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忍辱受教的僕人
2026.1.18 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第一場禮拜講道大綱
以賽亞書50:1-11
● 上主拒絕讓人民把一切苦難簡化為「上主拋棄我們」
● 重新塑造——信仰的態度、僕人的內在本質,以及在黑暗中仍然拒絕仰望錯假的光。
一、雅威回應以色列的論辯(50:1–3)
● 質問上帝不是褻瀆,是猶太信仰的傳統—Havruta
● 上主沒有沉默:「休書」與「賣身」的法律語言
● 真相是:「因為恁的罪」
● 信仰不是推卸責任的避難所
● 承擔責任,才能談更新;直面錯誤,才有未來
● 「我的膀臂短嗎?」四個動詞指向出埃及事件
● 真正的轉折,是從直面錯誤、悔改,回歸上主才有未來
二、第三首僕人之歌:僕人的本質(50:4–9)
1. 受教的耳朵:改變,從深度聆聽開始(50:4–6)
● 「受教者」不是被動,而是持續被塑造的人
● 僕人為上主而受苦,為義而受苦
2. 面如堅石:上主堅若磐石的為僕人辯護(50:7–9)
● 「堅石」、「勇敢地忍受」:不動搖、不退縮的信仰
三、黑暗中最危險的,不是沒光;而是用錯光(50:10–11)
1.真正的信仰場景:黑暗,而不是舞台燈光(50:10)
● 黑暗,是信仰的常態之一
● 信仰從來沒有應許「你跟隨我,我就讓你的人生一片光明」
● 信仰真正教導我們的是——在沒有光的時候,仍然選擇信靠
2. 偽光與真火:黑暗中真正的危險(50:11)
● 彷彿上主說:「你們也有光,但那不是我給的。」
● 「看!恁所有點火,用火把武裝家己的人」
● 黑暗中最危險的,不是沒光;而是用錯光
● 人造的假光:意識形態、民族主義、消費主義、成功神學
3. 黑暗中,不是選亮,而是選真
● 真正的問題不是:「哪一道光最亮?」而是:「這道光,是不是來自上主?」
● 在黑暗中,仍然倚靠上主,拒絕用錯誤的光來取代真正的盼望
這一章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信仰反思:
一、真正的危險,不是黑暗,而是自己生火,用火把武裝自己
● 黑暗本身不可怕。黑暗只是讓我們看不清楚
● 真正危險的,是我們急著要控制恐懼、急著要有答案、急著要贏、於是——自己生火,用火把武裝自己
● 當仇恨成為火把,整個社會都會被燒傷
● 信仰不是讓黑暗消失,而是教我們如何走向真理的真光
二、學習認真聆聽與受教的僕人,培養韌性的信仰生命
● 被擄群體中的三種人,我們站在哪裡?
第一種,是仍然倚靠上主、渴望回歸故鄉的人。
第二種,是選擇妥協、成為代理人、買辦的人。
第三種,是失志的人、充滿無力感的人。
● 呼喚出一種不同的生命姿態——僕人的道路
1.僕人的本質:耳朵先於舌頭
2.韌性的牧養:通過疼與受苦,走向盼望
● 認真聆聽、持續受教、在風暴中仍然站立的僕人
問題討論:
1.僕人的生命不是從「會說話」開始,而是從「每天清晨被喚醒的耳朵」開始(50:4)。這樣的操練,如何幫助我們更真實地關懷脆弱處境中的人民?
2.黑暗中最危險的,不是沒有光,而是用錯光(50:10–11)。在你所處的社會或群體中,有哪些「看似光明、實則灼傷人性」的火把?
3.僕人的道路,如何塑造有韌性的信仰群體?一個「有韌性的信仰群體」應具備哪些特質?
講道篇
願意忍辱受教的僕人
2026.1.18 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第一場禮拜
以賽亞書50:1-11
感謝亞薩詩班吟唱《耶穌召我來行天路》帶領我們禮拜,這首詩是美國的詩人約瑟·紀爾摩 (J. H. Gilmore) 的詩句。「祂領我」(He leadeth me)這幾個字,不斷強烈觸到他的內心,而且讓他看見過去從未看見的奇妙美麗。當時,是美國南北戰爭很慘烈的時候,整個社會在這麼黑暗的時刻裡,到處都人心惶惶。讓Gilmore看見不管是身在甚麼樣的處境裡,都沒有關係,只要我們深信上帝依然持續不斷在引領著我們,這就夠了。正如被擄巴比倫的人遭遇眾多苦難,深信上帝仍帶領才能重新得力。
上主日,我們讀到「縱使母親忘記自己的孩子,我也不會忘記你!」(49:15)知道救贖不是建立在人的堅強、記憶或成功之上,而是建立在上主不放手的記念之上。被擄把比倫當奴隸的猶太人,他們意志消沉、感到絕望,甚至連自己都快要放棄自己的人而言,上帝說:「我也不會忘記你!」這是重新活下去的根基。
以賽亞書第五十章一開始,上主並沒有急著安慰人。它一開口,就是一句質問。「我休了你們的母親,休書在哪裡呢?我將你們賣給債主,是為了哪一個呢?」這是一位與人民立約的上主,在心痛中發出的提問。
上主沒有否認人民正在經歷的事——流離、貧困、羞辱、失敗、歷史全面崩塌。但上主拒絕讓人民把一切苦難簡化為「上主拋棄我們。」因為一旦這樣說,信仰就不再是關係,只剩責怪;人民只會以自怨自艾的受害者自居。
這種處境,對我們並不陌生。在全球民主倒退、戰爭陰影揮之不去、社會高度撕裂、青年世代失望、弱勢族群被結構性犧牲的時代,我們也常忍不住問:「上主是不是已經離開?」「信仰是不是已經不重要?」
這一章裡,多數聖經學者將50:4-9視為第三首僕人之歌。它不像前兩首那樣強調使命,也不像第四首那樣直接指向受苦與死亡;它更像是一扇窗,讓我們走進僕人的內心世界——看見一個人如何在被羞辱、被質疑、被審判的現實中,仍然每天清晨被喚醒耳朵,仍然面如堅石,仍然在黑暗中選擇信靠上主,而不是點燃仇恨的火。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今天這段經文:
一、雅威回應以色列的論辯(50:1–3)
1 主按呢講:
我互恁老母的離婚書佇叨位?
我給恁賣互叨一個債主?
我是因為恁的罪才給恁賣出去,
因為恁的罪過才給恁老母趕出去。
2 是按怎我來的時,恁無半人佇啲?
是按怎我叫的時,恁攏無人應?
是因為我的手骨傷短無法度贖回恁,
抑是我無氣力通解救恁?
恁看咧,我一下喝,海就焦去;
我互江河變做曠野。
魚攏因為嘴焦死去,
因為無水臭去。
3 我給天穿烏衫,
給穹蒼蓋麻布。
當時被擄巴比倫的猶太人,問說:「如果上主是公義的,為什麼我們會受苦?」「如果上主是慈愛的,為什麼祂好像不在?」
這正是以賽亞書五十章一開始的氣氛。前面幾章,是上主與偶像辯論;到了這裡,場景一轉,變成人民與上主辯論。
質問上帝與上帝辯論,不是褻瀆上帝,這是猶太信仰的傳統。例如,亞伯拉罕為了所多瑪毀滅的事,與上帝辯論,向上帝爭取。在以色列的教育文化裡,這種辯論叫 “Havruta”,即「一問一答、彼此詰問」,不是為了贏,而是為了探究真相。
所以,人民在這裡其實是在說:「上主啊,你是不是不見了?」「是不是你拋棄了我們?」「我們今天這樣,是不是因為你不再是我們的天父上帝?」
這個問題很真實。就像孩子在父親缺席時會問的那句話:「你還在嗎?」而令人震撼的是——上主沒有沉默。上主沒有用權威壓人,祂反而為自己辯護。祂說:「來,我們把話說清楚。」上主一開口,用的是法律語言。祂問了兩個修辭問句:「我有沒有給你們母親一封『休書』?」「我有沒有把你們賣給債主?」
「休書」與「賣給債主」都是當時法律上可被查驗的法律文書。如果真的發生,會有文件、會有證據。所以上主的意思很直接:「如果我真的拋棄了你們,請把證據拿出來。」
然後,祂說出一句讓人不太舒服、卻是真正的原因:「因為恁的罪才給恁賣出去,因為恁的罪過才給恁老母趕出去。」(50:1b)
弟兄姊妹,這不是羞辱,這是把尊嚴還給人。真正被剝奪尊嚴的,不是願意承擔責任的人,而是被永遠困在「我只能是受害者」的敘事裡。
上主在這裡做的,不是否定痛苦,而是拒絕讓人民失去道德主體性。這段經文,對今天的我們是極深的提醒。信仰不是推卸歷史責任的避難所。上主不是為我們所有選擇背書的神。屬靈語言不能用來掩蓋人在政治、經濟、社會上的不義。真正的悔改,不是自責、不是自我厭惡,而是重新站起來,承認:「我可以負責,我也必須負責。」因為承擔責任,才能談更新;直面錯誤,才有未來。
但上主的話還沒說完。祂接著問了一句極有力量的話:「是我不能救援嗎?」原文更直接——「是因為我的手骨傷短無法度贖回恁」然後,上主一口氣丟出四個動詞,全部指向以色列人最熟悉的記憶—出埃及。第2-3節說到海要乾涸、江河變曠野、魚都無水而死,很像出埃及過紅海的景象,黑暗籠罩大地也彷彿第十災,滅命的使者滅絕埃及一切頭生的。
意思只有一個:我不是無能的神、我不是缺席的神、我不是失去力量的神。問題從來不是上主能不能,而是我們願不願意重新回應祂。
弟兄姊妹,這段經文不是要我們否認痛苦,而是邀請我們走出怨嘆、虛假的受害者情結,而走向能夠悔改、更新、承擔責任的自由。
因為上主的膀臂從來不短,上主的臨在也從未消失。真正的轉折,是從直面錯誤、悔改,回歸上主才有未來。
二、第三首僕人之歌:僕人的本質(50:4–9)
這一段經文很特別——它沒有直接說「僕人」,但你一聽就知道,是僕人在說話。而且你會發現一件事:在第 4、5、7、9 節裡,真正反覆出現的主詞不是「我」,而是——「至高的上主」。這不是英雄自白,這是一個被差遣者的生命告白。
1. 受教的耳朵:改變,從深度聆聽開始(50:4–6)
4 至高的上主教我講應該講的話,
互我會曉用話扶助厭倦的人。
伊逐早起給我叫醒,
開我的耳孔互我親像學生會曉聽受。
5 至高的上主有開我的耳孔,
我無違背,嘛無拒絕。
6 人欲拍我,我越尻脊骿互𪜶拍;
人欲惙我的嘴鬚,
我㧣嘴䩃出在𪜶惙。
人侮辱我,給我呸嘴涎,
我嘛無掩我的面。
經文一開始就說:「至高的上主教我講應該講的話,互我會曉用話扶助厭倦的人。」
弟兄姊妹,請注意順序。不是先有「會說話的嘴」,而是先有「受教的生命」。
「受教者」不是被動,而是持續被塑造的人
這裡的「受教者」,希伯來文是 לִמּוּדִים(limmûdîm),不是坐在教室裡等老師講課的學生,而是一種每天被重新塑造的狀態。
關鍵句在後面:「伊逐早起給我叫醒,開我的耳孔互我親像學生會曉聽受。」真正能說出安慰之言的人,一定先是深度聆聽的人——聆聽上主,也聆聽這個世界的傷痛。
如果我們只想說,卻不願聽;只想教,卻不願被更新;那我們的話,很容易變成廉價的勸勉,甚至成為另一種用語言壓迫他人。
但接下來,畫面突然變得沉重。「人欲拍我,我越尻脊骿互𪜶拍; 人欲惙我的嘴鬚,我㧣嘴䩃出在𪜶惙。」
弟兄姊妹,這不是在歌頌受苦,更不是受虐的神學。這段話是在誠實地指出一個現實:當真理碰觸權力,當公義挑戰結構,羞辱常常先於改變而來。僕人為上主而受苦,為義而受苦,不是因為人自虐喜歡痛苦,而是因為不義從來不會乖乖退場。
2. 面如堅石:上主堅若磐石的為僕人辯護(50:7–9)
7 至高的上主有幫贊我,
我𣍐受凌辱;
所以,我親像石頭堅定面對一切,
我知,我一定𣍐抵著見笑。
8 判我無罪彼位啲欲來啦!
啥人敢控告我?
咱做陣來去上法庭!
啥人及我作對?
做你來控告!
9 看!至高的上主有啲幫贊我,
啥人會當宣告我有罪?
看!控告我的人攏會親像衫舊去,
互蛀蟲食了了。
但僕人沒有停在傷痕裡。他說:「至高的上主有幫贊我,我𣍐受凌辱;所以,我親像石頭堅定面對一切,我知,我一定𣍐抵著見笑。」(50:7)
經文說他「我親像石頭堅定面對一切」。請不要誤會,這不是冷漠,也不是情緒麻木。「堅石」,不是沒有感覺,而是態度、方向不再動搖。
這是一種存在論上的確定:我知道我為何站立,我知道誰與我同在。所以他敢說出那句近乎法庭挑戰的話:「啥人敢控告我?咱做陣來去上法庭!啥人及我作對?做你來控告!」
弟兄姊妹,這不是囂張、聳鬚,這是不靠暴力、不靠權勢、卻不退縮的信仰勇氣。在這裡,僕人是被審判的那一個,但上主是他的辯護者。
三、黑暗中最危險的,不是沒光;而是用錯光(50:10–11)
10 恁中間什麼人敬畏上主,
遵守伊的僕人的話?
伊雖然佇烏暗無光的路啲行,
嘛會倚靠上主的名,
信賴伊的上帝。
11 看!恁所有點火,用火把武裝家己的人,
會互恁所起的火,所點的火焰傷害。
恁一定會佇痛苦折磨中倒落去。
這是我親自給恁註定的。
到了這一段,上主不再只是說僕人,而是轉過身來,似乎看著我們每一個人。問題很直接:「恁中間什麼人敬畏上主,遵守伊的僕人的話?」(50:10a)
1.真正的信仰場景:黑暗,而不是舞台燈光(50:10)
經文這樣說:「伊雖然佇烏暗無光的路啲行,嘛會倚靠上主的名,信賴伊的上帝。」(50:10b)
弟兄姊妹,請注意這句話的場景設定。不是站在聚光燈下,不是人生順風順水的時候,而是——佇烏暗無光的路。
而且在原文裡,這一句其實帶著直問的力道,幾乎像是對人民的反問與控訴:「你們當中,到底有誰是真的尊重上主、聽從他僕人教訓的呢?」
這裡提醒我們一件很重要的事:黑暗,不是因為不信;黑暗,是生命與信仰的常態之一。信仰從來沒有應許「你跟隨我,我就讓你的人生一片光明。」
信仰真正教導我們的是——在沒有光的時候,你仍然選擇信靠。不是因為看得清楚,而是因為你知道誰牽著你的手。
2. 偽光與真火:黑暗中真正的危險(50:11)
第11節,語氣突然一轉。經文用一個很強烈的動詞「看!」(הֵן /hinneh)彷彿上主指著另一群人說:「你們也有光,但那不是我給的。」
現代台語譯本「看!恁所有點火,用火把武裝家己的人,會互恁所起的火,所點的火焰傷害。恁一定會佇痛苦折磨中倒落去。這是我親自給恁註定的。」(50:11,現代台語)
「凡是謀害別人的,要被自己的陰謀所害。上主要親自決定:這種人一定遭殃。」(現代中文譯本採取意譯)
弟兄姊妹,請注意,上主在這裡不是責備他們在黑暗中,而是責備他們——在黑暗中用錯了光,自己點燃自己仇恨的武裝火把。
「黑暗中最危險的,不是沒光;而是用錯光。」
人類最危險的,從來不是沒有光,而是自造的假光。我們很熟悉這些火把:用意識形態點的火,用民族主義點的火,用消費主義、成功神話點的火,甚至——用宗教狂熱、仇恨、無人性的語言去點火。
這些火,在短時間內,真的會照亮一條路。你會覺得很有方向、很有力量、很有正義感。但經文說得非常冷靜,也非常殘酷:「恁一定會佇痛苦折磨中倒落去」不是因為上主報復,而是因為——仇恨的火,終究會燒傷點火的人。
3. 黑暗中,不是選亮,而是選真
弟兄姊妹,這段經文最後留給我們的,不是一個情緒性的選擇,而是一個屬靈的分辨。
在黑暗中,真正的問題不是:「哪一道光最亮?」而是:「這道光,是不是來自上主?」因為用暴力、謊言、恐懼、仇恨教育點燃的武裝之火,即便暫時照亮前路,最後只會把人帶向更深的痛苦與更厚的黑暗。
真正跟隨上主的人,不一定走在最亮的地方,但一定走在不需要燒毀別人來照亮自己的路上。
弟兄姊妹,信仰不是給我們一支火把,要我們去點燃世界;信仰是教導我們——在黑暗中,仍然倚靠上主,拒絕用錯誤的光來取代真正的盼望。
這條路慢一點,也孤單一點,但它不靠仇恨前進,也不以痛苦收場。因為上主的光,不是用來燒毀人的,而是用來引人回家。
這一章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信仰反思:
一、真正的危險,不是黑暗,而是自己生火,用火把武裝自己
以賽亞書第五十章的最後一句話,不是溫柔的安慰,而是一句幾乎帶著火光的警告。
現代台語譯本「看!恁所有點火,用火把武裝家己的人,會互恁所起的火,所點的火焰傷害。恁一定會佇痛苦折磨中倒落去。這是我親自給恁註定的。」(以賽亞書50:11)請注意,上主沒有說:「黑暗會毀滅你們。」上主說的是:「你們自己點的火,會燒傷你們。」
真正的危險,不是黑暗,而是「自己生的火」。弟兄姊妹,黑暗本身不可怕。黑暗只是讓我們看不清楚。真正危險的,是我們急著要控制恐懼、急著要有答案、急著要贏、於是——自己生火,用火把武裝自己。
這些火把,可能是仇恨的怒火,可能是意識形態的狂熱,可能是把人分成「我們」與「他們」的語言,也可能是「除去人性」的教育——只要對方不是「我們的人」,就不再需要被當作人。
歷史一再告訴我們:這樣的火,短時間真的會照亮道路,會讓人感覺有力量、有方向、有正義感;但最後,它吞噬的不是敵人,而是人性本身。
我們該如何避免被仇恨吞噬?德國著名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尼采的經典著作《善惡的彼岸》中,有二句話很好的提醒:「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你。」、「與怪物戰鬥的人,應當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
當仇恨成為火把,整個社會都會被燒傷。
在近代史裡面,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仇恨被教育、被組織、被鼓勵,親人彼此揭發,同事互相舉報,整個中國社會「自己生火」,用火把武裝自己,表面是高舉「正義」的火把,實際上卻是讓仇恨的火焚燒社會。
在台灣,也曾出現仇恨教育:「殺朱拔毛」。用仇恨口號簡化歷史、用去人性化語言標記敵人的教育方式。當「消滅對方」被說成理所當然,當暴力被包裝成愛國、愛人民、愛未來,那不是光,那是武裝起來的火。
幾年前,國民黨前人事行政局長陳庚金以邪惡的心態說:「軍公教能撈就撈,能混就混,大家來拖垮政府。」因為無法取得執政權,而要拖垮台灣,這是很惡劣的事。
但是,從經文裡面,我們看到,火一旦被合理化,最後一定會反過來燒到點火的人、縱火的制度、以及整個社會。
信仰不是讓黑暗消失,而是教我們如何走向真理的真光。
弟兄姊妹,以賽亞書50章沒有應許一件事:它沒有說,黑暗會立刻結束。但它很清楚地教導我們一件事:在黑暗中,有兩條路。
一條路是:
自己生火、自己照路、用憤怒壓住恐懼,用仇恨換取安全感。
另一條路是:
在沒有光的時候,仍然信靠上主,拒絕用錯誤的光來替代真理。
信仰不是因為看見光,才走;而是因為信靠上主,即使還沒看見清晨的光,也不點燃仇恨的火。願上帝幫助我們。
二、學習認真聆聽與受教的僕人,培養韌性的信仰生命
弟兄姊妹,當我們把整個以賽亞書五十章讀完,你會發現,上主不是在塑造一種「很會說話、很有氣勢、很快成功」的信仰。上主在塑造的,
是一種有韌性的生命。
在被擄的群體中,其實一直存在著不同立場的人。若簡略來說,至少可以看到三種生命狀態:
第一種,是仍然倚靠上主、渴望回歸故鄉的人。
他們不否認現實的痛苦,卻拒絕讓巴比倫帝國來決定他們的未來。他們選擇一條得釋放的道路,一條新的出埃及道路。
第二種,是選擇妥協、成為代理人、買辦的人。
他們依附帝國、以大壓小,短期看似聰明,卻一步步養大那個終將吞噬一切的帝國怪獸。昨天(2026/1/17)中天新聞有位主播被依間諜逮捕,2020年迄今約共160多人被起訴。現在台灣的立法院、政黨,就是有許多人選擇成為集權共產黨的代理人。
第三種,是失志的人、充滿無力感的人。
他們不是變壞,而是變冷;不是投靠帝國,而是放棄盼望。他們活在無力感中,不想再奮鬥,也不想再相信。
而以賽亞書五十章,正是在這三種人之間,呼喚出一種不同的生命姿態——僕人的道路。
1.僕人的本質:耳朵先於舌頭
這位僕人,不是靠吼叫改變世界,而是每天清晨,先讓自己的耳朵被上主喚醒。「伊逐早起給我叫醒,開我的耳孔互我親像學生會曉聽受。」(50:4)
弟兄姊妹,這是一個極深的提醒:沒有聆聽,就沒有真正的宣講。
耳朵若沒有先被上主塑造,舌頭說出來的,很可能只是情緒、立場,甚至是帝國的語言。僕人的忍辱受教,不是為了自我折磨,而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職份與呼召——不向邪惡帝國屈服,卻仍然留在人民中間牧養。
2.韌性的牧養:通過疼與受苦,走向盼望
這正是我們今天最需要的——韌性的牧養。
牧養,不只是安慰;牧養,是幫助人面對苦難,而不被苦難擊垮。韌性的信仰生命,不是天生的,而是透過持續的靈命操練、嚴謹的神學裝備、真實連結上主的愛,一點一滴被培養出來的。
目的只有一個:讓信徒、也讓牧者自己,在風暴中仍然站得住,並把這份韌性,化為服事世代的力量。
弟兄姊妹,以賽亞書五十章,不是呼召我們成為英雄,而是呼召我們成為——認真聆聽、持續受教、在風暴中仍然站立的僕人。
願上主賜給我們:被喚醒的耳朵,受教的舌頭,以及在風暴中仍然面如堅石的勇氣。願我們不成為帝國的代理人,也不陷入失志的冷漠;而是在苦難中,培養韌性的信仰生命,與這個世代同行。願上主親自為僕人辯護。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啥人會當控告上帝的選民?宣判𪜶做義人的是上帝!」(羅馬書8:33)
問題討論:
1.僕人的生命不是從「會說話」開始,而是從「每天清晨被喚醒的耳朵」開始(50:4)。這樣的操練,如何幫助我們更真實地關懷脆弱處境中的人民?
2.黑暗中最危險的,不是沒有光,而是用錯光(50:10–11)。在你所處的社會或群體中,有哪些「看似光明、實則灼傷人性」的火把?
3.僕人的道路,如何塑造有韌性的信仰群體?一個「有韌性的信仰群體」應具備哪些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