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申命記 5:1-33

申命記 5:1-33 現代中文譯本
十誡(出 20:1-17)
申 5:1 摩西召集所有的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要留心聽我今天向你們頒佈的法律和規例。你們要學習,並且切實遵守。
申 5:2-3 上主─我們的上帝不但在何烈山與我們的祖先立約,也與我們今天還活著的人立約。
申 5:4 上主在那山上,從火燄中面對面和你們說話。
申 5:5 那時,我站在你們和上主中間,向你們傳達他的話;因為你們怕那火燄,不敢上山。
申 5:6 「上主說:『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
申 5:7 「『我以外,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申 5:8 「『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裏的任何形像。
申 5:9 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或事奉,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恨惡我的人,我要懲罰他們,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孫。
申 5:10 但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的子孫。
申 5:11 「『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
申 5:12 「『要遵照我─上主、你上帝的命令,謹守安息日為聖日。
申 5:13 你有六天可以工作;
申 5:14 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牛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你的奴婢必須跟你一樣休息。
申 5:15 你要記住,你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我─上主、你的上帝以大能大力把你搶救出來。所以我命令你,你必須遵守安息日。
申 5:16 「『要遵照我的命令孝敬父母,好使你事事順利,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
申 5:17 「『不可殺人。
申 5:18 「『不可姦淫。
申 5:19 「『不可偷竊。
申 5:20 「『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申 5:21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土地、奴婢、牛驢,或其他東西。』
申 5:22 「這是當你們全會眾在山上集合的時候上主向你們頒佈的誡命。那時,他從火燄和濃密的雲層中向你們大聲說話;他只頒佈這些誡命,沒有其他的。後來他把這些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

人民懼怕(出 20:18-21)
申 5:23 「當時,整座山都著火;你們聽見有聲音從黑暗中發出。各支族的領袖和長老們都來見我,
申 5:24 說:『我們聽見上主─我們的上帝從火燄中向我們說話,他向我們顯示他的偉大和威嚴。今天,我們體驗到,即使上帝向人說話,人仍然能存活。
申 5:25 現在,我們何必再冒生命的危險呢?那可怕的火燄會吞滅我們。如果我們再聽到上主─我們上帝的聲音,我們一定會死。
申 5:26 人類中有誰聽見過永生上帝從火燄中發出的聲音而仍然存活呢?
申 5:27 摩西呀,請你回到山上,留心聽上主─我們上帝所說的一切話,然後轉告我們。我們要傾聽,遵行。』
申 5:28 「上主聽見這話就對我說:『我已經聽見這些人所說的話。他們說得對,
申 5:29 我多麼希望他們常存這樣的心,始終敬畏我,遵行我的法律,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事事順利。
申 5:30 你要告訴他們,叫他們回自己的帳棚去。
申 5:31 但是你要留在我這裏;我要把一切法律誡命都付託你。你要教導他們,好讓他們在我要賜給他們的土地上切實遵行。』
申 5:32 「以色列人哪,你們必須遵行上主─你們上帝的一切命令,不可忽略任何一條;
申 5:33 要全部遵行。這樣,你們就會存活,事事順利,並且長久住在你們將佔領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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