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5日 星期六

出埃及記24:1-18遵行與上主所立的約

遵行與上主所立的約

2022.2.6 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出埃及記24:1-18


21-23章「典章」:關於司法制度或法律的制度。

第24-31章「律例」:關於聖化的宗教禮儀,規範

奴隸是沒有資格與他人立約的

羅爾斯(John Bordley Rawls)《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

「原初立場」(original position):立約者需擁有「自由平等」的自主性

立約前,上主做了二件事:

1.成為自由的人

2.去除「無知的面紗」(veil of ignorance)


一、設立七十位長老(24:1-2)


葉特羅的建議:「行政權」的領袖


你要召集七十個受人尊敬的長老,把他們帶到聖幕我面前來,站在你旁邊,我要下來,在那裡對你說話。我要把賜給你的靈分給他們,他們就能幫你分擔責任;你不必一個人挑這重擔。(民數記11:16-17)

「上山」共出現七次(24:1, 2, 9, 12, 13, 15, 18) 

只有你(摩西)一人可到我跟前


二、發誓遵行所裡的約(24:3-8)


以色列民同聲回答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

進行立約——「集體的社會契約」,他們是自由的


「豎立石柱」立約:雅各在伯特利夢見天梯


你們要敬畏上主,真心誠意地事奉他。你們要除掉祖先在美索不達米亞埃及所拜的神明,專一事奉上主。(約書亞記24:14)

看,這塊石頭將為我們作證;它聽見了上主對我們所說的一切話。因此,它將為你們作證,免得你們背叛你們的上帝。(約書亞記24:27)

將立約的血分成兩半:灑在祭壇、灑在百姓身上


三、如同在天上的體驗(24:9-11)


經文的矛盾:

他們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

見上主面的人不能存活(參創世記32:30)

摩西只能上主的背(出埃及記33:23)


上帝的腳下彷佛有藍寶石的鋪道

保羅被提到第三層天的屬靈經驗(哥林多後書12:2)


四、摩西在西奈山上(24:12-18)


頒布律法和誡命主要目的:用來教導上帝子民的

「四十」代表在地上的一個完整、適當的時間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以實際的行為來遵行與上主所立的約

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7)

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24:3, 7)

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耶利米書34:18-19)


二、透過上帝的話語不斷聖化我們的心靈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登基70週年

香港人暱稱英國女王為「事頭婆」

● 2016"The Servant Queen and the King She Serves”(僕人女王與她所侍奉的君王)


問題討論:

1.您認為七十位長老與百夫長、千夫長等人的角色或恩賜有什麼不同?

2.七十位長老可以「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但在33:20卻告訴我們,見上主面的人不能存活(參創世記32:30),您如何看待這二種矛盾?

3.您可以採取什麼「實際的行為」來遵行與上主所立的約?


劉榮主長老回應詩
遵行與上帝所立的約
    出埃及記24:1-18
1、十誡律例已齊全
      上帝要求須實踐
      遵行承諾靠立約
      聖化生命守誓言

2、立約互信重承諾
      石柱爲証保成果
      獻祭用血用生命
      上帝接受人遵守

3、遵行誓約先教導
      選定七十位長老
      敬神用愛用虔誠
      宗教禮儀不可少

4、實踐與上主立約
      生命聖化為先決
      不斷親近信靠神
      上帝規範不逾越



講道篇

遵行與上主所立的約

2022.2.6 台北濟南基督長老教會主日講道篇

出埃及記24:1-18


今日是新春後第一個主日,感謝上帝的保守,新春期間臺灣的疫情仍持續有好的控制。雖然許多兄姐無法出席實體禮拜,但透過線上禮拜讓我們也可以一起來敬拜,領受上帝的話語。但是還是期待疫情趕快過去,能夠早日恢復肢體的交通。

我們回顧第廿一至廿三章,即關於司法制度或法律的制度。對當時的以色列民族來說,當人民在實踐律法/法律,就是在實踐宗教責任,實踐上帝的旨意。

第廿四至卅一章,則是關於聖化的宗教禮儀,規範,用來指導以色列人透過會幕的獻祭來表達對上帝的愛與敬虔。人需要不斷地親近上帝「聖化」生命、靈性的素質要提升,否則再好的法律制度,都沒有用。

關於司法制度的「典章」(21~23章),佔三章的篇幅。關於聖化的宗教禮儀、律例(24~31章),佔八章的篇幅。總之,通過篇幅的長短,我們就可以清楚看到,出埃及記對於宗教禮儀來聖化人心的比重,遠遠超過司法的律法要求。換句話說,即使有嚴明的法律與司法,而沒有發自內心的靈性素質,也是沒有用的。因此,塑造靈性,建立謙卑敬虔的信仰態度,才能使人類不斷朝向上帝國的價值發展,以色列民族才能在曠野的處境下得著安穩。

出埃及記第廿四章談到關於聖化的宗教禮儀的展開,首先最要緊的就是「與上主立約」。過去以色列民族在埃及當奴隸,奴隸沒有資格與人立約,甚至當時奴隸在法庭上的證詞也是無效的,更不用說有哪個主人會與奴隸「立約」。

當代重要的政治哲學家羅爾斯 (John Bordley Rawls, 1921-2002)最為人熟知的著作是 1971 年出版的《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他提到一個概念「原初立場」(original position),也就是立約者擁有「自由平等」的自主性。當上主要與以色列民族立約時,上主是將這群以色列民族視為「自由」的,也因為具備「自由的人格」,才能選擇、才能立約。

這道理很簡單,一個被威脅的人,所進行的買賣、或是所立的約是有效力的嗎?同樣地,被誘惑、被欺騙,被對方「無知的面紗」(veil of ignorance)所遮蔽,而與對方所進行的買賣、或是所立的約,也是無效的。

上主要與以色列民族立約時,上主做了二件事:一、上主先讓他們脫離奴隸身份,成為自由的人,他們在自由的基礎之下,才與上帝進行「立約」。二、上帝親自啟示祂自己,透過出埃及的十災、曠野的救贖恩典,揭開神秘面紗,去除「無知的面紗」(veil of ignorance),讓以色列民族認識上帝。在這二項前提下,上主與人立約。

現在我們看第廿四章,是描述以色列人民如何回應上帝透過摩西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當摩西對他們說上帝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時,他們都在自由意志下回答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24:3, 7)這句話也就成為他們對以色列的神上主的信仰告白,表明他們將會世世代代遵行上帝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章經文的內容:


一、設立七十位長老(24:1-2)

1上主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連同七十個以色列的領袖要上山到我這裡來;你們還在遠處時就要下拜。2只有你一人可到我跟前,其餘的人不可靠近;人民都不可跟你上山。」


早在出埃及記第十八章就記載,摩西的岳父葉特羅曾去找摩西,建議他從人民中選出「能幹的人」協助處理以色列民眾的案件。葉特羅的建議是從每一千人、一百人、五十人、十人等依序選出來(出埃及記18:24-25),這些領袖是屬於「行政權」的領袖。

根據民數記的記載,這七十位是長老職分,是各支派的領袖,與千人、百人、五十人,和十人所要選出來的領袖不一樣。民數記第十一章就記載上主對摩西說:「你要召集七十個受人尊敬的長老,把他們帶到聖幕我面前來,站在你旁邊,我要下來,在那裡對你說話。我要把賜給你的靈分給他們,他們就能幫你分擔責任;你不必一個人挑這重擔。(民數記11:16-17)

當聖靈降臨在七十位長老身上時,「都像先知一樣呼叫(民數記11:25-26)。七十位長老是屬於屬靈的領袖。而千人、百人、五十人,和十人的領袖乃是屬於行政權的層峰組織上的同工。 

「七十人」傳統最早出現在創世記第十章亞當的族譜,族譜中扣除挪亞的兒子,總共是七十個族群,這點正好與後來雅各年老時攜帶家眷下去埃及的「人口一共七十人(創世記46:26-27),如今摩西時代也設立七十個長老(出埃及記24:1, 9)。這傳統甚至到了耶穌時代,猶太公會也是採取七十位議員的席次。

「上山」是本章重要鑰字,共出現七次(24:1, 2, 9, 12, 13, 15, 18)作者描述他們「逐步上山」,每次都到達一個更高的地方,這有著行動的隱喻,要表明他們的信仰是逐步地精進,而最後則以摩西一人達到山頂為故事之高峰。且「七」有「完全」、「神聖」的意思。 

拿答亞比戶亞倫的兒子。他另外還有兩個兒子名叫「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出埃及記28:1)。在這裡讓我們看到亞倫和他的家人,以及七十位長老開始進入「組織」,並有了重要的職務與角色。

只有你(摩西)一人可到我跟前」,這句話表明摩西以色列人民中已經成為有特別地位的一位領袖,跟一般的領袖不一樣,也跟其他的長老,或是族長不同。這項吩咐可能與第十九章九節所說有關,上帝要使摩西以色列中,人民都「相信」他。


二、發誓遵行所裡的約(24:3-8)

3摩西下山,向人民陳述上主一切的命令和規例。全體人民同聲回答:「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4摩西把上主的命令一一寫下來。第二天一早,他在山腳築了一座祭壇,並豎立十二根石柱;每一石柱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族的一族。5然後他差派一些年輕人向上主獻牲畜,作為燒化祭和平安祭。6摩西把牲畜的血一半盛在盆裡,另一半灑在祭壇上,7然後向人民大聲宣讀約書裡所載上主的命令。人民都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命令,我們願意順從遵行。」8於是摩西拿盆裡的血灑在人民身上,說:「這血是上主依照他的誡命和你們立約的印記。」


第三至八節是立約的儀式,包括宣讀律法,人民回應,獻祭,及灑血。

摩西向人民陳述的「一切命令和規例」,應該是包括十誡到所有的法律條文(20, 21-23),聖經學者稱為「約書」,也就是第四節所說的「摩西把上主的命令一一寫下來」的內容,而不是寫在石版上的,因為石版上的是上帝親自用指頭寫的(出埃及記31:18)

第三節是很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說到以色列民「同聲」回答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我前面提到,奴隸沒有選擇的自由,但如今以色列民族獲得解放、得到自由,他們有選擇的自由。因此,當他們進行立約——「集體的社會契約」時,他們是自由的,是甘心樂意的接受上帝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

第四至五節是表示以色列人民要履行與上帝立約的一種儀式,就像在創世記裡,他們所用的方式是築祭壇,表示對上主的崇拜,也是內心聖化的過程。

此外,自從雅各進入埃及後,他們在埃及四百三十年的時間,大部份時間都是生活在奴隸的環境中,奴隸隨時可以被賣掉,或是被拆散,支派的觀念對他們來說並沒有特別意義。更何況當時,與他們出埃及時,也有許多希伯來人及其他外族人。

這裡提到「豎立十二根石柱」代表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族。這也是出埃及以後第一次提到「十二支族」,很可能這時候他們已經開始有了族群支派的分類了。

至於「豎立石柱」作為發誓立約,是古代近東文化的傳統,如果去看創世記第廿八章,雅各為了躲避哥哥以掃的追殺,逃到伯特利這地方,拿石頭當枕頭睡著了,夢見天梯,雅各「醒悟過來」,他把所枕的石頭立為紀念碑,然後澆油獻祭,表明該碑是神聖地方的記號。這項舉動讓我們認識到非常原始的宗教禮儀,在迦南地的人民,是只要他們認為有神明的地方,就會在那地方立下石柱,將油倒在上面。

甚至,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族進入迦南地之後,在他年老時,向全體以色列民族講話:「你們要敬畏上主,真心誠意地事奉他。你們要除掉祖先在美索不達米亞埃及所拜的神明,專一事奉上主。(約書亞記24:14)可見當時,仍有許多希伯來人仍信奉「大河那邊的神明」。然後,約書亞把這些命令寫在上帝的法律書上,然後在上主聖所的橡樹下豎立一塊大石。他對全體人民說:「看,這塊石頭將為我們作證;它聽見了上主對我們所說的一切話。因此,它將為你們作證,免得你們背叛你們的上帝。(約書亞記24:27)很清楚的,石柱是作為立約的證據。

後來為了與迦南信仰分別,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就訂下法律來禁止膜拜「雕刻的石頭」、「石柱」來敬拜上帝(參考利未記26:1;申命記16:22)。因為,「石柱」僅是作為立約的記號,而不是上主本身。就像「挪亞之約」,以彩虹為記號,但我們不會去膜拜彩虹。

第五節是預備進行燒化祭和平安祭,這種獻祭的方式是將祭物完全用火燒盡,也稱為「贖罪祭」。人必須為自己的罪付上代價,象徵來到上主面前必須無瑕疵,才能蒙上主的接納。

這種獻祭立約的儀式在舊約中我們時常看見。創世記第十五章十七節說到亞伯拉罕和上帝立約,立約的方式就是將牲畜分成兩半排列著,上帝用火爐和火炬在那兩行肉塊中間經過(參考創世記15:9-18)。在這裡我們看到立約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特色,就是血。它代表著生命,因此,與上帝立約,都含有生命的意義在裡面。換句話說,人與上帝所立的約不是一般生意上買賣的契約,而是以血、以生命所立永遠的生命之約。

將立約的血分成兩半,一是灑在祭壇象徵上帝的赦免與接納(參馬太福音26:28;馬可福音14:24);二是灑在人民身上象徵他們永遠順服所立的約。而立約的基本態度就是發誓且要遵行,因此他們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命令,我們願意順從遵行。(出埃及既24:3, 7)


三、如同在天上的體驗(24:9-11)

9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連同七十個以色列的領袖都上山;10他們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在他腳下,彷彿有藍寶石的鋪道,像天空一樣的藍。11上帝並沒有傷害這些以色列的領袖。他們瞻望上帝;他們一起吃,一起喝。


這一段經文很特別,首先是「他們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但在第卅三章二十節卻告訴我們,見上主面的人不能存活(參創世記32:30),而摩西亦在其後只能見到上主的背(出埃及既33:23),何以這裏能說看見以色列的上帝呢?這二種看法充滿矛盾!

有聖經學者試圖緩和這種「矛盾」,認為不是看到上帝「本質實體」 (essence of God) ,而是看到「神的形像」(likeness;民數記12: 8)。但我覺得,聖經就是故意有這樣的矛盾存在,好引起我們「發問、對話、討論」。就像聖經裡面尼希米記有德國希特勒用來「種族純化」的經文,強制娶外族人要勒令離婚,孩子要趕出去;但是,也有路得記,記載摩押女子路得才是真正實踐以色列信仰的女子。

這七十位長老「實質看見上帝」,與「不可看見上帝」的矛盾,正是給猶太教育一個很大的啟蒙,因為猶太教育重視的是「發問、對話、討論」。你可以質問上帝,質問聖經,上帝不會因為你的質問,上帝就不存在;好好的運用上帝給我們的腦去反思、去思考,你就會經歷上帝的。

這裏又說,上帝的腳下彷佛有藍寶石的鋪道,來形容天地相連一體的浩瀚的景象,表明上帝的偉大有如浩瀚的藍色天空一般的廣闊。這七十位長老彷彿如同在天上的體驗,也彷彿使徒保羅被提到第三層天的屬靈經驗,他說:「我知道有一個基督徒,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我不知道是他的身體上去,還是他得了異象,只有上帝知道)。(哥林多後書12:2)

在那裡,「他們瞻望上帝;他們一起吃,一起喝」慶祝立約告成(參考創世記26:3031:54)。在新約時代,吃主耶穌的聖餐也有承接所立新約的意思(參考哥林多前書11:25-26)


四、摩西在西奈山上(24:12-18)

12上主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你在這裡的時候我要交給你兩塊石版,石版上面寫著我為教導我子民所寫的一切法律和誡命。」13摩西和他的助手約書亞準備好了;摩西開始走上聖山。14摩西以色列的領袖說:「你們在營地等我們,直到我們回來。亞倫戶珥跟你們在一起;凡有糾紛的事可以到他們跟前解決。」15摩西上了西奈山,有雲彩把山遮著。16-17上主的榮耀降在山上。在以色列人民眼前,這榮耀的光輝彷彿一團烈火在山上焚燒著。雲彩遮蓋著山有六天之久,第七天上主從雲裡喊摩西。18摩西上去,進到雲裡;他在那裡停留四十晝夜。


第十二節說明這些誡命是上帝親自在石版上寫下的,且清楚說明上帝頒布律法和誡命主要的目的是,用來教導上帝子民的。換言之,上帝的律法和誡命若沒有用來教導子民遵守,就沒有存在的意義。

此外,這裡很清楚說出摩西約書亞是分開的;摩西被雲彩遮住,所以沒有人可以看出來。而上帝的榮耀如同「一團烈火」般,這些景象讓我們想起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上帝用雲柱和火柱保護著他們。上帝的出現彷佛有一團雲霧和火柱襯托著。

七天,這是以色列人民看為神聖的數字,與上帝的創造有密切的關係。現在用在這裡所要表達出來的意義是再清楚不過了,因為是上帝親自出現,所以數字本身也表達了神聖的記號。

四十天,這個四十數字也有特別的意義;它與摩西在「四十歲」的時候,開始關心在埃及作奴隸的以色列人,然後在逃亡去他岳父米甸的祭司葉特羅地方住了「四十年」,後來被上帝呼召去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以色列人民就這樣出埃及後在曠野漂流了「四十年」(使徒行傳7:30, 36, 42)

在新約馬太福音,我們則是看到耶穌基督在曠野被魔鬼試探之前,有「四十天」禁食(馬太福音4:2)。這些都與四十的數字有密切關係。所要代表的意義乃是在地上的一個完整、適當的意思。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以實際的行為來遵行與上主所立的約

新約聖經說:「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7)強調信仰實踐的重要性。

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出埃及記24:3, 7)是這一章重要的金句。這是以色列民眾回答上帝透過摩西頒佈給他們誡命、律例時所說的話,也是他們真實的信仰告白。

雖然他們後來又犯了毛病,造金去敬拜偶像,而惹起上帝極大的生氣。但我們應該有一個認知:遵行上帝的話,是指引我們生命獲得拯救的惟一途徑,是我們進入上帝國度裡惟一可尋的方向。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話:「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確實是這樣。如果我們沒有遵行上帝的話,卻期盼上帝的拯救,那是很矛盾又可悲的。以色列人民原先被帶出埃及,本是要進入上帝為他們安排的那流奶與流蜜的土地,但是,卻因為造金牛偶像敬拜,引起上帝的憤怒,使得年滿二十歲的人都無法進入那應許之地,多可惜啊!

而立約的基本態度就是「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若不遵行,立在多的約也是枉然。耶利米書34:18-19說:「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若是毀約,人就會像牛犢被劈開分成兩半。因為,與上帝所立的約是生命的約,不容嬉戲看待。

如果我們要進入生命的應許之地,我們就必須以真心、嚴謹的態度遵守上帝的話。


二、透過上帝的話語不斷聖化我們的心靈

今天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Britain's Queen Elizabeth II)登基70週年。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195226日登基,繼承其父親喬治六世成為英國國王,包括英國15英國聯邦的共同君王。70年來,有的國家改制共和國,自立國家元首,雖然如此,迄今仍有11個國家尊其為國家君王,包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等。1997年以前,香港人暱稱英國女王為「事頭婆」(即老闆娘),可見女王受到景仰與尊崇的地位。

2016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她90歲生日之前,出版一本自傳"The Servant Queen and the King She Serves"(僕人女王與她所侍奉的君王),本書由英國聖公會所屬出版社希望協會(HOPE),聖經公會(Bible Society)和倫敦當代基督教學院(London Institute of Contemporary Christianity,簡稱LICC) 共同出版。書中女王自稱為「僕人」,稱耶穌為「她所侍奉的君王」,並強調禮拜與讀經,是她固定的生活。

女王如此說:

「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我知道過我的生活的唯一方法就是努力做正確的事,眼光放長遠,竭盡我所能的去信靠上帝。」(‘Each day is a new beginning. I know that the only way to live my life is to try to do what is right, to take the long view, to give of my best in all that the day brings, and to put my trust in God.’)

她所表達的是透過禮拜與讀經,是她每一日的力量來源。在出埃及記第廿四至卅一章裡,就是告訴我們透過宗教禮儀、規範,指導人來表達對上帝的愛與敬虔,引導人不斷地親近上帝「聖化」生命、靈性的素質要提升,否則再好的法律制度,都沒有用。

盼望我們渴望在禮拜與讀經中,靈性不斷得到「聖化」,如同耶穌所說:「我對你們所講的信息已經使你們潔淨了。(約翰福音15:3)


問題討論:

1.您認為七十位長老與百夫長、千夫長等人的角色或恩賜有什麼不同?

2.七十位長老可以「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但在33:20卻告訴我們,見上主面的人不能存活(參創世記32:30),您如何看待這二種矛盾?

3.您可以採取什麼「實際的行為」來遵行與上主所立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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