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創世記 17:1-27

創世記 17:1-27 和合本
若是有人問基督教的信仰特質為何時,我會回答說是:「約」。約不僅是上帝對人的要求,也說明上帝的恩典,當然也包括人的回應。約的存在和意義是因立約的雙方都守約,否則毀約就會為人帶來生命與存在的危機。我們現在所讀的創世記第17章,是在說明上帝又再次與祂所揀選的僕人亞伯蘭立新的約。
割禮-立約的記號
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在第16章裡,我們看到亞伯蘭信仰的低潮。但是第17章一開始就告訴我們如今亞伯蘭已經九十九歲,換言之,16章和17章之間已經經過漫長的十三年。亞伯蘭之前等十年失敗了,現在又經過十三年的等待,可說是信心的操練。這十三年來,上帝不曾向他說話、啟示,所以在17:1一開始,上帝就強調說:「我是全能的神」,這乃是表明上帝是創造的上帝,祂可以從無創造有。上帝這句「我是全能的神」就是要告訴亞伯蘭,雖然他們夫婦年紀已經衰老,雖然在世人的眼中看為不可能生孩子的時候,總是「全能的神」可以輕易的成就此事。
17: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上帝為何一再重複立約的事?
如果仔細比較這些約的內容時,我們會發現約的內容是愈來愈具體。以第17章而言,亞伯蘭和莎萊更名,孩子取名以撒,又要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等,這樣具體也讓我們覺得應許的實現是愈來愈接近。
上帝為何要一步步的加深約的內涵呢?
之前我們看到當亞伯蘭的信仰更進一步時,上帝就和他立約。同樣地,第17章也是亞伯蘭信仰進步的時候,為何如此說呢?因為第16章時,我們看到亞伯蘭離開故鄉十年後,長時間的等待對他而言,似乎使他的信心動搖,而想要透過當時的文化習慣來納妾,來實現上帝的應許,在那次失敗的經驗裡,造成家庭的失和。
如今,又歷過十三年,上帝藉著改變亞伯蘭和莎萊的名字,以及割禮立約的記號,再次向亞伯蘭夫婦保證應許的實現。而新名字和新的立約記號,都是要求族長要有信心。
17:3 亞伯蘭俯伏在地; 神又對他說:「
17:3-8的應許是比以往的的承諾更具體,讓我們覺得這些應許的實現是越來越接近了。
「作多國的父」,至少已經有了以實瑪利這個孩子,在第25章說這個孩子的後裔就有十二個支派,這是以後的事。這句話是與17:6相對稱;17:6說後裔極其繁多足以組成許多國家。以前我們看到的是許多子孫,多的像天上的星星,又像地上的沙,無法數盡。現在是更明白指出他的子孫要成為許多民族的祖宗,子孫之多足夠組成許多的國家。
17:4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
17: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在猶太人的了解裡,父母為孩子取名,不只是一種祝福,同時也是一種監護、看顧之意。同樣的,上帝為一個人命名,是帶有祝福或是眷顧、保守之意。這裡更名的舉動,就是在表明上帝已經開始在運行他的諾言,要實踐祂對亞伯蘭的應許。而且這個更名也是為了要配合應許的意義:多國之父。這就是亞伯拉罕之名的意義。上帝對亞伯蘭更名,也在表明上帝重新改造亞伯蘭,使他像是個重新創造過的人一般。我們在聖經中看到幾個出名的被上帝改名者或是命名者:雅各改名為以色列(創世記32:28)、施洗約翰的命名、耶穌的命名等。這都在表明上帝的看顧,上帝應許的成就。
這些應許有一個重要基礎,就是亞伯蘭必須是個服從上帝做個誠實正直的人。所有要給他的應許就是架構在這個基礎之上。而誠實正直和服從上帝更是立約的態度。
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
現在不只是和亞伯拉罕立約而已,是更進一步與他的世世代代子孫立永遠的約,上帝要做為亞伯拉罕世代子孫的上帝。這在表明上帝對祂所呼召、揀選出來的僕人是多麼豐富的恩典,上帝的應許是明確而實在的。我們看到從第13章開始,不只是答應要賜給亞伯拉罕多子多孫,而且是要賜福給他一片大的土地。這樣的大國多民應許之約是一貫的,現在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許諾中仍舊是這個主題。這裡的應許迦南地和第13章所說的是一樣的(13:12, 15)。這樣的約的一個特質是:約的延續性。也就是永久之約的意義。
17: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上帝對於約的態度是「堅守」,是「永遠」。但是,在人的部份就比較有問題;聖經一再讓我們看到人的軟弱,時常會對約失去堅守的信心,導致毀約的情況一再發生而有再次立新約的事件。出埃及記第19-24章,摩西帶以色列民與上帝立新約;約書亞也為以色列人民與上帝立新約(約書亞書24:25);先知耶利米傳出上帝要再次與以色列民立新約的話語(耶利米書31:31-34),因為以色列人民破壞了與上帝之約(耶利米書31:32)。先知以賽亞就曾嚴詞指責以色列人民毀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永遠之約(賽24:5)。聖經讓我們知道,當人破壞了與上帝之間的時候,也是上帝最難過的時刻,因為這是刺透了上帝的心一樣,使上帝不得不要伸出祂懲罰的手來警戒人。
17: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上帝說祂要堅守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同樣的,上帝也要求亞伯拉罕必須堅守上帝的約。我們可以這樣瞭解,有堅守的態度,約的存在才有意義。就像光有洗禮證書,也不能保證人與上帝的關係和好;光有結婚證書,也不能保證夫妻生活美滿。除非彼此之間都能夠堅守所立的約,否則再多的洗禮證書,再多的結婚證書,再多的割禮記號也沒有意義。
17: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割禮」當時已盛行於敘利亞、埃及、等中東地區的行為。是男子的成年禮儀式,此儀式是將男子的生殖器包皮部位切除之。這種行為並不是因為衛生的緣故,就跟以色列人吃飯之前要先洗手,不是因為衛生,而是因為要行潔淨禮,以表明自己的裡外都乾淨之意。
割禮,在當時並不是在講究衛生,而是在表明孩子已經長大成年。而如今上帝以此記號來作為立約的記號,基本上已經排除了當地流行的「成年禮」的意義,而是提昇到與上帝立約的層次,並將割禮的時間提前到孩子出生的第八天就舉行,這是要表明立約的開始不是在年老,而是生命的開始就已經由父母與上帝立下永遠的約。這一點也是我們今天的教會舉行嬰兒洗禮的一個背景。
割禮的記號,就像已婚的夫妻,結婚的戒指、結婚的證書為記號,來提醒自己對婚姻的責任與態度。而割禮就有如這樣的記號。割禮,在後來先知的警語中,也用來表明是否忠實於上帝的一個憑證,但是,先知是將割禮的肉體行為提昇到心靈的階層,看人的內心是否真的敬拜上帝。先知耶利米這樣說:「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4:4)又在耶利米書9:25-26說:「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人、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
17:11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割陽皮;14,23,24,25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使徒保羅也曾為了外國人是否要守割禮才能成為基督徒的事,與耶路撒冷的基督徒有過大辯論(使徒行傳第15章)。在加拉太書6:15使徒保羅就如此說:「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這就是創世記17:1一開始所說的,立約的態度是出於內心,以誠實正直的心來服從上帝。
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這裡提及割禮之約不只是亞伯拉罕自己和自己家裡的人,甚至是擴大到那些「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也包括在內,這是要回應上帝呼召他時所說的應許:「人要因你而蒙福。」(創世記12:2)
17:13 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17: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創世記是一本在說約的經典;從第2章創造之時的伊甸園裡的分別善惡果樹,第4章該隱頭上有有記號作保護之用,第9章大水之後的彩虹作為立約的印記,第12章的亞伯蘭築祭壇,第13章再次設祭壇,第15章上帝用火走過祭物中間,以及第17章所說的割禮作記號,我們可以清楚發現每一次的約,都有一個「記號」作證,或是表明約的意義。
17:15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
17:16 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不單是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現在是連他的妻子撒萊也更改名字為撒拉。這是在表示上帝對撒拉也有應許和賜福的保障。「撒萊」、「撒萊」這兩個名字原本都是「公主」的意思。撒拉的名字更強調「萬國的母親」的應許。
17:17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裏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
會主心得:亞伯拉罕的「笑」之反應其實也是我們一般人的心境;想想看,從上帝呼召他到現在已經過了那麼久的時間,他原先就沒有孩子,是上帝自己說要賜給他孩子,然後他還是沒有得到。當他從自己僕人中找以利以謝準備來接續時,上帝說不要,說要他親生的才可以。然後他的妻子設法讓她的婢女夏甲來與他生子,結果好不容易生出了以實瑪利,總算可以找到自己「親生」的孩子,現在上帝卻又說不是以實瑪利。
17:18 亞伯拉罕對 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
從亞伯拉罕受呼召出哈蘭到現在,已經過了24年的時間,自己都已經是九十九歲的「老人」了,又怎能再生子育女呢?尤其是妻子撒拉也已經是八十九歲的老人啦。其實,不只是亞伯拉罕聽到上帝這樣說會「笑」,她的妻子撒拉聽到之後也是「偷偷地笑」,並且是「自言自語:『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創世記18:12)亞伯拉罕是以「笑」來回應上帝給他的驚喜,這種「笑」是對上帝應許的一種不信任。有的人對上帝的應許是不敢相信,因為是超出人所能接受,或經驗所能瞭解的範圍。發生在新約時代施洗約翰父親祭司撒迦利亞的身上就是個好例子(路加福音1:18-19)。 
「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何不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呢?」這是亞伯拉罕內心的真實話,這句話雖不是在抗議上帝一而再的應許遲遲未能實現,至少這句話已經在表明他對有「親生的孩子」以實瑪利已感到到滿足,不再有過多的期盼了。
17:19  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
17: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
17:21 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17:22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上帝的應許是越來越明顯出來,不再是只說有眾多子孫而已,現在17:21出現「明年」的時間表,並且是連名字也已經取好了。這就是相當明確的現象,表示上帝已經排出時間表,是時候了。我們也看出聖經作者一再要表達一件重要的信息是:上帝是個堅守立約的上帝。在這章中,我們一再讀到這樣的話:上帝說要堅守所立的約,不只是上帝要堅守(17:7, 19, 21),祂也要與祂立約的對象堅守所立的約(17:9, 10)。再者,上帝在這裡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個永久的約,因為是個「永遠的約」,所以必定及於亞伯拉罕的後代子孫。 
17:23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 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立約後,亞伯拉罕的反應是,「遵著神的命」馬上為所有人行割禮。聖經就是要讓我們認識亞伯拉罕之所以會被上帝喜歡,主要原因即在此。因他是一位「遵照上帝的命令」行事的人。雖然已經有24年的時間,等待生出自己的兒子的心願是一再地落空,但是,當上帝要他將自己和家族所有的男人施行割禮的時候,他沒有懷疑,他是「遵照上帝的命令」去行。這一點也是整個亞伯拉罕故事的中心主題,要讓我們知道「遵照上帝的命令」是信仰生活上非常重要的課題。如果人不能「遵照上帝命令」行事,那麼所立的約就馬上會破壞掉,更不可能建立「永遠的約」。我們看到的是亞伯拉罕不僅是嚴守「約」自己行割禮,他是把上帝所交代的事都一一確實地遵照去行,將家裡所有的男人行割禮。沒有半點疏忽,或是怠慢。
會主心得:今天的教會,以及所有的基督徒應該從這裡來反省,我們是否堅守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要作這樣的反省,就要從我們是否有「遵照上帝的話」去行來反省起。上帝的話是記載聖經裡,如果今天的教會對上帝的話不重視,基督徒如果不讀聖經上帝的話,又將如何「遵照上帝的話」呢?難怪有越來越多的信徒帶許多社會生活的態度和價值觀入教會,漸漸讓人看不出基督教會跟一般社團有甚麼區別,而基督徒也讓人不覺得他的信仰和不信的人有甚麼差別,這是今天教會的危機,也是我們這些已經與上帝立過約的人要切切反省的信仰課題。
17:24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
17:25 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
17:26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
17:27 家裏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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