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使徒行傳15:1-35聖靈贊同的會議

聖靈贊同的會議
使徒行傳15:1-35
2019.11.17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沒有人拿新布去補舊衣服,因為新的補靪會扯破那衣服,使裂痕更大。也沒有人拿新酒裝在舊皮袋裏。這樣做的話,皮袋會脹破,酒漏掉,連皮袋也損壞了。要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那麼,兩樣就都保全了。(馬太福音9:16-17)

一、如何唯獨聖經?(15:1-5)

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裡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你們家裡的每一個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留在肉體上的這一個記號表示我與你們立了永遠的約。不受割禮的男子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創世記17:11-14)
● 使徒保羅和巴拿巴為何與法利賽派的人,有著不同的聖經詮釋呢?

二、彼得的信仰告白(15:6-12)

● 使徒和長老們的會議,是「代議制度」最早的雛形。
● 主後397年第三次迦太基大公會議(the Third Council of Carthage)

● 為何需要開這次冗長的辯論會?

● 保羅根據耶穌基督的教導來詮釋舊約,精確來說是以耶穌來成全律法,這是他詮釋聖經的出發點。
一個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不是靠遵行摩西的法律。(加拉太書2:16)
● 彼得結論的重點「那洞察人心的上帝把聖靈賜給外邦人,如同賜給我們一樣,以此來表明他也接納外邦人。(使徒行傳15:8)
● 耶穌曾指責法利賽派:「他們捆紮難背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根手指頭去減輕他們的負擔。(馬太福音23:4)
● 法利賽派彙編《米示拿》(Mishnah)列舉甚麼是合乎律法,甚麼是違反律法的事。

三、雅各宣布議決(15:13-21)

● 這次會議的結論:外邦人加入基督教會應該遵守的規定,除了不必守割禮之外,需要守的有四項:「不可吃因祭過偶像而不潔淨的食物,不可有淫亂的行為,不可吃勒死的牲畜和血。
● 有二點的意義:一、避免外邦基督徒將外邦的異教參雜在基督教信仰裡。二、考慮到猶太人在信仰上的軟弱。

你們這樣做,得罪了弟兄,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如果食物會使弟兄犯罪,我就永遠不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犯罪。(哥林多前書8:12-13)

四、致外邦信徒的信(15:22-35)

● 第一次普世會議的議決出來之後,耶路撒冷教會就將結論送到各地的教會。
● 議長宣布這議會是「因為聖靈贊同我們(使徒行傳15:28)

這一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信息:

一、學習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學習以耶穌基督來成全律法

「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裏」,基督徒是「新人」,不再按照過去猶太人的眼光去過他的生活。

二、讓所召開的會議成為聖靈贊同的會議

● 近代社會學家和政治學家指出長老教會對於民主制度最有貢獻,就是學習教會的代議制度。
● 一個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所召開的會議,就是有聖靈的參與,所以參加會議的人必須要敬虔、謹慎,提醒自己不可用人的意思來支配,而要順服聖靈來的感動。

問題討論:
1.使徒保羅、彼得對神學或聖經的詮釋,與法利賽派有何不同?
2.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所做的議決,對當時處境的教會有何影響?
3.是人在開會,為何雅各宣布說是「因為聖靈贊同我們」?這句話對召開教會會議有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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