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 星期五

出埃及記29:1-46分別為聖、授予聖職

分別為聖、授予聖職 
2022.3.20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出埃及記29:1-46 

● 透過「禮儀、儀式」(ritual),幫助人向抽象又超越的上帝表達崇敬。 

一、使人成聖的是上帝(29:1-9) 
● 按創世記,最早的大祭司是麥基洗德(創世記14:18) 
● 今日已經沒有所謂的亞倫大祭司的存在 

● 「我們應該持守我們所宣認的信仰。因為我們有一位偉大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他已經進到上帝的面前。」(希伯來書7:28) 
● 「摩西的法律封立不完全的人為大祭司;但是,上帝在有了法律後發誓應許,立他那永遠完全的兒子為大祭司。」(希伯來書7:28) 

● 現代中文譯本「授聖職」,希伯來文譯為「成聖、分別作聖」 
● 「成聖」這動詞的主詞是上帝(出埃及記29:44) 

● 耶穌作為大祭司是否有被膏抹? 
● 「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的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加福音4:18-19;參考以賽亞書61:1-2) 
● 「聖靈像鴿子從天上降下來,落在他(耶穌)身上。」(約翰福音1:32) 

二、關於贖罪祭(29:10-14) 
● 亞倫家族的男性雖然被上帝揀選擔任祭司,是因為他們血統好嗎? 

● 祭司按手在牛的頭上,目的就是「代贖」 

三、燒化祭、平安祭(29:15-18, 19-28) 
● 舊約獻祭有五種:燒化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 

● 「平安祭」也稱為「感恩祭」:塗血在右耳、右手拇指、右腳拇指 

● 「搖祭」:現代中文譯本「特別祭物」 
● 藉由獻祭、儀式,學習與認識唯一的主是上帝 

● 「斯拉夫」(Slav)的意思是「奴隸」(slave) 

四、分別為聖的祭司(29:29-37) 
● 聖服(以弗得、胸袋、外袍、禮帽):傳承的重要信物 
● 作為新約的萬民皆祭司,我們要如何分別為聖呢? 
● 「我對你們所講的信息已經使你們潔淨了。」(約翰福音15:3) 

●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和合本) 
● 「他(耶穌)這樣做是要藉著他的話、用水來潔淨教會」(以弗所書5:26) 

五、每天要獻的祭:素祭、奠祭(29:38-46) 
● 後來演變成早上獻燒化祭,晚上獻素祭(列王記下16:15) 
● 從這些有形的物品、儀式,來表達他們對上帝崇敬的心 
● 29:46 「再述」出埃及的事件 

今天這一章的經文帶給我們二項特別的信息: 

一、信仰需要有「儀式」不斷的「再述」,才能傳承下去 
● 「儀式」的意義是甚麼? 
● 涂爾幹(Émile Durkheim)《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信仰的傳承,是透過不斷的「再述」,在儀式裡不斷地重述、演練,來表達對於神聖、凡俗之間的區分。 
● 信仰與儀式就好比於思維與行為 

二、信徒皆祭司,任何地方都是我們蒙召的所在 
● 萬民/信徒皆祭司:信徒也是上帝所呼召來作祭司的服事 
● 「什麼樣的場合就會召到什麼樣的人?」 

問題討論: 
1.祭司重要的工作是什麼? 
2.「信徒皆祭司」的信仰裡,我們可以如何做好祭司的職分? 
3.今日基督徒可以如何「分別為聖」?


劉榮主長老回應詩
分別為聖、授與聖職(台語)
        出埃及記29:1-46
1、上帝揀人當祭司
      分別作聖設禮儀
      替人贖罪學敬拜
      代代傳承無停止
 
2、担當祭司盡職分
      每日獻祭無停頓
      耳聽手作腳去行
      傳達上帝救贖恩

3、祭司授職穿聖服
      流血獻祭主基督
      用道真理上帝話
      區別神聖與世俗

4、所有信徒皆祭司
      當有承担的心意
      蒙召服事處處在
      忠心聖職傳真理

講道篇

分別為聖、授予聖職

2022.3.20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出埃及記29:1-46


在曠野時代設立誡命、律例,幫助原本是奴隸的以色列民族能夠建立起自己的社會制度,制度也是法律的核心問題,是政治運作的機制。但對以色列民族最重要的制度,或是說制度的起源乃是從對上帝的獻祭開始,獻祭是信仰實踐的具體展現。透過「禮儀、儀式」(ritual),幫助人向抽象又超越的上帝表達崇敬。透過儀式性的反覆操練來克服奴隸的慣性。

「愛」是抽象的,用具體的送花、送禮來表達愛。「尊敬」是抽象的,透過鞠躬、敬禮來表達尊敬。對我們來說「上帝」是無形無狀又超越,透過敬拜來表達對上帝的愛與尊崇。為了以具體的行動來表達對上帝的尊崇,設立祭司來帶領人民敬拜上帝就成為以色列民族很重要的制度。

在第廿八章裡,我們看到設立大祭司、祭司、利未等三種神職人員的條例,主要是關於他們的禮服穿戴之規定。從上一章,我們也看到大祭司雖然地位崇高,但是他的責任也越重,他要肩負十二支派的重責,因為大祭司身上所穿的以弗得背心的兩條肩帶上各鑲有一塊紅瑪瑙,上面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每邊六個。這就像耶穌在提醒新約時代的祭司所說的:「你們當中誰要作大人物,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馬可福音10:43)

上主日第廿八章的重點放在祭司的禮服或是制服,今天所讀第廿九章的重點則是放在祭司的獻祭制度上。現在我們就來看出埃及記第廿九章的經文:


一、使人成聖的是上帝(29:1-9)

1(利8:1-36)「你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立他們作祭司事奉我。你應做的事如下:要取一頭小公牛和兩隻沒有殘缺的公綿羊;2要用最好的麵粉烤些無酵餅,調油製的無酵餅,又烤些塗油的無酵薄餅。3把這些餅裝在籃子裡,在你獻小公牛和兩隻公綿羊時帶來給我。4「你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帶到聖幕進口處來,吩咐他們沐浴。5然後要給亞倫穿戴祭司的聖服—內袍、掛著以弗得的外袍、胸牌,和帶子。6把禮冠戴在他頭上,將刻著『聖化歸屬上主』那聖牌繫在禮冠上,7再拿聖油倒在他頭上,按立他。8「你要把他的兒子們帶來,替他們穿上內袍,9束上腰帶,戴上帽子。這就是授聖職給亞倫和他兒子們的規例。他們和他們的後代要永遠作祭司事奉我。


在上一章,我們就看到亞倫和他的兒子都是當然祭司,他的大兒子將來也是接替他擔任大祭司。第九節更近一步說:「他們和他們的後代要永遠作祭司事奉我。」這個前提是要亞倫的家族還有繼續存在,而且不斷在履行上帝的使命,這樣才有所謂的永遠。若按照創世記來看,最早的大祭司是麥基洗德(參考創世記14:18)亞伯拉罕向他獻上十分之一。

在公元前586年第一聖殿,及公元70年第二聖殿分別被毀後,聖殿已經沒有祭司在獻祭了,雖然近代有人曾經發表說從DNA比對找到亞倫的後裔,但從來沒有辦法證明這種「血統」。今日也有基督徒熱衷找猶太大祭司,但事實上,今日已經沒有所謂的亞倫大祭司的存在。

今日如果有基督徒在找所謂的亞倫大祭司的後裔,就不是真正信仰耶穌基督,這問題不是今日才有,早在初代教會就是一個重要的信仰問題。因此,初代教會很清楚表明說:「我們應該持守我們所宣認的信仰。因為我們有一位偉大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他已經進到上帝的面前。(希伯來書7:28)又說:「摩西的法律封立不完全的人為大祭司;但是,上帝在有了法律後發誓應許,立他那永遠完全的兒子為大祭司。(希伯來書7:28)總之,我們需要透過新約對大祭司的眼光,來解讀舊約的大祭司。

在新約的亮光之下,耶穌基督是大祭司,而我們都是祭司,彼得前書說:「你們是蒙揀選的種族,是王家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上帝選召你們離開黑暗,進入他輝煌的光明,來宣揚他奇妙的作為。(彼得前書2:9)這也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信徒/萬民皆祭司」的精神。

第一節裡,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授聖職」,而在和合本以及現代台語聖經採希伯來文直譯為「成聖、分別作聖」。「成聖」這動詞的主詞是上帝(出埃及記29:44),意思是「使人成聖的是上帝」,而不是主持儀式的人,也不是儀式或物品。

既然不是通過儀式或主持儀式的人或物來使人成聖,但外在的莊嚴儀式或禮拜卻是在表明人對上帝的仰望和敬畏態度。同樣地,一對要結婚的新人,不會穿著拖鞋、抽菸來出席結婚的誓約,而會以端正的態度看待誓約的時刻。總之,我們可以說,使人成聖的是上帝,而莊嚴的禮儀是我們向上帝表達我們真實的內心。

從經文來看,他們選擇沒有殘缺的公綿羊、用最好的麵粉烤些無酵餅,這都是在象徵被授職的祭司也是完美無暇地獻給上帝。而且,授職前祭司必定要先沐浴,所謂的沐浴是指「潔淨禮儀」,依照出埃及記第三十章二十節的規定,特別是清洗手、腳;因為手會接觸到祭物,腳表明的是站在神聖的地方。接著獻贖罪祭,藉此象徵得潔淨,然後才能穿上七件式的聖服,擔任聖職。而所要獻的祭物也必須無瑕疵,還要清洗祭物,象徵除去一切污穢,使整個獻祭的禮儀成為聖潔,所獻的祭才能蒙上帝的悅納。甚至也有先知有此潔淨的經歷,先知以賽亞在蒙召時,在異象中天使從拿著祭壇的火炭「潔淨」他的嘴唇。

第七節說要用「聖油」來膏抹亞倫,這項禮儀後來也被用在對以色列王的膏抹,用來表達此人是上帝所揀選的。因此,在古代以色列,當一個人被賦予權威的地位時,油被澆在他的頭上,表示他被上帝所揀選、被分別出來服事上帝,就像先知先知撒母耳用油膏掃羅大衛為王(撒母耳記上10:116:13)

耶穌作為大祭司是否有被膏抹?有,是上帝的靈臨到他。

耶穌在他的就任詞或是他第一次在會堂的講道時,他引用以賽亞書說:「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的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加福音4:18-19;參考以賽亞書61:1-2)

約翰福音則是記載,施洗約翰親眼見證說:「聖靈像鴿子從天上降下來,落在他(耶穌)身上。(約翰福音1:32)

今天,在「萬民皆祭司」的新約時代,我們每一位信徒都是祭司,特別是信仰很久的人,我們要認知到自己有祭司的身份,不再是需要人家招呼喝靈奶,乃要成為主動者,成為引導人的祭司。


二、關於贖罪祭(29:10-14)

10「你要把公牛牽到聖幕前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牛的頭上。11就在聖幕進口處,在我面前,把公牛宰了。12要拿一些牛的血,用指頭抹在祭壇上那四個凸起的角上;把剩餘的血倒在壇腳。13然後把那包著內臟的脂肪、肝的最好部分,和帶脂肪的兩個腰子,在祭壇上焚燒獻給我。14但是公牛的肉、皮,和腸要在營外焚燒。這是祭司的贖罪祭。


第十至十四節是關於贖罪祭。亞倫家族的男性雖然被上帝揀選擔任祭司,是因為他們血統好嗎?是他們做了什麼好事嗎?不!是因為利未支派的祖先假借神聖的割禮,大屠殺示劍城的人(參閱創世記34),以至於他們的後代為此懺悔,並成為利未家族的殷鑑。

這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紐倫堡大審判以戰爭犯來審判發動戰爭的德國日本,並限制他們的軍事發展。前幾天(2022)317美國總統拜登才指稱俄羅斯總統普丁侵略烏克蘭犯下戰爭罪,因為普丁違反日內瓦公約,放任軍隊攻擊醫院、學校、教堂及平民,他必須為這樣的邪惡付上代價。就像利未因為犯下邪惡的罪愆,作為利未家族的殷鑑。

因此我們要知道,祭司也是人,會有軟弱、犯罪。因此,在膏抹他們、授予神聖職責之前,藉由聖潔儀式來提醒他們追求成聖,也透過膏抹來赦免他們的罪,使他們不僅在外在潔淨,在內在也得以贖罪,成為上帝聖化眾人的器皿。

第十節說祭司要按手在牛的頭上,目的就是「代贖」。罪的代價乃是死,如今透過「代罪羔羊」或祭物,為我們抵掉死的代價。

第十三節說要將牛內臟最好部分,就是脂肪、肝、腰子,在祭壇上焚燒獻給上帝。至於,接觸外面的牛皮與肉,牛腸含有糞便,就拿到營外焚燒。這都在表達,獻給上帝需要最好的,且不含糞土。


三、燒化祭、平安祭(29:15-18, 19-28)

15「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的頭上。16把公綿羊宰了,然後拿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17你要把公綿羊切成碎塊;洗淨內臟和後腿,放在頭和其他碎塊上面。18把整隻公綿羊放在祭壇上燒,作燒化祭獻給我—上主。這火祭的香味是我喜悅的。

19「你要牽另一隻公綿羊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的頭上。20把公綿羊宰了,然後拿一些羊血抹在亞倫和他兒子們的右耳垂上,也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拇指上。其餘的血要灑在祭壇的四周。21要拿一些祭壇上的血和一些聖油灑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也灑在亞倫的兒子們和他們的衣服上。這樣,他和他的兒子們,以及他們的衣服就都聖化歸屬我。22「你要切下公綿羊的脂肪、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肝的最好部分、兩個帶脂肪的腰子,和右腿。這是授聖職給祭司所獻的公綿羊。23要從奉獻給我那放無酵餅的籃裡拿一塊餅,一塊用油做的餅和一塊薄餅。24把這些食物都放在亞倫和他兒子們手上,作特別祭物獻給我。25然後你要從他們手中把食物接過來,放在祭壇上燒,作燒化祭獻給我—上主。這火祭的香味是我喜悅的。26「你要拿這公綿羊的胸肉作為特別祭物獻給我。這一份祭肉就是你的。27「那在授聖職給祭司時用過的綿羊的胸肉和腿,都要聖化,作特別祭物歸給我,然後交給祭司們。

28我不改變的定例是:當我子民獻平安祭時,牲畜的胸肉和腿要給祭司們;那是我的子民獻給我—上主的特別祭物。


舊約的獻祭有五種:燒化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

前一段第十至十四節是關於「贖罪祭」,第十五至十八節是「燒化祭」,第十九至廿八節是「平安祭」。舊約五祭各自有其意義,獻祭的內容也有所不同。

燒化祭與贖罪祭類似,獻祭的人必須按手在羊的頭上,象徵人的認罪,透過這個動作表達「代贖」。罪的代價乃是死,如今透過「代罪羔羊」或祭物,為我們抵掉死的代價。燒化祭是將祭物完全燒盡,代表生命完完全全的獻給上帝,一點都不為自己留,完全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

第十九至廿八節是獻上另外一隻公綿羊,這就是所謂的獻「平安祭」,也稱為「感恩祭」。這隻羊的血塗抹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右耳、右手拇指、右腳拇指,要表明的意思乃是:祭司的耳朵只聽上帝的話;手只做上帝交代的事;腳只行上帝指示的路。

「平安祭」的禮儀和利未記第十四章十四至十七節關於痲瘋病人潔淨禮的儀式相同,但是用在祭司身上表示是特別的,就像一個痲瘋病人已經完全潔淨了一樣。一個祭司人員原本是有罪的人,最重如同痲瘋病人,在獻上平安祭後,他已經變成一個全新的人,是潔淨過的人,完全歸屬於上帝。這代表著祭司在上帝面前應該要完全潔淨,用羊血塗在祭司的右耳、右手拇指、右腳拇指,意思是很清楚的,只聽上帝的話、只做上帝的事、只走上帝的路。

和合本和台語譯本聖經在第廿四與廿六節都說到這些祭物要作為「搖祭」,在現代中文譯本沒有用這樣的詞字,而用「特別祭物」;所謂搖祭,乃是一種在空中比畫的動作,就是將祭物先交給亞倫或祭司們,在祭壇上舉高向天獻給上帝,表示已經獻給上帝了,然後放在祭壇上。再從祭壇上取下來,作為祭司們的食物。這種在空中比畫的動作,是整個儀式的一部分(利未記23:20),若翻譯成「搖祭」會令人誤解。

無論是燒化祭、平安祭都在表達「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與信仰。相對過去在埃及做奴隸的生活,地上的主人、埃及的獨裁法老,是他們服膺的主人,但如今,他們藉由獻祭、儀式,學習與認識他們唯一的主是上帝。當生命以上帝為中心時,才能逐漸脫離奴隸的思維。

今年(2022)224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迄今已經第廿五天。烏克蘭人的歷史是很悲慘的,第六世紀日耳曼人將古代烏克蘭一帶的人抓走,賣給羅馬帝國當奴隸,羅馬人把他們稱為「斯拉夫」(Slav)的意思是「奴隸」(slave)。不要以為只有黑人當奴隸,第六世紀是中西歐的白人就曾被賣當奴隸。

後來這群奴隸建立自己的國家,基輔羅斯公國弗拉基米爾一世(Vladimir I)在公元988年受洗,國家才有核心的信仰價值。在歷史上,烏克蘭也經歷好幾次的黑暗統治。上世紀最大的統治者,就是無神教的蘇聯(СССР),其實不是無神,而是以共產黨為他們的神明或主人。

上世紀七十年代蘇聯瓦解,對斯拉夫民族來說,彷彿是一種「出埃及」得解放。但是脫離被轄制、奴役之後,很需要的是能夠建立起「核心的信仰價值」,像上帝在曠野中對脫離奴隸的以色列人民頒布立約的新價值。但是,很可惜的,俄羅斯普丁政權1994年培植起來的東正教神職人員,成為軍中的軍牧、教會的牧者,卻是效忠統治者,對統治者與社會不公義不僅不出聲,還為軍人、武器灑聖水祝聖。總之,脫離思想的奴性之後,需要重新以耶穌基督的眼光來注入上帝國的價值,否則信仰將成為統治者的工具。


四、分別為聖的祭司(29:29-37)

29「亞倫死後,他的聖服要傳給他的子孫,讓他們在接受聖職時穿。30那繼承亞倫作祭司的兒子,在他來到聖幕內、在聖所事奉我的時候,要穿這些聖服,一共七天。31「你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接受聖職時用過的公綿羊肉拿到神聖的場所去煮。32他們要在聖幕門口吃這羊肉和籃子裡的餅。33他們也要吃在授職的赦罪禮用過的食物。只有祭司可吃,因為這食物是聖的。34如果有肉或餅到早晨還沒吃完,就得燒掉,不能再吃,因為這食物是聖的。35「你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舉行就聖職典禮七天。36每一天,你必須獻上一頭公牛作贖罪祭,使祭壇潔淨,然後用橄欖油塗抹祭壇,使它成聖。37你要每天這樣做,一連七天,使祭壇完全成聖。凡接觸到祭壇的人或物都會被神聖的威力所傷。」


由於亞倫和他的後裔都要世代相傳成為大祭司,因此,亞倫穿過的衣服就必須成為傳承的重要信物。一般常見的交接,是以印信為信物,在長老教會常以教會印信、議事錄為象徵之物。先知也有外袍,就像先知以利亞將外袍披在他的學生以利沙身上,代表師徒的傳承。

在此,祭司的內衣、內袍都是穿自己的。用來傳承的是,亞倫所穿著的「大祭司」聖服,比一般祭司多了以弗得、胸袋、外袍。

第卅五節描述,新的大祭司繼位,要進行七天的禮儀。依照利未記第八章卅三節也清楚記明舉行這個禮儀時,承傳者要「留在聖幕門口七天,不可離開,等到完成按立的禮儀」。「七天」代表完全的意思,透過七天的禮儀使新的大祭司「祝聖」或分別為聖,這也表明這職務的神聖性;不僅人需要潔淨、分別為聖,連祭壇器具也要七天抹油來潔淨與分別為聖。並且,所有的祭物絕對不准留存到隔天,因為留存到隔日會腐敗,而使得神聖的祭壇及聖所變成不潔淨的地方。總之,整個祭司的傳承過程,都要保持分別為聖。

作為新約的「萬民皆祭司」,我們要如何分別為聖呢?

耶穌曾對門徒說:「我對你們所講的信息已經使你們潔淨了。(約翰福音15:3)耶穌也曾為門徒向上帝祈禱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和合本)

使徒保羅也告訴早期教會說:「他這樣做是要藉著他的話、用水來潔淨教會(以弗所書5:26)總之,作為新約時代的祭司的我們,不是透過獻祭、塗血來潔淨或分別為聖,而是要以耶穌基督的信息、話語來潔淨、來成聖。相對應祭司潔淨的禮儀,將羊的血塗抹在祭司的右耳、右手拇指、右腳拇指,就是啟示我們耶穌基督作為「代罪羔羊」,我們要聆聽他的話語、實踐他的話語、遵行他的話語,以此不斷來聖化自己,好使自己遵行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如同在天上。

總之,分別為聖是因為我們從奴隸的身分被解放,需要向過去奴役人的帝國勢力與生活方式說不。然而,要獲得新的身分需要透過儀式性的反覆操練來克服奴隸的慣性,並透過在每天日常生活的祭壇服事,促進使人與上帝和好的工作,創造與維護一個神聖空間,讓人可以自由的活出上帝形象。


五、每天要獻的祭:素祭、奠祭(29:38-46)

38(民28:1-8)「你要每天在祭壇上獻兩隻一歲大的小羊,不可間斷;39早上獻一隻,傍晚獻一隻。40獻第一隻羊時應同時獻一公斤細麵粉,調和一公升純淨的橄欖油,另外獻一公升酒做奠祭。41你在傍晚獻第二隻羊時,要跟早上一樣獻素祭和奠祭。這燒獻給我—上主的火祭所發出的香味使我喜悅。42世世代代,這燒化祭要在我面前、在聖幕口獻上;那就是我要與我子民相會、和你說話的地方。43我在那裡要會見以色列人民。我的榮耀將聖化那地。44我要使聖幕和祭壇成聖,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出來,作祭司事奉我。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民當中,要作他們的上帝。46他們要知道我是上主—他們的上帝;我從埃及把他們帶領出來,為要住在他們當中。我是上主—他們的上帝。」


第卅八至四十六節,是祭司每天在聖幕獻祭的例行服事,用此表明以色列人民每一天都與上帝交通。這裏說,早上獻一隻,傍晚獻一隻;後來也演變成在早上獻燒化祭,晚上獻素祭(列王記下16:15)。今日,則是演變成晨禱、晚禱。

細麵粉,這是用品質好的小麥磨成的。純橄欖油,雜質少,燃燒時所產生的煙也是最少的,特別用在祭壇上,與用來點亮放在聖幕內約櫃前燈台的油一樣,不是一般家庭用的橄欖油,而是用特別提煉的方式,這都是要表明出分別為聖之意。從這些有形的物品、儀式,來表達他們對上帝崇敬的心。

第四十六節再次提到出埃及的事件,就是在提醒我們,在讀出埃及記後半段時,不可忘記前面的背景,就是希伯來人被埃及帝國統治、受到奴役的生活,特別是遭遇獨裁、殘暴、心剛硬的法老壓迫。上帝住在他們當中,做他們的上帝,就是在表達上帝不允許這樣的殘暴與壓迫再次發生在他的子民當中,同時也在提醒以色列人民要清楚記得,上帝帶領他們脫離邪惡帝國的壓迫。


今天這一章的經文帶給我們二項特別的信息:


一、信仰需要有「儀式」不斷的「再述」,才能傳承下去

在曠野會幕時期對上帝的敬拜,充滿非常多的「儀式」(ritual)

「儀式」的意義是甚麼?

在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Émile Durkheim, 1912)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表示,宗教很明顯是一種「社會性的事物」,其由信仰和儀式兩個範疇組成,並且將世界分成相互對立的兩類:神聖事物和凡俗事物,兩者的區隔透過禁忌維持。涂爾幹認為,信仰的傳達,是透過不斷的「再述」(representations),也就是在儀式裡不斷地重述、演練,來表達對於神聖、凡俗之間的區分。簡單來說,信仰與儀式就好比於思維與行為。

信仰如果沒有「儀式」不斷的「再述」,信仰、價值或精神是無法延續下去的。我們看到,這一章的描述,上帝啟示以色列民族透過獻祭的「儀式」,不斷的「再述」,提醒以色列人民以上帝為中心的信仰,並藉由儀式不斷將信仰精神延續下去。我們今天,也透過主日禮拜「儀式」在表達我們對上帝的敬虔,透過耶穌的話語不斷在潔淨與聖化我們的心靈,不斷的分別為聖。

今天在基督宗派裡,比起正教會(Orthodox Catholic Church)、天主教會、聖公會的禮儀,長老教會算是「儀式」最少的教派。今天晚上七點半,在教會有一場「為烏克蘭祈禱會」,為了尊重烏克蘭人的正教會禮儀傳統,我特別帶籌備的牧師一起去新店參加希臘正教會的禮拜。後來,也邀請天主教會、聖公會、衛理公會的加入,我們採取泰澤祈禱(Taizé Prayer)的方式,再加上十字架進堂禮等。前副總統陳建仁院士夫婦,他們也會出席今晚的祈禱會,本來維安人員要前來佈線,但他說這是他私人的教會行程,不需要安排維安。

對於不同教派的「儀式」,我們都要予以尊重,在他們的儀式中,不斷「再述」、「演繹」他們對上帝的敬拜,在儀式下延續對信仰的傳承。在長老教會裡,我們雖然「儀式」較少,但也不要忘記長老教會最重要的「儀式」就是洗禮與聖餐,以及渴慕上帝的話語、實踐社會公義,如同祭司的右耳、右手拇指、右腳拇指塗上永生羔羊的血,提醒我們要聆聽他的話語、實踐他的話語、遵行他的話語,以此不斷來聖化自己,好使自己遵行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如同在天上。

我們看到摩西遵照上帝的指示,設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為祭司時,用羊血抹在他們的耳朵、右手的大拇指、右腳的大拇指上,用來表明他們的一生,無論是說話、行事,以及舉動都將依照上帝的旨意去聽、去做、去行。他們一生一世只聽從上帝的話,這是多麼重要的信仰告白啊!

作為一個受過洗的基督徒也應該有這樣的信仰告白才對;我們今天雖然沒有再用這樣的禮儀表明我們的心願,但是別忘了,我們是用水滴在頭上,這至少也表明了一件事:我們願意一生一世,無論是心中所思、所念,或是言行、舉止,都願意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行!這應該做為我們受洗的信仰告白。如果我們的心中沒有這樣的念頭,受洗的儀式對我們的信仰而言就沒有甚麼意義了。


二、信徒皆祭司,任何地方都是我們蒙召的所在

祭司的職務就是一項神聖的工作,因為是帶領人認識上帝,回應上帝的愛。所以,擔任祭司的基本條件就是要有純潔的心與神聖的使命感。同樣地,受按立為牧師也必須有純潔的心與神聖的使命感。宗教改革有一項信仰告白「萬民/信徒皆祭司」,因此信徒也是上帝所呼召來作祭司的服事。所以,不僅牧師要有此信仰態度,信徒也要有。

上週,有一位神學院老師跟我聊到「呼召」的問題,他說了一句話:「什麼樣的場合就會召到什麼樣的人?」有越來越多人是一時的感動或呼召而去讀神學院,感動來得快、也去得快,很快就放棄了。

特別在「情緒催化」場合裡的呼召,往往是情緒感受強烈者容易被煽動,這樣的呼召好嗎?我告訴他,要呼召人讀神學院,最好就是他本身就穩定在教會服事,教會就是他蒙召的地方。我認識幾位牧師,他們在讀神學院之前,有人擔任國際義工、參與社會運動,他們是在服事中得到呼召,他們去讀神學院,獻身的心志一直都很強烈,很有使命感。前幾天,與長老教會去日本311重建義工團成員聊天時,才知道十幾個義工中,已經有好幾個去讀神學院,甚至有人成為牧師。

「信徒皆祭司」,任何地方都是我們蒙召的所在,在家庭裡、在工作場域裡,我們都要成為祭司。也唯有我們在既有的地方蒙召做祭司,腳踏實地的實踐上帝的話語,才會有進一步的呼召。記住!任何地方都是我們蒙召的所在。


問題討論:

1.祭司重要的工作是什麼?

2.「信徒皆祭司」的信仰裡,我們可以如何做好祭司的職分?

3.今日基督徒可以如何「分別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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