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

以弗所書6:1-9基督裡新家庭

基督裡新家庭 (2017.9.17主日講道大綱)
以弗所書6:1-9

在基督裡的「新人」有新的價值與態度,在家庭的生活中,使徒保羅先從夫妻生活的關係談起,然後他談到有關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談到主人和僕人之間的關係。

今天這段經文的內容:
一、「新人」的親子關係(6:1-4)
既然成為基督裡的「新人」,就要脫離猶太律法、羅馬法律所訂的律。

1.舊約律法下的親子關係
「凡毆打父母的,必須處死。」(出埃及記21:15)
「凡咒罵父母的,必須處死。」(出埃及記21:17;利未記20:9)
「必須處死」的律法似乎很快就被修正了:「若有人有頑劣忤逆的兒子,雖然屢次懲戒,他仍然不服從父母,父母就要帶他到本城長老們面前接受審判。他們要對長老們說:『我們的兒子頑固忤逆,不聽從我們,整天酗酒放蕩。』城裡的居民就要用石頭打死他。兩們可以除掉你們中間的這種惡是。以色列人民都會聽見這是而懼怕。(申命記21:18-21)

2.羅馬法律下的親子關係
在古羅馬大家長(paterfamilias)享有家父權,對子女、婦女和奴隸擁有絕對權威。
羅馬時代的後期,家父權已經受到較多的限制。

3.時俱進的修正,使律法得以「成全」
耶穌說二個兒子的比喻:路加福音15:10-32
在新約時代,信徒在基督裡成為「新人」,也有了新的律法理解,與時俱進的修正律法,就是透過耶穌的眼光使律法得以「成全」。
作父母的(原文是「作父親的」),你們不要激怒兒女,免得他們灰心喪志。(歌羅西書3:21)

4.「在主裏」的範圍
在「聽從父母」之前加上「要在主裡」這個範圍。說明這「聽從」並非毫無限制的。

二、「新人」的主僕關係(6:5-9)
1.舊約律法下的主僕關係

2.羅馬法律下的主僕關係

3.時俱進的修正,使律法得以「成全」
耶穌:「可是,你們卻不是這樣。你們當中誰要作大人物,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誰要居首,誰就得作你們的奴僕。(馬太福音20:26-27)

4.「同有一位主」的態度

今天這一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信息:
一、透過耶穌的眼光,與時俱進,使律法得以「成全」

二、基督裡新家庭,學習耶穌基督甘心樂意取僕人的樣式來服事

問題討論:
1.我們對聖經的認識如何與時俱進,與時代對話?
2.「在主裏」的範圍,對今日的親子關係有何啟發?

3.「同有一位主」的「平等」概念,對今日的勞資關係有何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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