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創世記15:1-21

經文進度:創世記15:1-21 現代中文譯本
比較12章的亞伯蘭和14章的亞伯蘭,我們會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12章的亞伯蘭在埃及謊稱他的妻子莎萊是他的妹妹,他的表現似乎很懦弱;而在14章的亞伯蘭卻是很英勇的和四王交戰,甚至打敗敵人,前後若判兩人。因為後來的亞伯蘭,在信仰上以經漸漸成熟。所以,在15:1一開始說「這事以後」,就是要強調亞伯蘭的信仰又再次進步了。就在亞伯蘭的信仰進步之後,上帝就向他說話。如果查考12:7;13:14-17;15:1就可以發現上帝向亞伯蘭說話,都是在他信仰進步之後,並且所講的話都和上帝之前的應許有關,就是上帝再次向亞伯蘭表明原先揀選他的應許—賜給他成為大國,使他的「子孫多到沒有人能夠計算」(創世記12:2,13:16)。
創 15:1這事以後,亞伯蘭在異象中聽見上主對他說:「亞伯蘭,不要怕!我要保護你,給你極大的獎賞。」

上帝應許亞伯蘭說:「不要怕!我要保護你」這一節讓我們看到亞伯蘭雖然已經有夠大的家族、財富,但是,他似乎並沒有因此有安定的內心,他確實是一直在焦慮不安中過日子。原因可能就是在15:2所說的,他沒有後代可以繼承他的龐大財產。
應許重要的並不是在土地或財產的龐大,而是在「人」。因為不論有多少的財產,若是沒有「人」,也是枉然。同樣,亞伯蘭的問題就是他沒有一個親生的孩子。因 此,他所擁有的一切很難傳承下去,這是使他憂心的原因。但是,在上帝的創造中,這些掛慮是多餘的。上帝既然可以從無當中創造萬物,應許要賜給他後裔如天上 的星星那樣多也是輕而易舉的事。這裡上帝再次保證祂的應許一定會實現。因此上帝接著又說:「給你極大獎賞」。
創 15:2但是亞伯蘭回答:「至高的上主啊!我既然沒有兒子,你給我獎賞有甚麼用呢?我惟一的繼承人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在11:30記載亞伯蘭的妻子「莎萊不能生育,沒有孩子」,他認為這樣子即使是有大筆財富也沒有甚麼意思。亞伯蘭不認為除了孩子,上帝還能獎賞甚麼是比孩子更貴重的。也因為莎萊不能生育,按當時的習俗,亞伯蘭就從他的奴僕中選一個他認為是忠心、可靠的來做為他的子嗣。如果立被收養的這個人為子嗣之後,自己的妻子懷孕生子了,這個被收養的子嗣就必須退位,由主人所親生的兒子來繼承一切。
「以利以謝」是誰,我們不清楚。但是從名字的意思「上帝在幫助」來看,或許亞伯蘭有意思以當時的風俗收養僕人,也就是用自己的意思來「實現」上帝的祝福。總是,這樣卻是不對的。所以,15:4-6,上帝就對亞伯蘭重申祂的應許。但是面對上帝的應許,亞伯蘭必須克服一項問題,就是莎萊已經年老又無法生育的事實。這也就是為何上帝雖然一再向亞伯蘭保證,而亞伯蘭仍舊心裡疑惑,並且為自己選定以利以謝做為子嗣的原因。
創 15:3你沒有給我兒子,因此,在我家裏出生的一個奴僕要繼承我的產業。」

創 15:4接著,他又聽見上主對他說:「奴僕以利以謝不會是你的繼承人;只有你親生的兒子才是你的繼承人。」

創 15:5於是上帝帶他到外面,對他說:「你望一望天空,數一數星星;你的後代要跟星星一樣多。」

上一回,上帝是要讓亞伯蘭的子孫多到如同地上的塵沙,不能夠計算(創世記13:16)。現在,上帝要讓他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星,不能數算。15:5也可以說是在回應15:1所說的「給你極大的獎賞」這句話。既然孩子是亞伯蘭或當時的人所認為最重要的,那麼上帝的賞賜,就是讓祂所揀選的僕人得到超過人所能想像的。
但是這些應許中的賞賜,都必須去克服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就是亞伯蘭的妻子莎萊在他們受呼召出哈蘭的時候,已經是六十五歲的老太太了(她比亞伯蘭年輕十歲,創世記17:17)。這也是為甚麼上帝雖然一再向亞伯蘭承諾,亞伯蘭仍舊是心裡不安,為自己準備了以利以謝來做後嗣。以及後來莎萊也以自己的意思,將自己的婢女夏甲送與亞伯蘭同房而生出以實瑪利的原因。
創 15:6亞伯蘭相信上主,上主就算他是義人。

「亞伯蘭相信上主,上主就算他是義人。」可說是15:1-5的結語,目的在使我們知道亞伯蘭雖然看不見上帝的應許,但是因為信,上帝就算他是義人。必須特別注意「算」這個字的意思,「算」表示一件物品原不不屬於你的,現在有人「送」給你,這就是算的意思。換言之,亞伯蘭因為忠心、順服上帝,所以上帝就將「義人」的身分送給他。這也讓我們知道,人原本不配稱為義人,乃是上帝將義人的身份賜給我們。這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因信稱義」。
創 15:7上主又對他說:「我是上主,我帶領你離開了巴比倫的吾珥。我要把這片土地賜給你,作為你自己的產業。」

創 15:8但是亞伯蘭問:「至高的上主啊,我怎麼知道我一定會得到這片土地呢?」
原本亞伯蘭一直盼望的後裔尚未看見,但是上帝馬上又要賞賜他土地,要如何消受這極大的恩典呢?
即使是我們也會懷疑這是否是真的?這有如路加福音1:18所記載的,當天使向撒迦利亞宣告他年老的妻子將懷孕時,撒迦利亞就對天使說:「我憑甚麼知道這事呢?我已經老了;我妻子的年紀也不輕了。」因為撒迦利亞的疑惑,上帝就使他暫時成為啞巴,直到施洗約翰出生為止。同樣地,亞伯蘭也會產生疑惑。人就是在疑惑中,才更能試煉出信心。羅馬書4:17-25,這樣說:
「我立了你作許多民族之父。」在上帝面前,這應許是有效的;亞伯拉罕所信的就是那位使死人復活、從無有創造萬有的上帝。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亞伯拉罕仍然盼望,仍然信,因此成為「許多民族之父」。正如聖經所說:「你必定會有許多子孫。」當時亞伯拉罕快要一百歲了。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而莎拉生育的機能也已經喪失,可是,他並不因此削弱了信心。他沒有失去信心,也沒有懷疑上帝的應許;他的信心反而更堅固,把榮耀歸給上帝。他堅決信上帝一定成就他所應許的。這就是為甚麼亞伯拉罕因信而「被上帝認為義人」了。
接著保羅又說:
可是「他被認為義人」這句話並不單是指他說的,也是為我們說的。因為我們信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上帝,因而被認為是義人。主耶穌被交在人手裏,為我們的罪死;上帝使他復活,使我們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會主心得亞伯蘭勝過疑惑的試探,信靠上帝,上帝就算他是義人;如今基督徒也勝過疑惑的試探,信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上帝,因而被認為是義人。這也就是為何說亞伯蘭是信心之父。
創 15:9上主回答:「你要帶一隻三歲大的母牛,一隻三歲大的母山羊,一隻三歲大的公綿羊,還有一隻鴿子和一隻斑鳩到我這裏來。」
要用「三歲」大的母牛、母山羊、公綿羊,是因為這種牲畜在這種年紀才是成熟。將牛、羊剖成兩半,斑鳩和鴿子因體積太小,沒有分成兩半。後來,以色列 人獻祭的時候,貧窮人可以用鴿子和斑鳩來代替昂貴的牛羊(利未記14:22-24)。
創 15:10亞伯蘭就把這些動物帶到上主那裏,把牠們一一剖開,分成兩半,相對地排成兩行;但是鳥兒沒有剖開。
這種將牲畜剖成兩半是帶有象徵的意義的:即所立的約的結果,毀約者也將如這些牲物一般被剖成兩半。在耶利米書34:18-19就這樣記載說:
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官員、宮廷的官員和祭司,以及所有的領袖跟我立了約;他們把小牛剖成兩半,從中間走過去,表示約的成立。但是他們破壞了約,沒有遵守約的規定。所以我要把他們剖開,像他們剖開小牛一樣。
換句話說,立約是很清楚的在表明,這種約是一種「生命之約」。上帝與亞伯蘭所立下的約是種生命的約。將這個約的意義用來看耶穌基基督在最後的晚餐與他的門徒用餅和酒時所說的話:「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的。」「這杯是上帝的新約,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設立的。」(路加福音22:19-20)我們可以看出守聖餐,其實就是在立生命的約,這應該是很嚴肅的事。
會主心得:早在創世記第三章時,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的時候,就與他們立約,伊甸園裡分別善惡的果樹就是立約的記號。當亞當和夏娃吃了果子,就代表人違反上帝的約,因此人就陷入罪惡之中。就在罪惡的中間,上帝實行他的拯救。祂揀選挪亞與他立約,如今上帝揀選亞伯蘭與他立約,都顯示出上帝拯救的計畫。
在基督教信仰裡有一項要緊的觀念,就是上帝和人立約。現在我們看到亞伯蘭和上帝的立約是用生命所建立的。其實,每位基督徒和上帝的關係也是建立在約的基礎上。無論是洗禮、堅信禮和聖餐等,都在表明人和上帝所立生命之約。
會主心得:我們要遵守在上帝面前所立的約。什麼是我們在上帝面前所立的約?如結婚、就任等,這些都是我們在上帝面前所立的約。例如傳教師、長老、執事的就任,會眾有一個誓約是這樣說的「你們樂意接納他、尊重他、敬愛他、體貼他、協助他、為他禱告,與他同工,興旺上帝的國……。」又一個誓約說:「為維持教會秩序,彼此若是過失,應該稟告小會處理,不可到處散播喧嚷,以致影響教會的聲譽。你是否願意遵守?」
創 15:11有禿鷹猛飛下來,停在那些肉塊上,亞伯蘭把牠們嚇走了。
「有禿鷹猛飛下來,停在那些肉塊上」,這是在表示不好的徵兆,這些徵兆就是指15:12-16的內容。這段經文極可能是後來聖經編者的加筆,因為這明顯的說出亞伯蘭後代子孫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久的隱喻。這樣的立約內容已經很清楚的指出,雖然有上帝的同在,有上帝的約在人與上帝之間,但並不表示人就會永遠快快樂樂、無憂無愁地過生活,反而人極可能在富裕或是得意之中忘了與上帝之間的契約關係,離棄上帝。
聖經也告訴我們,上帝是永遠堅守約的上帝,會忘記約的是人,上帝是連與我們祖先所立的約也記住(申命記4:31)。我們也可以由申命記的作者看出這種警告,即使以色列民族離開埃及入迦南應許之地,他們也是有如此的危險環繞在他們的生活裡(申命記8:11-20)。
創 15:12太陽要西沉的時候,亞伯蘭沉睡了;有令人恐怖的黑暗臨到他。

創 15:13上主對他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代要流浪異鄉,被人奴役,被人虐待四百年。

創 15:14但是,我一定要懲罰奴役他們的那個國家;他們離開那裏的時候將帶很多財物出來。

創 15:15至於你自己,你要享長壽,平平安安地離開世間,入土安葬。

創 15:16過了四代,你的子孫才能回到這裏;因為我要等亞摩利人罪惡滿盈、非懲罰不可的時候,才趕走他們。」

創 15:17日落天黑的時候,突然有冒著煙的火爐和燃燒著的火炬出現,從那兩行肉塊中間經過。

創 15:18上主就在那時、那地方跟亞伯蘭立約。他說:「我把這塊土地賜給你的後代:這塊地從埃及的邊境一直伸展到幼發拉底大河,

創 15:19包括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創 15: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創 15: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和耶布斯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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