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民數記 15:1-41

民數記 15:1-41 現代中文譯本
第13-19章是記載以色列人離開西奈來到加低斯將近有四十年的時間。
從第13-14章描述探子進入迦南地窺探,引發信心危機之後。經文的記載隨即轉為獻祭的律法,這樣的敘述頗令人不解。但若往前查考的時候,我們會發現第10-12章是百姓與亞倫、美莉安的反叛。換言之,從第二個逾越節(第9章)之後,有連續五章描寫百姓、領袖、新領袖(探子)的反叛。雖遇見反叛之事,但唯有持守上帝的話語,才能使以色列人民經歷曠野的磨練,最終反叛的一代日漸凋零,而新的一代始可進入迦南地。
民 15:1上主告訴摩西,
民 15:2以色列人到了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的時候,應該遵守下面的條例。
本章可說是某些利未記主題的縮影和註腳。這一段律法極力重申:上主必然帶領祂的子民進入迦南,甚至再次重述上主的應許(15:2,18),透過遵守對上主的獻祭、敬拜,上主就保證祂對選民的承諾。
這段條例強調兩個重點:一、祭禮維繫與上主之間的約。二、遵守誡命就是愛上主。藉由獻祭(悔改),上主最終會赦免選民的悖逆或無心之過。以色列人民必須盡心遵行倫理和禮儀的條例,以求彰顯她被上主揀選的身分,如此才是名符其實的聖潔選民,成全「聖化歸屬於我」的真義(15:40-41)。以色列人民的不信雖是探子故事的焦點,但是上主所立的應許之約,卻不會因此而廢除。只要選民真心悔改,獻上祭物,就能恢復原有的地位,經歷上主的一切祝福。
民 15:3燒獻給上主作燒化祭、還願祭、自願祭,或宗教節期該獻的祭,可用公牛、公羊、綿羊、山羊作祭物;這些祭物的香味是上主喜悅的。

民 15:4獻綿羊或山羊作燒化祭給上主的,在獻每一隻牲畜時,要同時帶一公斤細麵粉調和著一公升橄欖油的素祭,還要跟一公升酒一起獻上。

民 15:5獻綿羊或山羊作燒化祭給上主的,在獻每一隻牲畜時,要同時帶一公斤細麵粉調和著一公升橄欖油的素祭,還要跟一公升酒一起獻上。

民 15:6獻公綿羊時,要同時獻兩公斤細麵粉調和著一公升半橄欖油的素祭,

民 15:7還要跟一公升半酒一起獻上。這些祭物的香味是上主喜悅的。

民 15:8獻公牛給上主作燒化祭、還願祭,或平安祭時,

民 15:9要同時獻三公斤細麵粉調和著兩公升橄欖油的素祭,

民 15:10還要跟兩公升酒一起獻上。這祭物的香味是上主喜悅的。

民 15:11獻一隻公牛、公羊、綿羊,或山羊的時候都要這樣辦理。

民 15:12若獻一隻以上,那陪獻的祭物就要相對地增加。

民 15:13每一個本地生的以色列人在獻上上主喜悅的馨香火祭時,都應該這樣辦理。

民 15:14任何時候,住在你們當中的外族人,不管是暫時或永久居留的,在獻上上主喜悅的馨香火祭時,也要遵守同樣的條例。

民 15:15這同樣的條例要作為你們和你們中間的外僑世世代代遵守的規則。你們和他們在上主眼中是一樣的。

民 15:16因此,同樣的條例和規則應用在你們身上,也應用在他們身上。

民 15:17上主告訴摩西,
15:17-21論到初熟麵團的祭。
民 15:18以色列人到達上主賜給他們的土地後,要遵守下面的條例。

民 15:19他們享用那地的出產時,必須拿出一部份作特別禮物獻給上主。
「那地」指迦南地,這也讓我們知道。這一段經文是展望在迦南定居的規例。進入迦南,不可仿效迦南人的祭拜,而應該將「初熟」的作物獻給上主之後,人才可以食用辛苦耕耘所得。
這條例類似於什一奉獻,將初熟的果子與農作物獻給上主。如果每個頭生的孩童、牲畜也要如同初熟的農作物獻給上主(出22:29-30,23:19)。
初熟果子的原則也是日常生活的原則:主婦烤麵包時,須得把一部分留給上主。這習俗在第二個聖殿被毀以後,仍然被持守著。虔誠的猶太人會將一把麵團丟進火中,作為祭禮;如此一來,每個火爐都成了祭壇,每個廚房都成為上帝的殿。 
會主心得:耶穌時代,猶太人仍遵守這一類條例,甚至得到耶穌的讚許(太23:23)。使徒保羅也談過這個傳統:「如果把麵團的頭一塊獻給了上帝,那麼,全團也就是獻給他了。」(羅11:16)初熟果子的原則在屬靈的層面上,和屬物質的層面上一般真實。一部分猶太人悔改,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保證;同樣基督復活,亦保證了全體信徒都必復活(羅11:26;林前15:20-23)。
民 15:20你們烤餅時,要用最先收成的麥子所烤的第一塊餅作特別禮物獻給上主,跟把所打的麥子獻上作特別奉獻一樣。

民 15:21你們世世代代要從所烤的餅中拿出這第一塊作特別禮物獻上。

民 15:22假定有人無意間違背了上主吩咐摩西的條例;
15:22-31論到贖誤犯之罪。
民 15:23又假定將來會眾沒有完全遵行上主藉摩西所頒佈的命令;

民 15:24而那錯誤是出於會眾的無知,他們必須獻上一頭公牛作燒化祭,以那香氣討上主喜悅,同時要獻上該獻的素祭和奠祭。此外,他們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為贖罪祭。

民 15:25祭司要為會眾行潔淨禮,使他們得到赦免;因為他們所犯的過錯是無意的,而且他們也獻上了贖罪祭,作為火祭給上主。

民 15:26這樣,以色列全會眾和住在他們中間的外僑都能獲得赦免,因為他們同樣在無意間犯了過錯。

民 15:27假定有人無意間犯了罪,就必須獻上一隻一歲大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民 15:28祭司要在祭壇為他行潔淨禮,除掉他的罪,使他得到赦免。

民 15:29無論是以色列人或是寄居的外僑無意間犯了罪,都應該守同樣的條例。

民 15:30但是那故意犯罪的,不管是以色列人或外僑,都是犯了侮慢上主的罪,一定要被處死;

民 15:31因為他藐視上主的話,故意違犯他的命令。他被處死是罪有應得的。

民 15:32以色列人還在曠野的時候,有一個人在安息日出去撿柴,被發現了。
15:32-36論到犯安息日者被石頭打死。
這段條例與利未記24:10-23大致相同。用石頭打死是規定的行刑方法,可以由全體會眾(15:36)一起參與,象徵整個族群棄絕這種罪行。由於安息日是立約的記號,褻瀆這日是特別嚴重的(申5:15)。在舊約中,死刑包括了拜偶像、褻瀆、作假先知,還有謀殺,有時亂倫和姦淫也算在其內。
民 15:33這個人被帶到摩西、亞倫,和全會眾那裏,

民 15:34關起來,因為當時不知道該怎樣懲罰他。

民 15:35後來上主對摩西說:「這個人必須處死;全體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打死他。」

民 15:36於是全體會眾把他帶到營外,照著上主的命令,用石頭打死他。

民 15:37上主命令摩西,
15:37-41論及衣服上的繸子。製作繸子的目的是為了「預防犯罪」,用來時常提醒以色列人民必須謹慎遵守誡命。按照申命記22:12的規定,正方形外衣四角都各縫上繸子。從主前二千年至耶穌基督的時代,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的雕像與圖畫中的衣服,都可以見到垂著繸子的衣裳。這些繸子是純粹的裝飾(貴族的服飾),還是有宗教作用,例如驅邪、護身等,無法確定。但基本上,在以色列人民的傳統上,是為了提醒他們與上主之間的約。衣服繸子與裝著律法經節,釘在門框上的經文盒,或繫在腕上的經文帶是一樣的,都是為了要提醒人不住的思想上主話語(申6:6-9)。
民 15:38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在衣服邊緣上縫上繸子,在每根繸子上接上一條藍色的帶子。你們世世代代都要這樣做。

民 15:39這繸子是要提醒你們,每當看見它就會想起我一切的誡命,並且遵行。這樣,你們才不至於遠離我,隨從自己的意願和慾望。

民 15:40這繸子要提醒你們遵守我一切的誡命。你們要聖化歸屬於我。

民 15:41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我曾領你們出埃及,要作你們的上帝。我是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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