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申命記 7:1-26

申命記 7:1-26 現代中文譯本
上主的子民(出 34:11-16)
民 7:1 「上主─你們的上帝要領你們進入你們將佔領的土地;他要趕出好些民族。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要趕走七個比你們強大的民族,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民 7:2 上主─你們的上帝要把這些民族交給你們。你們要擊敗他們,徹底消滅他們,不可憐恤,或跟他們締結條約。
民 7:3 不可跟他們通婚;你們的女兒不可嫁給他們的兒子,兒子不可娶他們的女兒;
民 7:4 因為他們要誘惑你們離棄上主,去拜別的神明。如果你們離棄上主,他會向你們發怒,立刻消滅你們。
民 7:5 所以,你們要拆毀他們的祭壇,砍倒他們的神柱,粉碎亞舍拉女神像,燒毀他們的偶像。
民 7:6 你們是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的;你們必須這樣做。他從天下萬民中選召你們作為他自己的子民。
民 7:7 「上主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人多;其實,你們是世界上最小的國家。
民 7:8 他愛你們,為要堅守他向你們祖先許下的諾言,以大能解救了你們,從被奴役之地把你們救出來,使你們脫離了埃及王的手。
民 7:9 所以,你們要知道:上主─你們的上帝是惟一的上帝。凡愛他、遵行他誡命的人,他要信實堅守他的約,以不變的愛待他們,直到千代。
民 7:10 但憎恨他的人,他要毫不猶豫地懲罰他們,消滅他們。
民 7:11 所以,你們必須切實遵行我今天向你們頒佈的一切誡命和法律。」

遵行誡命蒙福(申 28:1-14)
民 7:12 「如果你們聽從這些誡命,切實遵行,上主─你們的上帝會信守他向你們祖先許下的諾言,堅守他與你們訂立的約,以不變的愛待你們。
民 7:13 他要愛你們,賜福給你們,使你們繁榮昌盛,在他應許你們祖先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賜福給你們,使你們多子多孫,生產豐富─有五穀、酒、橄欖油,和大群的牛羊。
民 7:14 你們領受的福澤勝過世上萬族所領受的。無論你們或你們的牛羊都沒有不生育的。
民 7:15 上主要使你們無災無病,不讓你們再染上在埃及患過的那些可怕的疾病;他要把那些可怕的疾病加在你們敵人身上。
民 7:16 上主─你們的上帝交在你們手中的各民族,你們必須消滅,不要憐憫他們。你們不可拜他們的神明,因為那將為你們帶來悲慘的結局。
民 7:17 「你們不要以為這些民族比你們多,就不能趕走他們。
民 7:18 不要怕他們!你們要記住上主─你們的上帝怎樣對付埃及王和他的人民。
民 7:19 你們親眼見過那些可怕的災害和神蹟奇事。要記住,上主─你們的上帝以大能大力解救了你們。他怎樣毀滅了埃及人,也要照樣毀滅你們所懼怕的那些民族。
民 7:20 他要使他們驚慌紛亂,即使是逃走、躲起來的,他也都要消滅。
民 7:21 所以,你們不要怕這些人,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與你們同在。他是偉大、該受敬畏的上帝。
民 7:22 你們往前推進的時候,他會逐漸把這些民族趕走。你們不可能一下子把他們都消滅了,恐怕這樣做,會使野獸增多,以致危害了你們。
民 7:23 上主要把敵人交在你們手中,使他們驚慌,直到他們都被消滅。
民 7:24 他也要把他們的君王交在你們手中;你們要殺滅他們,使人不再記起他們的名字。你們殺滅他們的時候,沒有人能抵抗。
民 7:25 你們要燒毀他們的偶像;不可貪愛偶像上的金銀,私自保留起來,恐怕這樣做會帶來悲慘的結局,因為上主憎恨偶像。
民 7:26 不可帶任何偶像回家,否則,你們將受這些偶像所受的詛咒。你們必須徹底憎恨厭惡這些偶像,因為它們是上主所詛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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