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我已經看見了主

我已經看見了主 (2016.12.4待降節第二主日講道大綱)
約翰福音20:1-18

一、耶穌的空墳墓(20:1-10)
1. 抹大拉馬利亞的謹慎(20:1-2)


●猶太男人會祈禱說:「感謝上帝,我不是女人、外邦人、奴隸。」
●耶穌改變(成全)猶太律法,他也收女弟子,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四處傳福音。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羅馬當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條,以免有人搬動(太27:66)。
●約翰福音所要強調的是馬利亞的謹慎,由於古代猶太法律認為女人的見證不可採信、沒有證據力,也因此,馬利亞立刻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共同為空墳墓的事做見證。

2. 彼得的領袖特質(20:3-10)
●即使彼得曾經不認主,但他還是門徒的領袖。彼得一時的軟弱不會影響他的委身。

3.耶穌所愛的門徒的信心(20:8-10)
●「耶穌所愛的門徒」就是約翰,他第一次的「看」,有看卻沒有懂。第八節他第二次「看見」,「就信了」。這位「耶穌所愛的門徒」信的是什麼?
●馬太福音20:18-19記載耶稣說:「你們要知道,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在祭司長和經學教師的手裏。他們要判他死刑,然後把他交給外國人。他們要戲弄他,鞭打他,把他釘十字架;第三天,他要復活。

二、耶穌的顯現(20:11-18)
●耶穌的價值觀與當時的文化差異很大。在當時被看輕的婦女,成為耶穌的門徒,更成為復活消息的見整者、宣揚者。
●馬利亞擁有第一個看見復活主的榮耀。
●「轉過來」代表原來是悲傷,現在成為喜樂。原本看不見,現在變成看見。
●耶穌復活之後,在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福音裡,都記載復活的耶穌第一個說話的對象是女性。這在二千年前的時代,這是顛覆傳統的,就像耶穌收女門徒,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
●耶穌復活之後,他稱門徒為「弟兄」。
●基督徒原本是一位「我已經看見了主」的人。不僅看見,還要成為一位受差遣的人。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美好的教導:

一、復活為我們帶來一個新身份與新地位
●約翰福音15:14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是我的朋友。」復活後,直接稱門徒為「弟兄」,換言之,耶穌復活後,門徒的身份有了改變成為耶穌的「弟兄」。
●朋友(φίλος, philos)就是站在新郎旁邊的伴郎就是φίλος。在羅馬皇帝身旁,有一批特別被挑選出來的人也叫做φίλος,叫作君王之友或皇帝之友。
●耶穌復活後,他進一步稱門徒為「弟兄(ἀδελφός)」,羅馬皇帝稱呼「權位高之人」就是用這個字。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生命的開始。
●今日,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不要再以舊約律法來捆綁人。可惜現在有些人崇尚猶太律法,崇尚猶太節期,卻不知這樣會讓基督教成為律法主義。
●復活的耶穌為我們帶來什麼新的光景?
1.耶穌使「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六誡「不可姦淫」。
2.耶穌使「古代律法」有了新詮釋,例如「以眼還眼」的規定。
3.使徒也有了新眼光:例如彼得看見異象,接納過去被視為不潔淨的人。使徒彼得就親自這樣說:「但是上帝已經指示我,不可以把任何人當作不潔淨或凡俗的。」(使徒行傳10:28)
4.初代教會對「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四誡「守安息日」。

二、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
●第十五節,耶穌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為何馬利亞認不出耶穌?至少有二個層面:
1.因為淚眼矇矓,所以無法認出。若一直停留在悲哀與絕望中,我們就無法看見前方,也無法看到盼望。
2.因為執意於錯誤的方向,所以無法認出。馬利亞不肯把目光從墳墓移開,以致於她背對著耶穌。

問題討論:
1.耶穌學生的身份從「門徒」到「朋友」,再到「弟兄」,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生命的開始。門徒不再活在舊約律法的捆綁裡,而是進入新約恩典中。分享彼得如何有新的眼光與思維?(參考使徒行傳10:28)
2.為何約翰「第二次看見」,他就信了?他到底看到什麼?
3.馬利亞為何看不到耶穌?又怎麼「聽見」耶穌?

講道稿

我已經看見了主
約翰福音20:1-18
教會將近二千年的歷史,都在見證「我已經看見」復活的主。今天我們點燃待降節第二主日的燭光,也在預備心迎接救主耶穌基督的降生、再來,更是要向人見證「我已經看見」,就像耶穌復活後第一個傳復活消息的馬利亞一樣說:「我已經看見」。十二月聖誕月中,我們有許多的福音聚會,你可以學習馬利亞向人傳遞「我已經看見」的好消息,12/10禮拜六晚上7:00琴鍵の福音」~郭璟儀姐妹音樂分享會、12/24禮拜六晚上7:00「平安夜泰澤聖餐禮拜」、12/25禮拜日早上10:00「聖誕聯合讚美禮拜」,接著中午在台大校友會館我們將舉行「聖誕愛餐暨聖誕慶祝會」,這都是我們邀請親友的好時機,更可以向人分享「我已經看見」的福音。
在四本福音書中,對耶穌復活的記載四位作者著重的重點各有特色,但是基本的記載是一致的,那就是:耶穌的復活顯現,是先由一些婦女們(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所目睹的,然後才是耶穌的門徒們。而且門徒們的反應最初都是有些懷疑,然後才相信。我們現在來看馬利亞如何見證說:「我已經看見了主」。

一、耶穌的空墳墓(20:1-10)
1星期日清晨,天還沒有亮,抹大拉的馬利亞往墳墓去,看見墓門的石頭已經移開了。2她就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告訴他們:「有人從墓裡把主移走了,我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裡!」3彼得和那個門徒就往墓地去。4兩個人一起跑,但那門徒比彼得跑得快,首先到達墓穴。5他俯身往裡面看,看見麻紗還在那裡,但是他沒有進去。6西門彼得跟著也趕到;他一直走進墓穴,看見麻紗還在那裡,7又看見那裹耶穌的頭巾沒有跟麻紗放在一起,是捲著,放在另一邊。8首先到達的那個門徒也跟著走進墓穴;他一看見就信了。9(他們還不明白聖經所說他必須從死裡復活那句話的意思。)10於是兩個門徒回家去了。

1. 抹大拉馬利亞的謹慎(20:1-2)
四本福音書都共同提到抹大拉的馬利亞見證耶穌的復活,可見得她的見證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資料。我們一般的印象都認為耶穌有十二門徒,但不要忘了耶穌也有女門徒跟隨,在那個只重視男性的時代裡,耶穌讓女性拋頭露臉跟隨他,正在扭轉當時人的眼光。長老教會來台85年之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才封立第一位女牧師曾秀鳳牧師(日本橫濱共立女子神學院畢業),1950年5月(45歲)在屏東中會南州教會封牧就任。45年後,1995年台灣浸信會首次按立女牧師,1996年台灣的信義會首次按立女牧師。接納女性的地位,這一路走來是很不簡單的。
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社會女性的地位很低;例如他們規定女人不可以進入祭壇、聖所、至聖所。猶太男人甚至在祈禱時會這樣祈禱說:「感謝上帝,我不是女人、外邦人、奴隸。」他們抓了正犯姦淫的女人,卻放走了與這女人同犯姦淫的男人(約翰福音8:3-11)。
但是,耶穌改變(成全)猶太律法,他也收女弟子,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四處傳福音。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耶穌忠心的門徒之一,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路加福音8:1-3)。她曾在十字架旁目睹耶穌的被釘過程(約19:25),並看見耶穌所安葬的墳墓(太27:61)。傳統說馬利亞是一個罪惡深重的人,耶穌感化她、赦免她、潔淨她。耶穌對她的接納,使她一生永難忘懷。馬利亞犯的罪深,對耶穌的愛也大;她為耶穌所做的也全都是出於愛。
猶太人的治喪,遺體需要廿四小時入殮、安葬。親人過世三天之後到墳墓去探望,是當時猶太習俗。因為,當時律法規定安息日不能走遠路,因此安息日一過,七日的第一日,今日我們所說的「主日」,馬利亞一早就到墓地去。十誡的內容被成全、更新了,原本十誡第四誡守安息日,因著耶穌的復活,「安息日」被更新在「主日」。
第一節說馬利亞「天還沒有亮/一早」這個字,是指夜裏四更的最後一更。亦即凌晨三至六時,馬利亞來時天還沒有亮,因為她已迫不及待。她來到墳墓時,感到驚詫不已。古時的墓習慣上是不開門的。在洞口凹處,用一塊車輪似的大石堵住。但馬利亞抵達時,卻發現洞口的大石已經挪開了。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羅馬當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條,以免有人搬動(太27:66)。因此,馬利亞直覺認為可能是有人把耶穌的屍體搬走了。因為當時,有些人專門在盜墓,把塗抹的香膏刮下來變賣,所以馬利亞以為耶穌的屍體被盜走了。
馬太福音28:5記載,天使向婦女說:「不要害怕」。馬可福音16:5則是描述婦女的「驚慌」。路加福音24:5則是描述婦女的「驚駭」。在約翰福音的記載裡,沒有特別描述馬利亞的反應,而是直接描述她「就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所要強調的是馬利亞的謹慎,由於古代猶太法律認為女人的見證不可採信、沒有證據力,也因此,馬利亞立刻跑去找「西門彼得和耶穌所鍾愛的那個門徒」,二人火速前去察看,共同為空墳墓的事做見證。

2. 彼得的領袖特質(20:3-10)
門徒當中仍然公認彼得是領袖,所以馬利亞正想去找他。即使彼得曾經不認主,但他還是門徒的領袖。雖然彼得有他的軟弱,然而一個人在軟弱失敗後,還敢面對其他的人,必然有其傑出之處。一個人在失敗過後,眾人還承認他作領袖,必然有其理由。彼得一時的軟弱不會影響他的委身彼得一時的軟弱也不會影響我們對他的看法。所以,馬利亞就去找彼得;他們立刻就趕到墓地。

3.耶穌所愛的門徒的信心(20:8-10)
所有的聖經學者公認,那位「耶穌所愛的門徒」就是約翰,他先跑到墳墓,第五節說:「他俯身往裡面看,看見麻紗還在那裡,但是他沒有進去」,這是約翰「第一次」的看,有看卻沒有懂。彼得雖後到,卻先進入墳墓裡,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第八節說到「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他「第二次」看見,這次「他一看見就信了」。這位「耶穌所愛的門徒」信的是什麼?
是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還是認為「有人從墓裡把主移走了」?第九節解釋在這之前,「他們還不明白聖經所說他必須從死裡復活那句話的意思。
馬太福音20:18-19記載耶稣說:「你們要知道,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在祭司長和經學教師的手裏。他們要判他死刑,然後把他交給外國人。他們要戲弄他,鞭打他,把他釘十字架;第三天,他要復活。
當時,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在事情未發生之前,一定難以理解,但是當約翰「第二次」見到了,他就相信耶穌說「他必須從死裡復活」的話是真的。換言之,約翰「見到空墳墓」,才明白基督復活的預言。但是這件事情太震撼了,所以他們只是安靜地回到自己的處所。

二、耶穌的顯現(20:11-18)
11馬利亞還站在墳墓外面哭泣。她一邊哭,一邊低頭往墓裡看,12看見兩個穿著白衣的天使,坐在原來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一個在頭這邊,一個在腳那邊。13他們問馬利亞:「婦人,你為甚麼哭呢?」她回答:「他們把我的主移走,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哪裡!」14說了這話,馬利亞轉身,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可是還不知道他就是耶穌。15耶穌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馬利亞以為他是管園子的人,所以對他說:「先生,如果是你把他移走的,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好去把他移回來。」16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轉身,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意思就是「老師」。)17耶穌說:「你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上去見我的父親。你往我的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我要上去見我的父親,也就是你們的父親;去見我的上帝,也就是你們的上帝。』」18於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告訴門徒,說她已經看見了主,又傳達主對她說的話。
在當時的猶太律法下,看輕甚至無視婦女的見證;因此,耶穌首先向一位婦女顯現,不太可能是捏造的,同時亦可說明,耶穌的價值與當時的文化差異很大。在當時被看輕的婦女,成為耶穌的門徒,甚至成為復活消息的見整者、宣揚者。
馬利亞擁有第一個看見復活主的榮耀。整個故事都暗示著她對耶穌的愛。她又回到墳墓時,彼得和約翰一定已經離開了,因為她跑得慢,遠落後在他們兩人之後。馬利亞站在墳墓外哭泣,她一邊哭,一邊低頭往墓裡看。甚麼馬利亞看不見耶穌。理由十分簡單,在淚眼矇矓中,她看不見耶穌。
我小時候有一回與媽媽出去,因為被路邊的東西吸引,沒有跟上媽媽的腳步,後來找不到媽媽就大哭,哭到眼睛都充滿淚水,哭了多久我也不曉得。後來,媽媽走過來還沒有察覺。直到媽媽叫我,我才看清楚媽媽。我可以體會馬利亞在哭的時候為什麼沒看出耶穌就在身旁。
馬利亞以為耶穌是墓園的園丁。園丁是社會階層裡最低的,因為他接觸墓園而不潔淨,因此無法擁有社交生活,更無法敬拜上帝。可能馬利亞猜測園丁將遺體移走,而盜墓的人不可能在哀悼的期間前來,因為還常會有人來探墓。
淚眼婆娑的馬利亞沒有看出天使與復活的耶穌,直到耶穌呼喚她的名字,她才轉過來。第十六節,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轉身,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意思就是「老師」。)
起初,馬利亞認不出耶穌來,她沒想過她還可以看見耶穌。她在悲傷、絕望中,看不見耶穌;但當耶穌叫她的名字,她就立刻認出是耶穌來。試想,如果我們被困在悲傷、絕望中,困在自己的情緒中,我們可能聽不見別人的聲音或意見;但耶穌的聲音可以喚醒馬利亞,因為馬利亞渴望耶穌。如果你在悲傷、絕望中,如果你渴望耶穌,耶穌會讓渴望的人尋找到他。
「轉過來」就是一百八十度的意思,代表原來是悲傷,現在成為喜樂。原本看不見,現在變成看見。
第十七節,耶穌說:「你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上去見我的父親。你往我的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我要上去見我的父親,也就是你們的父親;去見我的上帝,也就是你們的上帝。』」
「不要拉住我」和合本譯為「不要摸我」。這一句話的希臘文是命令句的現在式語氣,嚴格的說,應當譯作「不要拉住我」(也就是說現代中文譯本翻譯較好)。耶穌對馬利亞所說的意思是,「不要自私任性地抓住我,不久我要回到父那裏去,所以在升天之前,我要盡量地和門徒相聚,快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們,免得把我們相聚的時間浪費掉。」馬利亞順從耶穌的吩咐,受差遣去招聚門徒。
耶穌復活之後,在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福音裡,都記載復活的耶穌第一個說話的對象是女性。這在二千年前的時代,是顛覆傳統的,就像耶穌收女門徒,讓她們拋頭露臉的跟隨他。
第十七節,比較特別的記載是,耶穌復活之後,他稱門徒為「弟兄」。耶穌說:「你往我的弟兄那裏去」。
馬利亞所帶去給門徒的信息乃是基督教要義之所在。基督徒原本是一位「我已經看見了主」的人。不僅看見,還要成為一位受差遣的人。第十八節說:「她已經看見了主,又傳達主對她說的話。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美好的教導:

一、復活為我們帶來一個新身份與新地位
約翰福音15:14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是我的朋友。」復活後,直接稱門徒為「弟兄」,換言之,耶穌復活後,門徒的身份有了改變成為耶穌的「弟兄」。
成為上帝的僕人是一份榮譽。摩西是上帝的僕人(申34:5);約書亞是上帝的僕人(書24:29);大衛也是上帝的僕人(詩89:20)。保羅最喜歡用「上帝的僕人」來稱呼自己(多1:1);雅各也是這樣(雅1:1)。聖經中屬靈的信徒都以作上帝的僕人為榮。然而約翰福音15:14耶穌說:「我把你們當作朋友」。朋友(φίλος, philos)就是站在新郎旁邊的伴郎就是φίλος。在羅馬皇帝身旁,有一批特別被挑選出來的人也叫做φίλος,叫作君王之友或皇帝之友。這些人在任何時間都可接近君王,甚至在黎明之際也能走進皇帝之臥室。君王在接見文武百官和政要之前,先與這些朋友談論。因此,君王之友乃是最親近帝王的人。
但耶穌復活之後,他進一步稱門徒為「弟兄(ἀδελφός, a-del-fós)」,羅馬皇帝稱呼「權位高之人」就是用這個字。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關係的開始。使徒保羅說:「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5:17)
今日,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不要再以舊約律法來捆綁人。可惜現在有些人崇尚猶太律法,崇尚猶太節期,卻不知這樣會讓基督教落入律法主義的危險。活在過去律法之下的人,他們在遵守哪些誡命?我舉幾個例子: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利未記19:26)(吃帶血的物與仰望偶像,彼此相關聯,參閱以西結書33:25)
任何人咒罵父母,必須處死;他罪有應得。(利未記20:9)現代我們不可能因為孩子頂撞我們就處死孩子。
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利未記20:10)如果這樣,世界人口可能少了一大半。
凡是召鬼問卜的男女都必須處死。人民要用石頭打死他們;這種人罪有應得。(利未記20:27)簡單來說,就是算命、看星座...,都要用石頭打死。
除了參加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或未出嫁的姊妹等近親的葬禮外,祭司不可因參加任何葬禮而玷污了自己。(利未記21:1)牧師可以這樣主張嗎?不,這也不會是大牧者耶穌的心意。
凡身體殘缺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手腳殘廢的、駝背的、矮小的、眼睛有毛病的、有皮膚病的,或閹人,都不可向我獻祭。(利未記21:18-20)若按照這一條來看,身障者、甚至患皮膚病都被禁止敬拜上帝。
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加福音4:18-19)看吧!耶穌不拒絕貧窮人、不拒絕失明者、不拒絕身障者,新約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愛」。
豬是不潔淨的動物,也不可吃;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申命記14:8)今天早上吃了培根三明治,按照這一條誡命,我就成為大罪人了。
沒有鰭沒有鱗的魚類不可吃,因為牠們是不潔淨的。(申命記14:10)就連龍蝦、螃蟹、鰻魚這些都不可以吃,連生魚片也不可以吃。
不可到處搬弄是非(利未記19:16)不可穿兩種原料織成的衣服。(利未記19:19)不可剃掉頭上周圍的髮,也不可修鬍鬚。(利未記19:27)有太多古代的誡命,其實今天我們是沒有在遵守的,因為那些規定不是「普遍真理」。今日,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不要再以舊約律法來捆綁人。可惜現在有些人崇尚猶太律法,崇尚猶太節期,卻不知這樣會讓基督教成為律法主義。我們來看看,復活的耶穌為我們帶來什麼新的光景?
耶穌使「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六誡「不可姦淫」。
耶穌說:「你們聽過古時候有這樣的教訓說:『不可姦淫。』但是我告訴你們,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已在心裏姦污她了。」(馬太福音5:27-28)
耶穌使「古代律法」也有了新詮釋,例如「以眼還眼—對等償還」的規定。耶穌說:「你們聽過有這樣的教訓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我告訴你們,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馬太福音5:38-40)
使徒行傳第十章也記載初代教會一件大事,就是彼得看見異象,這件大事使初代教會有了新的眼光、新的改變,接納過去被視為不潔淨的人。使徒彼得就親自這樣說:「但是上帝已經指示我,不可以把任何人當作不潔淨或凡俗的。」(使徒行傳10:28)
「十誡」可以更改嗎?初代教會就對「十誡」有了新詮釋,例如第四誡「守安息日」,在今日我們已經改在「主日」的時間敬拜上帝,而不在安息日。就像耶穌所說的:「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馬可福音2:27)復活的耶穌為我們帶來新的光景、新身份與新地位,讓我們活在新約恩典的時代,活出新的誡命「愛上帝、愛人如己」。

二、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
第十五節,耶穌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呢?你在找誰?」為何馬利亞認不出耶穌?至少有二個層面:
1.因為淚眼矇矓,所以無法認出。
一旦我們喪失所愛的人,心中的憂愁使我們熱淚滿眶,甚至痛哭失聲。但是仔細想想,我們若僅想到本身的孤寂、損失、悲哀,若一直停留在悲哀與絕望中,我們就無法看見前方,也無法看到盼望。
2.因為執意於錯誤的方向,所以無法認出。
馬利亞不肯把目光從墳墓移開,以致於她背對著耶穌。我們也是常常這樣,定睛於冰冷的墓地;我們必須轉移目光,因為墓地不是我們所愛的人的居所。馬利亞在淚眼矇矓中認不出復活的基督,我們在憂傷痛苦中,是否也曾懷疑上帝的能力或上帝的保守? 
我聽過一個醫師的見證,他叫許超彥,是一位精神科醫師。卻因一場滑雪意外,胸部以下完全癱瘓,從此失去行走的能力。
升大三的那年暑假,許超彥走在路上,來自一群陌生人的邀請,讓他停下腳步:「可以邀請你來教會看看嗎?聖經裡有真理。」
渴望尋找生命意義的許超彥,就這樣踏入了教會,在弟兄姊妹的陪伴下,開始查考聖經,並且認真面對、悔改自己生命中的問題,同年底,許超彥就決定受洗、相信上帝─這也成為他進入精神科的契機:「我本來很內向害羞,但成為基督徒後,我在愛中成長,才懂得如何發展人際關係、如何信任人、對人有興趣。當我開始帶人讀聖經時,我看到很多人生命中痛苦的一面,因而更想去幫助他們。」許超彥說他進入精神科的初衷:「現在分科很細,你可能在工作中,永遠只看到一顆心臟或腎臟,但是,我希望看到『一整個人』。」
懷著接觸人群的熱情,在精神科工作幾年、完成終身大事後,許超彥開始有新的目標─到中國傳福音。為了到中國宣教,他去勘察數次,最後,將台北家中的東西都賣光,打算在中國長期定居,向當地學生傳福音。但沒想到,才去四個多月就出事了。
到中國後,在一次出遊滑雪中,許超彥從最高的雪道滑下來,不料失控衝出滑雪道,撞上一根鐵杆,斷了四根肋骨,臉朝下大字型撲倒在地上。受了這麼大的衝撞,躺在雪地裡,身體卻沒有知覺,當時仍清醒的許超彥憑著自己從醫所學判斷,已覺不妙;在醫院醒來後,許超彥果真聽到醫生一如他猜想的宣告:「從此以後,不能走了。」
「出意外前的我,是一個自我要求很高、很會計劃的人,在教會裡每天認真禱告、看聖經,努力將聖經的教導在生命中活出來。這樣的我,跟上帝的關係比較像是我很樂意為上帝工作,但很少對祂依賴或呼求。」以前,許超彥很難體會聖經〈詩篇〉裡大衛哀傷呼求的心情,但受傷後,聖經上許多關於苦難的記載與安慰,字字深深烙印他心裡:「受傷前期,我幾乎天天陷在痛苦之中,但我相信,上帝把我的性命留下來,一定有祂的原因。我對上帝的信心到了另一個境界,不再是想著自己可以為上帝做什麼,而是信靠上帝的大能,勝於自己的努力。」
由於在許超彥的治療過程中,身上裝滿了支撐身體的鋼鐵支架,因此被媒體稱為「鋼鐵人醫生」。現在,同時身為「醫生」和「病人」的許超彥,有了以前從未看見的視野:「以前健康時,都會走到街上傳福音;現在受傷了,竟更有機會傳福音。我可以幫助健康的人發現身上有多少以前視而不見的祝福,也可以幫助病人得到更完善的照顧。」出了意外以後,上帝為許超彥打開無數嶄新的大門─除了因媒體報導,而接到如雪片般飛來的各種演講、活動邀約,他目前是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主治醫師,也擔任「脊髓損傷基金會」的副執行長,他說:「這對我是很大的考驗,因為受傷的緣故,很容易疲累,也常常感到軟弱,但每天都能靠著禱告,求上帝給我力量。」
悲傷、絕望中的馬利亞,在淚眼矇矓中認不出復活的基督,直到耶穌呼喚她的名字,她「轉過來」(20:16),就立刻認出是耶穌來。試想,如果我們被困在悲傷、絕望中,困在自己的情緒中,我們可能聽不見別人的聲音或意見;但耶穌的聲音可以喚醒馬利亞,因為馬利亞渴望耶穌。如果你在悲傷、絕望中,如果你渴望耶穌,耶穌會讓渴望的人尋找到他。許超彥醫師就是見證了這一點。
本週六12/10(六)晚上7:00在我們教會也有一場生命見證的聚會,「琴鍵的福音—郭璟儀音樂分享會」,昨天晚上青年一同參加彩排及陪談訓練,璟儀也跟我們分享她經歷生死的危機尋求上帝的見證,歡迎大家邀請朋友前來參加,讓我們有機會也告訴朋友說:「我已經看見了主。」

問題討論:
1.耶穌學生的身份從「門徒」到「朋友」,再到「弟兄」,從稱謂的改變,也象徵新生命的開始。門徒不再活在舊約律法的捆綁裡,而是進入新約恩典中。分享彼得如何有新的眼光與思維?(參考使徒行傳10:28)
2.為何約翰「第二次看見」,他就信了?他到底看到什麼?
3.馬利亞為何看不到耶穌?又怎麼「聽見」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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