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路加福音 15:1-32

路加福音 15:1-32 和合本
迷羊的比喻( 太 18:12-14 )
15:1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15:2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15:3 耶穌就用比喻說:
15: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15:5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15:6 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當時牧羊人整年都住在曠野,他們在野地裡用石頭圍一圈羊欄,或是將羊群關在石洞裡。一早他們就必須將羊從羊圈帶到曠野放牧,到下午三至四時數羊,如果發現失落的羊就可以在日落之前找回。在故事裡,耶穌說牧羊人在數羊之後,發現少了一隻,就不惜把九十九隻撇在草場,去尋找失落的那一隻,直到找著為止。 
在此故事裡耶穌基督要我們注意:
1.牧羊人一直在尋找,直到找著。
2.當牧羊人找到之後,並不是責備,而是就將羊扛在肩上,表現出親蜜的關係。
3.羊的主人很高興,忍不住的將這種喜悅分享給其他的人。
在這個故事裡,常常有人會問,為了一隻羊,而丟下九十九隻不管,如果此時有野獸來偷襲羊圈這樣的風險是否太大。這是從經濟價值的角度來思考,但是這個故事所要表達的意義已經不是經濟上的價值問題,而是超越這個層次,到達「愛的關係」之層次。所以,耶穌才以「找、扛、抱」的動作,來表達上帝對迷失的人的愛。
一般人的看法是,九十九的數目多且重,但是在耶穌基督的教訓裡,祂要我們知道:真正的愛,不是數目換算的問題,因為基督教信仰是在講「愛」,上帝對人類的愛,是無比的愛。既然是講愛,那就不是用數目可以換算的。當人都在注意、看重那九十九隻羊的時候,上帝卻是投入心血在那微不足道的一隻身上。

失錢的比喻
15:8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嗎?
15:9 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5:10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一個婦女有十個銀幣,大約當時十天的工資。當時婦女會將十個銀幣繡在帽子上,一方面是裝飾,一方面代表著嫁妝。通常在節期的時候,她們才會拿出來戴。如果從帽子掉下來,可能這婦女是中年人,對她而言掉了嫁妝的錢幣是很嚴重的。我們的習慣不也是這樣的嗎?婦女嫁出去之後,除非迫不得以是不會變賣嫁妝的。如今故事中的婦女也是如此,雖然掉了一個銀幣,但是她卻會點燈仔細尋找,直到找著,因為這一個銀幣對她的意義非凡。甚至找到之後,還花費了更多的錢來歡喜請客。我們可以發現這一個失落的銀幣的意義,不是用其他的錢幣可以代替的。在台灣,祖父過世後所剩的現金,通常稱為「手尾錢」,有時手尾錢只不過是數百元,它和其他的錢比較起來沒有甚麼兩樣,但是它對還活著的人的意義卻是不同。 
在此耶穌要告訴我們,找到失落的一個,對上帝的意義也是非凡的,這不是一般的錢財觀念可以計算的。那婦女找到這個有意義的銀幣,甚至花費更多的錢來慶祝都是值得的。何況上帝見到罪人悔改的歡喜,更是超過金錢的價值。
因此,基督徒與教會應該有一個看法,就是看一個人的得救大過於金錢。教會在辦夏季學校時,通常會要求學生負擔一些材料費,這是為了掌握人數準備教材方便。有一年我遇到一位小朋友很想參加,但父母卻不給他錢,也不准他參加,但是他仍然不放棄,他拿著自己存的三十元跑來報名,說他的錢不夠,問我是否能欠一下。因這孩子的渴望感動了我,於是我請他儘管來參加。那一年的夏季學校不用報名費,更多人聽見福音。
會主心得:教會常會以生意人的眼光來看傳福音,計算如何收費才划算,計算每一分錢的成效才行動。當我們將福音用金錢去加以計算時,那已經不是上帝所要祝福的,上帝所要祝福的乃是因為我們是否如上帝所看重的,見到罪人悔改的歡喜,更是超過金錢的價值。

浪子的比喻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5: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醒悟」(15:17)是人性轉變的重點。是指人完全轉變,由罪惡中完全轉向上帝。浪子醒悟之後,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在猶太人的社會裡,不肖的兒子是會被父親除名的,而得罪父親等於得罪上帝。因此他很清楚自己不配再當兒子,所以只希望回到父親的身旁當個雇工。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但是相離還遠的時候,父親就看到浪子。其實這就是要告訴我們,父親天天眺望遠方期待浪子趕快回來,甚至父親還跑去抱浪子。當父親看到浪子回來之後,抱住他,親他,甚至連浪子想講的話都沒有講完。因為人回來就好了,講那麼多要做什麼?於是父親吩咐僕人拿戒指給浪子帶上(戒指是地位的象徵),又拿鞋子給浪子(主人才可穿鞋子),恢復浪子的兒子身份。上帝就像那一位仁慈的父親,期待浪子悔改醒悟。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15: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15: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15: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基督教信仰所講的罪,主要是指:人離開上帝的愛,不遵照上帝的旨意管理世界。基督教所信的上帝,和民間信仰所拜的神明有很大的不同;民間信仰者連情色場所也找神明保佑,簽賭彩券也找神明作伴,若是賭輸就砍斷偶像的四肢或將它燒燬,這現象都在說明人心的罪惡。 基督教會所要努力的就是要喚醒社會和眾人對罪的失落中「醒悟」,並且接納他們到教會一起學習上帝的話,成為信仰團契的一份子,同享上帝恩典裡的歡喜。
會主心得:有人說:「教會是一群罪人的團體」,這句話只說到一半,我們應該說:「教會是一群不斷悔改的罪人團體」。努力宣揚福音就是要讓人從罪的失落中「醒悟」,並且接納他們到教會一起學習上帝的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