盜挖砂石牟利10多億
汪傳浦前海軍軍購處上校涉嫌尹清楓命案和拉法葉軍購弊案收取佣金165億。
國民黨陳俊源前台北市議員放水榮星花園開發案收賄700萬。
國民黨顏嘉賢前雲林縣環保局長林內鄉焚化廠弊案收賄1000萬。
國民黨巫健次前新竹縣環保局長環保工程弊案涉嫌集體貪瀆洩密綁標圖利廠商近1億。
國民黨劉泰英前投管會主委涉及至少12件金融弊案8項罪名贓款數10億。(入監服刑中)

陳河山林內鄉長林內鄉焚化廠弊案收賄1,800萬。
謝淑亞古坑鄉長共同假疏浚古坑鄉3溪真盜採沙石土方約 3萬立方米。
林榮星前宜蘭縣議長正副議長買票賄選。
林春德原住民立委涉嫌以政府補助公款招待補助近百名樁腳選民出國旅遊。
鍾太郎前國光公司董事長伍澤元妻舅板橋四汴頭抽水站工程弊案官商勾結獲利1.9億王素筠何智輝妻子涉嫌協助何智輝非法洗錢和隱匿非法超貸11億。
陳碧雲宋楚瑜的小姨子宋楚瑜侵占國民黨公款案中經手2.4億。
顏清標立委前台中縣議長殺人未遂和喝花酒報公帳3500萬。
羅福助前台北縣立委超貸和掏空公司等11案所涉罪名18項贓款13.5億。
陳友武前中科院院長共同貪污挪用公款274萬。
董超杰前中科院機要秘書共同貪污挪用公款274萬。
謝抗建前陸勤部副總司令陸勤部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採購弊案涉嫌長期貪污收賄。
黃宗宏前台鳳集團總裁炒作股票掏空台鳳公司資產和超貸資金80餘億。
陳冠綸前中央票券總經理以不實擔保品超貸導致中央票券公司虧損近50億。
嚴雋泰前唐榮總經理中油高雄煉油總廠廢水處理工程弊案集體貪污1.6億。
翁大銘國華人壽董事長銅鑼和久俊弊案超貸7億多(另案造成國壽逾期放款35億)。
張宗璽台灣櫻花董事長以假買賣虛增台灣櫻花業績掏空櫻花建設公司8600萬。
黃運金前苗栗縣議員私自設立玖泰機構,詐騙投資人鄧瑋婷等人2000多萬元。
郭華宗 前議員教唆他人砍傷省議員陳榮盛。
金養浩 前立委違反銀行法。
陳振芳 前台北市議員涉及台北市社子島防波堤工程弊案。
歐明憲 前雲林縣議會議長 贈送卸任議員每人五兩重金條一塊,依貪污罪判刑。
呂春茶 澎湖縣議員自任六合彩組頭。
陳秀月 前雲林縣議員 經營賭博性電玩,並查獲海洛因。
謝來發 前立委涉嫌股市內線交易。
楊來勇 前台南縣議員開設三溫暖包娼包賭。
魏木村 前花蓮市市長作票,行賄。
游日正 前桃園縣立委侵占公有財物,賄選。
胡振春 前苗栗縣議會議長賄選。
詹益助 花蓮縣議員候選人妨害投票。
連進 新城鄉鄉長候選人妨害投票。
黃振塊 前高雄縣議會副議長賄選。
許振澐 前桃園縣議會議長賄選(已入監服刑)。
蕭登旺 前嘉義市議會議長賄選。
陳春貴 前嘉義市議會副議長賄選。
黃仁杞 前桃園縣議員賄選。
王水彰 前金門縣議會議長連續以捐助名義交互賄賂。議長選舉妨害投票。
連清泰 前台南縣議會議長賄選。
陳芳雄 前台東縣議競選議長時賄選。
白鴻森 前彰化縣議長賄選。
郭晏生 前台中市議會議長賄選。
陳清魁 前屏東縣議員屏東市公園預定地變更弊案。
楊燦煌 前台北縣議員賄選,妨害投票。
萬榮河 前新竹縣議員侵占。
林源山 前立委偽造常發公司董事會議事紀錄,將兩名股東股權讓渡給他人。
盧張雀 前高雄市林圍里長於選舉期間替市議員黃芳仁買票。
王銘信 前仁德鄉農會總幹事利用農會會員名義,向農會借貸6千多萬元,逾期未還。
陳金德 前監察委員台開大樓弊案。
陳進祥 前台灣省議員賄選。
蔡炳南 前溪湖鎮農會總幹事處理抵押貸款圖利他人。
謝美惠 前立委賄選。
吳春雄 前立委竊佔國有土地在高雄縣田寮鄉營建高爾夫球場。
黃昌源 前屏東縣議員競選省議員時贈送禮品及招待旅遊賄選。
鄧民宏 前花蓮縣富里鄉農會總幹事違法放款。
林正二 前台東平地原住民立委賄選。
郭春貴 高雄縣內門鄉農會總幹事買賣土地涉及偽造文書。
張明雄 前省議員貪污。
陳秀嬌 前桃園縣議員背信及偽造文書。
賴俊銘 前台中市議員於台中市十期重劃區內搶建鐵皮屋再虛報補償費及自拆獎金,一共向市政府詐領530餘萬元。
葉發欉 前高雄縣議員高雄縣永安鄉液化廠滋擾案。
詹裕仁 國民黨提名立委參選人賄選買票。
吳振寰 前桃園縣議會議長因賭博罪被判刑十個月確定,卻未入監服刑。
吳清吉 前台北縣中和市民代表透過里長為候選人江上清買票。
國民黨粘仲仁 前彰化縣議會副議長殺人。(已死)
顏明宗 前台北市松山農會總幹事利用人頭帳戶詐貸三億餘元。
國民黨何聖隆 前基隆市立委涉及基隆市議會第十三屆議長選舉賄選。
國民黨游月霞 前彰化縣立委因誹謗、詐欺未出庭,遭通緝四處藏匿。(2007年12月警方清查北市一棟大廈賣淫女時,意外將她逮捕,結束她2年4個月的逃亡生涯!)
謝拱來 前高雄縣鳳山市農會總幹事利用職務為鳳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墊付買賣證券款,造成鳳山市農會損失新台幣三億多元。
蔡侑展 前屏東縣議會議長任青年高中董事假藉以購買校地為由,挪用學校經費。
杜 卻 前基隆市議會副議長為角逐議長寶座向多名議員行賄。
李成義 前金門縣議員在議員選舉期間,引進台灣幽靈人口妨害投票正確。
林淵熙 前省議員屏東縣鹽埔鄉超貸案。
周五六 前台南縣議會議長正副議長選舉時行賄。
陳鋕成 前高雄縣議員擔任旗山鎮長時涉嫌貪瀆。
陳進雄 前台南縣議員恐嚇他人以致發生危害安全,又共同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他人競選。
廖萬金 前省農會總幹事涉及期約賄選,又以暴力脅迫方式介入選舉。
曾福三 前高雄市議員賄選。
陳子欽 前國大代表夥同律師張友青向友人詐騙擺平官司活動費新台幣六百萬元。
林隆登 前台中縣豐原市農會總幹事違規給予豐臣建設董事長羅文雄超額貸款,造成農會巨額損失。
蕭登標 前嘉義縣議會議長違反農會法及背信超貸。
曾文錡 前台南縣永康市長辦理掩埋場設施圖利他人。
羅文熾 前新竹市議員背信。
洪崑龍 雲林縣議員候選人夥同多名青少年挾持黃姓被害人。
鄭文銅 前南投縣議會議長擔任埔里鎮農會理事長期間,涉嫌以人頭向農會超貸,造成農會損失。
伍新財 前南投縣議員為立委候選人林春德助選賄選。
李素貞 前台中縣議員私自填平舊水利河道,再夥同吳姓代書在地上興建住宅出售詐欺許順益嘉義縣東石鄉蔦松村村長賄選。
吳清吉 台東縣池上鄉農會總幹事賄選。
國民黨王天競 前立委2001年參選立法委員期間涉嫌賄選。(遭高雄檢調單位查獲並提起公訴,2006年5月被二審判決有期徒刑10月,褫奪公權2年。已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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