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列王紀下 12:1-21

列王紀下 12:1-21 現代中文譯本

猶大王約阿施( 代下 24:1-16 )
12:1 以色列王耶戶在位的第七年,約阿施作猶大王。他在耶路撒冷統治了四十年。他母親西比亞是別是巴城人。
12:2 約阿施一生做了上主認為對的事,因為耶何耶大祭司教導他。
12:3 可是,他沒有除去山丘上的神廟,人民仍然在那裏獻祭燒香。
12:4 約阿施召祭司們來,吩咐他們把那些為獻祭付給聖殿的錢,無論是付例常祭的錢或是自願奉獻的錢,都積存下來。
12:5 每一個祭司要各自保管他服務的人所捐出的錢,在需要時,用這些錢作整修聖殿之用。
12:6 但是,到了約阿施在位的第二十三年,祭司們還沒有整修聖殿。
12:7 於是約阿施召見耶何耶大和其他祭司,問他們:「你們為甚麼還沒有整修聖殿?從現在起,不要再把收來的錢留下,要把錢交出來,使整修的工作能夠進行。」
12:8 祭司們同意不再收錢,也不負責整修聖殿。
12:9 於是,耶何耶大祭司拿來一個箱子,箱蓋上面鑽一個洞,放在祭壇旁,在聖殿入口處的右邊。在入口處值班的祭司把那些來敬拜的人所給的錢統統投入箱裏。
12:10 箱裏的錢多了,王室書記和大祭司就來,把銀錢鎔化,然後稱銀的重量。
「把銀錢鎔化,然後稱銀的重量」或譯「把銀子數算,然後包起來」。
12:11 他們登記了確實的數量以後,就把銀子交給主管整修聖殿的人。這些人就付工資給木匠、修建工人、
12:12 泥水匠,和石匠,並且買修理用的木材和石塊,並支出所有其他修殿的開銷。
12:13 但這些錢並不用來製銀杯、碗、號筒、燈剪,或其他金銀器皿,
12:14 只用來支付工資和買修理用的材料。
12:15 主管修建工程的人誠實可靠,用不著跟他們算帳。
12:16 贖過祭和贖罪祭的錢就不投入這箱子裏;這些錢是屬於祭司的。
12:17 那時候,敘利亞王哈薛上去攻打迦特城,攻取了,就決定進攻耶路撒冷。
12:18 猶大王約阿施把他先祖約沙法、約蘭,和亞哈謝諸王獻給上主的禮物,加上自己的奉獻,以及聖殿和王宮寶庫裏所有的金子,都當禮物送給哈薛王,哈薛就帶他的軍隊離開耶路撒冷。
12:19 約阿施王其他的事蹟一一記載在猶大列王史上。
12:20 約阿施王的臣僕陰謀反叛;其中兩人,一個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另一個是朔默的兒子約薩拔。他們在往悉拉去的路上,在一間房子裏,就是在耶路撒冷東邊窪地那裏,暗殺了約阿施。約阿施葬在大衛城的王室墳墓裏;他的兒子亞瑪謝繼承他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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