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祈求智慧( 代下 1:3-12 )
第3-4章,主要在描述所羅門的王朝如何堅固。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所羅門獲得上帝賞賜智慧,因為有治理的智慧才使得王權得到鞏固。
第3-4章,主要在描述所羅門的王朝如何堅固。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所羅門獲得上帝賞賜智慧,因為有治理的智慧才使得王權得到鞏固。
3:1 所羅門跟埃及王結盟,娶埃及王的女兒作妻子。在他建造自己住的王宮、上主的聖殿,和耶路撒冷的城牆以前,他一直讓埃及公主住在大衛城裏。
所羅門與埃及王的女兒結婚,「聯姻」是當時國際間常見建立邦誼的辦法。那時埃及是強大國家,其公主絕少外嫁,可能此時的所羅門名聲盛大,因此,與埃及建立聯姻外交。但是,政治婚姻是世俗政治的手段,不是由真愛所建立的婚姻關係,這也讓我們看出所羅門王以政治利益馬首是瞻的危險性,更違背了律法,因為與異族聯姻意味著接納異教的神祇(申31:16;王上11:1-6)。
聖經沒有提到這位埃及王的名字,但根據考據可能是西阿蒙(Siamun),他任法老時,是國勢較弱之第廿一王朝,倒數第二位的統治者。這位元法老需要應付底比斯祭司的內憂,無法攻打非利士和以色列,因此選擇透過和親與所羅門結盟。其用意大概是削弱非利士地南面沿海的非利士人(約主前970年)。 當時埃及公主的嫁妝包括包括將基色轉讓給所羅門(王上9:16),使以色列王可以得到能夠俯瞰薩非拉北部,又能把守沿海地區和耶路撒冷附近山地主要通道的戰略性據點。
「大衛城」是耶路撒冷的舊城,後來所羅門大興土木,擴建為耶路撒冷城。
3:2 上主的聖殿還沒建造的時候,人民在丘壇上獻祭。
「他仍然在」和合本譯為「只是」,這句話要凸顯所羅門王對異教文化不靈敏,他仍在丘壇祭拜。而丘壇的存在,也是列王紀的作者責備以後王朝的主因。
3:4 有一次,所羅門到基遍獻祭,因為那裏有最著名的丘壇。他以前曾經在那裏獻過成千的燒化祭。
「基遍」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十公里處(六英里),位於猶大山地,也是示羅被毀之後會幕及祭壇所在之處(代上21:29;代下1:2-6),因此頗為著名。基遍以前是利未人的城邑之一(書18:25,21:17)。
古代中東一帶的人,都以山頂為特別合適敬拜神明的地方。挪亞出了方舟以後,就在阿拉臘山上,築了一座壇(創8:20)。亞伯拉罕到了伯特利時,就在東邊的山上築了一座壇,求告上主的名(創12:8)。以色列人戰敗了亞瑪力人時,摩西就在山頂上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的意思(出17:9-15)。其實,尚未進入迦南地前,所築的祭壇都屬於「丘壇」。
但是,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就被禁止建築丘壇,因為迦南人也是建築丘壇敬拜偶像。因此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時,上主就曉諭摩西說,你們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就要毀滅那裡一切的偶像,拆毀那裡一切的丘壇(民33:52)。摩西也曾曉諭眾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所事奉神的各地方邱壇,盡都拆毀,打碎偶像,除滅其名,不可在你所看重的各處獻燔祭(申12:2,13)。雖然如此,當時以色列仍許多尚未被拆毀的丘壇,而百姓也在聖幕或聖殿以外的丘壇祭拜(士6:24,26,代上21:26,王上3:2,3,18:30)。所羅門王年老的時候,受妃嬪的誘惑去隨從別神,在聖城對面山上建築丘壇獻祭,與妃嬪同行(王上11:4-8),招致國家分裂以後,耶羅波安造金牛犢陷民於罪,又在丘壇那裡建殿,在壇上獻祭燒香(王上12:26-33)。除了在山頂的丘壇之外,也有小丘壇,或立在小城門旁,或立在街右,或立在大路邊(王下23:8,結6:3,耶7:31)。到了希西家和約西亞作王的時候,才將丘壇和偶像一起廢去,毀壞焚燒(王下18:4,23: 4-20)。
3:3 所羅門敬愛上主,遵照他父親大衛的訓示,但他仍然在各處的丘壇上獻牲祭和燒香。「他仍然在」和合本譯為「只是」,這句話要凸顯所羅門王對異教文化不靈敏,他仍在丘壇祭拜。而丘壇的存在,也是列王紀的作者責備以後王朝的主因。
3:4 有一次,所羅門到基遍獻祭,因為那裏有最著名的丘壇。他以前曾經在那裏獻過成千的燒化祭。
「基遍」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十公里處(六英里),位於猶大山地,也是示羅被毀之後會幕及祭壇所在之處(代上21:29;代下1:2-6),因此頗為著名。基遍以前是利未人的城邑之一(書18:25,21:17)。
「獻過成千的燒化祭」,顯示所羅門對獻祭一事的慷慨,但非指他親自扮演祭司的角色獻祭(參8:62-63;撒下6:14,24:25)。
3:5 當天晚上,上主在夢中向他顯現,問他:「告訴我,你要我賜給你甚麼?」
3:5 當天晚上,上主在夢中向他顯現,問他:「告訴我,你要我賜給你甚麼?」
「在夢中」,希伯來人將夢、異象視同上帝的顯現。因此,對有神啟示意涵的夢境就特別重視(創26:24,28:10-17;士7:13;撒上3,28:6;但2:4,7:1),新約(太1:20,2:13,22),而古代中東地區的民族也同樣有此文化。
3:6 所羅門回答:「你一向對你的僕人─我父親大衛大施慈愛,因為他對你忠心、誠實,有純真的心。你不斷地給他浩大不變的愛,賜給他一個兒子今天坐在他的王位上。
3:7 上主─我的上帝啊,雖然我年輕,不知道怎樣治理國家,你還讓我繼承我父親作王。
3:7 上主─我的上帝啊,雖然我年輕,不知道怎樣治理國家,你還讓我繼承我父親作王。
「年輕」希伯來原文為「幼童」,是所羅門的自謙,強調自己經驗不足。當時他約二十歲,已結婚生子(王上14:21,所羅門作主四十年後去世,那時他兒子已四十一歲)。
3:8 我在你所揀選作為自己子民的人中作王;他們多得難以計算。
3:9 所以,求你賜給我一顆善於識別的心,能判斷是非,好治理你的人民。不然,我怎麼能統治你這麼眾多的人民呢?」
「善於識別」和合本譯為「智慧」,希伯來原文也有「聆聽的心」的意思,指審訊時對案情的瞭解。願意聆聽並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端與基礎(箴9:10),這會造成「一顆有聆聽技巧的心」(NEB希伯來文意為「聆聽的心」,NIV 譯為「明辨的心」),能夠分辨是非,能夠作決定,並能夠治理(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判斷」)。
3:10 主喜悅所羅門的祈求,
3:11 就對他說:「因為你沒有為自己求長壽,求財富,或求消滅敵人,卻求明辨的智慧,好公正地治理人民,
3:12 我願意照你所求的給你。我要賜給你一顆聰明和明辨的心,是前人所沒有的,後人也不會再有。
3:12 我願意照你所求的給你。我要賜給你一顆聰明和明辨的心,是前人所沒有的,後人也不會再有。
智慧的心(3:9,12或識別的心)涵蓋所有人類的經歷,包括「見識」、「聰明」及「謀略」等正確的價值所帶來的成功與祝福。換言之,智慧是領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特質。而真智慧是上帝所賜的禮物,也是上帝的屬性(伯12:13;箴3:19)。
智慧是對現實有正確的認識,是倫理道德生活的基礎(伯11:6;箴2:6)。在日常生活中顯示出「敬畏上主」的態度,因為上主是智慧的源頭及目的(伯28:28;箴1:7)。智慧同時也是心態或心智的外顯(王上3:7,12),也表達在日常生活的見識之中。智慧是技術及技巧的標誌(出28:3,31:3, 6),同時彰顯於能夠辨別是非的能力(王上3,4:28)以及高度的管理能力(王上10:4,24;約瑟,詩105:16-22;徒7:10)。
智慧同時是可以教導及傳遞的(申34:9),是箴言書的重要主題。所羅門與當時米索不達米亞及埃及宮廷中的「智者」一樣,學會了文士的技巧教導有關人生、自然界、倫理、道德價值及人生需知的智慧文學(王上4:32),包括嚴肅的討論(「義人受苦」)及各種的教導。
3:13 你沒有求的,我也要賜給你;你一生享有的榮華富貴要比任何君王更多。
3:14 你若順從我,遵行我的法律和命令,像你父親大衛一樣,我會賜給你長壽。」
3:15 所羅門醒來,知道上帝在夢中向他說話。於是他回耶路撒冷,站在主的約櫃前,獻上燒化祭和平安祭,然後設盛筵款待所有的臣僕。
所羅門審斷疑難案件
3:16 有一天,有兩個妓女來見所羅門王,站在他面前。
3:17 一個說:「陛下,這女人跟我同住在一個屋裏;我在家生產的時候,她在那裏。
3:18 我生了一個男嬰;兩天後她也生了一個男嬰。這屋裏只有我們兩個人,沒有別人。
3:19 一天晚上,她不小心壓死了自己的孩子。
3:20 她就半夜起來,趁我睡著從我身邊抱走我的兒子,放在她懷裏,然後把她那死了的孩子放在我懷裏。
3:21 第二天早晨,我醒來要給孩子餵奶,發現他已經死了;我仔細一看,原來那並不是我的孩子。」
3:22 另外一個女人說:「不!活著的孩子是我的,死的才是你的!」第一個女人回答:「不!死的孩子是你的,活著的才是我的!」她們就在王面前這樣爭吵起來。
3:23 所羅門王心裏想:「她們兩人都說活著的孩子是自己的,死的是對方的。」
3:24 於是他說:「給我拿一把刀來!」左右的人把刀帶進來,
3:25 王就下令:「把這活著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女人,一半給那個女人。」
3:26 那活的孩子的母親因心疼自己的兒子,就對王說:「陛下,請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那女人好了!」但另一個女人說:「不必給我,也不要給她;把這孩子劈成兩半吧!」
3:27 所羅門王說:「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第一個女人,因為她才是孩子的真母親。」
3:28 以色列人民聽到所羅門王這樣的裁決都很敬佩他;因為他們知道上帝賜給他智慧,能公平審斷案件。
3:14 你若順從我,遵行我的法律和命令,像你父親大衛一樣,我會賜給你長壽。」
3:15 所羅門醒來,知道上帝在夢中向他說話。於是他回耶路撒冷,站在主的約櫃前,獻上燒化祭和平安祭,然後設盛筵款待所有的臣僕。
所羅門審斷疑難案件
3:16 有一天,有兩個妓女來見所羅門王,站在他面前。
3:17 一個說:「陛下,這女人跟我同住在一個屋裏;我在家生產的時候,她在那裏。
3:18 我生了一個男嬰;兩天後她也生了一個男嬰。這屋裏只有我們兩個人,沒有別人。
3:19 一天晚上,她不小心壓死了自己的孩子。
3:20 她就半夜起來,趁我睡著從我身邊抱走我的兒子,放在她懷裏,然後把她那死了的孩子放在我懷裏。
3:21 第二天早晨,我醒來要給孩子餵奶,發現他已經死了;我仔細一看,原來那並不是我的孩子。」
3:22 另外一個女人說:「不!活著的孩子是我的,死的才是你的!」第一個女人回答:「不!死的孩子是你的,活著的才是我的!」她們就在王面前這樣爭吵起來。
3:23 所羅門王心裏想:「她們兩人都說活著的孩子是自己的,死的是對方的。」
3:24 於是他說:「給我拿一把刀來!」左右的人把刀帶進來,
3:25 王就下令:「把這活著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女人,一半給那個女人。」
3:26 那活的孩子的母親因心疼自己的兒子,就對王說:「陛下,請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那女人好了!」但另一個女人說:「不必給我,也不要給她;把這孩子劈成兩半吧!」
3:27 所羅門王說:「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第一個女人,因為她才是孩子的真母親。」
3:28 以色列人民聽到所羅門王這樣的裁決都很敬佩他;因為他們知道上帝賜給他智慧,能公平審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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