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創世記19:1-38

創世記19:1-38 現代中文譯本
所多瑪的罪惡
19:1 那天晚上,兩位天使來到所多瑪;羅得坐在城門口。他一看見他們就站起來迎接,俯伏在他們面前,
1.天使的性別是什麼?天使有分性別嗎?所多瑪人是否認得他們是天使?
2.羅得為什麼坐在城門口?碰巧?還是羅得知道要迎接天使?還是羅得有什麼身份或工作,讓他坐在城門口?
3.天使為何要在街上過夜?在街上打算做什麼?
4.到底是什麼事,令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到羅得的房子?真的為了要搞同性戀?還是有更重要、更能號召全城的事情,讓所有人都警覺起來?
5.「好跟他們睡覺」19:5是指什麼?必定與性有關?如何有關?
6.為何要用兩個女兒交換?因為女人等於財產?處女會符合同性戀者的口味(假設所多瑪人都是同性戀)?為何羅得不把自己推出去(以符合同性戀者的口味)?羅得是一個出賣女兒的人?
7.為何羅得要保護這兩個「天使」?單是「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19:8,足以讓羅得放棄女兒?又足以讓所多瑪城的人相信?
8.羅得在所多瑪城的地位身份如何?如聖經所載是「寄居」19:9?羅得與所多瑪城的其他居民關係如何?
9.羅得妻子回頭一望就變鹽柱,會不會太殘忍了?她是出於貪戀錢財,或是好奇,或是性格愛反叛不順服天使的吩咐,或是別的原因?
19:2 說:「我主,請到我家來,讓我招待。你們洗洗腳,歇一夜,明天早一點起來,繼續趕路。」但是他們回答:「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這兩位上帝的使者確實是與我們平常人不一樣,因為他們離開亞伯拉罕的時候是大白天,可是在晚上的時候就到達了所多瑪城。從亞伯拉罕所居住的希伯倫到所多瑪城,距離大約有七十公里之遙,且路況並不平穩,崎嶇難行。可以想像這二位使者速度之快。
「羅得坐在城門口」,這句話至少表明出羅得在該城有某種地位,因為古時候的城門口是民眾聚集的地方,民眾通常在城門口做生意買賣,或在城門口請求法官辦事斷案(參考列王記下7:1,路得記4:1-6)。很有可能羅得已在該城得到某種官職,所以他坐在城門口的地方。我們也在這一節看到他迎接上帝的使者的情形是和亞伯拉罕一樣的;亞伯拉罕是坐在帳棚口,羅得是坐在城門口;亞伯拉罕一看見上帝和祂的使者來臨,就趕緊上前去迎接,並且是俯伏在地上,羅得也是這樣;他們都用水給上帝的使者洗腳,準備美好的佳餚宴請上帝的使者。
19:3 羅得堅決邀請,他們終於跟他到家裏去。羅得吩咐僕人為他們準備筵席,烤了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無酵餅是一種未經過發酵的麵作成的。為的是在時間緊迫之下,或是環境限制之下無法等待到麵團發酵而作成的餅。後來將這種餅用在宗教上獻祭之用,原因有二:其一,古代中東民族認為麵的發酵是一種腐壞的現象,不能用來獻給神明。其二,以色列民族後來為了紀念出埃及時曾吃過七天的無酵餅,並將之演變成和「逾越節」結連在一起。這裡羅得用這種餅宴請天使,是因為臨時來的客人,等不及麵團發酵的時間。
19:4 客人還沒有上床,所多瑪的男子,不分老少,都來包圍羅得的房子。
19:5 他們喊叫羅得,問他:「今晚住在你家裏的那些人在哪裏?把他們帶出來!我們好跟他們睡覺。」
「睡覺」原文是「認識」(know, KJV)
呂振中譯本譯為「要和他們同房」;現代中文譯本「好跟他們睡覺」;和合本譯為「任我們所為」,以上翻譯均隱含「性」的意味。而思高譯本,則是最貼近原文「叫我們好認識他們」。
19:6 羅得出去,把門關起來,
19:7 對他們說:「朋友們,你們不可做這種邪惡的事!
19:8 瞧,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我把她們交給你們,任憑你們對待她們。但是你們不可為難這兩個人;他們是我的客人,我得保護他們。」
「處女」原文是「還不認識男人」(have not known man, KJV)
19:9 但是他們回答:「滾!你這個外國人竟想指揮我們!滾開!不然,我們要對付你,比對付他們還凶。」他們推開羅得,往前衝,要破門進去。
「外國人」即「寄居者」(to sojourn)。
十二世紀以來傳統上的解釋都將19:4-9的事件定位為「同性性行為」。因此,Sodomite(直譯所多瑪人)一詞被視為雞姦丶男性肛交之性行為,換言之所多瑪人被上帝審判,是因為他們的同性性交(Sodomite),這是傳統上按字面事件的解釋。
問題是所多瑪城的人到底要羅得這二位訪客做甚麼
他們說他們想要「認識」這二位外來者。傳統解釋他們要與二位訪客發生性行為,因此羅得為著性的緣故提供他的二個女兒來取代二位外來訪客。但另一種解釋認為,「認識」在此不是指性方面,而是所多瑪人僅僅想知道這二位陌生訪客的身分以及他們來這城鎮的目的。或許所多瑪人才經歷北方四王的掠奪(參閱創世記14章),因此格外謹慎。畢竟羅得並不是本地人,他也是一位外來的寄居者,城裡的人對於他帶來二位陌生訪客並不是很高興。
羅得為何寧願讓他的女兒暴露在強暴的危險中?
為何羅得拒絕所多瑪人的質問,不願以暴虐對待二位訪客?羅得是一位正直的人,或是如同經文所描述他是具有正義感的人。至少羅得做了一件正確的事,而且是他所能做的選擇中最好的一種,就是所多瑪人中,只有羅得以仁慈邀請客旅在家中過夜。古代,在曠野或沙漠中過夜是很危險的事,因為暴露在寒夜,不僅受凍也有可能遭遇野獸、強盜的傷害。因此,古代猶太傳統對於接待客旅是一種極重要的信仰美德。在當時,因殷勤接待客旅是很重要的品格。這項規定很嚴,即使是敵人也會在夜晚收留敵人,也不會傷害。羅得做了正確的事,他拒絕讓訪客暴露在所多瑪的強暴下,因為那樣便褻瀆了款待客旅的神聖律法。這項美德甚至在初代教會仍受重視,希伯來書13:2如此教導「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要詮釋這段經文是否特指「雞姦」?最好的方法就是「以經解經」,也就是查考聖經中對於所多瑪相關經文與意義。縱使「認識」具有「性交」的意思,重點應該在於男對男的強暴,而不是男對男具有愛意的性行為。
對男性強行施以性暴力「雞姦」、「肛交」是一種羞辱的方式,在古代的文化更是如此。古代戰爭中除了強姦婦女和屠殺老弱之外,戰勝者經常「雞姦」(sodomite)戰敗士兵,即等同宣告戰敗者如同女人一般柔弱、孬種。在西方歷史上,反對男男肛交主要是害怕男子因此會像女人一樣,同樣的,古代更反對男子「娘娘腔」。
到底所多瑪的罪是什麼?(創18:26)通過歷史批判來探討所多瑪的罪
根據歷史背景來看,所多瑪的罪乃在於虐待和攻擊陌生人、侮辱客旅、不款待欠缺者。故事中,男對男的強暴,便是指性侵害。性侵害在羅得時代與現代都是一種對人的粗暴侮辱和貶抑的行徑。藉著故事和當時文化背景,使我們了解作者的意圖,作者在此不是關注「性」本身,不是關注異性之間的性或是同性之間的性,即使羅得沒有經過考慮就獻出二個女兒。作者所關注的,不是性倫理,不是性的問題,不是敲門的問題。在所多瑪故事中,性交和敲門都僅僅是次要情節,如果用這段經文來譴責同性戀便是誤用了經文。
在士師記第19章記載另一個故事,明顯類似所多瑪的故事。利未人和他的僕人與妾旅行在外,當晚需要住宿之處,便坐在基比亞的街道上;除了住在那城裡的外國人之外,沒有人提供他們住處。當他們都進屋子之後,城裡的人攻擊屋子並且要求與那個利未人性交。如同羅得所做的,這外國人的家主保護他們,說:「朋友,千萬不可!不要這麼缺德,做這種邪惡的事。這個人是我的客人。」(士師記19:23)家主提供自己的處女女兒給城民,但是他們沒興趣,而利未人把自己的妾推出去,城民整夜強暴她。清早,已死的妾倒在房門前的階梯上。為了懲罰此事,以色列各支派選出一個軍隊,毀滅了基比亞這個城。
利未人之妾的死,與同性戀或異性戀毫無關係,如同所多瑪的故事一樣,是關乎虐待和攻擊陌生人、侮辱客旅、不款待欠缺者。一個男人或女人都可以是性對象,但如果是性侵強暴,便是一種可憎的行為,而性傾向從來不是聖經故事的重點。再說一次,主要情節不在於性交行為,而在於殘忍侵犯的行徑。二個故事中,性侵犯顯明基比亞、所多瑪的邪惡,也是他們的卑劣、殘忍和侵犯而被上帝譴責與毀滅。不是同性戀,而是硬著心腸與冷漠才是基比亞、所多瑪的罪過。
通過聖經批判來探討所多瑪的罪
聖經中有多次提到所多瑪的罪,就連耶穌也有提到,這些意義都很明顯也相通。
以西結書16:48-49直接了當的交代所多瑪的罪:「我─至高的上主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周圍的村鎮沒有犯過你和你周圍村鎮所犯的罪惡。她跟她的女兒吃得飽,過著安逸的日子,就驕傲起來,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16:58「做可惡的事(和合本:可憎)」根據前後文的脈絡,乃是指16:49「不照顧那些困苦貧窮的人」。
耶穌也提到所多瑪,祂指責百姓對上帝使者的拒絕,這些使者正如外出的旅客:
馬太福音10:5-15 (平行經文 可 6:7-13;路 9:1-6)
5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吩咐他們:「不要到外邦人的地區,也不要進撒馬利亞人的城市。6 你們要到以色列人中迷失的羊群那裏去。7 所到的地方要宣講:『天國快實現了!』8 你們要醫治病患,叫死人復活,潔淨痲瘋病人,趕鬼。你們白白地得,也要白白地給。9 錢袋裏不要帶金、銀、銅幣;10 出門不要帶旅行袋或兩件內衣,也不要帶鞋子和手杖。因為工人得到供應是應該的。11 「你們到一個市鎮或鄉村時,先打聽那裏有誰願意接待你們,就住在他家裏,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12 你們進了一家,就說:『願你們平安。』13 如果這家的人歡迎你們,你們為他們求的平安就會臨到這家。如果他們不歡迎你們,就收回你們的祝福。14 那不歡迎你們、不聽你們話的家或城,你們就離開那裏,把腳上的塵土跺掉。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遭受的懲罰比那地方所受的要輕呢!」
耶穌的教導中,完全沒有提到所多瑪的性,而是清楚提到拒絕上帝使者、客旅、匱乏者,甚至邊緣人。福音書中與所多瑪事件的主要情節是,拒絕陌生人、邊緣人的封閉心腸,以及不歡迎上帝使者的惡事。
聖經中還有提到其他關於所多瑪較不直接的經文,例如以賽亞書 1:10-17、3:9;耶利米書23:14;西番雅書2:8-11。這些經文所提到的罪是:不法、壓迫、不公、通姦、謊言、慫恿作惡。即使有提到通姦,其罪乃是一個男人得罪了那個女人所屬的丈夫。按當時的文化來說,通姦是侵占另一個男人的財產。
聖經常引用所多瑪為殷鑑,來表示最糟糕的罪,其所關切的絕不僅是性暴力,而是在於虐待和攻擊陌生人、侮辱客旅、不款待欠缺者或是邊緣人。
反觀今日,人們反對、攻擊、凌辱同性戀者,乃是因為他們的不同、奇特、陌生,人們稱他們為「酷兒」(queer)。他們被迫成為邊緣人(outsiders),宛如所多瑪的客旅、宛如基比亞的客旅。鄙視、拒絕邊緣人,才是真正的所多瑪人。
19:10 但是那兩個人伸出手來,把羅得拉進房子裏,把門關起來。
19:11 他們又使外面的男人,不分老少,都瞎了眼,找不到門。

羅得離開所多瑪
19:12 那兩個人對羅得說:「你在城裏還有甚麼人嗎?有兒女、女婿,或其他親人在這兒嗎?叫他們都離開,
19:13 因為我們要毀滅這城。對此地居民的控訴,上主已經聽到了,因此他派我們來毀滅這城。」
19:14 於是,羅得去找他女兒的未婚夫,告訴他們:「趕快離開,上主要毀滅這城。」但是他們都以為他在開玩笑。
19:15 天亮的時候,天使催促羅得說:「趕快帶你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離開這裏!免得你們跟這城同歸於盡。」
19:16 羅得猶豫不決,但是上主憐憫他,那兩人就拉著他、他妻子,以及兩個女兒的手,帶他們離開那城。
19:17 到了城外,其中一個天使說:「你們逃命吧!不要回頭看,也不可停留在山谷。要跑到山上才不至於死。」
19:18 但是羅得說:「我主,請別這樣!你既然幫助我,救了我的生命,別叫我們跑那麼遠。那山太遠了,恐怕還沒跑到那裏災難就到,我就活不成了。
19:19 併於上節
19:20 你看見那個小鎮嗎?離這裏不遠,我可以上那裏去。讓我逃到那小地方就有命了。」
19:21 他回答:「好吧,我答應你。我不毀滅那小鎮。
19:22 快點跑!你還沒有到那裏,我不能下手。」因此,羅得稱那小鎮為瑣珥。
「瑣珥」有「小」的意思。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末日
19:23 太陽出來的時候,羅得到了瑣珥。
19:24 突然,上主使燃燒著的硫磺從天上降落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城。
19:25 他毀滅了這兩個城、整個平原、所有人口,以及長在地上的一切植物。
19:26 羅得的妻子回頭觀看,就變成一根鹽柱。
19:27 第二天一早,亞伯拉罕到了他在上主面前站立過的那地方。
19:28 他俯視所多瑪、蛾摩拉,和整個平原,看見地面上冒著煙,像大火爐冒出來的煙。
19:29 但是,當上帝毀滅平原二城時,他記念亞伯拉罕,所以准許羅得逃命。

摩押人和亞捫人的起源
19:30 羅得不敢住在瑣珥,就跟兩個女兒搬到山上,住在洞穴裏。
19:31 大女兒告訴她妹妹說:「爸爸老了,世上也沒有男子可按一般規矩跟我們結婚,使我們生孩子。
19:32 來吧,我們拿酒給爸爸喝,好跟他睡覺,從他得孩子。」
19:33 那天晚上,她們給他酒喝,大女兒就跟他睡覺。羅得大醉,對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
19:34 第二天,大女兒告訴妹妹:「昨晚我跟他睡了;今晚我們再拿酒給他喝,讓你跟他睡覺。這樣,你我都可以從爸爸得孩子。」
19:35 所以,那天晚上她們又給羅得酒喝,小女兒就跟他睡覺。他又是大醉,對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
19:36 這樣,羅得這兩個女兒都從自己的父親懷孕。
19:37 大女兒生了一個兒子,給他取名摩押;他就是今天摩押人的祖先。
「摩押」有「從我父親」的意思。
19:38 小女兒也生了一個兒子,給他取名便‧亞米;他就是今天亞捫人的祖先。
「便‧亞米」意思是「我親人的兒子」,跟希伯來語「亞捫人」發音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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