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

路加福音15:11-32釋義

路加福音15:11-32釋義
黃春生牧師
一、經文背景:
若連接上下文來看,耶穌所講的是「一個比喻」(路加福音15:3),其中的數目變化是從百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再到二分之一,焦點越來越清楚,其價值也愈來愈大。從野外的一百隻羊,到屋內的十個錢幣,現在是進到父、子(人與人)生命互動的關係。最後,讓我們看到一個耗盡家財後落魄回來的孩子,我們應該有的態度是什麼?

故事裡的二兒子主動要求父親分財產(路加福音15:11)的行為,在當時是忤逆父親的。因為只有當父親病危或死後才可分家產,他在父親仍然健在時提出,在當時這就是一種不孝的行為。他拿了錢財到外地任意放蕩,花盡了一切,當他要找工作來生活時,卻遇到飢荒,只好去替外邦人餵豬,甚至餓到連豬所吃的豆莢都想吃。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浪子犯罪後,不僅在物質上欠缺,他的生活比豬還不如。對猶太人來說,豬是不潔淨的動物(申命記14:8),猶太人認為,人即使再窮困、再潦倒,仍需靠近上帝,唯有不潔的人,上帝會遠離他。

這篇故事的重點,不是在這個浪子多麼惡劣,而是他能夠在最壞的境遇之下,「醒悟過來」,這點可說是整個故事的中心信息。「醒悟」(路加福音15:17)是人性轉變的重點。醒悟,是指人180度的轉變,由罪惡中完全轉向上帝。

浪子醒悟之後,說:「我父親那兒有許多雇工,他們糧食充足有餘,我反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回到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請把我當作你的雇工吧!」在猶太人的社會裡,不肖的兒子是會被父親除名的,而得罪父親等於得罪上帝,因此他才會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這讓我們看到,一個真正悔改的人,他會以謙卑的態度,願意順服領受他該有懲罰。浪子很清楚自己已經不配再當兒子,所以只希望回到父親的身旁當個雇工。於是他就啟程回家。

在路加福音15:20記載,在浪子離家還遠的時候,父親就看到他。其實這就是要告訴我們,父親天天眺望遠方,期待浪子趕快回來,甚至父親還跑去擁抱浪子。這樣的描述要告訴我們這位父親是一位慈愛的父親,且天天期待浪子回頭。當父親看到浪子回來之後,抱住他,親他,甚至連浪子想講的話都沒有講完,只講到一半「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
浪子最後一句話「請把我當作你的雇工吧!」的悔改詞都還沒有講完,父親就高興的吩咐僕人說:「趕快拿最好的衣服給他穿上,拿戒指給他戴上,拿鞋子替他穿上,把那頭小肥牛牽來宰了。讓我們設宴慶祝!」。因為人回來就好了,講那麼多要做什麼?於是父親吩咐僕人拿戒子給浪子帶上(戒子、印鑑是地位的象徵),又拿鞋子給浪子穿(主人才可穿鞋子)。

二、延伸思考:

1. 「醒悟過來」
(1)「醒悟過來」沒有面子的問題
基督教信仰就是要說明一點:真實悔改的人,沒有所謂面子問題。只有罪人才會想到「面子」問題。因為會想要顧「面子」,就表示這個人有「虛偽」的念頭。人所重視的是面子,但上帝卻是看人的內心(參考撒母耳記上16:7、詩篇17:3、箴言24:12、路加福音16:15、約翰福音2:25、帖撒羅尼迦前書2:4)。

上帝對於每個痛悔憂傷的心靈都非常重視。祂會將這種人當作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寶貝一樣看待。因此,當這個浪子回到父親的家時,父親的態度非常清楚,讓他回復到原有的「地位」(兒子),也重新讓這個兒子在他的家族中有尊嚴(穿上最好的衣服和戴上戒指)。

使罪人醒悟也是今天的教會存在最大的目的和意義,為此,教會應該努力宣揚一件事:讓人知道自己是罪人。罪,不是指法律上的而已,更重要的是指人離棄了上帝,不遵照上帝的旨意來管理世界。也因此教會存在的目的和意義,就是努力宣揚福音,為的是要讓人對罪的失落中「醒悟」,並且回到上帝的面前。

(2)「醒悟過來」知恥並願受懲罰
一個真正悔改的人,他會以謙卑的態度,願意順服領受該有懲罰。這個孩子「醒悟過來」後,第一件事想到回到父親懷抱時,要表達的態度,就是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之外,再來就是要告訴父親,自己「不配」作父親的「兒子」,只祈求父親將他當作「雇工」的人。他不敢再次要求恢復「兒子」的名分,因為他知道自己錯了。這也是一種知道「羞恥」所表現出來應該有的態度。

2. 「完全的愛」
(1)「完全的愛」驅除一切的恐懼
「有了愛就沒有恐懼;完全的愛驅除一切的恐懼。所以,那有恐懼的就沒有完全的愛,因為恐懼和懲罰是相關連的。」(約翰壹書4:18)人在犯錯或犯罪後,往往會逃避、放縱,甚至心生恐懼。若是有愛,罪人將重新被接納。

上帝就像故事中慈愛的父親接納悔改的兒子。同樣,因為父親的愛,使得犯錯的兒子沒有恐懼,從罪惡中「醒悟過來」,勇敢的回到父親的家,請求父親的赦免與接納。父親不僅接納他,沒有懲罰他反而還恢復他原有的地位。

(2)「完全的愛」帶來赦免與接納
浪子的哥哥對父親接納弟弟的方式,有不同意見,並且抱怨父親給予浪蕩回來的弟弟太多恩典。他表現出來的,其實就是拒絕他的弟弟悔改。耶穌基督要強調:慈悲的上帝不會這樣子,因為祂有豐富的愛。上帝不會「按照我們應得的來懲罰我們」(詩篇103:10)。如果我們向上帝認罪,他是信實公義的,他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所犯的各種過錯。(約翰壹書1:9)。

我們不僅要學習這種真實認罪的態度,也要學習這位仁慈的父親,怎樣用寬恕、憐憫的態度,對待那些得罪我們的人,而不是給予拒絕。

基督教會所要努力的就是要喚醒社會和眾人從罪的失落中「醒悟」,並且接納所有悔改的人到教會一起學習上帝的話,成為信仰團契的一份子,同享上帝恩典裡的歡喜。

◆思與行
1. 在生活中,我們常見到哪些犯錯、犯罪的行為?犯錯之後,我們是不是想要掩飾、逃避或恐懼,最好是不要讓爸爸、媽媽或老師知道?
2. 浪子「知錯能改」,他「醒悟過來」之後,他知道羞恥並願意接受應有懲罰。我們在認錯的同時,也要有被懲罰的心理準備,不能用討價還價的態度。耶穌基督告訴我們,慈悲的上帝,會因為人真誠悔改的心,給予寬恕、憐憫的恩典。如果你犯錯之後,你是否願意接受應有的懲罰?
3. 如果你犯錯之後,你想你會如何做?做什麼決志來醒悟?
4.你覺得這位父親對待哥哥和弟弟的方式公平嗎?如果你是父親,你會怎麼做?
5. 浪子知道他的父親愛他,他知道「有了愛就沒有恐懼;完全的愛驅除一切的恐懼」。你知道上帝如何「愛(agape)」世人嗎?

※本文是筆者受邀,為台北東門教會2008兒童營撰寫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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