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 星期四

以弗所書簡介

以弗所書簡介
作者:
保羅(1:1)(保羅為本書之外證較其他的書信為強。反對保羅為作者的,便在「內證」之三方面入手:(1)文學修養,(2)用字,(3)神學等,但這些均有充足的反辯)。
日期:60 A.D.秋/ 90A.D.
地點:羅馬。
持信人:推基古(6:21)。
目的:指出教會—基督的身體—在上帝計劃中的地位與意義(任何背景的會友皆合)。
主旨:教會為基督的身體。
特徵:
1.用字之美妙為保羅書信之冠。
2.神學之涵義方面也是較保羅其他書信為深奧。
3.為論教會神學最豐富的一卷。
4.含有新約最長的句語,稱為「恩惠頌」(1:3-14)。
5.最乏「個人意味」(Impersonal)的一本書卷。
6.被稱為「屬天之書信」(Heavenly Epistle)。
7.專論信徒在天上的基業,與約書亞論信徒在地上的基業遙應,故被稱為「新約的約書亞記」。
8.鑰字包括「天上」、「教會」、「豐富」、「奧秘」、「在基督裡」(有35次)等。
歷史背景
A.獄中書信的導論   保羅書信中有四卷(弗、腓、西、門)統稱「獄中書信」,因作者著書時,乃處在被囚的景況中(弗3:1,4:1,6:20;腓1:7、13;西4:3、18;門10、13、22、23)。這四卷所透示的內容顯出作者落在被禁的處境,但與林後11:23或提後1:15,4:6的有別,故只此四卷才稱為「獄中書信」。
B.以弗所城市   以弗所居羅馬國亞西亞省之西海岸,愛琴海之南的一大商業中心,與東部的安提阿,東南的亞歷山大港,形成地中海三大貿易中樞,各國的商船雲集在那裡登岸卸貨,轉給小亞西亞區內陸各城(參在以弗所牧養的約翰在啟示錄18:12-13形容巴比倫時所用的字彙背景源在此處)。
按政治言,因以弗所的優越地理情勢,羅馬把它作為亞西亞的省府,而把官式都府別迦摩稱作舊都會了。
按宗教言,以弗所受希臘與羅馬雙重的影響頗深。希臘女神亞底米(Artemis,羅馬名Diana/黛安娜)之廟富麗堂皇,宏偉絕倫,佔地425×240尺,高60尺,四圍的石柱有127根,奉為古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亞底米之崇拜與巫術的運用成為該城的特色(參徒19:8-41),故以弗所城稱為「守廟之城」,在此廟之後有神龕,為販買銀像之銀庫(徒19:24)。
C.以弗所教會 1.始源
  a.五旬節信徒創立說──據徒2:9之記載,這些從亞西亞赴五旬節盛會得救之人把福音帶回以弗所,建立教會,但此說缺乏史證。
b.保羅首臨創立說──據徒18:19,保羅在第二次傳道時到達以弗所,在那裡建立以弗所教會,但此說給保羅太短時間在以弗所工作。
c.百基拉亞居拉創立說──據徒18:18-21,保羅到以弗所後,把助手百基拉夫婦留下,後來他們二人創建以弗所教會。
d.亞波羅創立說──據徒18:24-25之記事,亞波羅來到以弗所後創立;但此說忽略了徒18:26的百基拉、亞居拉及徒18:27的「弟兄們」所記載的含義。
e.保羅再臨創立說──據徒19:1記保羅二次再臨以弗所,在那裡前後共住了三年之久(徒20:31),此說認為以弗所教會是保羅在那三年內創立的;但此說忽略徒20:1「門徒」的含義(一個通常指基督徒的名詞)。
結論:據上文之論述,有關以弗所教會的始源無法確實知道。但據合理之推測,以弗所教會的雛形似乎乃保羅播下微小種子,百基拉夫婦繼續播種及澆灌,亞波羅來到後,又播其「不完全」的種子,隨後亞波羅(徒18:27)與百氏夫婦相繼離開。但百氏夫婦不久再搬回以弗所(可能於54A.D.,是年革老丟去世,那迫遷猶太人之諭令收回〔徒18:2〕,很多猶太人便因此歸回羅馬)。保羅再臨以弗所時,便正式把以弗所教會組織起來(可能與百基拉、亞居拉同工 [參林前15:32;羅16:4])(參林前3:6說「保羅栽種,亞波羅澆灌」),後來保羅在羅馬被囚得放後,再回去探望他們一次(提前1:3)。
2.成員
  以弗所教會主要由外邦信徒所組成,但這並不能否決猶太信徒之存在。雖然以弗所信徒也相當迷信,但因他們在真道上得到保羅、百基拉、亞居拉、亞波羅等奠穩根基,所以在以弗所書內找不到教會內部的問題(如哥林多教會)。
3.組織
  自保羅離開他們後,以弗所教會便由自己的長老們負責牧養(徒20:17)。當他從羅馬監牢得釋放後,曾探訪他們,處理教會內部的困難,留下提摩太負起牧養之職(提前1:3)。使徒約翰在晚年時住在以弗所,牧養他們(初代教父佐證)。啟示錄七教會之首──就是以弗所教會(啟2:1-7)。
D.以弗所書之目的(收信人):以弗所教會論(Ephesian Theory)
這乃是傳統之觀點,此論認為以弗所書乃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此論之據點有四:(1)初代教父(如愛任紐、特土良、亞歷山大的革利免、Muratorian Canon等)之輔證;(2)除四本外,各古抄本均有「致以弗所」字;(3)各古譯本也記有以弗所教會為收信人;(4)1:15;6:22等處均指有特別之對象。現今大部份保守派學者贊同此說,他們解釋一些古抄本缺此字之原因,是當以弗所書大受外邦教會採用時,「致以弗所」字才故意漏掉。
E.以弗所書著成之動機
以弗所書著成之動機不太易見,從內容可知保羅著寫此書,不是要對付什麼教會問題或神學異端。若將以弗所書與歌羅西書比較,在以弗所的155節經文裡,其中有78字在歌羅西書內可找到。基此密切之關係去推測,那引起保羅寫歌羅西書之動機及主旨,與引起他寫以弗所書的動機雷同。保羅以基督為教會之元首,或基督為教會之豐滿去解答歌羅西教會的問題,推基古既要往亞西亞去,保羅便趁機把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之奧秘釋明,好叫以外邦信徒為主之以弗所教會得以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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