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創世記 1:1-31

創世記 1:1-31 和合本
神的創造
為何聖經要用寫故事的方法來告訴我們創造的故事,讀起來像小說。我們要知道近代的科學發展只不過經過一百多年,而對四、五千年前的人類來說,用現代科學的術語來介紹上帝的創造,他們是聽不懂的。甚至現代社會裡,認識尖端科學的人也不多,用太艱澀的語言對一般民眾是無意義的。而聖經用講故事的方法來介紹上帝創造的過程,為了就是讓一般的大眾也能瞭解上帝創造的奧祕。
1:1 起初, 神創造天地。
猶太人習慣以書卷的第一個字做為書名,因此創世記這本書猶太人稱之「起初」。記載宇宙的起初、人類的起初、罪惡的起初、救恩臨到選民的起初...。
創世記一開始就給我們一個很好的信息,就是上帝是以祂的話來創造宇宙萬物,上帝的話就是創造的話,祂的話就是力量,能使萬物因著祂的話很有秩序地一一出現。在祂的創造裡,生命是如此延綿不息地相傳下去。
會主心得:因此我們清楚了解到:有上帝的話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的生命才會是有創造力的生命。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的生命中缺少了上帝的話,我們即使是活著,也將因為缺少上帝的話,而使生命的內涵缺少創造力,將會逐漸枯萎下去。也因此,基督徒若不喜愛讀聖經,是無法活出信仰的內涵。
今天的教會也是如此,如果今天的教會缺少了上帝的話,它很容易成為一間看得見的建築物,卻不會是有創造生命的信仰團契,因為屬於基督的教會是用上帝的話建立起它的根基的。只有上帝的話存在教會裡,這樣的教會才能永遠存在。
起初, 神創造天地」是全本聖經的第一句話,這句話表明出基督教信仰的神觀,即宇宙萬物有一位創造的神。所以,我們所看到、所體驗的一切萬物,都是印證上帝創造的權能。使徒保羅就如此說:「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上帝創造天地」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那天(shamayim, שָׁמַיִם)」和「那地」。
「那天」通常翻譯為「天堂(Heaven)」是指天和天上的天(參閱王上8:27;尼9:6;詩148:4),是上帝、天使所在之處。使徒保羅曾經見證說,上帝使他進入「三層天」,第三層天就是指天上的天(有加冠詞的shamayim)
「那地」是指「玻璃海(水晶海、鑽石海)」(啟4:6,15:2),玻璃海下是黑暗的深淵。
換言之,創世記1:1乃指上帝創造「第三層天」,也就是還沒有創造時間之前。而時間被創造乃是因為有「晝」、「夜」的出現(參考創世記1:3-5)。
1:2 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1:3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1:4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1:5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1:6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
1:7  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
1:8  神稱空氣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在此的「天」(sham, שָׁמַ)是沒有加冠詞的,通常是指 "sky" or "lofty"。
1:9  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
1:10  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 神看著是好的。
1:11  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
1:12 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 神看著是好的。
1:13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1:14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1:15 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
1:16 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1:17 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1:18 管理晝夜,分別明暗。 神看著是好的。
1:19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1:20  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
1:21  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
1:22  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
1:23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1:24  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1:25 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
1: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很多人以為「上帝」是男性的,所以我們稱呼祂為「天父上帝」。可是上帝有如同我們男女性別之分?若是人家問你:「上帝是男的或女的」,你怎麼回答?你總不會回答「上帝是男的」吧!既不能如此回答,上帝就絕不是我們人能以性別來界定的。同樣,上帝也絕不是我們用「天父」就可以界定完全的。從聖經,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對待以色列人,和祂的子民的態度,並不只是「父親」的,也是「母親」的。(參閱看申命記32:18;詩篇17:8、36:7、57:1、91:4、131:2;以賽亞書1:2、31:5、49:15;馬太福音23:37等經文。)
「人」不是只有純男性和純女性兩種,還有很多種類的第三性者。
醫學上統計新生兒雙性器官(雙性人、陰陽兒,Intersex)比例約700:1。以前雙性人會被視為畸形,甚至以手術改變其生殖器,使生殖器看來像雄性或雌性的。雙性人尚年幼,未有自主決定能力前,大人便強行替雙性人幼童定了性別,而且以各式治療強壓在幼童的身上,例如多次殘忍的外科手術,強制性激素治療,都令雙性人幼童自幼便活在痛苦的治療過程中!
但近來有呼聲認為雌雄同體現象是一種健康的「變異」,不需矯正。德國甚至通過法令,2013年11月1日起父母不用急著幫新生兒填好出生證明上的性別欄,因為新的法規,讓德國的父母可以在無法確定性別的狀態下,可以選擇保持寶寶性別欄為空白狀態;對於雙性人,在性別欄位則為「X」。就我所知,德國的教會很慎重歷經多年的研討,目前德國法律,「婚姻」只保留由一男一女所締結,仍在市政廳登記。但所謂的「伴侶」制度,德國也有一套嚴謹制度,不是誰主張誰是伴侶就可以,伴侶不是婚姻,需要由法院確認。根據德國法,婚姻只保留由一男一女所締結。
反觀我們的教育,只教育男和女的二元性別,沒有正確教育社會大眾認識,除了男女性別,尚有雙性人存在,沒有教育社會大眾去理解雙性人只是一群生理發育特別的人群,沒有讓社會大眾認知到,我們沒有歧視雙性人的理由!我們的社會及法律沒有給予雙性人選擇保留中性身份的權利,以致雙性人必須從男或女的性別中選擇,這些做法對雙性人都是集體的暴力與野蠻的傷害!
神愛世人,還是神愛「正常人」?
雙性人中,有人天生是男;有人天生是女;有人後天是男;有人後天是女;有人一生中都搞不清楚...。但無論結局如何,我想說:「神愛世人」。

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會主心得:我們人是帶有使命與責任的受造物。上帝造人是照祂的形像、樣式來創造。上帝的形像是甚麼?有很多的解釋,其中一個解釋很不錯,那就是「使人會了解、明白上帝的旨意」,因為這樣人才能管理好上帝所造的世界。「管理」並不是要我們隨意去宰割、破壞、隨取隨求。「管理」的意思乃是要我們為上帝當管家,負起責任,使一切受造物變成有秩序、規律,因為上帝的創造原本就很有規律、秩序,祂將這樣的創造交給我們,託我們負責這樣的工作。
1:29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1:30 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牠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1:31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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