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進度:創世記4:1-26 現代中文譯本
我們會教導小學生簡單的算數,而不會教他微積分。會教二歲孩子騎小三輪車,而不會教他開汽車。同樣地,上帝掛念人知識的有限,所以用說故事的方式向我們傳達信仰的教導。既然創世記是一本信仰的經典,我們就必須以心靈的眼光來看,這樣才會明白上帝對我們心靈生命所要說出來的信息。
創世記第一、二章談及上帝是宇宙萬物一切的來源之後,再來第三章說到罪的開始,創世記的作者為了說明人世間為甚麼會痛苦、苦難這個問題,就用蛇引誘夏娃的故事來說明:罪的來源乃是因為人違背與上帝之間的約,沒有聽從上帝的話語,反而去聽引誘者的話。
今天我們所讀的第四章,也是另一種方式在談論罪的問題;創世記的作者讓我們知道,罪是從亞當、夏娃犯罪開始,是屬於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也是屬於夫妻之間的關係,並且土地也因為人的犯罪而受到詛咒。
接著第四章讓我們看到罪擴散開來,原本是夫妻的關係破裂,如今是該隱、亞伯兄弟關係的破裂,有了爭執、忌妒、兇殺等生命的摧殘。接著,罪就是擴大到整個社會乃至於整個受造的範圍,挪亞的方舟的故事就是在說明這一點。在大洪水的故事開頭,聖經就用這樣的一句話來說明罪的擴散:「上主看見人類個個邪惡,始終心懷惡念。」(6:5)這句話說明了受造的萬物所面臨的浩劫,罪就是主要的肇因。
創世記第四章的故事讓我們清楚發現,人被趕出美麗的伊甸園後就必須面對死亡,而這個死亡卻不是疾病所引發,而是因為兄弟之間的不和睦而引起殺機。這正好說明一件重要的信息:失去上帝的愛與同在,其結果就是痛苦不安與死亡。
創 4:1亞當跟他妻子夏娃同房,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她說:「由於上主的幫助,我得了一個兒子,」她就給他取名該隱〔跟希伯來語得了發音相近〕。
有人問我一個問題:上帝創造這個世界只有亞當與夏娃兩個人,他們又只有生該隱與亞伯二人,也沒有其他種族的人,他們如何和人結婚,才不會造成近親結婚所引發所謂遺傳的問題?這也就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創世記或是聖經並不是要解答這種問題。在4:14就記載該隱回答上帝時所說的:「你把我趕出這塊土地,叫我不再見你的面;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人家遇見我,都想殺我。」這句話很明顯說出已經不只是該隱和亞伯這家人而已,而是還有他族群存在。
「同房」與4:9的「曉得」是同一個字。「曉得」除了翻譯成「同房」、「互相認識」之外,還翻譯成上帝對人的「揀選、眷顧」(創18:19)。這個字用於人與人,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而不用於人與其他動物之間。換句話說,希伯來人在看夫妻的關係,不只是一種性行為的結合而已,它還有更重要的意義,就是相互認識,是一種沒有遮掩的、隱瞞的關係。也就是我們通常喜歡用的「坦誠相見」這樣的話。而上帝對人的揀選與看顧也是「坦誠」的。
「由於上帝的幫助,我得了一個兒子」這句話意思是在表達一個觀念:有上帝的幫助,才有生命的出生,亦即生命的來源乃是出自上帝。希伯來人一直有一個看法:一個人生命的出生,除了父母關係外,還需要的上帝的幫助。確實也是如此,有一對不孕夫婦身體檢查都沒有問題,生活、精神、經濟各條件也很好,就是無法順利懷孕,但尋求神之後,果然順利懷孕生子,醫生也覺得奇怪,我們只能說這是出於上帝的幫助。
創 4:2後來,她又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亞伯。亞伯是牧羊人;該隱是農夫。
亞伯,這名字的意思是「呼吸」,有「短暫」、「空虛」之意。就像傳道書中作者所喜歡用的「空虛」,或是約伯記7:16所說:「我的生命毫無意義」的意思。這個名字要強調亞伯的生命就像他的名字一樣,如同呼一口氣的短暫,因為亞伯在盛年之際便遭到兄長該隱的殺害。
這裡也提到早期希伯來人主要的生活型態:放牧,農作為主。
創 4:3過了一些日子,該隱帶了一些土產,作祭物獻給上主;
人類對上帝的獻祭、敬拜是與生俱來的本能,因為上帝並沒有命令該隱和亞伯必須獻祭,但是他們卻主動的獻祭。其實,人與動物之間一項很大的差別就是對造物主的敬拜,也因此你絕不會看到動物在吃飯前會先感謝上帝。但是,你可以發覺許多原始民族都有著豐年祭、祭天等敬神的禮儀。
創 4:4亞伯也從他的羊群中選出頭胎最好的小羊,作祭物獻給上主。上主喜歡亞伯,接受了他的祭物,
創 4:5但是不喜歡該隱,拒絕了他的祭物;因此該隱非常生氣。
我們常對4:4-5有著解釋上的疑問:「上主喜歡亞伯,接受了他的祭物,但是拒絕了該隱和他的祭物」為何上帝會如此選擇呢?若是根據希伯來書11:4來看「由於信心,亞伯比該隱獻了更好的祭物給上帝。他藉著信心,贏得上帝的贊許,被稱為義人,因為上帝親自悅納他的禮物。」希伯來書的作者認為上帝喜歡亞伯的獻祭,是因為亞伯有信心。信心的在此有「用心思」的意思。因為該隱僅隨意從田裡「帶了一些土產」來獻祭,是隨意帶來的,而非最好的初熟果子;而亞伯卻是極為用心的「從他的羊群中選出頭胎最好的小羊」。這也難怪希伯來書的作者會說亞伯比該隱獻了「更好的祭物」給上帝。其實上帝喜悅的重 點不在於農作物或是牲畜,而在於獻祭者是否用「真實的心」在敬拜上帝。所以,耶穌就告訴我們說:「那真正敬拜天父的,要用心靈和真誠敬拜。這樣的敬拜就是 天父所要的。」(約翰福音4:23)
會主心得:亞伯被殺死以後,似乎沒有人再以真實的心靈敬拜上帝,但是真正的敬拜者總有接續者。在4:25亞當和夏娃又生了一個兒子塞特,替代被該隱殺害的亞伯,後來塞特生了以挪士。4:26才說到那個時候,人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換言之, 真正的敬拜者又出現了,並延續以真實的心敬拜上帝。這正是我們所要效法的信仰態度。
創 4:6於是上主警告該隱:「你為甚麼生氣?為甚麼皺著眉頭呢?
會主心得:上帝問該隱說:「你為甚麼要生氣?」我們豈不是也常常在問上帝:為甚麼恩典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而不是降臨在我的身上?上帝為甚麼祝福別人—尤其是我的仇敵,為甚麼不是賜福給我?
創 4:7你要是做了正當的事,你自然會顯出笑容〔或譯:我自然會接受你的祭物〕,但因為你做了不該做的事,罪已經埋伏在你門口。罪要控制你,可是你必須克服罪。」
該隱先是生氣憤慨,繼而嫉妒,隨後兇殺亞伯。作者在此要我們知道「生氣」常常會帶來魔鬼的窺伺,並且最容易成為魔鬼誘騙人犯罪的途徑。以弗所書4:26就這樣說:「你們若發脾氣,不可因這脾氣而犯罪;也不可生一整天的氣」。很可惜,該隱並沒有順從上帝的警告「你必須克服罪」,反而是被罪給制服。
創 4:8後來,該隱對他弟弟亞伯說:「我們到田野去走走吧!」他們在田野的時候,該隱向弟弟下手,把他殺死了。
這一節在現代中文譯本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上差異很大;在現代中文譯本裡有附註說明:「『我們到田野去走走吧』是根據一些古譯本,希伯來文沒有這一句。」
在此我們看到該隱是一位兇手,他殺死了親弟弟亞伯。聖經作者在此要傳達一件重要的信息:怨恨,使人對自己的親身骨肉也不會留情,嫉妒也會破壞人與人之間最親密的關係,甚至造成流血事件。人倫屠殺與悲劇不也在現今的社會中屢屢發生:
★社會例子:1998年10月11日台北縣林口鄉林銀樹、曾玉甘夫婦命案,主嫌竟是他們的獨子林清岳。林清岳供稱因不滿父母親當眾指責他而種下殺機,林嫌並計畫殺害父母後不但領取他們的保險金,還等著坐收奠儀。偵辦此案的警方對於林清岳因細故竟連同外人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痛下毒手,如此的泯滅人性,深覺不可思議。10月14日下午,檢察官會同家屬至板橋縣立殯儀館驗屍,經法醫檢視傷痕,林銀樹被砍了五十七刀、妻子曾玉甘被砍了五十二刀。兇手硬生生剁斷父親三隻手指。《中國時報》,民國87年10月13日第5版及15日第8版報導。
★社會例子:2001年9月24日一個姪子綁架親大伯、二伯勒索1500萬。被害人表示,當他們三人都被綁時,還曾存著一絲的希望,希望動之以情,告訴姪子王忠信只要放他們一馬,除了不會追究之外,還會拿出幾百萬元給王嫌做生意,但是王嫌不但不領情,還滿口髒話,硬是以手槍扺住他們的頭部,沒有想到親情竟淪落至此。
創 4:9上主問該隱:「你弟弟亞伯在哪裏?」他回答:「不曉得。難道我要是弟弟的看顧者嗎?」
「你的弟弟亞伯在哪裡」這句話並不表示上帝不知道,就像3:9所記載的,上帝對亞當的呼喚「你在哪裡」是一樣的;這種詢問表達上帝在喚醒人在受造時的「上帝的形象」,是呼喚人從罪惡當中醒悟過來。
該隱回答說:「不曉得。難道我是看顧弟弟的人嗎?」這是一句很好的推辭句,也是一句推卸責任的好藉口。人常常會用這種方式在閃避自己應該有的義務,就像女人在回答上帝的話中所要表達的訊息:如果上帝不創造蛇,我就不會犯罪;同樣的話也出現在亞當身上,亞當回答的話就是在告訴上帝,都是因為上帝造了女人,才使他受到誘惑。
該隱就是在告訴上帝:我沒有責任看顧我的弟弟。他跟我沒有關係。聖經也由此在告訴我們,「人的兄弟」廣義的來說就是「鄰舍」,我們都有照顧的責任,無法推卸掉!
會主心得:「但因為你做了不該做的事」(4:7)簡單的一句話說出了該隱的真正的問題,他一定是在某些事上做了不該做的事而得罪了上帝,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我們也必須反省想一想:「甚麼事是我們不該做的事?」每一個人的狀況不一樣,但是如果讓我們的兄弟因我們個人的需要,或是因為我們不該有的行為,而導致生命受到摧殘,別忘了,上帝一定不會袖手不管。例如,當我們聽到有人因為貧困而飢餓致死的時候,我們必須很細心的來思考:是甚麼原因我們沒有去幫助他們?我們不能告訴上帝說:「他們又不是生存在我們的鄰近!」。
會主心得:我們再反省看看,我們用甚麼方式在逼使我們的兄弟生命受到死亡的威脅?空氣的污染,環境的污染等都是現代化的一種謀殺方式。我們如果用這樣的角度來擴大認知這種謀害兄弟生命的行為,我們就會知道在不知不覺之中我們已經傷害到兄弟生命了。我們應該時時刻刻小心聽上帝在詢問我們的聲音說:「你的兄弟在哪裡?」要如何來回答上帝這句話,乃是我們信仰生活中很重要的一個課題。
創 4:10上主責問他:「你做了甚麼事?你弟弟的血從地下出聲,向我哭訴。
「你做了甚麼事?」這句話不是疑問句,乃是譴責語。就好像我們平常在說的:「你在做甚麼!」一樣的句子。
土地吸收了亞伯流出來的血。這表明出希伯來人的生命觀,他們的看法是:血是生命的記號,流人的血,等於是殺人的生命一般。除非上帝允許,人是沒有權利奪取別人的生命的。每一個人的生命都與上帝有關。就像我們常聽到的一句話:「人命關天」。因此,奪取上帝所賜給人的生命,等於奪取上帝的物,上帝必定會過問。
再者,當人把生命的血流到地上時,土地受到污染,或指說土地的生命也受到威脅,它會起來抗拒或抗議。犯罪後,該隱也必須為所做的事附上代價,他像他的父母一般,由原來很美的伊甸園被驅逐出去。該隱也一樣,必須由他可得生產的土地逃離,可說犯罪的代價十分的大。
創 4:11你殺他的時候,大地張開口吞了他的血。現在你受咒詛,再也不能耕犁田地;
創 4:12即使你耕種,土地也不生產。你要成為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
創 4:13該隱對上主說:「我受不了這麼重的懲罰。
若是上帝要懲罰,沒有人能夠承受得住。
創 4:14你趕我出這塊土地,叫我不再見你的面;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人家遇見我,都想殺我。」
現在該隱發現他沒有安定的居所,將對他的生命造成威脅;這至少反應出早期遊牧民族的心聲—不安定感。這種痛苦也存於以色列的亡國記憶裡,他們被俘虜到巴比倫,或是亞述去當奴隸時,那種痛苦經驗的縮影。奴隸就是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定的居所,隨時可被主人拍賣出售,他們的生命沒有保障。人對自己生命感受到最大的威脅,就是因為沒有自己的土地或房子可居住。另一方面,離開上帝的面,就是失去上帝的照顧之意,生命沒有保障。上帝乃是人生命的倚靠,不是父母、不是自己、也不是朋友。
創 4:15但是上主回答:「不,殺你的,要賠上七條命。」因此,上主在該隱額上做了記號,警告遇見他的人不可殺他。
「賠上七條命」,這是第一次應用到「七」這個數字。我們知道在創造過程中,上帝是在第「七」天完成,並且「賜福給第七天,聖化那一天為特別的日子」。因此,當該隱說他的生命將因為流蕩而有不安全、被殺害的危險時,上帝用「賠上七條命」來回應,表示出生命的神聖性,跟上帝創造時一般重要的神聖,因為生命是用「上帝的形象」所創造的,如果疏忽了上帝創造人的神聖意義,就是在藐視生命,這樣的人也將受到最嚴重的懲罰。
在此的「記號」我們不知道是什麼,但是它代表著上帝憐憫,就像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時候,在門框塗上羔羊血作為記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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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4:16於是該隱離開上主面前,來到伊甸園東邊名叫「流蕩」的地方居住。
「流蕩」這個地名是在哪裡?已經不可考。若按照創世記2:10-14所載,伊甸園的位置是在兩河流域的肥沃月灣,那麼「流蕩」大概就在現今的「中國」一帶。不過「流蕩」這個名字也可以和「離開上主面前」 對照來看。人離開上帝的面前,就變成一個四處流蕩的人,也就是生命成為一種失去倚靠的人。雖然說上帝在該隱的額上有做了記號,且下令凡是殺害他生命的都將 賠上七條命,但是,不安全的生活將在他的生命中成為一種不能改變的存在。
創 4:17該隱跟他妻子同房,妻子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以諾。該隱建造一座城,以兒子的名叫那城以諾。
該隱只有一個弟弟—亞伯,且亞伯已經被該隱殺死了。聖經並沒有說亞當跟夏娃之外,還有其他人存在,怎麼能娶妻子,且又能跟妻子同房生子呢?這就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聖經並不是在做科學的撰寫,而是藉故事在告訴我們:人之所以會有痛苦的生命際遇,其原因背景是甚麼?這才是聖經的作者所要努力解答的問題。因此,作者從人背叛、不聽從上帝的話開始著手,然後描述罪的擴散。
「該隱跟他妻子同房」,這句話至少表明了一點:上帝賜給亞當跟夏娃有延續生命的能力,也將這樣的恩典加諸在該隱的身上。雖然該隱做了不可原諒的錯誤,但是上帝還是給他有生命力,賜福給他能夠因為與妻子同房而生下了孩子。
從該隱的族譜上,我們看到當時族群的建立已經開始,甚至有了城市,且城市用人的名字命名,這必然跟族長的發展有密切關係。在此,至少讓我們看到該隱的兒子「以諾」日後接替該隱成為族長。
創 4: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創 4:19拉麥娶了兩個妻子─亞大和洗拉。
創 4:20亞大生雅八;雅八是遊牧人的祖師。
創 4:21他弟弟叫猶八;猶八是彈琴、吹笛的人的祖師。
創 4:22洗拉生土八該隱;土八該隱是鑄造鐵器銅器的人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妹是拿瑪。
在此族譜裡面,我們也看到城市、社會的建立,也帶來人類生活的多樣性,包括藝術—彈琴、吹笛等,以及生活器皿的發展—銅器、鐵器等。這樣的資料背景至少告訴我們,作者在寫這段資料時,人類社會已經很發達了。
創 4: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要聽我說;拉麥的妻子啊,要細心聽:我殺害那傷害我的人;我殺死那擊傷我的少年。
在4:17-22的該隱族譜中,我們可以發現從該隱到雅八和猶八、土八該隱和拿 瑪,這樣是「六」代。在猶太人數字的觀念裡,「七」是完全、神聖的數目,而六比七少一,因此「六」代表不完全的意思。換言之,該隱的族譜只有記載六代,乃暗示該隱的不完全。就像這個家族裡,拉麥娶兩個妻子,且拉麥喜歡用殺害來過世上的生活,這與賞賜生命在世上的上帝之創造旨意不符。
創 4:24殺害該隱的人要賠上七條命;殺死我的人必須賠上七十七條命。
4:23-24是詩歌形式又稱為「拉麥之歌」,是在誇耀「殺害」、「殺死」的殘暴手段。作者通過這首歌在表明人的不完全往往從人類的兇暴、殘酷可以看出,而且人類並沒有因為受到上帝的懲罰而有收斂的現象。這也是為何耶穌反對以暴制暴的方法,耶穌說:「你們曾聽見有這樣的教訓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馬太福音5:38-40)耶穌又說:「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5:44)
創 4:25亞當又跟他妻子同房,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塞特〔跟希伯來語給了發音相近〕;夏娃說:「上帝給了我一個兒子,替代被該隱殺害的亞伯。」
創 4:26塞特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以挪士。從那時開始,人才用「耶和華」這神聖的稱呼敬拜上帝。
在邪惡殺戮之後,我們看到上帝為祂自己預備敬虔的後裔,好叫良善勝過邪惡,一場在世間的屬靈戰場就此展開。在人類歷史中邪惡看似勝利,但在日子滿足的時候,上帝以完全至善的耶穌來代替不完全的人, 最後良善勝過邪惡,新天新地就此展開。
我們會教導小學生簡單的算數,而不會教他微積分。會教二歲孩子騎小三輪車,而不會教他開汽車。同樣地,上帝掛念人知識的有限,所以用說故事的方式向我們傳達信仰的教導。既然創世記是一本信仰的經典,我們就必須以心靈的眼光來看,這樣才會明白上帝對我們心靈生命所要說出來的信息。
創世記第一、二章談及上帝是宇宙萬物一切的來源之後,再來第三章說到罪的開始,創世記的作者為了說明人世間為甚麼會痛苦、苦難這個問題,就用蛇引誘夏娃的故事來說明:罪的來源乃是因為人違背與上帝之間的約,沒有聽從上帝的話語,反而去聽引誘者的話。
今天我們所讀的第四章,也是另一種方式在談論罪的問題;創世記的作者讓我們知道,罪是從亞當、夏娃犯罪開始,是屬於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也是屬於夫妻之間的關係,並且土地也因為人的犯罪而受到詛咒。
接著第四章讓我們看到罪擴散開來,原本是夫妻的關係破裂,如今是該隱、亞伯兄弟關係的破裂,有了爭執、忌妒、兇殺等生命的摧殘。接著,罪就是擴大到整個社會乃至於整個受造的範圍,挪亞的方舟的故事就是在說明這一點。在大洪水的故事開頭,聖經就用這樣的一句話來說明罪的擴散:「上主看見人類個個邪惡,始終心懷惡念。」(6:5)這句話說明了受造的萬物所面臨的浩劫,罪就是主要的肇因。
創世記第四章的故事讓我們清楚發現,人被趕出美麗的伊甸園後就必須面對死亡,而這個死亡卻不是疾病所引發,而是因為兄弟之間的不和睦而引起殺機。這正好說明一件重要的信息:失去上帝的愛與同在,其結果就是痛苦不安與死亡。
創 4:1亞當跟他妻子夏娃同房,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她說:「由於上主的幫助,我得了一個兒子,」她就給他取名該隱〔跟希伯來語得了發音相近〕。
有人問我一個問題:上帝創造這個世界只有亞當與夏娃兩個人,他們又只有生該隱與亞伯二人,也沒有其他種族的人,他們如何和人結婚,才不會造成近親結婚所引發所謂遺傳的問題?這也就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創世記或是聖經並不是要解答這種問題。在4:14就記載該隱回答上帝時所說的:「你把我趕出這塊土地,叫我不再見你的面;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人家遇見我,都想殺我。」這句話很明顯說出已經不只是該隱和亞伯這家人而已,而是還有他族群存在。
「同房」與4:9的「曉得」是同一個字。「曉得」除了翻譯成「同房」、「互相認識」之外,還翻譯成上帝對人的「揀選、眷顧」(創18:19)。這個字用於人與人,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而不用於人與其他動物之間。換句話說,希伯來人在看夫妻的關係,不只是一種性行為的結合而已,它還有更重要的意義,就是相互認識,是一種沒有遮掩的、隱瞞的關係。也就是我們通常喜歡用的「坦誠相見」這樣的話。而上帝對人的揀選與看顧也是「坦誠」的。
「由於上帝的幫助,我得了一個兒子」這句話意思是在表達一個觀念:有上帝的幫助,才有生命的出生,亦即生命的來源乃是出自上帝。希伯來人一直有一個看法:一個人生命的出生,除了父母關係外,還需要的上帝的幫助。確實也是如此,有一對不孕夫婦身體檢查都沒有問題,生活、精神、經濟各條件也很好,就是無法順利懷孕,但尋求神之後,果然順利懷孕生子,醫生也覺得奇怪,我們只能說這是出於上帝的幫助。
創 4:2後來,她又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亞伯。亞伯是牧羊人;該隱是農夫。
亞伯,這名字的意思是「呼吸」,有「短暫」、「空虛」之意。就像傳道書中作者所喜歡用的「空虛」,或是約伯記7:16所說:「我的生命毫無意義」的意思。這個名字要強調亞伯的生命就像他的名字一樣,如同呼一口氣的短暫,因為亞伯在盛年之際便遭到兄長該隱的殺害。
這裡也提到早期希伯來人主要的生活型態:放牧,農作為主。
創 4:3過了一些日子,該隱帶了一些土產,作祭物獻給上主;
人類對上帝的獻祭、敬拜是與生俱來的本能,因為上帝並沒有命令該隱和亞伯必須獻祭,但是他們卻主動的獻祭。其實,人與動物之間一項很大的差別就是對造物主的敬拜,也因此你絕不會看到動物在吃飯前會先感謝上帝。但是,你可以發覺許多原始民族都有著豐年祭、祭天等敬神的禮儀。
創 4:4亞伯也從他的羊群中選出頭胎最好的小羊,作祭物獻給上主。上主喜歡亞伯,接受了他的祭物,
創 4:5但是不喜歡該隱,拒絕了他的祭物;因此該隱非常生氣。
我們常對4:4-5有著解釋上的疑問:「上主喜歡亞伯,接受了他的祭物,但是拒絕了該隱和他的祭物」為何上帝會如此選擇呢?若是根據希伯來書11:4來看「由於信心,亞伯比該隱獻了更好的祭物給上帝。他藉著信心,贏得上帝的贊許,被稱為義人,因為上帝親自悅納他的禮物。」希伯來書的作者認為上帝喜歡亞伯的獻祭,是因為亞伯有信心。信心的在此有「用心思」的意思。因為該隱僅隨意從田裡「帶了一些土產」來獻祭,是隨意帶來的,而非最好的初熟果子;而亞伯卻是極為用心的「從他的羊群中選出頭胎最好的小羊」。這也難怪希伯來書的作者會說亞伯比該隱獻了「更好的祭物」給上帝。其實上帝喜悅的重 點不在於農作物或是牲畜,而在於獻祭者是否用「真實的心」在敬拜上帝。所以,耶穌就告訴我們說:「那真正敬拜天父的,要用心靈和真誠敬拜。這樣的敬拜就是 天父所要的。」(約翰福音4:23)
會主心得:亞伯被殺死以後,似乎沒有人再以真實的心靈敬拜上帝,但是真正的敬拜者總有接續者。在4:25亞當和夏娃又生了一個兒子塞特,替代被該隱殺害的亞伯,後來塞特生了以挪士。4:26才說到那個時候,人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換言之, 真正的敬拜者又出現了,並延續以真實的心敬拜上帝。這正是我們所要效法的信仰態度。
創 4:6於是上主警告該隱:「你為甚麼生氣?為甚麼皺著眉頭呢?
會主心得:上帝問該隱說:「你為甚麼要生氣?」我們豈不是也常常在問上帝:為甚麼恩典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而不是降臨在我的身上?上帝為甚麼祝福別人—尤其是我的仇敵,為甚麼不是賜福給我?
創 4:7你要是做了正當的事,你自然會顯出笑容〔或譯:我自然會接受你的祭物〕,但因為你做了不該做的事,罪已經埋伏在你門口。罪要控制你,可是你必須克服罪。」
該隱先是生氣憤慨,繼而嫉妒,隨後兇殺亞伯。作者在此要我們知道「生氣」常常會帶來魔鬼的窺伺,並且最容易成為魔鬼誘騙人犯罪的途徑。以弗所書4:26就這樣說:「你們若發脾氣,不可因這脾氣而犯罪;也不可生一整天的氣」。很可惜,該隱並沒有順從上帝的警告「你必須克服罪」,反而是被罪給制服。
創 4:8後來,該隱對他弟弟亞伯說:「我們到田野去走走吧!」他們在田野的時候,該隱向弟弟下手,把他殺死了。
這一節在現代中文譯本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上差異很大;在現代中文譯本裡有附註說明:「『我們到田野去走走吧』是根據一些古譯本,希伯來文沒有這一句。」
在此我們看到該隱是一位兇手,他殺死了親弟弟亞伯。聖經作者在此要傳達一件重要的信息:怨恨,使人對自己的親身骨肉也不會留情,嫉妒也會破壞人與人之間最親密的關係,甚至造成流血事件。人倫屠殺與悲劇不也在現今的社會中屢屢發生:
★社會例子:1998年10月11日台北縣林口鄉林銀樹、曾玉甘夫婦命案,主嫌竟是他們的獨子林清岳。林清岳供稱因不滿父母親當眾指責他而種下殺機,林嫌並計畫殺害父母後不但領取他們的保險金,還等著坐收奠儀。偵辦此案的警方對於林清岳因細故竟連同外人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痛下毒手,如此的泯滅人性,深覺不可思議。10月14日下午,檢察官會同家屬至板橋縣立殯儀館驗屍,經法醫檢視傷痕,林銀樹被砍了五十七刀、妻子曾玉甘被砍了五十二刀。兇手硬生生剁斷父親三隻手指。《中國時報》,民國87年10月13日第5版及15日第8版報導。
★社會例子:2001年9月24日一個姪子綁架親大伯、二伯勒索1500萬。被害人表示,當他們三人都被綁時,還曾存著一絲的希望,希望動之以情,告訴姪子王忠信只要放他們一馬,除了不會追究之外,還會拿出幾百萬元給王嫌做生意,但是王嫌不但不領情,還滿口髒話,硬是以手槍扺住他們的頭部,沒有想到親情竟淪落至此。
創 4:9上主問該隱:「你弟弟亞伯在哪裏?」他回答:「不曉得。難道我要是弟弟的看顧者嗎?」
「你的弟弟亞伯在哪裡」這句話並不表示上帝不知道,就像3:9所記載的,上帝對亞當的呼喚「你在哪裡」是一樣的;這種詢問表達上帝在喚醒人在受造時的「上帝的形象」,是呼喚人從罪惡當中醒悟過來。
該隱回答說:「不曉得。難道我是看顧弟弟的人嗎?」這是一句很好的推辭句,也是一句推卸責任的好藉口。人常常會用這種方式在閃避自己應該有的義務,就像女人在回答上帝的話中所要表達的訊息:如果上帝不創造蛇,我就不會犯罪;同樣的話也出現在亞當身上,亞當回答的話就是在告訴上帝,都是因為上帝造了女人,才使他受到誘惑。
該隱就是在告訴上帝:我沒有責任看顧我的弟弟。他跟我沒有關係。聖經也由此在告訴我們,「人的兄弟」廣義的來說就是「鄰舍」,我們都有照顧的責任,無法推卸掉!
會主心得:「但因為你做了不該做的事」(4:7)簡單的一句話說出了該隱的真正的問題,他一定是在某些事上做了不該做的事而得罪了上帝,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我們也必須反省想一想:「甚麼事是我們不該做的事?」每一個人的狀況不一樣,但是如果讓我們的兄弟因我們個人的需要,或是因為我們不該有的行為,而導致生命受到摧殘,別忘了,上帝一定不會袖手不管。例如,當我們聽到有人因為貧困而飢餓致死的時候,我們必須很細心的來思考:是甚麼原因我們沒有去幫助他們?我們不能告訴上帝說:「他們又不是生存在我們的鄰近!」。
會主心得:又例如,我們人類的歷史時常發生戰爭,這是最典型的謀害人的生命的具體行為。每一次引發戰爭者,都會用許許多多的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這種謀殺行為,戰爭的結果是導致難以估計的生命受到摧殘。甚至,有些基督徒不明就裡附和獨裁者,還說要「順服在上掌權者」,如果這些掌權者是撒但的爪牙那怎麼辦?這讓我想到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教會一半支持希特勒的暴政,一半反對希特勒,當然反對者就受到迫害。因為,當時國際社會的「姑息主義」,使得國家暴力橫行無阻。我們要知道,掌權者不都有神的同在,掃羅王初期雖有神同在,但後期沒有,人類歷史裡面的暴君亦是如此。羅馬帝國尼錄皇帝焚燒羅馬、屠殺基督徒;希特勒屠殺六百多萬猶太人...。羅馬書告訴我們執政者必須是賞善罰惡,他必須知道他「配刀(權柄)」是來自神,而不能一意孤行目中無神,獨裁者就是如此。為何啟示錄21:1說:新天新地海也不再有。這句話就是告訴我們上帝新創造的世界裡,不再有撒但掌權下的羅馬暴政。掌權者也是人,當人偏離神,上帝就會派人匡正他。例如大衛王犯罪,上帝就派先知拿單告誡、匡正。掌權者必須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彌迦書6:8)。
作為一個基督徒不能對上帝回答說:「難道我是看顧我弟弟的人嗎?」我們不能這樣回答。我們姑息邪惡政權已經不對了,沒有設法阻止戰爭的發生已經不對了,如果還跟著去附和,為邪惡政權找推託之詞,那更是說不過去。 會主心得:我們再反省看看,我們用甚麼方式在逼使我們的兄弟生命受到死亡的威脅?空氣的污染,環境的污染等都是現代化的一種謀殺方式。我們如果用這樣的角度來擴大認知這種謀害兄弟生命的行為,我們就會知道在不知不覺之中我們已經傷害到兄弟生命了。我們應該時時刻刻小心聽上帝在詢問我們的聲音說:「你的兄弟在哪裡?」要如何來回答上帝這句話,乃是我們信仰生活中很重要的一個課題。
創 4:10上主責問他:「你做了甚麼事?你弟弟的血從地下出聲,向我哭訴。
「你做了甚麼事?」這句話不是疑問句,乃是譴責語。就好像我們平常在說的:「你在做甚麼!」一樣的句子。
土地吸收了亞伯流出來的血。這表明出希伯來人的生命觀,他們的看法是:血是生命的記號,流人的血,等於是殺人的生命一般。除非上帝允許,人是沒有權利奪取別人的生命的。每一個人的生命都與上帝有關。就像我們常聽到的一句話:「人命關天」。因此,奪取上帝所賜給人的生命,等於奪取上帝的物,上帝必定會過問。
再者,當人把生命的血流到地上時,土地受到污染,或指說土地的生命也受到威脅,它會起來抗拒或抗議。犯罪後,該隱也必須為所做的事附上代價,他像他的父母一般,由原來很美的伊甸園被驅逐出去。該隱也一樣,必須由他可得生產的土地逃離,可說犯罪的代價十分的大。
創 4:11你殺他的時候,大地張開口吞了他的血。現在你受咒詛,再也不能耕犁田地;
創 4:12即使你耕種,土地也不生產。你要成為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
創 4:13該隱對上主說:「我受不了這麼重的懲罰。
若是上帝要懲罰,沒有人能夠承受得住。
創 4:14你趕我出這塊土地,叫我不再見你的面;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人家遇見我,都想殺我。」
現在該隱發現他沒有安定的居所,將對他的生命造成威脅;這至少反應出早期遊牧民族的心聲—不安定感。這種痛苦也存於以色列的亡國記憶裡,他們被俘虜到巴比倫,或是亞述去當奴隸時,那種痛苦經驗的縮影。奴隸就是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定的居所,隨時可被主人拍賣出售,他們的生命沒有保障。人對自己生命感受到最大的威脅,就是因為沒有自己的土地或房子可居住。另一方面,離開上帝的面,就是失去上帝的照顧之意,生命沒有保障。上帝乃是人生命的倚靠,不是父母、不是自己、也不是朋友。
創 4:15但是上主回答:「不,殺你的,要賠上七條命。」因此,上主在該隱額上做了記號,警告遇見他的人不可殺他。
「賠上七條命」,這是第一次應用到「七」這個數字。我們知道在創造過程中,上帝是在第「七」天完成,並且「賜福給第七天,聖化那一天為特別的日子」。因此,當該隱說他的生命將因為流蕩而有不安全、被殺害的危險時,上帝用「賠上七條命」來回應,表示出生命的神聖性,跟上帝創造時一般重要的神聖,因為生命是用「上帝的形象」所創造的,如果疏忽了上帝創造人的神聖意義,就是在藐視生命,這樣的人也將受到最嚴重的懲罰。
在此的「記號」我們不知道是什麼,但是它代表著上帝憐憫,就像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時候,在門框塗上羔羊血作為記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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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4:16於是該隱離開上主面前,來到伊甸園東邊名叫「流蕩」的地方居住。
「流蕩」這個地名是在哪裡?已經不可考。若按照創世記2:10-14所載,伊甸園的位置是在兩河流域的肥沃月灣,那麼「流蕩」大概就在現今的「中國」一帶。不過「流蕩」這個名字也可以和「離開上主面前」 對照來看。人離開上帝的面前,就變成一個四處流蕩的人,也就是生命成為一種失去倚靠的人。雖然說上帝在該隱的額上有做了記號,且下令凡是殺害他生命的都將 賠上七條命,但是,不安全的生活將在他的生命中成為一種不能改變的存在。
創 4:17該隱跟他妻子同房,妻子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以諾。該隱建造一座城,以兒子的名叫那城以諾。
該隱只有一個弟弟—亞伯,且亞伯已經被該隱殺死了。聖經並沒有說亞當跟夏娃之外,還有其他人存在,怎麼能娶妻子,且又能跟妻子同房生子呢?這就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聖經並不是在做科學的撰寫,而是藉故事在告訴我們:人之所以會有痛苦的生命際遇,其原因背景是甚麼?這才是聖經的作者所要努力解答的問題。因此,作者從人背叛、不聽從上帝的話開始著手,然後描述罪的擴散。
「該隱跟他妻子同房」,這句話至少表明了一點:上帝賜給亞當跟夏娃有延續生命的能力,也將這樣的恩典加諸在該隱的身上。雖然該隱做了不可原諒的錯誤,但是上帝還是給他有生命力,賜福給他能夠因為與妻子同房而生下了孩子。
從該隱的族譜上,我們看到當時族群的建立已經開始,甚至有了城市,且城市用人的名字命名,這必然跟族長的發展有密切關係。在此,至少讓我們看到該隱的兒子「以諾」日後接替該隱成為族長。
創 4: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創 4:19拉麥娶了兩個妻子─亞大和洗拉。
創 4:20亞大生雅八;雅八是遊牧人的祖師。
創 4:21他弟弟叫猶八;猶八是彈琴、吹笛的人的祖師。
創 4:22洗拉生土八該隱;土八該隱是鑄造鐵器銅器的人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妹是拿瑪。
在此族譜裡面,我們也看到城市、社會的建立,也帶來人類生活的多樣性,包括藝術—彈琴、吹笛等,以及生活器皿的發展—銅器、鐵器等。這樣的資料背景至少告訴我們,作者在寫這段資料時,人類社會已經很發達了。
創 4: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要聽我說;拉麥的妻子啊,要細心聽:我殺害那傷害我的人;我殺死那擊傷我的少年。
在4:17-22的該隱族譜中,我們可以發現從該隱到雅八和猶八、土八該隱和拿 瑪,這樣是「六」代。在猶太人數字的觀念裡,「七」是完全、神聖的數目,而六比七少一,因此「六」代表不完全的意思。換言之,該隱的族譜只有記載六代,乃暗示該隱的不完全。就像這個家族裡,拉麥娶兩個妻子,且拉麥喜歡用殺害來過世上的生活,這與賞賜生命在世上的上帝之創造旨意不符。
創 4:24殺害該隱的人要賠上七條命;殺死我的人必須賠上七十七條命。
4:23-24是詩歌形式又稱為「拉麥之歌」,是在誇耀「殺害」、「殺死」的殘暴手段。作者通過這首歌在表明人的不完全往往從人類的兇暴、殘酷可以看出,而且人類並沒有因為受到上帝的懲罰而有收斂的現象。這也是為何耶穌反對以暴制暴的方法,耶穌說:「你們曾聽見有這樣的教訓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馬太福音5:38-40)耶穌又說:「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5:44)
創 4:25亞當又跟他妻子同房,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塞特〔跟希伯來語給了發音相近〕;夏娃說:「上帝給了我一個兒子,替代被該隱殺害的亞伯。」
創 4:26塞特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以挪士。從那時開始,人才用「耶和華」這神聖的稱呼敬拜上帝。
在邪惡殺戮之後,我們看到上帝為祂自己預備敬虔的後裔,好叫良善勝過邪惡,一場在世間的屬靈戰場就此展開。在人類歷史中邪惡看似勝利,但在日子滿足的時候,上帝以完全至善的耶穌來代替不完全的人, 最後良善勝過邪惡,新天新地就此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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