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摸了我?
路加福音8:40-56
2018.6.17濟南教會主日講道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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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則耶穌使死人復活的故事:
1.「外邦人」:拿因城寡婦的獨生子(路加福音7:11-17)
2.「猶太人」:葉魯的獨生女(太9:18-26;可5:21-43;路8:40-56)
3.「基督徒」: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撒路(約翰福音11:1-16)。
一、「快要死了」生命何等沈重!(8:40-42)
● 會堂主要的功能有三:敬拜、教育和管理公共事務。
1.敬拜:由會堂主管負責監督敬拜的進行。
2.教育:由長老治理,施行紀律和懲罰成員。
3.管理公共事務:慈善工作,勸勉、處理糾紛...。
● 拿因城寡婦的獨生子:外邦人、底層社會、男性
● 會堂主管葉魯的獨生女:猶太人、上層社會、女性
二、「無藥可醫」生命何等沈重!(8:43-48)
● 十二年血崩的女人:過去的十二年活在黑暗痛苦中
● 十二年生命的女孩:過去的十二年活在喜樂洋溢中
● 為何那麼剛好都出現十二這個數字?
● 根據摩西的律法,血崩女人被隔絕,屬不潔者、是罪人
● 既然她要親近耶穌為何要偷偷的摸耶穌呢?
● 祈禱披肩也被稱為「翅膀」。
● 「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原文是翅膀)有醫治之能。」(瑪拉基書4:2,和合本)
● 「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詩篇139:9)
● 耶穌引導女人來到他面前,說出真相。
三、不要怕,只要信!(8:49-56)
● 按照當時猶太人對死的定義:是沒有呼吸、沒有心跳、沒有體溫。
● 耶穌用母語亞蘭語,說:「大利大,古米。」(馬可福音5:41)
我們來想想,這段美好的故事帶給我們什麼教導:
一、對耶穌的信心不是建立在物質上
● 血崩女人尋求醫治的舉止有迷信之虞,但耶穌引導她表達出正確的信心。
● 教會歷史中的「聖物」崇拜:羅馬拉特朗聖約翰教堂(Basilica of St John Lateran)
● 台灣宗教界的聖物崇拜:佛指、佛牙
● 避免將某些宗教物品或人物「偶像化」,以致剝奪了上帝的榮耀。
二、學習耶穌開放、包容的心,才能接觸到困苦中的人
● 「誰能夠使我們跟基督的愛隔絕呢?是患難嗎?困苦嗎?迫害嗎?飢餓嗎?貧窮嗎?危險嗎?刀劍嗎?...因為我確信,甚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羅馬書8:35, 38-39)
● 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隔絕基督對人的愛,包括人的道德審判,包括律法上的定罪。
問題討論:
1.我們是否將某些宗教物品「偶像化」,以致剝奪了上帝的榮耀?
2.耶穌不以道德審判、不以律法定罪,而以開放、包容來幫助尋求他的人。這對我們有何要緊的提醒?
3.你覺得耶穌為何要問說:「誰摸了我?」說這句話的目的為何?
講道篇
誰摸了我?
路加福音8:40-56
2018.6.17濟南教會主日講道篇
黃春生牧師
今天所讀的經文十二歲女孩死裡復活、血崩(血漏)十二年的女人得著醫治,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都有記載,可見這二件事情在當時極為轟動。
新約四本福音書中,記載耶穌使三個人從死人復活的故事。路加福音記載二則,其餘三本福音書各記載一則。
第一則是耶穌使「外邦人」死裡復活,即拿因城寡婦的獨生子死裡復活(路加福音7:11-17),這是路加福音特有的記載。
第二則是耶穌使「猶太人」死裡復活,也就是今天我們所讀到的故事,會堂主管葉魯十二歲獨生女死裡復活。這個故事有三本福音書記載(太9:18-26;可5:21-43;路8:40-56)。
第三則是耶穌使「基督徒」死裡復活,為何說是基督徒?因為復活的人,在死之前已經是信靠耶穌基督,他就是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撒路(約翰福音11:1-16)。
這三個人,一位是外邦人、一位是猶太人、一位是基督徒;二位男性屬底層人民,女孩子的父親則是當時屬於有地位的會堂主管。但無論是何種族群、地位、性別的人,生命有時會遇到難以測度的苦難,生命都會有中止的一天,每個人都需要生命之主——耶穌基督的救贖。
此時,我們就一起來看今天的經文,首先來看第四十至四十二節。
一、「快要死了」生命何等沈重!(8:40-42)
40耶穌回到湖的對岸,群眾歡迎他,因為大家都在等候他來。41有一個會堂主管,名叫葉魯,也來了。他俯伏在耶穌腳前,求耶穌到他家裏去,42因為他十二歲的獨生女兒快要死了。耶穌去的時候,人群前後擁擠著他。
第四十節說:「耶穌回到湖的對岸」這句話說明耶穌離開外邦人居住的區域,回到湖的對岸,也就是回到猶太人的區域。前面我們才看到外邦人區域的人,因為看到二千隻豬跳入加利利湖淹死,就請耶穌趕快離開。但耶穌回到猶太人區域時,有著不同的情況,第四十節描述說「群眾歡迎他,因為大家都在等候他來。」這句話說明了耶穌在加利利的猶太人區域是極受人歡迎,甚至在迦百農猶太人及外邦人的混合地區,耶穌也很受歡迎。
就在歡迎耶穌的熱鬧場合裡,有一個管會堂的主管葉魯(舊譯:睚魯)俯伏在耶穌的腳前。當時的會堂主要的功能有三:敬拜、教育和管理公共事務等三重功能。會堂主管(synagogue leader;參閱使徒行傳13:15, 18:8)是會堂最高的領導人,他負責監督敬拜(禮拜)的進行,使敬拜不違背猶太信仰(參考路加福音13:14所發生的事件),並且有權邀請人講道(參考使徒行傳13:15)。在教育方面,猶太信徒則由長老治理,長老有權施行紀律和懲罰成員;而懲罰的手段通常是鞭打和趕出會堂或譯為「開除會籍」(excommunication, 天主教譯為「絕罰」;參考約翰福音9:22, 12:42)。至於「管理公共事務」則包括照顧孤兒、寡婦等慈善工作,勸勉、處理糾紛,甚至是面對羅馬統治者的政治問題。這些功能,與我們今天的小會功能很像。總之,會堂不單是猶太人彼此交流的場所,也是幫助窮苦百姓的救助中心。會堂保存猶太信仰和敬拜生活,又透過社交活動維繫彼此的關係和團結性,成為猶太信仰、民族認同和學習律法的不可缺少的場域。
在會堂裡,會堂主管很自然就成為當地人所尊敬的人。作者路加記載,會堂主管葉魯的女兒「快要死了」,這句話使生命何等沈重!無論是拿因城寡婦的獨生子死了(路加福音7:11-17),或是會堂主管葉魯的女兒死了,一位是外邦人、一位是猶太人;一位是底層社會的人、一位是上層社會的人,無論是哪個族群、身份、地位、性別,都活在「死亡」的威脅之下。
葉魯的十二歲獨生女兒,快要死了。對葉魯來說,這十二年裡是充滿快樂的歲月,女兒的歌聲、腳步聲、笑語,洋溢在整個家中。但是此刻他的女兒卻「快要死了」。當時十二歲的少女是訂婚的年歲,可說他的女兒正要邁入人生另一階段的開始,就得了重病,快要死了。葉魯去找耶穌時,一定滿懷著憂慮,帶著即將喪失愛女的悲慟去見耶穌,求耶穌到他家裏去。第四十二節後半段說:「耶穌去的時候,人群前後擁擠著他。」看來從耶穌下船之後,沿路上人群是不斷的靠過來,「前後擁擠著他」意思是人群相互推擠,幾乎寸步難移。顯然路加要給讀者的我們看到當時的群眾是多麼熱情、渴望耶穌。
二、「無藥可醫」生命何等沈重!(8:43-48)
43有一個女人患血崩已經十二年;她在醫生手上花盡了她所有的錢( 有些古卷沒有「她在醫生手上花盡了她所有的錢」。),還是沒有人能夠治好她。44她走到耶穌背後,摸了耶穌外袍的衣角,她的血崩立刻止住。45耶穌問:「誰摸了我?」大家都不承認。彼得說:「老師,你前後左右都是人,大家擁擠著你呢!」46可是耶穌說:「有人摸了我,因為我知道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47那女人知道自己被發覺了,就戰戰兢兢地來跪在耶穌面前,當著大家告訴耶穌,她為甚麼摸他,又怎樣立刻好了。48 耶穌對她說:「孩子,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就在寸步難移的情況下,一個患了十二年血崩或血漏的女人出現了,這個女人十二年來是活在黑暗和痛苦中。而在葉魯的家中,過去的十二年是充滿陽光、歌聲、喜樂的歲月。雖然過去二人的十二年生活的差異是如此的大,但是如今他們所面對的困難卻是一樣的。一位是「快要死了」的十二歲女孩,一位是「無藥可醫」血崩十二年的女人,二人的處境都令人感到生命何等沈重。
為何那麼剛好都出現十二這個數字?值得一提的是,「十二」在猶太人的文化裡,就是指以色列十二支派,因此常用十二來代表「上帝的百姓」或是上帝所憐憫的對象。這兩個女人,不論是被人隔絕的血崩女人,或是受人喜愛的小女孩都是上帝的百姓,都是上帝憐憫的對象。
血崩就是月經不止,一直沒有停過。醫學發達的今日,我們知道得到子宮肌瘤、子宮腺肌症就容易出現這些症狀,這些疾病在當時的醫術是沒有辦法醫治的。第四十三節告訴我們,這個女人找遍了醫生,「在醫生手上花盡了她所有的錢」,如果花錢可以醫治的話還存有一絲希望,但她花光積蓄,沒有人能醫治她。在馬可福音第五章廿六節更清楚的告訴我們,除了找遍醫生,花盡了她所有的錢之外,她的病情不但沒有起色,還一天比一天嚴重。
根據摩西的律法,血崩的女人不可以接觸任何人,任何人也不可以去接觸她,甚至她所坐過的椅子,別人也不可以坐(利未記15:25-30)。律法要求罹患這種病的女人,與長大痲瘋病人一樣都必須被隔離。罹患血崩不僅經常劇烈經痛,肉體已經很痛苦了,心靈更加的痛苦不堪,因為她們被社會視為罪惡、不潔淨,無法接觸其他人,失去自尊、自由,失去社交關係,更無法進入會堂敬拜上帝,這樣的人完全與人、與上帝隔絕了。
既然她要親近耶穌為何要偷偷的摸耶穌呢?因為按照律法的規定,她不可以接觸任何人,何況是和那麼多人擠來擠去。如果群眾知道她患有血崩,就會將她趕走或用石頭砸死,所以,她才偷偷親近耶穌,她相信只要摸到耶穌,病就會被醫治。
第四十四節說,血崩女子「摸了耶穌外袍的衣角」。這種外袍又稱為祈禱披肩,希伯來文稱為“Tallit”,如果你到猶太會堂或是到耶路撒冷的哭牆,就會看到猶太人頭上蓋著披肩在祈禱或讀經。這披肩是按照上主吩咐摩西的樣式所製作的(民數記15:37-41),迄今已有三千四百多年的歷史。
為何這女人認為摸耶穌祈禱披肩的繸子會得醫治?這跟瑪拉基書第四章第二節有關係:「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原文是翅膀)有醫治之能。」(瑪拉基書4:2,和合本)在以色列的傳統裡,把祈禱披肩蓋在頭上,然後把雙手向外伸張開,就形成了翅膀的樣式。因此,祈禱披肩也常被稱為「翅膀」。詩篇第一三九篇第九節「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也可以說是清早披上祈禱披肩向上主祈禱,彷彿飛到上主的居所。這女子是猶太人,她知道這段經文的應許,她來摸耶穌祈禱披肩的繸子。
或許在現代人看來,這樣的舉動似乎迷信。但對這女子來說,卻是她唯一的寄望。她不要再過著身心煎熬的生活,她要冒著被石頭打死的風險,她深信耶穌不會定她的罪,甚至深信唯有耶穌能醫治。這女人對耶穌的深信,果然「她的血崩立刻止住」。
雖然這女人的信心是以迷信的方式表達出來,但耶穌還是引導她正確的作法。因此耶穌停下來問:「誰摸了我?」但是大家都不承認。彼得就說:「老師,你前後左右都是人,大家擁擠著你呢!」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這是門徒一致的意見,但全體一致並不一定代表就是正確。耶穌可以分別好奇群眾的擁擠,也知道一個出於需要和信心之人的觸摸。耶穌說:「有人摸了我,因為我知道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這也讓我們看到彼得只注意「誰」摸他,但是耶穌關心的是誰以「信心」來接近他。
如此,耶穌使那女人來到他面前,說出真相。然後耶穌對她說:「孩子,你的信心救了你!」耶穌讓這女人明白,不是耶穌的衣服或祈禱披巾有什麼法術可以醫治人,而是她冒著生命危險來找耶穌的信心救了她。接著耶穌對她說:「平安地回去吧。」「平安」是祝福,是恢復人與上主的關係,恢復人與人的關係。過去血崩,無法去會堂敬拜上主,被隔離無法與他人有正常的關係,如今都和好了,都平安了!
三、不要怕,只要信!(8:49-56)
49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有人從會堂主管的家裏趕來,告訴葉魯:「你的女兒已經死了,不必再麻煩老師了。」50耶穌聽見了就對葉魯說:「不要怕,只要信!她會好起來的。」51耶穌到了葉魯家裏的時候,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女孩子的父母,不許別人跟他一起進去。52在那裏的人都在為這女孩子號咷大哭。耶穌說:「不要哭!這女孩子沒有死,只是睡著了。」53大家都譏笑他,因為他們知道女孩子已經死了。54耶穌拉著她的手,喊說:「孩子,起來!」55她的魂就回來,立刻起來。耶穌吩咐他們給她一些東西吃。56女孩子的父母非常驚訝,耶穌鄭重地叮囑他們,不要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任何人。
此時,葉魯一直在旁邊等著,心裡一定很急,因為再不快一點他的獨生女兒可能快死了。果然不錯,耶穌還在對那女人講話的時候,有人從葉魯的家裡跑來說:「你的女兒已經死了!不必再麻煩老師了。」這句話是噩耗,對葉魯真是致命的打擊!霎時之間,葉魯的信心動搖了,他的盼望瓦解了,他的愛更是受了傷害。剛剛受到醫治的女人可能也很自責,她是已經血崩十二年了,不差一、二個小時吧。在今日的處境下,可能有人會指責她是慢性病又插隊進來,而耽誤一位已經掛急診的人死掉。
想像,當時的處境眾人一定非常的寂靜、消沈。作者路加記載,就在此時,耶穌聽了之後,就對葉魯說:「不要怕,只要信!她會好起來的。」讓我們想像,他們前往葉魯家的路上,我不知道這段路有多遠,但對葉魯來說是憑著信心走的。
到了家裡,已經有一群人在為這女孩號咷大哭,可見這十二歲女孩子很得人緣,大家都很喜歡她,如今她的死造成大家傷心欲絕。此時,耶穌說:「不要哭!這女孩子沒有死,只是睡著了。」換來的卻是眾人的譏笑。從別的福音書中我們也看見,那些人譏笑耶穌,是因為他們還不認識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還不知道耶穌有著使人「死而復活」的權柄。
按照當時猶太人對死的定義,是沒有呼吸、沒有心跳、沒有體溫,從肉體來看,小女孩確實是死了。但是肉體的死,在上帝的眼中並不是死。靈魂離開了身體並不是死,死亡有更深的意思。正如保羅所說,論到過往的基督徒並不是死而是在基督裡睡了,因為將來他們要復活。
然後,作者路加告訴我們,耶穌拉著葉魯的女兒的手,對她說話。馬可福音則記載,耶穌是用他的母語亞蘭語,說:「大利大,古米。」(馬可福音5:41)意思是「小女孩,我吩咐你,起來!」小女孩的靈魂就回來了,她就立刻起來。我們不要漏了這故事的結尾,「耶穌吩咐他們給她一些東西吃」,這是何等溫柔體貼的舉動,耶穌知道小女孩肚子餓了需要吃點東西。
我們來想想,這段美好的故事帶給我們什麼教導:
一、對耶穌的信心不是建立在物質上
雖然這血崩(血漏)女人尋求醫治的舉止有迷信之虞,耶穌醫治她之後,也可以不把事情攤開來,但耶穌既然把此事攤開來,其用意就是為了引導這位血崩的女人表達出正確的信心。
第四十七說:「那女人知道自己被發覺了,就戰戰兢兢地來跪在耶穌面前,當著大家告訴耶穌,她為甚麼摸他,又怎樣立刻好了。」然後, 耶穌對她說:「孩子,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耶穌在此的行動教導我們知道「信心不是建立在物質上」,而是建立在對耶穌的信心。我想這一點,今天我們都很清楚,但在過去的教會歷史中,卻出現很多「聖物」崇拜的現象。
羅馬拉特朗聖約翰教堂(Basilica of St John Lateran)被稱為天主教四大教堂之一,這座教堂中央進口兩側用拉丁文字寫著「世界所有城市教堂之母」,是世界最古老的教堂之一,是君士坦丁大帝(Flavius Valerius Aurelius Constantine)於主後第四世紀所興建。祭壇的右側是「聖門」又稱為「天堂之門」,只有在每逢五十禧年才會開啟,2016年是慈悲禧年,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就是打開此門,宣告特赦信徒的罪愆。
在崇拜宗教遺物的時代裡,最受崇拜的是基督的包皮,就是存放在羅馬的聖約翰教堂,當時被宣稱是耶穌遺留在人間的唯一器官。十五世紀初,英國凱薩琳皇后(Catherine of Valois),曾經為了順產而借用「基督的包皮」。她和國王享利五世(Henry V)對結果甚為高興,因為順利生下繼承人享利六世。他們在歸還原物時,還為遺物建造了一間特別的聖堂。
聽說這個包皮還被切割成小塊,給了許多教堂成為「聖物」。宗教改革者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就質疑,這麼一小片的表皮如何能切割出這麼多片,甚至批判當時教會的迷信已經嚴重偏離耶穌基督的真理。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同樣駁斥遺物的迷信,他就懷疑為何光在羅馬一處,十一位使徒怎麼會有廿六處處墳墓,為何有那麼多的神聖包皮,而每一個擁有者都宣稱自己的遺物是真品。
台灣最有名的聖物崇拜,是喧騰一時的「佛指」和「佛牙」。一九九八年四月九日,「佛牙」舍利搭乘中華航空專機,抵達桃園國際機場,信眾以最虔誠的「香花鋪地及布髮接足禮」迎接。另外,二OO二年二月廿三日佛光山星雲法師擔任團長帶領三百人,去中國陝西省法門寺迎接號稱唯一存世的「佛指」舍利真身,來台灣展出卅七天,統戰的意味很濃。
這種「聖物」崇拜在任何宗教都可能會有,自從基督教歷經宗教改革之後就屏除「聖物」的迷信。讓信心就全然放在耶穌的身上,而不是宣稱某物、某人比較神聖。以前聽過一個人做見證說,他每天都很困難入睡,但有一天他將聖經放在枕頭下,那一晚就特別好睡。這樣的信仰很奇怪,他將聖經當成「聖物」,聖經是要拿來讀的,不是要拿來當枕頭的。
有的教會甚至拒絕在禮拜堂掛「十字架」,宣稱避免將十字架「偶像化」,我也曾經被問到對此事的看法。我是這樣說的:「家裏牆壁掛上時鐘,是為了提醒我們時間。我的書架上擺著十字架是在提醒我,耶穌基督為我釘死在十字架上,也提醒我記住耶穌所說的: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十字架對我們來說,不是敬拜的對象,而是提醒與紀念的記號。同樣我們在聖餐桌上放上聖經,也是為了提醒我們「基督教會是奠基在上帝的話語上」。總之,我們要避免將某些宗教物品或人物「偶像化」,以致剝奪了上帝的榮耀。
二、學習耶穌開放、包容的心,才能接觸到困苦中的人
根據摩西的律法,血崩的女人不可以接觸任何人。律法要求罹患這種病的女人,與長大痲瘋病人一樣都必須被隔離。這位血崩女人不僅經常劇烈經痛,肉體已經很痛苦了,心靈更加的痛苦不堪,因為她們被社會視為罪惡、不潔淨,無法接觸其他人,失去自尊、自由,失去社交關係,更無法進入會堂敬拜上帝,血崩的女人與人、與上帝完全隔絕了。對她而言,生不如死,如今她渴望耶穌基督的愛。
使徒保羅在談到耶穌基督的愛時,這樣說:「誰能夠使我們跟基督的愛隔絕呢?是患難嗎?困苦嗎?迫害嗎?飢餓嗎?貧窮嗎?危險嗎?刀劍嗎?...因為我確信,甚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羅馬書8:35, 38-39)
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隔絕基督對人的愛,包括人的道德審判,包括律法上的定罪。當然,這位被社會視為罪惡、不潔淨的血崩女人,耶穌對她的愛同樣也超越律法的定罪與社會的隔絕。
之前耶穌已經接納外邦人,甚至接納被律法視為有罪的人,這位血崩十二年的女人也聽聞過耶穌所做的,如今她的心中燃起了希望。因為她聽過耶穌的事,她知道耶穌來到這地方。耶穌的開放與接納,使她對耶穌充滿著信心,知道耶穌必然接納她,不會像別人定她的罪,使她從軟弱變得剛強。
今天你的孩子來找你,或是有愁苦的人來找你,希望你為他代禱,希望你幫助他,聽他訴苦,我們要學習耶穌的愛與寬容,而不是像法利賽人用道德審判、用律法定罪。而是要學習耶穌開放、包容的心,才能接觸到困苦中的人,陪伴他們一同尋求上帝。
問題討論:
1.我們是否將某些宗教物品「偶像化」,以致剝奪了上帝的榮耀?
2.耶穌不以道德審判、不以律法定罪,而以開放、包容來幫助尋求他的人。這對我們有何要緊的提醒?
3.你覺得耶穌為何要問說:「誰摸了我?」說這句話的目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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