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出埃及記13:1-22

經文進度:出埃及記13:1-22 現代中文譯本
十九世紀對於聖經的研究,特別是對於摩西五經的研究,發展出許多聖經批判法(Biblical Criticism)。若按照來源批判的研究,聖經學者將13:1-2視為「祭司文獻」,而13:3-16則視為「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祭司文獻」是從巴比倫歸回後的作品,資料偏重獻祭禮儀,而「耶和華文獻」則是記載更久遠的禮儀傳統。

對以色列民族來說,出埃及的神蹟等於是宣告整個民族生命的重生,更重要的是讓他們再次回到上帝面前來。因此,摩西和亞倫在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以色列人民如何守這個重要的節期—逾越節。要他們知道這個節期跟整個民族生存有不可分的關係,並且讓代代子孫都遵守,好使他們從祖先亞伯拉罕與上帝所立的約能永遠持續下去。換言之,出埃及運動不僅是爭取主權認同,更是一場信仰改革的運動。讓以色列人民重新回到上帝面前,使他們原本已經因受埃及文化和宗教生活的影響,逐漸忘淡的耶和華上帝之信仰,重新建立起來。
1上主對摩西說:
2「你們要把長子奉獻給我,因為以色列人的長子和牲畜的頭胎都屬於我。」

這一節與11:5是個明顯的對照。埃及人從國王到磨坊裡做奴工的婢女所生的兒子都死亡,頭胎的牲畜也都死亡。也因此,埃及全國充滿哀號咷哭的聲音。但是在此,代表重生的以色列人新生長子以及頭胎的牲畜都奉獻給上帝,表達對上帝的感謝,並慶祝生命得到解救與重生。我們要注意的是奉獻給上帝的物,必須與俗物不同,因為獻給上帝的具有成聖之意,這種成聖是帶有贖罪的意思。
會主心得:基督徒必須將最好的獻給上帝,因為這是對上帝表示感恩最基本的態度。以色列人為了感謝上帝帶領他們出埃及,後來決定將所有長子獻給上帝,包括所有頭胎牲畜。我們也看到他們甚至要求主持獻祭的人,必須身體是好好的、健壯的才可以(利未記21:17-23)。同時,他們也要求凡是獻給上帝的牲畜,都必須是沒有殘缺、是完整的。長子和頭胎的牲畜都在表明是最好的,或是被看成為最重要的。在東方社會長子甚至是可以多拿一份財產的(申命記21:17),表示長子有比較大的家庭地位、權力,也備受尊重。但是,因為要感謝上帝的救恩,以色列人民決定將頭胎生的獻給上帝,並且包括所有的頭胎牲畜在內,讓我們看出在他們內心的深處,有著一份無法訴說得盡的感恩。
想想看,我們是否也有如此的態度?是否將最好的獻給上帝?或是我們常常將最差的獻給上帝?以前,我曾聽過有教會的兄姊這樣說:「你兒子大學考不上,乾脆叫他去讀神學院好了。」這種態度正好說出今天教會的信徒在信仰態度上的墮落!如果我們是存這樣的心,又有甚麼資格說我們真的是在感謝上帝的恩典?怎能見證上帝對我們的愛?我們應該要好好反省這種違反信仰的態度。與其將最差的獻給上帝,不如不奉獻好了。人如果用這種最差的心態在奉獻,那已經不是奉獻,相反的,那等於是對上帝愛的一種污衊。想想看,上帝是怎樣愛我們的?約翰福音書的作者說:「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要使所有信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約翰福音3:16)看啊!上帝是將祂最好的「獨生子」賜給了我們人類,我們怎能將最差的獻給上帝作為回應呢?我們應該學習將最好的獻給上帝。這樣我們的教會在宣教事工上,才能有最好的果實呈獻在上帝面前。
3摩西對以色列人民說:「要牢記這一天;這一天你們離開了埃及─你們被奴役的地方。這一天是上主用他的大能領你們出來的日子。你們不可吃有酵的餅。

4你們離開埃及的這一天是在亞筆月,就是第一個月。
新生命或重生的開始,也是另一個時間的開始。摩西給以色列人民一個新的時間表,就是從出埃及的那一天算起,作為新年的開始。時間是與重生的生命相配合的,這對以色列民族的自由、重生有重大意義。同樣地,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使人類得到一個新的生命(哥林多後書5:17)。全世界因此有了一個新的年曆表,就是從耶穌基督降生的那一年開始算起。
5上主曾對你們的祖宗發誓,要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的土地賜給你們。上主把你們帶進這流奶與蜜的肥沃土地後,你們要在每一年的正月慶祝這節期。
早在創世記15:20-21就記載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就已經應許賜給他這塊土地。現在摩西再次將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所立的約提出,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乃是個守約的上帝,是永遠記住約的上帝。用這樣的方式教導以色列人民知道遵守與上帝之間所立之約的重要性。
6七天裏,你們必須吃無酵餅;在第七天,你們要慶祝,敬拜上主。

在出埃及記12:34,39記載以色列人因為要匆忙趕路出埃及,所以無法將麵團發酵,於是他們將之用布包起來帶走在途中吃,至於可以吃幾天,並不是當時所能預期的。這裡會直接說「七天」是與後來的節慶規定有關。這「七」的數字本身就就帶有神聖的意義,跟逾越節的意義很吻合。 
7在這七天裏,你們必須吃無酵餅。你們的境內不准有酵,或有酵的餅。
以色列人將上帝的節期看得很慎重,是「全境內」不得有酵的東西,表示整個民族都是絕對的潔淨之意。再者,我們也看到他們用「慶祝」來過這節期,表示對生命重生的喜悅。這項慶祝與埃及人的哀傷痛哭成了極為鮮明的對比。
8慶典一開始,你們就要向子孫解釋,這慶祝是為了你們離開埃及時上主所行的一切神蹟而舉行的。

首次的出埃及行動無法向後帶子孫闡明上帝在過去歷史上的救贖。這段經文也反映出文獻是屬於後來的資料,為的是要教育下一代,使他們不可忘記上帝的救恩,以及民族的重生。
9守這節期是要提醒你們,正像在手上或額上繫著一個記號一樣,使你們記得要繼續背誦上主的法律,因為上主用大能領你們離開了埃及。

10你們要年年在這時候慶祝這節期。」

整個出埃及運動對以色列民族子孫的影響,是他們必須代代子孫學習認知上帝在他們當中所行的神蹟奇事。這也就是為甚麼出埃及成為以色列民族最重要的一件事,甚至後來十誡規定守安息日是為了要紀念出埃及的緣故(申命記5:15)。他們在節期一開始就要向子孫們解釋這逾越節的由來,好讓後代子孫緊緊記得上帝的大愛,而上帝的愛是維繫他們整個民族命脈的主要因素。
11「上主曾經向你們和你們的祖先發誓,要把你們領進迦南地,

12你們必須把長子獻給上主。每一個長子和頭胎的牲畜都屬於上主。

和合本的翻譯有「公的都要屬耶和華」這句話。這種規定是較早的時代,表示雌牲畜和女兒一樣可免除作為獻祭之用。較晚期的「祭司文獻」就沒有這樣的規定了。利未記明確規定只要是沒有殘缺的牲畜就可以,不論是公的或是母皆可作為獻祭之用(利未記3:1,6,4:28,32)。
13你們要用小羊去贖回公驢。如果你們不打算贖回公驢,就該折斷牠的頸項。你們一定要贖回長子。

獻祭不用驢子,可能是驢子被使用於運輸或勞力工作甚多的緣故。因此,頭胎的驢需要用小羊贖回來,當然,若要作為獻祭之用,也應該將之頸項折斷,以表示該驢已經獻為聖品,但是,仍然沒有將之放在祭壇上燒。依照民數記的規定,除了驢可以贖回外,其餘的牛、綿羊,和山羊不可贖回來,牠們「要完全歸上帝,當作牲祭」(民數記18:17)。換言之,在當時驢子並沒有被視為牲祭的牲畜。
獻給上帝的牲祭需先殺死,然後放在祭壇上焚燒,但人不可以如此(參考創世記第22章)。因此,一定要贖回。依照民數記的規定,每個孩子在「一個月大時贖回來,根據聖所的標準付五塊銀子」(民數記18:16)。後來是以利未人代替所有以色列人的長子歸屬於上帝(民數記3:40-41),因此,這五塊銀子自然是屬於利未族人的,也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民數記3:47-48)。總之,「丁稅」是贖回長子,「十一」是當納給上帝的,其餘的才算是「奉獻」。
14將來你們的兒子問:『這是甚麼意思呢?』你們要回答:『上主用大能從埃及─我們被奴役的地方,把我們領出來。

15那時候,埃及王的心剛硬,不放我們走,上主殺了埃及所有的頭胎─包括人的長子和牲畜的頭胎。因此,我們把所有公的頭胎牲畜都獻給上主,但是把長子都贖回。

在12:21-27曾提到要把有關殺羊羔、塗羊血在門楣上的守逾越節原因告訴子孫,現在則是告訴子孫們有關贖回長子的背景。總之,信仰必須傳承,才能延續,因此,上帝要蒙恩的父母要教導下一代認識逾越節各項節期和禮儀所代表的意義。
16我們遵守這規例為的是要提醒我們,正像在手上或額上繫了記號一樣,使我們記得上主用大能從埃及領我們出來。』」
為了幫助後代子孫謹記這些規律,而延伸出「在手上或額上繫了記號」的方式,就是用一小塊羊皮,在上面寫著經文。一般是寫十誡,最普遍是寫申命記6:5。這塊小羊皮放在經文袋中,這樣出門的時候可以帶在身上隨時拿出來讀,或是綁在額頭上,繫在手腕上。真正的意思是,要以手來實踐上帝的話,要牢記上帝的話。
會主心得:古代以色列人用這種方式表示對上帝話語的履行。這方式就像時下在年輕基督徒中間所流行「手腕帶」的文化,也就是在手腕帶上印上「WWJD」四個英文字母的縮寫,代表「What Would Jesus Do?」是「如果讓耶穌基督來做,祂會怎麼做?」的意思。  但是,無論你戴上多少的記號,若不是去行都只是種裝飾品。
會主心得: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在重要的節期上都很清楚地規定,一定告訴子孫們記得那些宗教禮儀所代表的意義,用這樣的方式讓子孫們永遠記得上帝在他們民族中施行過的大愛。這種方法是最好、最直接延續信仰命脈的途徑。如果你問我以色列民族最成功的地方是甚麼?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幼兒教育。他們的孩子從小受到父母的薰陶,六歲之前會背誦十誡,十歲之前能背誦出埃及記,能達成這樣的工作目標就是從每個家庭開始。這種家庭教育幾乎就是落在父母的身上,只要他們有空,他們就會教導孩子們這樣的功課。
17埃及王放以色列人走的時候,上帝沒有帶他們抄非利士海邊那條近路上去。上帝想:「恐怕我的子民遇見戰事而後悔,再回到埃及去。」

這一節說出整個出埃及運動的真正心結,就是以色列人民時常想要回埃及。不僅這裡所說的「遇見戰事而後悔」,甚至連肚子餓、口渴也會後悔。以色列人一直在這種軟弱與矛盾衝擊下,在曠野漂流了長達四十年久。
會主心得:其實,在我們生命的歷練上,有時上帝也是「故意」帶我們走一條艱辛的「曠野道路」,目的就是要教導我們如何克服生命所遭遇的危機,並徹底洗滌我們在埃及所感染的心靈污穢。
沒有走非利士海邊那條近路,是因為當時那條路是南北的交通大道,沿路有許多的關隘都有埃及重兵固守。不過稱為「非利士」海邊的路,這種稱呼是很晚期才有的,在聖經學家的研究裡發現這稱呼是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才有的,這也讓我們看到出埃及的文獻並非摩西所寫的,而是後來在文士手中彙整不同文獻而加以編輯而成的。
18所以上帝帶他們繞著遠道,經過曠野,往紅海〔希伯來文字義上是:蘆葦的湖〕走。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已經武裝好,準備隨時作戰。  
對以色列人民來說,出埃及運動本身就是一種生命的冒險。現在要走捷徑進入迦南一樣也是冒生命的危險,二者之 間並沒有甚麼大差別。但是,為了避免被埃及的軍隊提早追上,上帝帶他們走另一條較遠的路途,除了可以拉長與埃及的距離外,尚且可以作為訓練他們之用,因為 曠野就是最好的訓練基地。  
「紅海」,原來的意思是指蘆葦的湖。很可能就是現今蘇彝士運河到地中海間的沼澤地區。
以色列人是否真的在出埃及時「已經武裝好,準備隨時作戰」?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他們當時很匆促地離開,連等待麵團發酵的時間也不夠(出埃及記12:33-34)。何況當時他們是奴隸,不可能帶有兵器武裝起來。但是,也有學者持不同看法,因為在出埃及記12:36就這樣說:「上主使埃及人尊敬他的 子民;他們要甚麼,埃及人就給甚麼。」以色列人民很可能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向埃及人索取兵器並且武裝起來,以備出埃及之後防衛上的需要。
19摩西帶著約瑟的骸骨走,因為約瑟曾經要以色列人在他面前發誓,說:「上帝拯救你們的時候,你們一定要把我的骸骨一起帶走,離開這個地方。」
創世記50:24-25記載約瑟在臨終之前交代,要他的後代子孫們在上帝帶領他們「往那片土地去的時候,要把我的骸骨一起帶走」。現在摩西記得這句話,按照約瑟的遺言將他的骸骨也帶離埃及。我們知道約瑟是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的祖先(創世記48:1),因此,這兩個支派應該仍然照顧保管約瑟的骸骨。
20以色列人離開了疏割,在沙漠邊上的以倘紮營。

21白天,上主走在他們前面,用雲柱指示方向;夜間,上主走在前面,用火柱照亮他們。這樣,他們日夜都可以趕路;

22白天有雲柱,夜間有火柱,一直走在他們前面。

雲柱和火柱,是表示上帝同在的一種方式。在出埃及記19:16-18記載上帝在雲霧中和火中降臨。這對剛出埃及到曠野的以色列人來說是很特別的經驗,因為曠野的氣候炎熱難耐,白天上帝用雲柱擋住炎熱的太陽光;而夜間和白天的溫差很大,上帝在夜間用火柱來溫暖他們。換言之,無論白天或晚上,他們都在上帝的保護下安然無恙。也因為有雲柱和火柱,使他們在離開埃及後,可以拉長埃及追兵的距離。因為在雲柱、火柱的保護下,他們可以夜以繼日的趕路。同時,也表達出上帝就像一位好的牧者,走在以色列人民的前面,指引他們方向,帶著他們走安全、正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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