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天職與蒙召

天職與蒙召(vocation and calling)
黃春生牧師

為了打破「聖」、「俗」兩個階級的神學,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先行者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在改教運動「萬民皆祭司」的主張之外更加入「天職」(vocation)的論述,強調:所有對人類有利益的工作或職業都是來自上帝的呼召(calling)、是上帝所賜的「天職」,並無聖、俗之分。不是牧師、神父才是廿四小時蒙召的全職者,包括一般人都是蒙上帝所呼召的全職事奉者。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曾寫道:「當一個婢女烹調或清潔或作別的家務時,由於那裡有神的吩咐,甚至乎如此卑微的工作也當讚頌為對神的事奉,且遠勝於一切僧侶修女的聖潔和苦修。」他在註釋創世記13:13這樣說:「〔家務〕看來毫不神聖,但一切家務的工作都比所有僧侶修女的工作可羨慕...這些看來世俗的工作乃是對神的敬拜和討神喜悅的順從。」馬丁路德在註釋詩篇128:2「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說道:「你的工作是十分神聖的事情。神欣悅它,藉著它神願意傾倒福氣給你。」

「天職」的精神成了改革宗教會重要的生活態度,進而「得到好的報酬」、「累積財富」便順理成章地成了認真工作的結果與指標。在這樣的思路推演之下,社會學家馬克斯偉伯(Max Weber)在他《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將近代資本主義的興起「歸功」於改革宗的工作倫理。偉伯的推論或許跳躍了一些,但天職說在改革宗神學的推演之下,累積財富的罪惡感確實被去除了,所謂「成功神學」的大受歡迎也就水到渠成。這一點確實值得廿一世紀的基督徒加以反省。

基督徒的呼召在聖經中有兩方面:
一、一 般性呼召(general calling)
是屬於世人共通的範疇,就是蒙召過信心生活,如以弗所書所說:「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或如彼得前書的話:「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1:15)這種呼召我們稱為「一 般性呼召」(general calling)。

二、特殊呼召(special calling)
基督徒認定職業乃是「特殊呼召」(special calling),因為每一個基督徒的職業都是特殊的、彼此相異的。例如,在哥林多前書保羅提到:「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20)他沒有叫所有人都必須丟棄原先的工作,都去單單祈禱、禁食或整天發福音單張。反而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7:17),其中包括了工作:「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7:22)這裡的「僕人」乃是指當時社會上的奴僕,「自由之人」相對地指著另一個經濟和社會階級。

工作本身就是事奉。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說:「你們作僕人的(原文指職業),...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6:5-7)他在歌羅西書說道:「你們作僕人的...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3:22-24)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有一個呼召。即是說,一定有一些特別的事務,就是要花他大部份時間的,且能榮耀上帝的工作。因此,一個人是在事奉人的同時也事奉了基督,當他作工誠懇,乃因神的同在其中,因是他正在參與一件屬天的職業。這樣,他作工是得安慰的,乃因他知道神同意他的道路和工作。所以,基督徒可以在他的職業中留心神,也在神眼中來工作。

天職讓你樂於工作,讓你的生命有更高的使命與目標
當基督徒將職業視為天職,是上帝的呼召時,他會更樂於工作,在工作中得滿足,因為他認識到工作是從上帝那裡領受的。基督徒也會認定工作是要向上帝負責的,不只向自己,或老闆。工作不再是個人慾望無止境的追逐,或者咒詛中汗流嘆息,而是上帝在恩典中的賜予。

基督徒在選擇職業時,不是個人無奈的尋覓,或個人理想的實現,乃是尋找上帝呼召的旨意,領受神聖的天職。工作的選擇不單是權衡與教會生活是否有衝突,不單是薪水收入的問題。基督徒要認定,工作本身就是上帝給予的任命,不是由我們作主決定。既然是上帝的任命,必然讓你工作時得以領受上帝的聲音,讓你發覺你的工作具有更超越的神聖的使命,令你懂得「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5-7)。反之,如果你的工作讓你無法領受聖召,那麼你就需要再次尋求上帝對你天職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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