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出埃及記20:1-26

經文進度:出埃及記20:1-26 現代中文譯本
這個約不是此時才有,早在上帝呼召以色列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就開始了。在創世記裡讓我們看到上帝與個人到家族所立的約,在出埃及記裡則是上帝和一個民族立約。直到新約時代,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和全人類立約。
約是甚麼?
申命記6:5提到,在離開埃及四十年後,摩西要進入迦南地前夕再次提醒以色列人,關於上帝命令的內容,其中一句名言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這句話是「約」的中心思想,說明一項原則:耶和華是選民的上帝,選民是上帝的百姓,雙方所建立的是一個愛的關係。
相信有人會問「那我要如何愛上帝?」答案是:「你不是藉由模糊的感覺,或是一時的激情、假想來愛上帝。愛上帝表示,你讓上帝成為你生命的主宰,而且用行動證明上帝真的是你生命的主宰。」為了達成這個目的,上帝頒佈了「十言」(十誡的原意就是十句話),並且吩咐摩西說:「百姓想知道要如何愛我,現在將十誡宣布下去,告訴他們照著誡命去作,如此就能顯出人對我的愛。」這就是約。申命記第10章和利未記第19章進一步提到立約的另一重點,就是:上帝的百姓不緊要愛上帝,而且還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就是耶穌所說的「新的誡命」。
「十誡」表達上帝對祂的百姓的擔心,祂希望他們能在自由的國度裡好好生活。百姓藉著持守誡命,得以在這世界發揮醫治和聖潔的效用。能在誡命中發現自由之路,並樂於與人分享、感染別人,活出自由的美好。就像如果這世界的某一處變得更光亮,整個世界就會有一些轉變。相信一些新的行為會產生感染作用,而且我們擁有持守誡命的喜悅,才能喚醒別人也樂於過守誡命的生活。
出 20:1上帝作了以下的指示:
「上帝作了指示」,這表示出摩西只能傳達上帝的話,不再增添任何自己的意思與解釋。如此說明了一個重點:摩西是個先知,因為先知的職責乃是忠實於上帝的話語,上帝要他說甚麼,他就說甚麼(參考列王記上22:14)。
出 20:2「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
「我是上主-你的上帝」在舊約聖經是上帝宣言時的一個「套語」(語言形式),尤其當上帝在宣告祂的命令時,都會使用這句話,用來表示這是出自上帝自己的話語,有鄭重宣佈的用意,讓聽者知道這絕對不是可以隨便的大事。
「你的上帝」這句話也在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關係是不可分的。這是因為在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有著約的緊密關係,沒有上帝的救贖,就沒有以色列民族,二者之間的約是「永遠的約」,是「生命之約」。
「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是更明確的宣告,在表明不只是與歷史的經驗有關,而且是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他們和上帝之間,是永遠不可分離的生命關係。因為他們能夠有今天的自由、生存,乃是上帝從埃及人的手中將他們拯救出來的。
 在猶太教看來,十誡的第一誡是由第二節開始。對猶太人來說,因為有著上帝的救贖,才有十誡之約。十誡的基礎是「愛的關係」。
出 20:3「我以外,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會主心得:
基督徒必須先建立對上帝的絕對忠誠之心,才能談得上他心中確實是尊主為大,否則其他的說詞都只是一種藉口罷了。 第一條誡命「我以外,不可拜別的神明」是所有誡命之母和根本。 很多時候我們總是看其他的誡命遠勝過第一條誡命,這是很奇怪的信仰態度,也是錯 誤的。例如:有些人很重視第七誡,常常在注意某某人是否犯了第七誡,或是違反第四誡,或是違反第九誡等等。違反這些誡命都不是應該有的信仰態度,但是,我 認為一個人之所以會違犯這些誡命,其中一個主要因素,乃是因為這個人心中已經沒有尊主為大才會做出這樣的事。一個以上帝為中心、尊主為大的人,他不敢犯姦 淫罪。我們看大衛王就是在最榮華富貴的時候,忘記了上帝的恩典,才會犯了姦淫及謀殺罪。他在犯了罪之後,很懊悔,寫了一首詩,詩中說:「我知道我的過犯; 我自覺常在罪惡中。我犯罪冒犯你,我得罪的是你;我作了你認為邪惡的事。」(詩篇51:3-4)
出 20:4「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裏的任何形像。
出 20:5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恨惡我的人,我要懲罰他們,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孫。
出 20:6但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子孫。
會主心得愛上帝,最基本的就是要對耶和華上帝有絕對忠誠的信仰態度。我們看到上帝頒給以色列人民的誡命中,開頭就說「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這句話,很清楚地規範出以色列人民對上帝應該有的信仰態度,就是對上帝必須有絕對忠誠的心。
耶穌基督說:「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重視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馬太福音6:24)換句話說,「上帝是否在你生命中居首位」,而你的生命中「最關心」的是甚麼。很清楚地,如果一個人將他的事業看成是他生命中最大的關心對象,這樣的事業就會變成那個人的信仰對象,這對象就是事業,而不是創造宇宙萬物、生命的上帝,也不是拯救生命的上帝,而是幫助他賺錢的神明。
這種情形在台灣社會很容易看到,過去「大家樂」、「六合彩」,到今天「小樂透」、「大樂透」所造出來的神明,因為這些很多人相信這種神明可以幫助他們賺錢。但是基督教告訴我們的上帝並不是幫助我們賺錢,乃是告訴我們這位上帝是我們生命的主。
出 20:7「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
出 20:8「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
Shabbat Shalom ! שַׁבַּת שָׁלוֹם

出 20:9你有六天可以工作;
出 20:10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
出 20:11我─上主在六天裏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但在第七天休息。因此,我─上主祝福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 20:12「要孝敬父母,好使你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出 20:13「不可殺人。
至少有三個希伯來動詞是用來描述殺人, 20:13 使用的這個希伯來字在此處是舊約第一次出現,而後出現在39節經文內,卻沒有一次用於描述在爭戰或自衛中殺人,也沒有用於指 宰殺動物。這個詞也沒有用神當作主語。所以這個字應該可以解釋是非法使用武力取去他人的性命。此字是很特殊的字,除了希伯來文之外,附近的語言、文字找不到相關的同源語。
◎這條誡命常被用來討論是否可以殺生這樣的議題:
a.此處應該只是禁止未經許可的殺人行動,意即不是人人可以自行持法將人處決。但此處應該沒有禁止死刑 (創 9:6 ) 。
b. 以色列律法是容許在戰場上殲滅敵人:申 13:15 ; 撒上 15:3
c. 以色列律法也容許殺死姦夫淫婦:利 20:10
d. 以色列律法甚至容許血債血還:民 35:19
出 20:14「不可姦淫。
出 20:15「不可偷竊。
出 20:16「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出 20:17「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愛別人的妻子、奴婢、牛驢,或其他東西。」
會主心得十誡的中心的思想是愛上帝和愛人。那麼十誡對於現代有何意義?
假如你去聽一場交響樂演奏會,到達現場之後,你發現定音鼓就像一個烤肉架,裡頭還不時冒出煙。更糟糕的是豎琴成為曬衣架,喇叭口長滿了各種蔬菜。指揮進到演奏廳,看到眼前這一幕,立即生氣要求這些演奏者整理自己的樂器。這樣一來應該沒事吧!
事情還沒完。定音鼓手在演奏時拿起鼓棒敲打旁邊人的頭,小提琴手橫起弓來準備演奏時,不小心戳到單簧管演奏者的鼻孔。指揮又一次提醒說:「這到底怎麼了,請不要再犯錯,要看我的指揮,聲音要一起出來。」接下來應該會很順利了吧!
事情還沒結束,當指揮把指揮棒一揮。銅管吹奏「匈牙利舞曲」,弦樂拉奏「維也納華爾滋」,木管吹奏「土耳其進行曲」。這三首原本都是很棒的歌曲,但是混在一起卻成為噪音。
指揮氣急敗壞地說:「停!我們今天要演奏的是貝多芬的第九號交響曲」此刻,樂團才得到方向感。指揮必須掌握各種樂器的屬性,以及彼此之間合奏的效果,才能演奏出和諧動人的旋律。
那麼十誡對於現代人重要嗎?重要。若沒有這些規範,人人就各自吹自己的號,吹自己的調。有了十誡當我們生活的譜,上帝當指揮家,我們的生活就可演奏出和諧動人的樂章。
出 20:18人民聽見了雷轟和號角聲音,看見了閃電和山上冒出的煙,都非常害怕。遠遠地站著。
出 20:19他們對摩西說:「請你向我們說話,我們必定聆聽;若是上帝向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會死!」
出 20:20摩西回答他們:「不要害怕;上帝出現是要考驗你們,使你們時時服從他,不致犯罪。」
出 20:21可是人民仍然遠遠地站著;只有摩西上前,靠近上帝所在的密雲。
出 20:22上主命令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你們已經看見我─上主怎樣從天上向你們說話。
出 20:23我以外,不要為自己造任何金的或銀的神像,作為敬拜的對象。
出 20:24你們要用土為我造一座祭壇,在壇上獻牛羊,作為燒化祭和平安祭。在我指定作為你們敬拜我的每一個地方,我都要來,要賜福給你們。
出 20:25如果你們用石頭為我造祭壇,不可用鑿過的石頭,因為動過鑿子的石頭是不適合造祭壇的。
出 20:26不可為我築造有臺階的壇,免得你們走上臺階時露出自己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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