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

路加福音 12:1-59

路加福音 12:1-59 和合本
防備假冒為善( 太 10:26-27 )
12:1 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本節提到耶穌反對的是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但作者真正的意思應該指教會的迫害者,猶太領袖或是羅馬統治者,他們只能殺害身體而已。對於靈魂真正的有權威的不是魔鬼,而是生命的賞賜者上帝。世上的政權對死後的靈魂無管轄權,但是上帝一直都有。因此,真正值得敬畏的是上帝。
12:2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12:3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從12:1-12的關連來看,我們可發現表面上12:1-3似乎像在指責法利賽人陷害耶穌,其實作者的目的是在論信徒受政府迫害時,應該有的態度與信心。
特別在遭受迫害時,路加鼓勵信徒要勇於告別自己的信仰,而不要偽善「表裡不一」。甚至不必私下傳授福音,而要公開宣揚。換言之,路加鼓勵信徒將基督徒的身份與福音的信息公開化,不要怕被人知道。
會主心得:這樣的處境就像中國在文化大革命時的教會,他們暗中在家庭聚會,私下傳授福音。如今在中國仍有許多的「地下教會」,信徒不敢告白自己是基督徒,也不敢公開宣揚福音。反觀法輪功的信徒,不畏懼獨裁政權,且勇於宣揚,似乎他們比基督徒更具信心。 其實,基督教會之所以能夠建立,乃是靠著基督與殉道者的血所建立的。因此,在越艱困的環境之下,我們不能掩飾信仰,反而更需要告白耶穌基督是主,勇於公開宣揚福音。試問,你在工作場所裡,在朋友之間,是否會隱藏你基督徒的身份,而不願意讓別人知道你是基督徒呢?若是,你就是偽善。

該怕的是誰( 太 10:28-31 )
12:4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
12:5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12:6 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12:7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12:4-7這段經文給我們一項生活正確的態度,就是一種無懼的態度。因為所受的壓迫僅限今生,雖然壓迫者可毀滅別人的生命,卻不能傷害他的靈魂。即使在眾人當中,上帝也不會遺忘我們。因此耶穌說:「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 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麻雀近乎毫無價值,但是上帝仍不會忘記;更何況是我們呢!連每根頭髮祂已數過了。
這段經文也是鼓勵門徒不要懼怕生命被害而不敢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其實生命無論貴賤像麻雀,肢體無論巨細如毛髮,上帝都關心。這些鼓勵有助於信心的建立,也為下一段12:8-12「宣認基督」做準備。

在人的面前承認基督( 太 10:32-33 12:32 10:19-20 )
12:8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12:9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2:10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2:11 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
12:12 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告白或承認耶穌是基督、是主,是早期教會重要的信仰表達。從保羅時代(羅10:9-10),福音書(路9:26;太10:32-33;可8:38),初代教會(提後2:12),到啟示錄(3:8),都強調在眾人面前宣認耶穌才是真正的信仰。因為在迫害時期,信徒若公開否認自己是基督徒便不被羅馬統治者定罪。許多懼怕的信徒只好否認,或是躲避。
會主心得:得罪耶穌或上帝,被視為外在的事,如保羅曾得罪上帝,迫害信徒,但那是因他對基督信仰的誤解;然而聖靈開導他使他明白真理之後,若再昧著信仰良知而故意反對基督,不但傷害自己的心靈,也褻瀆聖靈,因此就失去蒙拯救的契機。同樣地,我們可能失去認識上帝的能力,不斷地拒絕上帝的道,不斷地走自己的路,不斷地閉眼不看上帝,不斷地對祂的話掩耳。這樣人就喪失悔改的能力。

無知財主的比喻
12:13 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
12:14 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
12:15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12:16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2:17 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12:18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12:19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12: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12:21 凡為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耶穌並不是不替人「斷案」,必要時祂也會做。約翰福音8:1-11就記載一位因為行淫的婦女被眾人捉到耶穌面前,要耶穌審判這位行姦淫的婦人,耶穌就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也讓我們看到耶穌「斷案」是有選擇性的,當關係著人的生命問題時,祂的斷案一點都不含糊,至於遇到分家產等錢財的問題就不需要祂來斷案。
但既然有人來問分財產的問題,耶穌就說出他對錢財的看法。「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人性最軟弱的一面就是貪婪,不僅包括錢財,還包括名聲、地位、學問等追求。

不要憂慮( 太 6:25-34,19-21 )
12:22 耶穌又對門徒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
12:23 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
12:24 你想烏鴉,也不種也不收,又沒有倉又沒有庫, 神尚且養活牠。你們比飛鳥是何等地貴重呢!
12:25 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譯:使身量多加一肘呢)?
12:26 這最小的事,你們尚且不能做,為甚麼還憂慮其餘的事呢?
12:27 你想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
12:28 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裏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 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
12:29 你們不要求吃甚麼,喝甚麼,也不要掛心;
12:30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
12:31 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耶穌說:「你想烏鴉,也不種也不收,又沒有倉又沒有庫, 神尚且養活牠。你們比飛鳥是何等地貴重呢!」這話的意思不是說,我們就坐在那裏,等上帝來養活我們。烏鴉不種不收,沒有倉庫,上帝尚且養活他們;但人能種,能收,也會蓋倉庫,我們就應該去種,去收,去蓋倉庫。如果上帝顧念那些沒有先見之明,沒有推理能力的烏鴉,祂豈不更顧念我們這些祂已經賜下先見之明和推理能力的人? 
會主心得:我們運用上帝給人的才幹賺錢生活是應該的,但是不能因此就忘記上帝是我們生命的根源。所以,耶穌再次提醒我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 或許因為中國惡質文化的影響,台灣人也很講究吃「滿漢全席」,甚至為了「養生」連尿也喝。還好沒有像廣東人吃猴腦、吃嬰胎。當台灣人投入心神在追求長壽、享樂,卻很少用心思去思考生命的意義,以及和上帝的關係。
台灣人喜愛「進補」,一些珍禽異獸都倖免於難,當動物保護組織撻伐這些行徑的同時。這些人卻認為保育組織管得太多。其實,人若只一昧追求口腹之慾,就不是以上帝為中心,而是以人的自私為中心。因為以上帝為中心人,必然要思考人與萬物共存的道理。
12:32 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12:33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12:34 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裏,你們的心也在那裏。」
在巴勒斯坦,常常是以貴重的衣服來展示一個人的財富;但蟲子卻可以把這些華美細軟的衣服蛀壞。人若以榮譽、純潔和良善等美德作為靈魂的服飾,在地上卻沒有一樣東西可以加以損害。人的財寶在天上,他的心便在天上;但如果他所尋找的財寶是在地上,他的心也必定在地上。因為有一天,人必定會與地上的錢財、事物道別,正如西班牙一句諺語所說:「壽衣裏並沒有口袋。」 
這段經文讓我們知道一個美麗的靈魂,是以賙濟窮人等美德所妝點出來的。正如,美國詩人馬格費(McGuffey)的「美麗」一詩,為「美麗」所下極佳的註腳。 
美麗的面孔, 
閃耀愉悅的光明; 
美麗的雙手, 
不讓高貴良善的事溜走; 
美麗的雙足 速減他人的痛苦。

警醒的僕人( 太 24:45-51 )
12:35 「你們腰裏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
12:36 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
12:37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
12:38 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僕人這樣,那僕人就有福了。
12:39 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就必警醒,不容賊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12:40 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12:41 彼得說:「主啊,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
12:42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12:43 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
12:44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12:45 那僕人若心裏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
12:46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譯:把他腰斬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
12: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12: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分裂的原因( 太 10:34-36 )
12:4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12: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
12: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12:52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12:53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分辨時候( 太 16:2-3 )
12:54 耶穌又對眾人說:「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就說:『要下一陣雨』;果然就有。
12:55 起了南風,就說:『將要燥熱』;也就有了。
12:56 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同對頭和解( 太 5:25-26 )
12:57 「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甚麼是合理的呢?
12:58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裏。
12:59 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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