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9日 星期六

約伯記 25:1-6

約伯記 25:1-6 現代中文譯本
25:1 書亞人比勒達接著發言:
25:2 上帝有大權力,萬民要敬畏他;他使天上的國度和平。
比勒達在約伯回應後而撤退,他不再如此有把握地說到上帝對惡人的審判。因此,他說:「上帝有大權力,萬民要敬畏他。」甚至他強調上帝不僅在地上施展大能,且在天上建立和平的秩序。
比勒達的說法乃是暗指上帝擊敗利維坦和其他怪獸的原始爭戰(伯9:13,26:12-13),因為擊敗代表混沌之怪獸,正是在宇宙中建立秩序的途徑。
25:3 誰能數算事奉他的天使?有甚麼角落他的光照不到?
25:4 在上帝面前誰是正直的呢?一個凡人怎能純潔呢?
「正直」(06663 tsadaq {tsaw-dak'})在此特指如同上帝的公平。因此,和合本聖經將此節翻譯為「這樣在上帝面前,人怎能稱義?」
這段經文很清楚表達人無法靠行為或遵行律法可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這也是新約聖經所要告訴我們的,人必須靠著基督的救恩,才得以白白稱義。耶穌基督已經成為贖罪祭,上帝自己完成稱義的工作。人要如何才能「稱義」?對基督的信心是唯一的條件。我們必須相信上帝通過基督使罪人成為義人,凡相信基督的人必然稱義。我們得救不是在乎信靠祂的工作,而是信靠祂自己。信心的動作是向著受死、復活與永活的主,我們藉著信心,必然領受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產生聖潔的品德。
25:5 在他眼中,月亮沒有光輝,星辰不算皎潔;
25:6 何況那如蛆蟲的世人。人在上帝眼中又算甚麼呢?
25:3-6充滿悲觀主義的想法。比勒達認為在上帝面前,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得著潔淨或稱義,世人就像是蛆蟲(25:6)那樣的卑賤。比勒達在非常沒有盼望的語調中,結束他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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