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申命記 12:1-32

申命記 12:1-32 現代中文譯本
惟一的敬拜場所
申 12:1 「你們定居在上主─你們祖先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時,要終生謹慎遵守這一切法律誡命。
申 12:2 你們佔領那片土地後,要把原先住民拜神明的地方徹底摧毀;無論在高山小山,或在綠樹下的,都要除滅。
申 12:3 你們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擊碎神柱,燒毀亞舍拉女神像,砍倒偶像,使人不能再在那裏祭拜。
申 12:4 「不可模仿原先住民的崇拜方式來敬拜上主─你們的上帝。
申 12:5 從你們各支族的地區中,上主要選一個特定的場所,讓人在那裏敬拜他。
申 12:6 你們要到那地方獻燒化祭和其他牲祭,要獻十分之一捐、供物、還願祭、自願祭,以及頭生的牛羊。
申 12:7 你們和家裏的人都要到那地方去,在那位賜福給你們的上主面前吃喝,享受你們勤勞得來的好東西。
申 12:8-9 「到現在為止,你們都隨自己的意思敬拜,因為你們還沒進入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那得以安居樂業的土地。到你們進入時,你們就不可再依照現在的方法敬拜。

申 12:10 你們渡過約旦河後,上主要讓你們佔領那片土地,在那裏定居。他要保護你們不受外敵侵擾,使你們安居樂業。
申 12:11 上主要選一個特定的地方作為他的住處;你們要攜帶我命令你們獻的一切祭物到那裏敬拜他,就是帶燒化祭和其他的牲祭、十分之一捐和供物,以及許願的禮物。
申 12:12 你們要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那裏的利未人,一起在上主面前歡欣快樂;要記得利未支族沒有自己的土地。
申 12:13 你們要謹慎,不可隨便選擇獻祭的地方;
申 12:14 你們必須到上主在你們中間某一支族地區所選定的場所獻祭。你們只能到那地方獻燒化祭,做我命令你們的一切事。
申 12:15 「你們無論住在哪裏,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牲畜,都可以隨意宰殺,吃牠們的肉。無論在禮儀上是潔淨或不潔淨的,你們都可以吃,像吃野鹿或羚羊的肉一樣。
申 12:16 但你們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申 12:17 你們不可在定居的地方吃獻給上主的祭物,就是五穀、酒,和橄欖油的十分之一,頭生的牛羊、還願祭、自願祭,或任何其他祭物。
申 12:18 你們跟你們的兒女、奴婢,和住在你們那裏的利未人,只能在上主─你們的上帝所選定那敬拜的場所,在上主面前,吃祭物。你們要在那裏享受自己所做的一切,歡欣快樂。
申 12:19 你們要記得,在自己土地上定居的時候,不可忘記利未支族的人。
申 12:20 「在上主─你們的上帝,照應許擴展你們的土地後,你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申 12:21 如果上主所選定那敬拜的場所離你們很遠,就可以依照我所說的,在你們定居的地方宰殺牛羊,吃牛羊的肉。
申 12:22 無論在禮儀上是潔淨或不潔淨的,你們都可以吃,像吃野鹿和羚羊的肉一樣。
申 12:23 但是你們絕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把生命跟肉一起吃下去。
申 12:24 你們絕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申 12:25 如果你們遵行這誡命,上主就會喜歡;你們和子孫都會事事順利。
申 12:26 你們要把祭物和許願的供物帶到上主所選定那敬拜的場所,
申 12:27 在那裏獻燒化祭,連血帶肉放在上主的祭壇上焚燒。你們也要在那地方獻其餘的祭牲,把血倒在上主─你們上帝的祭壇上,吃牠們的肉。
申 12:28 你們要忠實遵守我一切的命令,你們和子孫就會長久事事順利;因為你們做的事是對的,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所喜歡的。」

警告拜偶像
申 12:29 「你們佔領別族的土地後,上主─你們的上帝要消滅這些民族。你們要佔領他們的土地,在那裏定居。
申 12:30 上主消滅別族後,你們要謹慎,不可隨從他們的宗教習俗,因為那將帶來悲慘的結局。你們也不可查問他們怎樣崇拜他們的神明,不可模仿他們的儀式,
申 12:31 不可用他們的儀式來敬拜上主─你們的上帝,因為他們在崇拜中做上主所憎恨厭惡的事。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兒女當祭牲,在祭壇上焚燒,獻給他們的神明。
申 12:32 「你們要切實遵守我一切的誡命,不可加添,也不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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