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給人生命盼望的上帝
2019.1.20(日)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黃春生牧師
路加福音20:27-47
● 聖殿裡剝削人民的共犯結構對耶穌的反撲。
● 為何使徒保羅、甚至是宣教士在各地也同樣遭遇極大的阻攔?
● 耶穌的信息要帶來解放、帶來自由。
●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教導,就真的是我的門徒了;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得自由。」(約翰福音8:31-32)
● 要突破舊思維、要帶來解放與自由,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20:27-40)
● 「續嫁夫兄弟條例」(levirate law, 申命記25:5-10)
● 於是猶大對珥的弟弟俄南說:「你去跟你大嫂同床,對她盡你作小叔的義務,好替你哥哥傳後。」但是俄南知道生下來的孩子不屬於他,所以每次跟他大嫂同床,都故意遺精在地上,避免替哥哥生孩子。他這行為得罪了上主,上主也取了他的性命。(創世記38:8-10)
● 《路得記》記載波阿斯對摩押寡婦路得履行「續嫁夫兄弟條例」
● 《申命記》記載當時猶太人如何照顧寡婦的處境:
1.十分獻一的條例(申命記14:22-29)
2.七七收穫節條例(申命記16:9-12)
3.住棚節條例(申命記16:13-15)
4.一般條例(申命記24:17-18)
5.收割條例(申命記24:19-22)
6.續嫁夫兄弟條例(申命記25:5-10)
7.什一條例(申命記26:12-15)
● 將人世間的經驗拿來想像天上的事,是會出現極大錯誤的。
● 只有「活著,存在」,人才能繼續稱上帝為上帝。
二、幾世紀的聖經難題(20:41-44)
● 爭論幾個世紀的難題,「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詩篇110:1)
● 猶太傳統:「主」是指上帝,「我主」是指「彌賽亞」。
● 猶太傳統:「大衛的子孫」這稱號代表什麼意思?
● 彌賽亞不單只是大衛的子孫,而且是「我主」。
三、失去愛的信仰者(20:45-47)
● 耶穌為何要群眾防備那些經學教師?
● 經學教師如何霸佔寡婦的遺產?
通過今天這段經文,我們來反省二項要緊的信仰課題:
一、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沒有「愛」的觀點,律法就無法成全
● 「續嫁夫兄弟條例」是為了關懷親族中的寡婦,而不是拿來解釋是否有「復活」。
● 律法有其時代處境的狀況,不是世世代代奉行的真理。
● 「律法」也曾經被拿來當作圍牆,隔絕猶太人與外邦人。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埃及記21:24)怎麼會有「愛」的核心價值呢?
二、上帝是帶給人生命盼望的上帝
●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和合本)
● 「上帝,就是那希望的泉源」(羅馬書15:13)
● 上帝給我們不同的恩賜,是為了帶出上帝的愛。
問題討論:
1. 古代「續嫁夫兄弟條例」(levirate law, 申命記25:5-10)的目的是什麼?今日的時代處境下,有哪些類似的作法?
2. 耶穌指責經學教師哪些不好的行為?我們是否也如此的做?
3. 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我們該如何以「愛」的眼光來詮釋律法、接納他人?
講道篇
帶給人生命盼望的上帝
2019.1.20(日)台北濟南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黃春生牧師
路加福音20:27-47
自從耶穌出來傳上帝國的福音之後,經學教師、法利賽人就常抵擋耶穌。而耶穌在聖殿裡,秉持公義趕走在聖殿做買賣剝削的人之後(參考路加福音19:45),就引起攤販與祭司之間共犯結構的反撲。這也讓我們明白,為何使徒保羅、初代教會宣揚耶穌基督的福音時,會遭遇抵擋,甚至是宣教士在各地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時,也同樣遭遇極大的阻攔。因為耶穌的信息要帶來改變,要取代過去的舊勢力與轄制,使人不能再胡作非為,藉宗教謀利。就像施洗約翰為耶穌開路時,所說:
「有兩件內衣的,要分一件給沒有的;有食物的,也要這樣。」...有些當兵的也來問他:「我們呢?該做些甚麼呢?」他對他們說:「不可強索金錢,不可敲詐;要以所得的糧餉為足。」(路加福音3:11, 14)
耶穌的信息要帶來改變,帶來解放、帶來自由,就像耶穌告訴門徒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教導,就真的是我的門徒了;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得自由。」(約翰福音8:31-32)
要突破舊思維、要帶來解放與自由,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耶穌面對經學教師、法利賽人的抵擋,也受到撒督該人的阻擋。撒都該人在那個時代是有政治影響力及權力的人物,甚至是由祭司的家族所組成。而法利賽人雖然被耶穌指責假冒為善之外,但基本上法利賽人熱衷於宗教活動,而撒都該人熱衷於政治權力。
撒都該人拒絕經學教師所累積下來的口傳律法,對彌賽亞來臨的預言也沒有興趣,他們熱衷透過權力運作去謀取利益,甚至影響羅馬帝國的官員。當時的大祭司亞拿和他的女婿大祭司該亞法,兩人都是撒都該人。他們平常很看輕法利賽人的宗教狂熱,現在耶穌在聖殿「翻桌」的舉動,讓他們藉由宗教斂財的黑暗面全都揭露出來,而引起他們亟欲殺害耶穌。
以約翰福音的話來說,耶穌是「光照射黑暗」(約翰福音1:5),耶穌的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就是因為其中有太多黑暗的利益,這些黑暗勢力蠶食著人們的心靈和生命,使得人失去盼望。黑暗不接受光,為了黑暗的利益,他們不但拒絕耶穌,甚至要殺害耶穌。
撒都該人上次用「是否該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參考路加福音20:22)來試探耶穌,雖然試探失敗,但他們仍不放棄設陷阱來陷害耶穌,這次是用「有沒有復活」的問題來試探耶穌。上次是政治問題,這一次是宗教問題。現在我們一起來看耶穌所受的試探:
一、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20:27-40)
27有些否認有復活這回事的撒都該人來見耶穌,28問他:「老師,摩西為我們立法:『如果一個人死了,留下妻子,但是沒有孩子,他的弟弟必須娶寡嫂為妻,替哥哥傳宗接代。』29從前有兄弟七人:老大結了婚,沒有孩子就死了。30老二就娶了寡嫂,31以後老三也娶了她,一直到老七都娶過她,也都沒有孩子,就死了。32最後那女人也死了。33請問在復活的日子,她要算是哪一個人的妻子呢?因為兄弟七個人都娶過她。」34耶穌回答他們說:「今世的男女有娶有嫁;35但是那些配得從死裏復活,並且活在來世的人,也不娶也不嫁。36他們和天使一樣是不會死的。他們是上帝的兒女,因為他們從死裏復活。37摩西已經證實有死人復活這回事,他在荊棘燃燒的記載上說了:主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38這意思是說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因為在上帝眼中,人都是活著的。」39有些經學教師說:「老師,你說得好!」40從此,他們再也不敢向耶穌提出問題。
聖經的詮釋是很多元的,在耶穌的時代,法利賽派與撒都該派的人對聖經的解釋就很不一樣。法利賽派相信有天使、鬼魂、復活、永生,但是撒都該派對這些都不相信。因此,撒都該人想用兄弟七人先後娶了大哥的寡嫂為妻,來譏笑復活的信仰。
這樣的制度記載在申命記裡,早在摩西訂定這條律法之前,亞伯拉罕的時代就有這樣的風俗,這並不是古代猶太人獨有的規定。
創世記第卅八章就記載一段故事,說到雅各第四個兒子「猶大給他的長子珥娶妻子,名叫塔瑪。」(創世記38:6)但是,沒多久珥過世,塔瑪成為寡嫂。
於是猶大對珥的弟弟俄南說:「你去跟你大嫂同床,對她盡你作小叔的義務,好替你哥哥傳後。」但是俄南知道生下來的孩子不屬於他,所以每次跟他大嫂同床,都故意遺精在地上,避免替哥哥生孩子。他這行為得罪了上主,上主也取了他的性命。(創世記38:8-10)
古代這條律法的設立不是在規範誰是這女人的丈夫,而是在強調「愛的責任」,除了要為兄弟延續後代,同時也是要照顧家族中的寡婦。聖經《路得記》就記載,摩押女子寡婦路得與婆婆拿娥美回到伯利恆之後,她丈夫家族中最親的堂兄弟都沒有人要娶路得,後來只有遠房的親族波阿斯照顧路得娶了她。為此,波阿斯還在城門口找眾長老做見證人,如果不願意盡「續嫁夫兄弟條例」(levirate law, 申命記25:5-10),就脫下鞋子給對方。
但是撒都該人將這條例拿來「否認復活」,他們曲解這條律法背後對於社會邊緣人,特別是對當時寡婦要有慈悲憐憫「愛」的要求。在《申命記》裡面,就記載當時猶太人如何照顧寡婦的處境:
1.十分獻一的條例(申命記14:22-29):照顧孤兒寡婦的生活。
2.七七收穫節條例(申命記16:9-12):節慶時不可冷漠孤兒寡婦。
3.住棚節條例(申命記16:13-15):節慶時不可冷漠孤兒寡婦。
4.一般條例(申命記24:17-18):不可欺負孤兒寡婦,或拿寡婦衣服典當。
5.收割條例(申命記24:19-22):收割時,讓寡婦可以撿拾掉落的莊稼。
6.續嫁夫兄弟條例(申命記25:5-10):提供寡婦永久的照顧,及延續夫家血脈及產業。
7.什一條例(申命記26:12-15):照顧孤兒寡婦的生活。
撒都該人曲解照顧寡婦的律法,而是拿律法來試探耶穌。這畫面很像耶穌在曠野受到撒但的試探,撒但也是扭曲上帝的話來試探耶穌(參考路加福音4:1-13)。因此,耶穌就提醒門徒說:「要提防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馬太福音16:12)
依照古代以色列人民的看法,大伯、小叔有娶那無子嗣兄弟的寡婦的義務。古代以色列人有這樣的規定,不是為了財產的繼承問題,而是共同維護親族寡婦日後有子嗣可以照顧。舊約的律法有其時代處境的意義,舊約的律法也不能一概拿到今天的處境來使用,如果採取這種方法,可能會觸犯今日的法律。這樣的風俗,在今日已經沒有了,改而代之的是收養大伯、小叔的兒子為兒子,甚至更開明、進步的是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看到了嗎,處境不同,做法也不同,但相同的是律法背後「愛」的原則,如果失去這項原則,律法都有可能被拿來定人的罪,甚至在此被拿來試探耶穌。
對於撒都該人的問題,耶穌回答說,地上與天上不一樣。地上需要傳宗接代,生兒育女,照顧寡婦,但天上既然沒有死亡,也就不需要結婚、生育的功能。在天上是「愛」的關係,就像聖父、聖子、聖靈「愛的團契」關係。
我們從這裡也可以看到,將人世間的經驗拿來想像天上的事,是會出現極大錯誤的。就像古代許多宗教信仰或神話故事,將地上的封建君王制度來想像天上也有皇帝統治,甚至天上也有文武百官,甚至更想像陰間也有閻羅王在治理。這種將人世間的經驗拿來想像天上的事,很容易誤解上帝的意念,就像先知以賽亞傳出上帝的話語所說的:
「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正如天高過地,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8-9)
既然,撒都該人的癥結點在於「否認有復活這回事」,耶穌就引用摩西的話來說明有「復活」。因為,撒都該人只認定摩西是唯一的先知,只相信《摩西五經》。
摩西說:「主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真的死了,不存在了(這是撒都該人的看法),那上帝怎麼會是這種不存在的人的上帝呢?既然「死了,不存在」,就不需要有上帝;只有「活著,存在」,人才能繼續稱上帝為上帝。
二、幾世紀的聖經難題(20:41-44)
41可是耶穌對他們說:「人怎麼能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42大衛在《詩篇》上自己說過: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43等我使你的仇敵屈服在你腳下。44大衛既然稱他為『主』,基督又怎麼會是大衛的子孫呢?」
經學教師、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等宗教領袖,都在挑戰耶穌,現在換耶穌問他們關於爭論幾個世紀的聖經難題,也就是詩篇一百一十篇第一節的問題「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以色列人因怕妄稱上帝的名諱,故常隱諱不讀出上帝的名諱(參考出埃及記20:7),在翻譯希臘文舊約時,猶太人就將上帝的名字直接翻譯成「主」,耶穌和新約的作者引用希臘文舊約聖經也是直接將上帝稱為「主」(可12:36;路20:42;徒2:34;林前15:25;來1:13、10:13)。馬太福音、馬可福音更進一步說,這是「大衛被聖靈感動」而說出來的。(參考馬太福音22:43;馬可福音12:36)
傳統上猶太人對詩篇這段經文的理解,第一個「主」是指上帝,而第二個「我主」是指「彌賽亞」,而彌賽亞是出自大衛的子孫。猶太人因為亡國的經驗,因此使他們加倍想念大衛王朝時代的輝煌過去。因此,一直盼望有一位君王就像大衛那樣,不但文武雙才,還能與上帝不斷維持和好的關係。因此,他們一直在盼望有一位拯救者會來自大衛的子孫,將成為偉大的君王,甚至要帶領以色列人擊垮羅馬帝國。也因此,「大衛的子孫」這稱號,代表軍事、政治的強權統治者。
當時的猶太人,不會認為耶穌是彌賽亞,因為耶穌沒有政治舞台,更無軍隊。人以自己的期待來認定彌賽亞,卻忽略耶穌所傳的福音才是改變世界最強的力量。今日我們回顧歷史,我們就會看到古代最強的帝國,埃及、巴比倫、波斯、希臘、羅馬帝國等國家都終止了,反倒基督的國度迄今屹立,且不斷在拓展在人的心中。
對於當時猶太人對彌賽亞錯誤的認知,耶穌就挑戰他們,問他們說:「大衛既然稱他為『主』,基督又怎麼會是大衛的子孫呢?」(路加福音20:44)顯然,彌賽亞不單只是大衛的子孫,而且是「我主」,「主」這個稱謂是用來指稱「上帝」的。耶穌有意說明「基督」(彌賽亞)即是上帝道成肉身降生在大衛的子孫,但這奧秘對當時的人來說,是深奧難懂的。就像二百年前的人,也困難理解人居然可以飛上天空,也難以理解人居然可以越洋通話。
但對於新約時代的我們來說,彌賽亞並非只是人間的君王而已,他更有上帝神聖的計畫。也就是說,彌賽亞並非傳統猶太人的認識,要來耶路撒冷做王,而是要受死成就上帝的救贖計畫,而其做王也不只是做地上的以色列王,而是要成為高天上的榮耀之君。
耶穌透過這個爭論幾個世紀的聖經難題,指出撒都該人對於聖經的理解是不夠的,無法通過聖經來理解上帝的計畫。
三、失去愛的信仰者(20:45-47)
45群眾傾聽著的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46「要防備那些經學教師。他們喜歡穿著長袍招搖過市,喜歡人家在公共場所向他們致敬問安,又愛會堂裏的特別座位和宴會上的首座。47他們吞沒了寡婦的家產,然後表演長篇的禱告。他們一定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第廿七至四十節,我們看到撒都該人對聖經的誤解,甚至不了解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他們大概無法感受寡婦的悲慘處境。既然「無愛」,如何認識上帝因著愛世人而道成肉身的計畫呢?如何發掘聖經中早就對彌賽亞的啟示記載呢?
不僅那些擁有政治權柄的撒都該人眼睛瞎了,不明白上帝的愛與計畫,甚至教導人認識上帝的經學教師,心靈也同樣瞎了,如同耶穌指責法利賽人說:「瞎子給瞎子領路」(馬太福音15:14)
耶穌要群眾防備那些經學教師,他們喜歡穿著代表著仕紳階級的「長袍」招搖過市。他們喜愛坐在會堂裡「特別座位」,這座位俗稱「摩西的位」(馬太福音23:2),這座位象徵摩西律法的繼承人,這樣的人在當時是全村鎮的信仰領袖,他們所講的話被受百姓敬重,甚至人遇到紛爭時,會去找經學教師排解。
經學教師有時還有類似今日律師的身份,要透過律法來斷定糾紛。他們藉由管理寡婦的遺產或解決糾紛時,將人的財產佔為己有,或是索取高額的手續費。當時,不公平作惡的經學教師一定不少,而百姓敢怒卻不敢言,所以耶穌嚴禁他自己的門徒,絕對不可有如此惡劣的行徑。
耶穌又指出當時的經學教師內心貪婪,卻又表演長長的祈禱。他們以虛偽的敬虔,為了博取更多人的信任,在耶穌看來這樣的祈禱不但上帝不愛聽,而且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通過今天這段經文,我們來反省二項要緊的信仰課題:
一、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沒有「愛」的觀點,律法就無法成全
第廿七至四十節,我們看到撒都該人對聖經的誤解,甚至不了解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他們拿「續嫁夫兄弟條例」(levirate law, 申命記25:5-10)來譏諷「復活」的事。但這條例的目的是為了關懷親族中的寡婦,而不是拿來解釋是否有「復活」的事。
而且,我們要知道律法有其時代處境的狀況,不是世世代代奉行的真理。就像這條律法,今日猶太人也不再拿來遵守。但很可惜的是,耶穌打破猶太人與外邦人相隔的牆,但是今日卻仍有人不斷在築牆。
「牆」有很多種,無形的牆、有形的牆,人築起的「牆」隔絕了彼此的關係。過去有隔絕東德、西德的「柏林圍牆」,今日有中國的「網路城牆」阻隔人民渴望自由的世界。三十年前1989年11月9日「柏林圍牆」倒了,我相信有一天中國的「網路城牆」也會倒掉。
但不要忘了「律法」也曾經被拿來當作圍牆,隔絕猶太人與外邦人,甚至在此被撒都該人拿來隔絕與耶穌基督的關係。律法會被拿來阻隔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阻隔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是因為失去「愛」的核心價值,而成為排擠他人的工具。
有一次在處境查經班時,有人問我:「『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埃及記21:24)這樣的律法怎麼會有「愛」的核心價值呢?怎麼看都看不出來!」一般來說,我們都會認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為了報復,但是在三千多年前出埃及的處境下,摩西規定「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目的是出於「愛」,不希望人與人之間出現「過度報復」。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可能會發生「被傷一隻眼,而導致殺掉一個人」的過度報復情況。
時代在進步,我們的處境越來越看重人權,看重對人的愛。律法過去分隔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但耶穌推倒這座分裂的牆。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基督親自把和平賜給我們;他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以自己的身體推倒那使他們互相敵對、使他們分裂的牆。」(以弗所書2:14)
耶穌向蒙受福音——上帝國新的子民,揭示新的誡命就是「愛」,愛上帝、愛人如己,「摩西全部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都是以這兩條誡命為根據的。」(馬太福音22:40)記住,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沒有「愛」的觀點,律法就無法成全。
二、上帝是帶給人生命盼望的上帝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經常指責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但是不要忘了耶穌也曾說過一句話:「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和合本)換言之,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當中仍有值得我們尊重的地方,例如他們喜愛讀聖經,過著祈禱的生活,盡心在會堂服事,仔細的抄錄聖經、研究聖經、教導聖經,今日沒有幾個基督徒能夠像他們對信仰追求的認真與仔細。
有些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之所以被耶穌責備,是他們要來試探耶穌,他們的動機不是對真理的渴望,而是要抵擋耶穌的教導。甚至,有些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被耶穌責備,是因為他們言行不一、假冒為善。
我們要如何防備自己落入假敬虔?或許我們可以試問自己,我喜歡在眾人面前表現自己很敬虔嗎?我喜歡眾人知道我很了不起嗎?我很喜歡誇耀自己某些屬靈能力嗎?不,人的驕傲、偽善是無法取悅上帝的。使徒保羅說:「上帝,就是那希望的泉源」(羅馬書15:13),唯有帶給苦難的人有盼望,才能蒙上帝的悅納。如果,撒都該人看到寡婦的苦難,他們就不會誤解「續嫁夫兄弟條例」;如果,耶穌所指責的經學教師,能夠謙卑自己,並維護寡婦的家產,帶給人生命盼望,這樣他們就會受到耶穌的肯定。
基督徒是受呼召在生活中見證苦難中有來自上帝的盼望,在世上分享上帝所給予的恩賜,成為萬民的祝福。人生中,我們都會經歷不同的軟弱與苦難,也會經歷生命的匱乏與絕望。但倚靠上帝,在祂裡面,我們就能看見希望。發明疫苗接種的「微生物學之父」法國科學家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從小身體孱弱,甚至連走路都走得不太穩。他的老師曾說:「這個人的未來大概不太有希望。」因為他非常瘦小,能不能活得下去都是個問題。
巴斯德是一位非常虔誠的基督徒,他裡面充滿對耶穌的愛,而且他相信耶穌在苦難中帶給人復活的希望。他自己也經過許多的苦難,他有五個孩子,但是其中三個孩子還未成年就死於傷寒(Typhoid Fever, 腸熱病),也因為效法耶穌苦難中有復活的盼望,更加激發他去研究如何預防及治療各種的傳染病。1885年他研發出減毒的狂犬病疫苗,還特別從法國飛到美國為了救一位遭狂犬病感染的狗咬傷的孩子,果然他的方法救了性命垂危的孩子。
我們每個人都有上帝給我們不同的恩賜,這些恩賜不是為了來榮耀自己,而是要來榮耀上帝,這些恩賜是為了帶出上帝的愛,是為了使苦難中的人看到生命的盼望。盼望我們在耶穌的教導裡,得著實踐愛的能力。
問題討論:
1. 古代「續嫁夫兄弟條例」(levirate law, 申命記25:5-10)的目的是什麼?今日的時代處境下,有哪些類似的作法?
2. 耶穌指責經學教師哪些不好的行為?我們是否也如此的做?
3. 律法的核心價值是愛,我們該如何以「愛」的眼光來詮釋律法、接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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