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2日 星期六

創世記18:16-33上帝不隱瞞祂的計畫

上帝不隱瞞祂的計畫
2020.9.13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創世記18:16-33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貝都因人(Bedouins)「住在沙漠裏的人」接待客旅的文化。

如果你有同胞窮得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你必須供給他,好像供給外人和寄居的人一樣,好使他繼續住在你那裏。(利未記25:35)

所多瑪、蛾摩拉的罪就是不但沒有善待客旅,還去打劫、強暴外來客旅。


一、好客與送客(18:16)


在古代的遊牧民族裡,陪客人走一段路是送客之禮儀與尊敬之意。

從希伯崙的幔利到死海南側高山,這段距離至少有五十公里。


二、朋友與盟友(18:17-19)


亞伯拉罕選擇「遷到希伯崙,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他在那裏為上主建造了一座祭壇。(創世記13:18)


上帝稱呼亞伯拉罕說:「我的朋友亞伯拉罕(以賽亞書41:8)

『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這話實現了;他稱為上帝的朋友。(雅各書2:23)


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1.將上帝的話語教導子孫遵行;2.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


三、指控與求證(18:20-21)


所多瑪人邪惡,他們大大得罪上主。(13:13)

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出埃及記2:24)


上帝會求證、會詢問,就像亞當、夏娃在伊甸園犯罪之後,主上帝呼喚那人:「你在哪裏?(創世記3:9)


四、代求與代禱(18:22-26)


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亞伯拉罕堅定的代求、代禱:「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18:25a)


五、行善的力量(18:27-33)


亞伯拉罕把自己形容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人」,我們每個人在上帝的面都是個微不足道的人,也唯有「謙卑」才能與上帝同行。

我的主啊!請你容我大膽地繼續求你(18:31)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故事,來思考三件事:


一、我們的天父是上帝,不是皇帝

居然人可以向上帝提出質疑!


二、上帝垂聽卑微人的祈禱、代求

我的主啊!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平凡人,求你容我大膽向你請求。(18:27)

路加福音18:9-14耶穌說一個有關祈禱的故事


三、面對上帝的揀選,人有責任

為何亞伯拉罕得以被稱為上帝的朋友呢?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15:14-15)

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1.指示後代服從上帝,即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2.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覺得不可向亞伯拉罕隱瞞祂的計畫?

2.亞伯拉罕如何接待客旅?你看到他為客旅做了哪些事?

3.亞伯拉罕如何向上帝代求?我們該以什麼態度為他人代禱?


安曼的貝都因人

Bedouins in Oman: A foot in two worlds
https://www.aljazeera.com/news/2017/11/bedouins-oman-foot-worlds-171119070554093.html

講道篇


上帝不隱瞞祂的計畫

2020.9.13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創世記18:16-33


今天婦女團契詩班以《呣免驚耶穌在此》帶領我們一起禮拜,這首詩歌的作曲者廖雅慧臺灣神學院教會音樂系畢業,曾任天韻合唱團音樂製作人,製作專輯有三張獲金曲獎。2009年生病後,不斷進出醫院,這首詩歌是她在嚴重發病住院五十天後寫的曲子,上帝透過她自己寫的詩歌鼓勵她,「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以賽亞書42:3)在這個禮拜六,九月十九日李前總統的追思告別禮拜,我與神學院陳琇玟老師討論有安排這首詩歌。人生都會遭遇許多試探、挑戰與苦難,但是不要驚慌,我們的主是以馬內利的上帝,祂必定帶領我們。就像今天的經文裡,我們也可以看到上帝帶領亞伯拉罕,而亞伯拉罕也成為一位代求者。

創世記第十八章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來看,第一至十五節、第十六至三十三節。第一至十五節,再次說到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妻子莎拉懷孕生子的應許,這一部分前面已經說過好幾次,這反覆的提醒,乃是強調上帝對約的持守。這一段的經文裡,主要強調亞伯拉罕接待三位出外人、客旅。希伯來書將以色列人傳統的美德寫出來:「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接待客旅的美德,在今天的以色列中已經很少見,但在貝都因人(Bedouins)當中仍保存三、四千年來的好客文化。貝都因這個詞來自阿拉伯語中的“Bedu”,意思是「住在沙漠裏的人」,沙漠生活粗糙、堅苦,但卻悠閒、無慮的生活型態;隨遇而安、無拘無束,重榮譽、有自信、勇敢、慷慨、友善、濟弱扶危、照顧家庭等特質,都是貝都因人所引以自傲的傳統。

貝都因人的好客文化也是亞伯拉罕時代的文化,「無論認不認識,是不是陌生人,都應該以客相待」。按照貝都因人的傳統,「客旅、陌生人來了之後,不要問他來自哪裏。也許他只是來看看,然後還要接著趕路。但如果他住在家裡超過一天、兩天,也許你可以問他,因為他可能想和你談些什麼事情,或是需要什麼。那麼你必須問他,而且如果他需要幫助,你就要幫他。」

在利未記裡,甚至要求對於貧困的自己同胞,也應該比照外來客旅的照顧,「如果你有同胞窮得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你必須供給他,好像供給外人和寄居的人一樣,好使他繼續住在你那裏。(利未記25:35)

其實,所多瑪蛾摩拉的罪就是不但沒有善待客旅,還去打劫、強暴外來客旅,關於這一點我們會在創世記第十九章再來談。

相對於所多瑪蛾摩拉的惡行,亞伯拉罕就展現出善待出外人、客旅,「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參考希伯來書13:2)亞伯拉罕在上帝的祝福之下,雖然他處處向人讓步,與人無爭,卻已成了一個富有的族長。他既然有了財富、地位。但是他並不因此而自高、目中無人;他仍然待人謙和。尤其對出外人、客旅更是一本古代東方好客的習慣和優點,必定盡力熱心招待。按古代近東地區好客的習慣,每當見有客人到來或經過,主人必要親自出迎,問安致好之外,更邀請客人來到家中休息一下。甚至客人若不願意,主人也要連拉帶推的請客旅到家中喝水。既到家中,主人忙著給客人拿水洗腳洗臉。因為路上塵土很多,雙足早就骯髒不堪,而接待的主人必須要端水來親自跪在地下,給客人洗腳。有錢的人,還會拿出香膏油來抹在客人頭髮和身上,使他感到清涼和舒適而易消除疲勞。接著就要端上特備的美好食品,請客人取用。這是平日特別會儲備用來款待客人用的。又要將客人吃剩的食物分給本地的窮人,以示對出外客旅的尊敬。按照當時的處境,這就是亞伯拉罕接待三位陌生的出外人的方式。

現在我們來看第十八章的第二段落,即第十六至三十三節的記載,亞伯拉罕為犯罪之城與犯罪之人的代求,這也是他實踐「萬民的祝福」的呼召。


一、好客與送客(18:16)

16 後來,這些人離開那裏,到了一個可以俯視所多瑪的地方。亞伯拉罕也跟他們走,送他們一段路。


在我們送客的習慣上,送客人到門口是很平常的。以前的人送客可以送到莊頭,算是遠的。我記得小時候,每次回鄉下,要離開時,舅舅就會送我們到客運站,至少要走半個小時。

但是亞伯拉罕時代的送客,往往會陪客人走上一、二個小時,在古代的遊牧民族裡,陪客人走一段路是送客之禮儀與尊敬之意。亞伯拉罕陪客人走一段路,充分顯明是遊牧民族的生活習性。遊牧民族有句諺語說:「如果你要走得快,就得一個人上路;如果你想走得遠,就得找同伴。」所以,我們可以想像,他們似乎走了一段很長的路,從希伯崙幔利到死海南側高山,可以俯視所多瑪的地方,這段距離至少有五十公里。台北基隆大概廿三公里,差不多是來回一趟的距離。好客是貝都因人僅次於榮譽感的天性,這種美德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也是。


二、朋友與盟友(18:17-19)

17上主心裏想:「我不要向亞伯拉罕隱瞞我要做的事。18他的後代將成為強大的國家;我要藉著他賜福給萬國(「我要藉著他賜福給萬國」或譯「萬民要向我求福,像我賜福給他一樣」。)。19我揀選他,是要他指示他的兒子和後代服從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這樣,我就實現對亞伯拉罕許下的諾言。」


在第十三章時,描述亞伯拉罕和他的姪兒羅得分家,羅得選了最美麗的地方,也就是靠近所多瑪地區,而亞伯拉罕選擇「遷到希伯崙,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他在那裏為上主建造了一座祭壇。(創世記13:18)

羅得選擇接近邪惡的所多瑪亞伯拉罕選擇希伯崙,意思是「結盟」,他選擇與上帝同盟,因此在那裡建造祭壇來敬拜上帝。二個人的選擇截然不同。

亞伯拉罕是和上帝結盟的關係,聖經稱亞伯拉罕是上帝的朋友。上帝稱呼亞伯拉罕說:「我的朋友亞伯拉罕(以賽亞書41:8)新約雅各書這樣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這話實現了;他稱為上帝的朋友。(雅各書2:23)

做為知心的朋友,就不應該對朋友隱瞞,對一位忠心的盟友也需要如此。既然,上帝將亞伯拉罕視為朋友和他立約、結盟,所以上帝更決意要告訴亞伯拉罕有關所多瑪將被毀滅之事,同時好讓他也得到警醒,並將上帝的話教導子孫遵行。

再來看第十八節,上帝再次重申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他的後代要成為大國,並且要成為萬國的祝福。但是,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在第十九節裡至少我們可以看到人有二項責任:一、將上帝的話語教導子孫遵行,也就是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二、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這也是亞伯拉罕要成為一位領導者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否則大國之間無法和平存在,大族人民無法平安相處。

箴言說:「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真正大國的崛起不是用強暴、不是用武力、不是掠奪,而是要維持公義的價值。很清楚的,上帝呼召亞伯拉罕要他遵守上帝的話,實踐更高良善的價值,「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三、指控與求證(18:20-21)

20 於是,上主對亞伯拉罕說:「我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的話;他們惡貫滿盈。21 我一定要下去看看所聽到的控訴是不是確實。」


早在創世記第十三章十三節就已經提到「所多瑪人邪惡,他們大大得罪上主。」甚至在此,上帝讓祂的朋友亞伯拉罕知道,祂已經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的話。上帝如何知道?一方面上帝是全知的上帝,祂當然知道,另一方面也是來自受壓迫者的哀嚎與祈禱。在創世記第四章十節,上帝聽到亞伯死後的血從地裡發出聲音,向上帝哭訴,上帝聽到了,上帝伸張公義。

上帝對於苦難中的人始終關注,等到邪惡者「惡貫滿盈」。在出埃及記第二章廿四節,以色列人因在埃及受苦而向上帝求救,「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如今,上帝告訴祂的朋友亞伯拉罕,祂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犯罪的控訴。

對於「指控」,我們很容易信以為真,把謠言當成是事實。但我們的上帝為我們示範「求證」的重要性,在今日中共透過謊言宣傳,無論是「大內宣」、「大外宣」,在向臺灣、向世界統戰,因此我們更需要學習上帝對事實的求證。不是有人說、有人指控,就信以為真。上帝會求證、會詢問,就像亞當夏娃伊甸園犯罪之後,主上帝呼喚那人:「你在哪裏?(創世記3:9)甚至在第十一章,當人在巴別平原興建巴別塔時,上帝是親自下來「察看」人究竟在做些什麼事。現在,上帝是親自要來看看所多瑪蛾摩拉到底在做些什麼壞事。


四、代求與代禱(18:22-26)

22 那兩個人離開那裏,往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然留在上主面前。23 亞伯拉罕上前,對上主說:「你真的要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消滅嗎?24 如果城裏有五十個無辜的人,你還要消滅全城嗎?不會為了救這五十個人而饒恕這城嗎?25 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一定不會!你那樣做,無辜者就跟有罪的一起受罰了。一定不會!世界的審判者一定是公正的。」26 上主回答:「如果我在所多瑪找到五十個無辜的人,我就為了他們饒恕整個城。」


原本是三個人,這裏記載二個人離開那裡,顯然他們是要進一步深入去調查,只剩亞伯拉罕是和上帝在一起。亞伯拉罕似乎知道所多瑪是個罪惡滿盈的城市,所多瑪王也是個邪惡者,因此他救回羅得迦南地五王之後,他曾拒絕所多瑪王贈送的禮物,他說:「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創世記14:23)

既然是邪惡的城市,就讓上帝毀滅好了,但是亞伯拉罕卻為這城市「代求、代禱」。從這段經文裡,我們可以發現亞伯拉罕和上帝之間如同朋友般的親密,他對上帝認識很清楚,因此他以堅定的口氣向上帝說,「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18:25a)而且是一連三次說「一定不會」。亞伯拉罕對上帝認識很深,因此他才能夠如此肯定的說,公義的上帝也不會將好人跟壞人一起消滅。

亞伯拉罕的代求,就是參與拯救,就是在實踐上帝交付他的使命「我要藉著你賜福萬民(創世記12:3)。「萬民要因你得福」,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關心別人的幸福」,也就是耶穌所說的:「要愛人如己」,如今亞伯拉罕正是在做這樣的一件事。

從第廿六節上主的回答中,我們看到上主確實是依照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實行,祂回答亞伯拉罕將因五十個人的緣故,饒恕這座城。上帝的回答也是在鼓勵亞伯拉罕說,因為你的代求,或許這座城將可得到饒恕。


五、行善的力量(18:27-33)

27 亞伯拉罕又說:「我主啊!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人,求你容我大膽向你請求。28 也許城裏只有四十五個無辜的人,你會因為少了五個而毀滅全城嗎?」 上主回答:「如果能找到四十五個無辜的人,我也不毀滅這城。」29 亞伯拉罕又說:「假使只有四十個人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四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0 亞伯拉罕說:「我主啊!請不要生氣,我要繼續求你。假使只有三十個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三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1 亞伯拉罕說:「我主啊!請你容我大膽地繼續求你。假使只找到二十個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二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2 最後,亞伯拉罕說:「我的主啊!請你不要生氣,容我再求一次!如果只找到十個呢?」 他回答:「即使只有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33 上主與亞伯拉罕說完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家去了。


亞伯拉罕把自己形容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人」,我們每個人在上帝的面都是個微不足道的人,也唯有「謙卑」才能與上帝同行。相對的,也只有驕傲的人,才會在人與上帝的面前,誇耀自己的才能、權勢。

接著我們來看亞伯拉罕的祈求內容。他一開始向上帝說,若是所多瑪有五十個義人的話,上帝就不毀滅;接著是四十五,再來是四十、三十、二十,最後是十人。我以前說過古代希伯來人認為能伸出雙手十指算得剛好就是好,所以一開始亞伯拉罕伸出一手,減少五名,然後伸出雙手,減少十名,一直到不能再減為止。在這過程中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確實是一位有信心又有耐心的人。

第卅一節的「我的主啊!請你容我大膽地繼續求你」,從這句話看得出亞伯拉罕是以戒慎恐懼的心祈求,因為他擔心自己所求的是否會太過份。也因為這種敬畏上帝的態度,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請求都同意。新約雅各書說:「義人的禱告很有功效。(雅各書5:16)確實,上帝要聽義人的祈禱,特別是心存敬畏的態度。

最後他代求至「十個人」,如果有十個人願行善,這十個人就可以拯救全城之惡,換言之,行善的能力、改變的契機往往是從少數幾位開始帶來改變的。就像耶穌帶著十二位門徒(後來扣除猶大),這麼少的人居然翻轉這世界。


我們要從今天這一段故事,來思考三件事:

一、我們的天父是上帝,不是皇帝

亞伯拉罕向上帝祈求的這段經文很特殊,居然人可以向上帝提出質疑。但要注意,亞伯拉罕提出質疑時,是以敬畏上帝的態度。

這段經文讓我們知道,人也可以向上帝提出疑問或是申訴。這在其他宗教是不可能的。當時的人看神就像看皇帝一樣,人在皇帝面前是很微小的。在古代皇帝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若是質疑皇帝的話或命令,必定會受刑罰。甚至,當皇帝出巡時,百姓就要迴避,若是仰頭偷看就會被捕受刑罰,甚至砍頭。但是,亞伯拉罕卻可以向上帝提出質疑。因為他知道上帝是慈愛的天父上帝,而不是皇帝。

有一位律師在剛職業時,極畏懼法官的權威,甚至對於法官的偏見他也不敢反駁。但有一天他讀到今天的經文時,得到啟示發現亞伯拉罕居然敢向上帝提出質疑,於是他自問上帝豈不更勝過法官,這樣我也當學習亞伯拉罕的態度,不畏懼人的權威,向法官的誤判或偏見勇於提出質疑。

同樣地,過去的人都有一種想法「官大壓死人」,但是,我們要學習亞伯拉罕的勇氣,對於對的事就勇於爭取。亞伯拉罕向上帝爭取,更何況向人爭取自由、公義的事。所以,我很欽佩臺灣在戒嚴時期,有人為了爭民主、自由、公義所做的努力。對於勇於為人民爭取民主、自由、公義的人,我也會用選票來溫暖他們的心,使他們更有力量為人民做對的事。


二、上帝垂聽卑微人的祈禱、代求

在第廿七節,亞伯拉罕向上帝說:「我的主啊!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平凡人,求你容我大膽向你請求。」這句話相當重要,也是本章的重點之一。這句話說明了亞伯拉罕祈禱的態度,就是看到人的微小,看到人的無助;也只有當人看自己的微小,看到自己的無助時,才懂得在上帝面前謙卑。

在聖經裡我們常會聽到上帝聽人祈禱的聲音,特別是罪人悔改的聲音祂一定聽。詩篇第五十一篇的作者大衛王在詩中這樣說: 

我知道我的過犯; 

我自覺常在罪惡中。 

我犯罪冒犯你,我得罪的是你; 

我作了你認為邪惡的事。 

因此,你審判我是理所當然; 

你責罰我是我所應得。(詩篇51:3-5) 

大衛王懺悔之後,他說: 

上帝啊,我獻上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憂傷痛毀的心你不拒絕。(詩篇51:17)  

誠然是如此。我們對上帝的祈求的第一件要事,就是先承認我們的罪,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路加福音十八18:9~14耶穌就說一個有關祈禱的故事:

耶穌又講另一個比喻,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而輕視別人的人說的。他說:「有兩個人到聖殿裏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收稅的人。那個法利賽人昂然站立,禱告說〔另有些古卷作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婪、不義、淫亂,更不像那個稅棍。我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但是那個收稅的人遠遠地站著,連抬頭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兩個人回去的時候,在上帝眼中的義人是那個收稅的人,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因為上帝要把那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卻高舉自甘卑微的人。」

因此,我們當知人在上帝的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平凡人,有了這點的認識之後,人才懂得敬畏上帝。這也讓我們知道,偉大的信仰總是從人自己認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卑微開始的。

此外,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一而再的求,前後共六次,並不是隨便求,而是以謹慎、敬畏的態度在求。所以,這讓我們學習到,人要向上帝祈求,這種態度是必須的。


三、面對上帝的揀選,人有責任

為何亞伯拉罕得以被稱為上帝的朋友呢?耶穌有這方面的解釋。

在最後的晚餐裡,約翰記載了耶穌對門徒們說過的一段話:「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翰福音15:14-15)這就是朋友的定義,耶穌把祂要做的事告訴門徒,把祂從父領受的與門徒分享,所以耶穌把門徒看做朋友了。朋友就是能一起分享訊息和工作計劃的人。沒有尊卑高下之分,而是一起討論,共同分享,一起交心的人。如今,上帝把屬天的奧秘告訴我們,揀選我們。

第十九節裡我們看到上帝揀選人必定有人的責任:一、指示後代服從上帝,即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二、主持公道、伸張正義。

一、指示後代服從上帝,遵守與上帝所立永遠的約。在指示後代之前,我們就必須了解一點,做父母、長輩的人就必先遵守上帝的話。小孩子是「有樣學樣,沒樣自己想」,也因此,我們要指示後代服從上帝之前,自己就必須服從上帝。自己要求小孩上教會,自己就需成為榜樣來教會。這樣孩子才有好榜樣可學。

人第二個責任是: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這一點也很重要。公道或正義都是上帝的要求,無論是在家庭、社會都是一樣。如果我們的家庭和社會充滿公道、正義,這樣就會得到上帝的喜悅;反之,家庭、社會充滿罪惡是上帝所不喜歡的,甚至還必須面對將來的審判。正如所多瑪、蛾摩拉被毀滅一樣,就是其中充滿的盡是罪惡。

這兩個責任是從自己做起,影響家庭與孩子,甚至使社會國家建立起公道及正義。這就是上帝揀選人,人所必須有的責任。


問題討論:

1.上帝為何覺得不可向亞伯拉罕隱瞞祂的計畫?

2.亞伯拉罕如何接待客旅?你看到他為客旅做了哪些事?

3.亞伯拉罕如何向上帝代求?我們該以什麼態度為他人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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