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5日 星期六

馬可福音 5:1-43

馬可福音 5:1-43 和合本
治好格拉森被鬼附的人( 太 8:28-34 路 8:26-39 )
5:1 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
5:2 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裏出來迎著他。
5:3 那人常住在墳塋裏,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
5:4 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5:5 他晝夜常在墳塋裏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
5:6 他遠遠地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
5:7 大聲呼叫說:「至高 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 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5:8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5:9 耶穌問他說:「你名叫甚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5:10 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5:11 在那裏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
5:12 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裏,附著豬去。」
5:13 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裏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裏,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5:14 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裏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甚麼事。
5:15 他們來到耶穌那裏,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裏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5:16 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5:17 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5:18 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5:1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裏,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5:20 那人就走了,在低加坡里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睚魯的女兒和血漏的女人( 太 9:18-26 路 8:40-56 )
5:21 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他那裏聚集;他正在海邊上。
5:22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5:23 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
5:24 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
5:25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5:26 在好些醫生手裏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5:27 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
5:28 意思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
5:29 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
5:30 耶穌頓時心裏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5:31 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
5:32 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5:33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
5:34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
5:35 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裏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5:36 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5:37 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他。
5:38 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裏;耶穌看見那裏亂嚷,並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
5:39 進到裏面,就對他們說:「為甚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5: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5:41 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
5:42 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5:43 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

寫於〈2008 台北東門夏季學校教師本〉
一、經文背景 

  從經文中我們可以發現格拉森地區的百姓,有人可能擁有養豬的事業,但是豬在摩西法律中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非但不可吃,也不可養(參考利未記11:7)。若養豬,就是違反了摩西的律法。但是在經文中我們卻發現格拉森地區有人在養豬,而且為數可觀,但是也因為數量可觀,所以我們可以推斷出當地的百姓有許多人擁有養豬的事業。 

  其次,我們也可以發現經文中對於「名字」有特別的記述。猶太人對於名字有一種觀念,若是面對他人就直接詢問其對方的名字,就表示著自身比對方的輩份或是能力還高,而在經文中我們也發現這被鬼附身的人在回答耶穌的問題時,說出他的名字是「大群」。這名字「大群」原是羅馬軍隊編制時的單位名詞,若是換成現代的軍隊編制單位就是「營」,意思是「眾多」。或許就是因為鬼的名字就叫就「大群」,所以它擁有強大的力量可以扯斷手銬腳鍊。 

再者,這個被鬼附身的人的名字雖然是「大群」,表面上看起來相當有力量,但他既然回答了耶穌的問題,這就表明了他願意降服耶穌的能力之下。 

二、經文信息 

1. 前言:脫序的行為 

從這個被鬼附身的格拉森人身上,我們或許就會聯想到一些精神病人,或是心理狀況不穩定的人,他們的言行舉止往往有超乎我們一般人的想像,或是行為會和一般常規差距很大,顯示出有脫序的現象。 

經文中這位被鬼附的格拉森人,他的行為明顯是異於常人的。同樣的,格拉森地區的人,他們是集體在養豬,豬的數量才會多達二千隻以上,我們可以推斷整個格拉森地區的人,都違背了摩西律法在養豬。因為他們是集體違背法律規定,因此,在他們眼中,這個被鬼附身的人,在某種程度上來看,也跟他們集體違反規律的行徑,是相同的。如果只有這個被鬼附身的人行為異常,很容易被人判斷他的行為偏差,失去生活秩序。但是脫序的行為若是群體的,而且是成為一種潮流,那麼失序的現象就不會讓人覺得側目、奇怪。 

2. 經文概述 

馬可福音5:1-20所陳述出的狀況,很明顯就是一個因為耶穌的愛,所引導出的導正生活秩序的行動。只是這種導正生活秩序的行動,結果竟產生了兩極化的反應。 

第一個,是來自這個被鬼附身的人的反應。當耶穌醫治好他被鬼附身的病之後,他完全改變了,不但神智清醒,而且他穿好了衣服,安靜的坐著,這狀況與之前被鬼附時的情景是全然不同,他甚至請求耶穌讓他跟隨同行。 

第二個,是格拉森那地的百姓的反應。他們因耶穌醫治好這個被鬼附身的人之後,隨即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區。 

為什麼耶穌的這項醫治神蹟所帶來的結果,會有這兩極化的反應呢? 

1)生活失序的格拉森人 

這段經文的起頭,我們可以看到一進入格拉森地區時,隨即遇見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病人(5:1-5),他是住在墳地裏,整天在墳地與山野間大喊大叫,並且還會拿石頭擊打自己。當地的人對他無能為力,沒有任何人有能力可以控制得住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人。雖然曾有人用腳鐐及手銬想要控制著他的行動,但他卻有力氣可以打碎腳鐐,以及扭斷手銬。這些敘述讓我們產生疑問,在這麼危險的時刻,耶穌為什麼執意往格拉森去? 

  其實耶穌每去一個地方,一定都有他的目的,即使是這一次耶穌到格拉森這個地區也不例外,或許耶穌早就已經耳聞了這個人被「大群」的鬼所折磨、控制,痛苦萬分,但卻沒有人在乎他,也沒有人敢接近他,因此耶穌主動來找他,並且要幫助他、醫治他。 

從經文中的描述,我們可以發現這個人的種種言行舉止已經嚴重失去生活秩序,因此,大家都不願、也不敢接近他,更不用說是與他生活在一起了。而耶穌是因著愛才來到格拉森這個地方,他是想要治好這個人,因為耶穌不想讓這個被鬼附身的人一直活在這種慘狀之下,他要幫助他回復他該有的生活秩序。當耶穌看到他,並且了解他的狀況之後,隨即命令附在他身上的鬼離開。這「大群」的鬼雖有百般的不願,卻無法抵擋耶穌神奇的力量,唯有請求耶穌讓它們進入附近的豬群中,結果可能因為這樣,使這群總數高達二千隻的豬受到嚴重的驚嚇,全部都衝下山崖,竄入湖中淹死。 

  當「大群」鬼離開之後,這個人隨即清醒過來,一切都恢復了正常。他也發現耶穌就是他的醫師,也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幫助者。因此,他表示要跟隨耶穌。 

2)失序的格拉森地區的百姓 

在經文的後段,我們也可以發現格拉森地區百姓,他們的態度是非常詭異的,他們並沒有因為這個人恢復正常生活而高興,反而希望耶穌離開他們的地區(5:17)。這是為什麼呢?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很有可能是他們深怕因此而被人揭發他們的罪行,他們在從事違反摩西律法的事業。另一方面,也很可能深怕耶穌若繼續在他們當中,將會改變他們原本已經習以為常的生活模式。 

就像前面已經述說過的,摩西律法中記載豬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非但不可以吃,也不可以觸碰,但格拉森地區的人卻是集體參與養豬的產業。因為共計二千隻的豬,這並不是個人的財產,而是整個村鎮的共有財產。因此,很有可能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病人,剛好可以掩飾著他們這種違法的行業,讓其他地區的民眾,不敢接近他們這個村鎮。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滿有愛與憐憫的耶穌,會特地來到格拉森這地區,且治好了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病人,使他回復了正常生活。如今,這個人不可能繼續被他們當作「擋箭牌」來阻擋他鄉的人來訪,也不可能再被他們利用,因此,他們深怕違法的行徑被人發現,更怕已經習慣罪行的生活習慣,將因為耶穌的緣故而需要改變他們現有的生活模式,因此,他們要求耶穌離開他們居住的地方。 

  我們也可以想像得到,格拉森地區的人可能認為耶穌這項醫治的愛,已經造成了他們經濟利益上的損失,且這「利益」是相當龐大的。二千隻的豬,即使是在今天,價值也是相當驚人,何況在當時,可說是整個村鎮的生活倚靠。他們寧可維護利益,也不願意有人因此而獲得生命的轉變向善。換句話說,格拉森人的行徑就跟這個被治好之前「大群」鬼附身之人相同,都是在生活在沒有秩序、規矩中。這個「大群」鬼附身的人,所顯示出來失態、亂序的嚴重性,正好說出格拉森地區的民眾一樣,也是「病」得相當的嚴重。只不過他們沒有看到自己的問題,卻以為只有這個被鬼附身的人「不正常」。 

其實,耶穌來格拉森地區,不單只是為了幫助、醫治這位被「大群」鬼附身的人,使他回復正常人的生活秩序,耶穌也希望能喚醒格拉森地區的百姓,使他們重視自己在心理層面上的失序,而不應該一直在把犯罪的行為掩飾住,繼續過著違法的社會生活。可惜的是,當整個村鎮的人,全都失去了清醒的良知時,對罪的感覺也就麻木了。 

三. 生活回應 

創世記的作者告訴我們,上帝創造世界的過程中,就是使混沌、亂的水,成為有秩序井然的整個宇宙世界。有秩序,才有延續生命的空間,也才有生存的意義。一個失序的社會、世界,不會看到生命中有愛,也不會感受到生命的意義。 

我們生活的台灣社會,往往會讓人感受到脫序的現象,作奸犯科的事屢見不鮮,暴力的事件此起彼落,欺騙的事一再出現等等,這些都在說明台灣社會跟格拉森地區的人民是一樣的。我們看到耶穌用二千隻的豬,換取這個病人重新建立生命。而這二千隻的豬,所代表的,其實是整個格拉森人的集體罪惡。 

另一方面,二千隻的豬,也說出格拉森村鎮的人,會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區,原因是這是一筆龐大的財富。耶穌在他們當中,等於是造成他們在財富上的極大損失。他們甚怕耶穌繼續留在他們當中,將使他們無法繼續獲得非法暴利。 

只講究利益的社會,很快就會使人忘記生命存在的尊嚴的重要性。台灣社會往往討論價值的時候,就會先考慮到「數字」多寡問題。用數字來衡量一個孩子的是否優秀,就是從他考試所得的成績來看。評鑑一個人是否優秀,也會從他所賺得的錢多寡作基礎,這樣的價值觀,就像格拉森地區的人,要求耶穌離開他們一樣,因為他們損失龐大數字的豬。 

聖經告訴我們,人在這個世界上要學習有秩序的生活,不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要有秩序,更要在心靈上有秩序。日常生活上不做不該做的事,包括偷竊、說謊、暴力、欺騙等等,而心靈上要學習正確的生命價值,尊重生命就是從肯定生命存在開始。若是沒有這樣,很可能有個正常的人,居住在我們當中,反而會被我們當作異類看待。只因為我們沒有建構正確的生命態度。 

台灣社會正呈現出一片講究經濟發展的現象,就像格拉森人只重視養豬,卻不知道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病人已經恢復,所帶給他們恢復生命尊嚴的重要性,我們也可能因為過度講究經濟發展,而忽視了恢復正常生活規範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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