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 星期六

路加福音11:37-54律法教條的災禍

律法教條的災禍
2018.9.2濟南教會主日禮拜講道大綱
路加福音11:37-54
● 法利賽人不是一種「人種」,正確來說應該稱為「法利賽派」。
● 法利賽人是「分別為聖」的意思,為保持純潔而與俗世保持距離的人。
● 主前四、五百年猶太人被擄巴比倫的宗教改革者。
● 從《妥拉》(摩西五經)的格言、禁令、誡命、律例及規條,整理出總數為613條的誡律(Mitzvot)。

一、如何才算潔淨?(11:37-41)
● 在猶太的文化裡,一起吃飯是朋友、家人才會有的。
● 猶太人與對方尋求和好的時候,也會一起用餐(詩篇23:5)。
● 「飯前洗手」的目的是什麼?
● 對弱勢者、對底層的人有愛,這樣的人就算潔淨。

二、六項「遭殃」的禍事(11:42-52)
第一禍:虛假奉獻(11:42)
● 需要獻上初熟的作物有七種:小麥、大麥、葡萄、無花果、石榴、橄欖和蜂蜜。
● 談到真實的奉獻,先知阿摩司如何說?(阿摩司書5:21-24)

第二禍:愛慕虛榮(11:43)
● 他們如何裝模作樣?施捨欲叫人知,祈禱故意讓人看見,禁食唯恐人不知。

第三禍:內心污穢(11:44)
● 「有人在戶外接觸到被殺或自然死去的人,或接觸到死人的骨頭或墳墓,他就七天不潔淨。」(民數記19:16)

第四禍:濫用權柄(11:45-46)
● 「既然這樣,你們現在為甚麼要試探上帝,把我們的祖先和我們自己所挑不起的擔子,放在外邦門徒的肩膀上呢?」(使徒行傳15:10)
● 耶穌指責他們喜愛濫用權柄、操縱別人。
● 耶穌曾教導門徒如何使用權柄(馬可福音10:42-44)

第五禍:抵擋先知(11:47-51)
● 耶穌為以色列的歷史作出一個總結:整個以色列歷史其實就是殺害先知的歷史,。

第六禍:壓抑真理(11:52)
● 他們「自以為是」真理,把自己塑造成「唯一的權威」。

三、無反省力(11:53-54)
● 我們若若不存著謙卑受教的心來領受耶穌對律法的「成全」,我們也可能走上法利賽人的道路。

通過這段經文,我們來思考二項信仰的反省:

一、真正的潔淨是對人有憐憫與愛
● 法利賽人的洗手,在表明拒絕接觸到外邦人、罪人或不潔淨之人;但耶穌指出,接納窮人、弱勢者或底層的人,在他看來一切都算潔淨了。
● 上帝是一位「給予」的上帝,從愛與分享,以行動賙濟貧窮者來實踐上帝的形象。
● 那使人不潔淨的是從人裏面出來的。…(馬可福音7:20-23)

二、與時俱進的以基督的愛成全律法
● 法利賽人、法律教師,原是猶太教的「宗教改革」。但是,改革者的後代會不會成為壓迫者呢?
● 教會歷史上卻不斷發生戕害人生命的事

● 反性侵性騷運動「#MeToo」再到「#ChurchToo」。
● 本著「基督的愛」不斷與時俱進的去認識律法,我們才能在我們的時代成全律法。

問題討論:
1.耶穌的眼光裡,如何才算「潔淨」?
2.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六項災禍中,哪一項對你最有提醒?
3.如何「以基督的愛成全律法」?你可以做哪些「愛人如己」的事?

律法教條的災禍
2018.9.2濟南教會主日禮拜講道篇
路加福音11:37-54

今天早上經過教會後方工地時,可能你已經發現地面二層的鋼骨結構都已經搭起來了,這幾天還會繼續搭建,下禮拜日(9/9)九點聯合禮拜後,接著在十一點我們將在工地門口舉行「宣教中心上樑感恩禮拜」,距離改建完成時間又再接近一步了,也請兄姐繼續代禱、奉獻。
在上一講(11:14-36),我們看到耶穌趕出「啞巴鬼」,我有特別提到,在當時只有祭司階級才有權柄趕鬼,一般人是沒有權柄趕鬼,包括法利賽人、經學教師。這也讓我們看到,耶穌以行動挑戰階級、結構的問題。今天,這一段經文則是記載耶穌譴責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換言之,在這一章的經文中,讓我們看到耶穌的趕鬼、教導,與祭司、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之間產生極大的衝突。甚至,在第十一章十六節清楚指出他們要「陷害」耶穌,而在這一章的最後第五十四節也以「要找話柄來陷害他」,作為整段故事的結束。
原本該追求「良善與愛」的信仰者,為何要陷害耶穌?為何要排斥耶穌致人於死呢?這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首先,我們先來認識法利賽人的背景。他們不是一種「人種」,正確來說應該稱為「法利賽派」是猶太人中的一派。「法利賽人」(Pharisees)的意思就是「分別為聖」的意思,為保持純潔而與俗世保持距離的人。這個教派,是在猶大國滅亡,即主前四、五百年猶太人被擄巴比倫後所形成的。猶太人在被擄時期沒有聖殿、也無法獻祭,為了延續信仰及猶太民族,他們開始收集猶太的經典,集成即今日的《舊約聖經》。為了使被擄的猶太人持守信仰並團結在一起,法利賽派的人開始建立會堂聚集猶太人,並在會堂內教導猶太經典。換言之,這群法利賽人在主前四、五百年是在從事一場宗教改革運動。
猶太人被擄歸回後,法利賽人仍延續會堂(synagogue)的模式,在會堂裡帶領猶太人敬拜上帝、研讀《妥拉》(Torah, 摩西五經)。在耶穌時代,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 37-100年)在《猶太古史》的記載,法利賽人於大希律執政期間,大概有六千人(Jos., Ant. 17. 42)。當時的耶路撒冷就有數百間的會堂,而各地也有會堂,甚至只要有十位男子就可以成立一間會堂。每個會堂的領袖—拉比(Rabbis,相當於今日的牧師),幾乎是法利賽派的人所擔任。而經學教師(舊譯「文士, Scribes」),也稱為「律法師」,他們的職務是教導及解釋舊約聖經,特別是摩西五經,他們也屬於法利賽派。除了耶路撒冷聖殿的祭司之外,幾乎全國各地的宗教活動都由法利賽派的人在主導。法利賽派的拉比新萊(Rabbi Simlai)從《妥拉》中誡律條文,包括格言、禁令、誡命、律例及規條,整理出總數為613條的誡律(Mitzvot),記錄於《他勒目》(Talmud)中。問題是,把作為誡律的「法律條文」當成最高的「憲法」,這就有問題了。「法律條文」需要與時俱進的修改,才能符合生活的處境,如果把「法律條文」等同「憲法」,就會成為束縛。例如:
訓令誡律第31條「不潔淨的人不得接近聖殿。(民5:2)」
訓令誡律第99條「行經的女人乃為不潔。(利15:19)」
「不潔」不能親近上帝,也不能向上帝祈禱。那麼所謂「不潔」的標準是什麼?除了經期的女性之外,當時甚至窮人、放牧者、無法守禮儀的人都被視為不潔淨。誡律無限上綱之後,反倒成為人的束縛。
訓令誡律第187條「那七個迦南民族應全被滅絕。(申20:17)」
訓令誡律第206條「要愛鄰舍如己。(利19:18)」
在我們外邦人看來,這二條誡律,彼此之間是矛盾的。但對當時猶太人來說,「鄰舍」是指自己的同胞,而迦南人是該「被滅絕」的。
再舉幾個誡律,這些都不會是我們現代處境會遵守的,但當時卻是牢固如宗教「憲法」一般。
禁令誡律第42條「不可穿著羊毛細麻兩樣摻雜的衣服。(申22:11)」
禁令誡律第43條「頭的周圍不可剃。(利19:27)」
禁令誡律第44條「鬍鬚不可剃。(利19:27)」
禁令誡律第46條「不可前往埃及,也不可在那裡居住。(申17:16)」

有了對法利賽派及誡律的認識之後,我們來看今天經文的內容:

一、如何才算潔淨?(11:37-41)
37耶穌說完了這些話,一個法利賽人來請他吃飯,他就進去坐席。38這個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先洗手,非常詫異。39主就對他說:「你們法利賽人把杯盤的外面洗得乾乾淨淨,你們裏面卻盛滿著貪慾和邪惡。40無知的人哪,那造外面的上帝不也造裏面嗎?41只要把杯盤裏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
我們並不太清楚為什麼這位法利賽人要請耶穌吃飯,而且同席的並不只有耶穌而已,在場還有其他法律教師(經學教師)。在猶太的文化裡,一起吃飯是朋友、家人才會有的。耶穌最後的晚餐,也在說明耶穌與門徒就像一家人一起用餐,一起分食同一個麵團的餅。有時候,猶太人與對方尋求和好的時候,也會一起用餐,就像詩篇第廿三篇第五節所說的:「在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盛筵」,因為上帝要使我們與敵人和好。耶穌講過好幾次天國宴席的比喻,更是在說明上帝與人和好,被邀請進入天國宴席的人,將與上帝和好。
但在此,法利賽人的宴席卻不是為了像一家人,更不是為了和好與接納耶穌。反倒,是對耶穌不懷好意。路加福音的作者記載耶穌基督有三次受邀到法利賽人的家裡吃飯,這三次的宴席,耶穌的門徒也都在場(參考7:36-50,14:1-24),且這三次的宴席都引發「律法」的論爭,也就是法利賽人以律法要定耶穌的罪。
請耶穌到家裡吃飯的這位法利賽人,應該對律法教條非常的講究,對他來說,會忘記飯前先洗手的基本律法要求,幾乎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大事情。因此,耶穌「飯前不先洗手」,對這位法利賽人來說是「非常詫異」。
在我們今天的處境下,幼稚園學生都要學習「飯前洗手」,這是為了清潔與衛生的理由。但是,當時法利賽人飯前洗手的原因不是為了衛生的理由,他們洗手是為了洗去接觸到外邦人、罪人或不潔淨之人所帶來的污穢。
當時洗手步驟也有規定,取一勺水,四分之一的水從左手指尖,順流至手腕,接著四分之一的水從右手指尖,順流至手腕。再用四分之一的水從左手腕沖到指尖,最後的四分之一的水從右手腕沖到指尖。
耶穌指出他們只「做外表」,反而看輕更為重要的內在修養,這反映出法利賽人「裏面卻盛滿著貪慾和邪惡」。如何做到內在的修養與潔淨,耶穌這樣說:「只要把杯盤裏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路加福音11:41)換言之,內心對弱勢者、對底層的人有愛,這樣的人就算潔淨。法利賽人的洗手,在表明拒絕接觸到外邦人、罪人或不潔淨之人;但耶穌指出,接納窮人、弱勢者或底層的人,在他看來一切都算潔淨了。
看來,這一頓飯也不用吃了。因為耶穌接著指出法利賽人的表裡不一、假冒偽善,導致六項「遭殃」(和合本譯為「有禍了」)的禍事。

二、六項「遭殃」的禍事(11:42-52)
42「你們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把那些調味品,如薄荷、茴香,和其他的香料,奉獻十分之一給上帝,但是忽視了正義和對上帝的愛。其實,這才是你們必須實行的;至於其他的,也不可忽略。
43「你們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喜歡會堂裏的特別座位,喜歡人家在公共場所向你們致敬問安。44你們要遭殃了!因為你們好像是沒有記號的墳墓,人在上面走過,卻不知道。」
45有一個法律教師對耶穌說:「老師,你這樣說,連我們也侮辱了!」46耶穌回答:「你們這班法律教師也要遭殃了!你們把難背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根手指頭去減輕他們的負擔。47你們要遭殃了!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而那些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害的。48這樣,你們證明了你們同意祖宗所做的;他們殺害了先知,而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49所以,上帝的智者曾經說過:『我要派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裏去;有的要被他們殺害,有的要受他們逼迫。』50因此,從創世以來,所有殺害先知的罪,51就是從亞伯的被殺,直到在祭壇和聖所之間被殺的撒迦利亞為止的血債,都要這一時代的人償還。是的,我告訴你們,這時代的人一定會為這一切受到懲罰!52「你們這班法律教師要遭殃了!你們把持著開啟知識寶庫的鑰匙,自己不願意進去,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

第一禍:虛假奉獻(11:42)
根據摩西律法的記載說:「土地所出產的,無論是穀物或果實,十分之一屬於上主;這是聖化歸主的。」(利未記27:30)對古代猶太人來說,十分之一是屬於宗教稅,要納到聖殿的。但並不是所有的作物都需要繳納十分之一,需要獻上初熟的作物有七種:小麥、大麥、葡萄、無花果、石榴、橄欖和蜂蜜。其中並不包括薄荷、茴香,和其他的香料,法利賽人如此做似乎是比律法的要求還要嚴格,但事實上這是一種「框架」,或是人為的「標準」,這要求若框在窮困者的身上,他們無力繳交,則更加深他們的罪惡感。因此,耶穌強調如果忽略了「正義和對上帝的愛」,即使有再多超越律法所規定的十分之一奉獻,也會失去信仰的意義。
談到真實的奉獻,先知阿摩司這樣說:
上主這樣說:「我討厭你們的節期,受不了你們的盛會!我不接受你們的燒化祭和素祭,也不稀罕你們獻上肥牲畜作平安祭。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琴聲。其實,你們倒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5:21-24)

第二禍:愛慕虛榮(11:43)
這裏所說的「在公共場」,不是羅馬人常出沒的「公共浴場」、「公共廁所」(男女老少共用),羅馬人最常聊天的地方。猶太人最常聚集的公共場所,就是猶太會堂,這地方是信仰中心、社交中心,就連耶穌也經常在會堂與人談論信仰。但法利賽人或是當時的宗教領袖,卻喜愛在眾人的面前裝模作樣。
他們如何裝模作樣?如果參考馬太福音第六章一至十八節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到耶穌指出當時法利賽人虛榮愛現、裝模作樣的虛偽心態,例如施捨欲叫人知,祈禱故意讓人看見,禁食唯恐人不知等。

第三禍:內心污穢(11:44)
根據律法的規定「有人在戶外接觸到被殺或自然死去的人,或接觸到死人的骨頭或墳墓,他就七天不潔淨。」(民數記19:16)到了耶穌時代,法利賽人嚴格看待這一條律法,因此他們要求把墳墓及周圍用石灰粉或白色漆粉刷,加以標示出來,以避免自己成為不潔淨。
但是,耶穌卻指責法利賽人有如「沒有記號的墳墓」,也就是說他們裡面裝的是「死人骨頭」。一般的墳墓,外面還有石灰粉做記號,提醒人不要接近,但是法利賽人卻是外面沒有記號的墳墓,與他們在一起,心靈就被污染成污穢。

第四禍:濫用權柄(11:45-46)
第四十五節出現一位法律教師向耶穌抱怨,他稱耶穌為「老師」,可能是他也承認耶穌講解聖經非常有權威(參考路加福音4:32)。
當時的宗教領袖、拉比、聖經教師都是法利賽派的人,他們將不合時宜的律法條文、傳統習俗當成誡律,要求別人去做,有些規定甚至是窒礙難行,連他們自己的祖先也不見得承擔得起。初代教會在召開耶路撒冷會議時,使徒彼得就站起來說:「既然這樣,你們現在為甚麼要試探上帝,把我們的祖先和我們自己所挑不起的擔子,放在外邦門徒的肩膀上呢?」(使徒行傳15:10)看吧!法利賽人、法律教師所教導的律法教條,不但沒有減輕人的痛苦,反而是使人更加痛苦。
耶穌指責這群法律教師說:「你們把難背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根手指頭去減輕他們的負擔。」意思是指他們喜愛濫用權柄、操縱別人,向人發號施令,把難擔的擔子放在別人身上,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動。由於法利賽人、律法教師身居高位,別人一有錯失,就立刻用律法加以懲罰;自己有毛病,卻不當作一回事。
身為教會領袖的法利賽人、律法教師濫用權柄,這一點也值得今日教會的牧師、長老的警惕。
耶穌曾對門徒說:「你們知道,世上那些被認為是統治者的有權管轄人民,領袖也有權支配人民。但是,你們卻不是這樣。你們當中誰要作大人物,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誰要居首,誰就得做大眾的奴僕。」(馬可福音10:42-44)

第五禍:抵擋先知(11:47-51)
當時,法利賽人流行修造先知的墳墓,可能是要紀念先知的死,也可能要表達先知的死與他們無關。
但是,耶穌為以色列的歷史作出一個總結:整個以色列歷史其實就是殺害先知的歷史,從亞伯開始直到撒迦利亞為止。亞伯是聖經中第一個殉道者,他做上帝所喜悅的事,卻被親哥哥該隱所謀殺,而撒迦利亞則代表猶大滅亡最後一位殉道的先知。換言之,整個以色列王國的歷史,就是殺害先知的歷史。
到了耶穌時代,以色列領袖仍然對於改革者、對於先知的信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換言之,對於認真傳講信息的人,反倒加以抵擋、刁難。

第六禍:壓抑真理(11:52)
法律教師是律法專家,他們的責任就是研究及教導律法。照理說,他們應該比任何人更明白真理,洞悉上帝計畫。然而與事實卻相反,他們雖擁有知識的鑰匙,卻擋在門外,不願讓一般人也可以自由地閱讀、理解聖經。因為他們「自以為是」真理,他們自己也被祖先的律法教條主義所束縛,排斥別人「自己不願意進去,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
他們自以為是把自己塑造成「唯一的權威」,難怪耶穌曾怒斥那些向他要求顯現神蹟的法利賽人和法律教師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參考和合本馬太福音12:39),「淫亂」是指人心中有兩個上帝,代表人的不忠誠。把自己「權威化」認為自己是唯一權威,而看輕別人,壓抑別人對真理的渴望。

三、無反省力(11:53-54)
53耶穌離開了那裏,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開始激烈地批評他,向他發出許多難題,54要找話柄來陷害他。
在猶太的文化裡,一起吃飯是朋友、家人才會有的。但在法利賽人、經學教師的宴席裡,他們的動機是為了陷害耶穌,但被耶穌識破,並指出他們表裡不一、假冒偽善,導致六項「遭殃」(和合本譯為「有禍了」)的禍事。他們對耶穌的教導,並不是存著謙卑受教的心,而是更加激烈的批評、反對耶穌,繼續找話柄來陷害他。同樣,我們若若不存著謙卑受教的心來領受耶穌對律法的「成全」,我們也可能走上法利賽人的道路。

通過這段經文,我們來思考二項信仰的反省:

一、真正的潔淨是對人有憐憫與愛
這段故事的起因,乃是對於如何才算「潔淨」而引發的。
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只「做外表」,反而看輕更為重要的內在修養。如何做到內在的修養與潔淨,耶穌這樣說:「只要把杯盤裏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路加福音11:41)換言之,內心對弱勢者、對底層的人有愛,這樣的人就算潔淨。法利賽人的洗手,在表明拒絕接觸到外邦人、罪人或不潔淨之人;但耶穌指出,接納窮人、弱勢者或底層的人,在他看來一切都算潔淨了。
如果仔細研讀摩西的律法,我們會發現律法最核心的信息是「愛與分享」。特別是被視為具有人道精神的《申命記》,這本經典裡,從每日的食物到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貧窮與富有的互動,都以「愛與分享」作為關係建立的基礎。教導猶太人必須時刻注意到扶持互助、憐憫體諒等基本態度。這種信仰群體、民族的建立,是奠基於以色列民族曾經有過在埃及當奴隸一無所有的苦難經驗。如今他們成為自由的人,擁有自己的產業、財富,乃是因上帝的憐憫、救贖、賜福。因此,他們要學習上帝的樣式,因為上帝就是一位「給予」的上帝,祂給予我們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而我們也從愛與分享,以行動賙濟貧窮者來實踐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形象。
今天我看到楊憲宏弟兄來到我們教會禮拜,三個月前他協助一位受中國迫害的基督徒黃燕入境台灣,黃燕在泰國被遣返北京,她利用在桃園轉機時,持聯合國難民證在憲宏兄的聯繫協助下入境台灣。她在台灣期間也獲得長老教會在生活上的協助,也獲得馬偕紀念醫院的人道醫療援助。這就是基督徒及教會機構所做的美好見證之一。
耶穌清楚指出:會分享自己有的給窮乏者,所顯示出來的乃是一種潔淨心靈的行為記號,否則一昧的奪取、佔有簡直和貪婪無異。當人願意分享給窮乏者、關心受壓迫者時,正是他的內心彰顯出上帝美善的形象,他的內心在上帝看來才是潔淨的。真正要潔淨的對象不是在洗手、杯盤,而是人的心靈。手、杯、盤只是外在。當人把為外洗得很乾淨,但是內心裝的卻仍舊是貪婪等污穢之物時,其結果仍舊是骯髒無比。因此耶穌曾說:「那使人不潔淨的是從人裏面出來的。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心裏出來的有種種惡念;這些惡念指使他去犯通姦、偷盜、凶殺、淫亂、貪心、邪惡、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等罪。這一切的邪惡都是從人裏面出來而真正使人不潔淨的。」(馬可福音7:20-23)
問題就很清楚了,法利賽人邀請耶穌吃飯的目的,是否真的在邀請他來分享上帝的愛?若是,則耶穌基督是否有洗手已不足以影響潔淨的本意,因為分享就是愛,愛就是潔淨的力量。
耶穌最後說:「只要把杯盤裏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路加福音11:41)耶穌很清楚在表明,一個人懂得分享給窮人,他的憐憫與愛就是心靈潔淨的記號。這也讓我們知道,與窮人分享上帝憐憫的愛,比遵行一大堆律法教條而忘了窮乏人的苦難,更能見證上帝的救恩。總之,真正的潔淨是對人有憐憫與愛。

二、與時俱進的以基督的愛成全律法
法利賽人、法律教師的出現,原來是起源於猶太教的「宗教改革」,他們在被擄巴比倫時期對於猶太信仰、會堂制度的建立有很重要的貢獻。但是,改革者的後代會不會成為壓迫者呢?從歷史來看,答案是肯定的。例如,支持及擁護納粹希特勒(Adolf Hitler),把選票投給他的是中世紀宗教改革者的後代。原本的改革者,若不持續地反省,有可能成為被改革的對象。
耶穌信仰最大的價值是新的誡命所揭示的「愛」,但是,教會歷史上卻不斷發生戕害人生命的事,例如,獵女巫、宗教裁判所、蓄奴、種族隔離、種族主義、性別歧視等,都在凸顯教會失落起初的愛心,失落一顆「以基督的心為心」的愛。最近在全世界引起極大共鳴的反性侵性騷運動「#MeToo」,基督宗教不分教派不分地區紛紛傳出教內性暴力醜聞,突顯出「宗教性侵害」並非個案,無法單單歸諸個人因素,背後還有其結構性的不義,需要深入探究。性侵性騷真正關乎的不是性慾,而是權力,而濫用權柄使得邪惡滋長。
面對教會內的性侵、性騷,應該儘快建立適當的問責機制,著手訂定性騷擾處理流程,甚至應該引入外部完善與專業的資源,來協助調查真相、尋求修復式的正義。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就辦了幾場「#ChurchToo」,來探討教會內的性侵性騷問題,我們「神學禮拜日」也將與總會、中會性別公義部在10/21, 11/18共同舉辦二場講座來探討及反省。
在耶穌責備的六項災禍的最後一項:「你們這班法律教師要遭殃了!你們把持著開啟知識寶庫的鑰匙,自己不願意進去,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路加福音11:52)掌握權柄的宗教領袖,把自己塑造成唯一的權威,甚至濫用權柄、排斥別人,「自己不願意進去,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只有當我們能夠本著「基督的愛」不斷與時俱進的去認識律法,我們才能在我們的時代成全律法。

問題討論:
1.耶穌的眼光裡,如何才算「潔淨」?
2.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六項災禍中,哪一項對你最有提醒?
3.如何「以基督的愛成全律法」?你可以做哪些「愛人如己」的事?

2018年8月25日 星期六

路加福音11:14-36全身充滿光明

全身充滿光明
路加福音11:14-36
2018.8.26濟南教會祖父母節主日講道大綱

● 很多人渴慕耶穌、跟隨耶穌,但也有人嫉妒耶穌,想陷害耶穌。

一、耶穌使人得釋放(11:14-26)
● 「鬼」:墮落天使的靈,或稱邪靈、魔鬼。
● 不是每個啞巴都是鬼附引起的,例如撒迦利亞(路加福音1:20)。
● 為免有歧視身心障礙者疑慮,改稱「聽語障人」。

● 啞巴鬼被趕出後,為何旁邊的人反而不高興?反而要攻擊耶穌?
● 當時只有祭司階級才能趕鬼,耶穌以行動挑戰階級、結構的問題。

● 「武士」vs.「比鬼更有力的武士」。

二、「邪惡」隨時找機會回來(11:24-26)
● 為何乾淨的屋子、乾淨的內心,卻會吸引七個或更多的邪靈?
● 當我們掙脫束縛之後,為何「鬼」還會回來?

三、誰才是真正有福的人?(11:27-28)
● 得釋放後,還要繼續跟隨耶穌和遵守耶穌的教導。

四、外邦人反而渴望上帝(11:29-32)
● 尼尼微城的外邦人,以及南方女王的外邦人,都渴望聆聽來自上帝智慧的話。

五、全身如何充滿光?(11:33-36)
● 當時許多猶太拉比、經學教師都自以為擁有真理的光,能夠照亮黑暗中的人。
● 使徒保羅批判當時的猶太律法主義者:「你自以為是瞎子的嚮導,是在黑暗中之人的亮光」(羅馬書2:19)
● 耶穌趕鬼的神蹟就是光,但是那些攻擊耶穌的人就像眼睛壞了,完全看不到上帝賜給世人的真光——耶穌基督。
● 「你們研究聖經,認為從裏面可以找到永恆的生命;其實聖經的話就是為我作見證的!」(約翰福音5:39)
● 全身如何充滿光?就是人裡面要被耶穌的話語充滿。

今天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渴望耶穌釋放被「鬼」所綑綁的人與世界
● 「魔鬼」也被稱為「空中的掌權者」(以弗所書2:2)管轄著那些違抗上帝命令的人的邪靈。
● 舉凡是邪惡權勢縱橫都算是魔鬼的作為。
● 「鬼島」?「鬼國」?
● 「啞巴鬼」象徵「被噤語」。

二、藉由跨界的專業,來幫助人得著生命的醫治
● 今天的世界越來越複雜,人的問題也越來越複雜,未來解決問題,需要跨界合作。
● 跨界合作,才能在未來找到全面性的解決方案。

問題討論:
1.現在的教會與社會有沒有「陷害(試探)耶穌」情況?如果有,那是什麼樣的行為和作法?
2.如何屏除讓人噤語的「啞巴鬼」?使人得著言論自由、心靈釋放?
3.我們要如何做,才能「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

講道稿
全身充滿光明
路加福音11:14-36
2018.8.26濟南教會祖父母節主日講道篇
今天是祖父母節,敬祝在坐的祖父母身心靈豐盛、平安。祖父母節最早成為國定假日,是從美國開始的。四十年前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1978年任內時宣布每年九月第一主日為祖父母節(National Grandparents Day)為美國全國性之假日,當時美國老年人口已經逐漸增加,為鼓勵建立更和諧的家庭關係、關懷祖父母,而訂此節日。卡特在海軍服役期間父親安息,他回到家鄉接替父親二項工作,一項是主日學聖經課程老師,另一項就是經營花生農場。此後他擔任州長、總統,期間仍擔任主日學聖經課程老師,甚至在華盛頓聚會的教會期間也是。卡特一生非常精彩,不過他所看重的職務是甚麼?他這樣說:「在我許多的職務中,若是希望大家只記得我所做過的一件事情,就請記得,我是聖經主日學老師。」這位總統看重聖經教育,看重親情關係的建立,給我們很重要的提醒。
台灣則是在2010年起,訂每年八月最後一個主日「祖父母節」也就是暑假最後一個主日,即九月開學前的禮拜日,為了提醒、鼓勵家庭關注祖父母與孫子之間的互動,與祖父母相處增進親情。今天下午一點,我們教會兒童主日學的師生特別舉行祖父母節音樂慶祝會,歡迎兄姐一起來熱鬧參與。
在上一講,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一至十三節裡,我們讀到門徒請求耶穌教導他們如何祈禱,祈禱詞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主禱文》。當時猶太人有個觀念「我們學拉比的祈禱,就會越來越像他的樣式」,因此,耶穌的門徒來請求耶穌,若是他們用耶穌的祈禱文來祈禱時,就是表明他們是屬耶穌的,也會越來越像耶穌的樣式。
耶穌的門徒越來越多,除了十二門徒之外,耶穌曾差派七十二個門徒二人一組出去傳福音,也行神蹟餵飽五千個跟隨者。很多人渴慕耶穌、跟隨耶穌,但也有人嫉妒耶穌,想陷害耶穌。現在,我們就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耶穌趕鬼後,有人想陷害他的事。

一、耶穌使人得釋放(11:14-26)
14耶穌趕走了一個啞巴鬼,鬼出去以後,那個人又能夠說話了。群眾都很驚訝,15可是他們當中有人說:「他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的。」16也有些人想陷害他,要求他行個神蹟來表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17耶穌知道他們在想些甚麼,就對他們說:「任何國家自相紛爭,必然衰敗;一個家庭自相紛爭,也必然破碎。18如果撒但自相紛爭,他的國度又怎能站立得住呢?你們說我趕鬼是靠別西卜,19果然這樣的話,你們的子弟趕鬼又是靠誰呢?你們的子弟要證明你們是錯的!20其實,我趕鬼若是靠上帝的能力,這就證明上帝已經在你們當中掌權了。21「一個武器齊備的武士守衛自己住宅的時候,他的財物是安全的。22但是一個比他更有力的武士來了,制伏了他,就會把他所倚靠的武器都奪走,而且分了他所盜取的贓物。23「那不跟我同夥的就是反對我;那不幫我收聚的便是在拆散。」 

這段經文也是路加福音最後一個關於趕鬼的故事,「鬼」在聖經中被視為墮落天使的靈,或稱邪靈、魔鬼,要影響或傷害人的心靈、情緒,甚至健康,而耶穌把鬼趕出,使人得著釋放,恢復自由。這些墮落的天使或邪靈,都有名字,就像這裡稱的「啞巴鬼」,或是第八章的「群」(路加福音8:30)。當然,不是每個啞巴都是鬼附引起的,就像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在聖殿供職後暫時啞巴,就不是由於鬼附所引起(路加福音1:20)。
在現代,為避免有歧視身心障礙者疑慮,都已經用「聽覺功能障礙」或「言語功能障礙」,取代「喑啞」、「啞巴」及「耳聾」。今日醫學的發達,也讓我們對「聽語障人」的疾病成因有更多的認識。
經文記載當耶穌將啞巴鬼趕出後,在旁邊的人並沒有為這人得到醫治而讚美上帝,也沒有與這位得醫治的人同喜樂,一旁的人反而是攻擊耶穌說:「他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的。」(路加福音11:15)甚至也有人想陷害耶穌。一旁人的反應是很沒有人性、沒有憐憫與同理心的。
別西卜(Beelzebub)意思是蒼蠅之王。猶太人將這名改為「巴力西卜」(Baal-zebul),意糞堆之主,用以指稱鬼王(參見可3:22,路11:15、18-19)。糞堆是最污穢的地方,滿了蒼蠅,所以糞堆之王就是蒼蠅之王。在古代猶太人的眼中,撒但就是這個鬼王別西卜,他們輕蔑地稱他是糞堆上污穢的蒼蠅之王。
在此有人宣稱耶穌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耶穌則是反問他們:「你們的子弟趕鬼又是靠誰呢?」(11:19)在當時只有祭司階級才有權柄趕鬼,一般人是沒有權柄趕鬼,包括法利賽人、經學教師。這也讓我們看到,耶穌以行動挑戰階級、結構的問題。
第二十節耶穌說:「我趕鬼若是靠上帝的能力」(現代中文譯本)在原文是「上帝的指頭」,馬太福音則是寫作「上帝的靈」(參考馬太福音12:28),換言之,耶穌趕鬼是靠著聖靈的能力。
關於耶穌以聖靈來趕鬼,他用「武士」作例子來說明。武士代表「鬼」,住在人的身體裡,掌控那個人。但是,當有一個比鬼「更有力的武士」來到,就是聖靈,可以勝過鬼,把鬼趕走,將人釋放出來。換言之,聖靈不會使人綑綁,而是要讓人得著自由、釋放,當然也包括被擄者得釋放。
第廿三節說:「那不跟我同夥的就是反對我;那不幫我收聚的便是在拆散。」換言之,面對鬼的綑綁,我們終究需要做出選擇,要站在耶穌這邊與耶穌同夥,還是要站在耶穌的對立面。願上帝幫助我們,選擇站在耶穌這一邊,就像被鬼附者、被綑綁者渴望得著釋放、自由。

二、「邪惡」隨時找機會回來(11:24-26)
24「污靈離開了所附的人,走遍乾旱區域,尋找棲息的地方,都找不到,就說:『我要回原來的屋子去。』25於是他回去,發現那屋子打掃得又乾淨又整齊。26他又出去,帶回七個比自己更邪惡的靈來,跟他住在一起。這樣,那個人後來的景況比從前更壞了。」 

「鬼」是專門與耶穌作對並欺負人,被趕走後仍不會罷休。由於鬼沒有身體,就佔據在人身上,被趕出去後,鬼「走遍乾旱區域,尋找棲息的地方,都找不到,就說:『我要回原來的屋子去。』」(路加福音11:24)這說明雖然人的內心潔淨了,「鬼」還會找機會回來。
為何乾淨的屋子、乾淨的內心,卻會吸引七個或更多的邪靈?原因很簡單,因為他的靈裡面沒有前面所說的「更有力的武士」—聖靈(參考路加福音11:22)。
當我們掙脫束縛之後,不代表獲得自由,如果沒有讓聖靈在我們裡面掌管,「鬼」還會回來。同樣,如果社會、國家解嚴掙脫束縛,不代表真正獲得自由,我們需要讓聖靈那更高的價值在我們當中,免得邪惡隨時找機會回來。

三、誰才是真正有福的人?(11:27-28)
27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有一個女人從人群中大聲對他說:「那懷你胎和哺育你的真有福啊!」28耶穌說:「那聽見上帝的話而遵守的人才真有福呢!」 

作者路加藉由一個女人的口,用來說明「誰才是真正有福的人」。原本那位被鬼附而得釋放的人算是有福的,因為他遇到主耶穌幫助他。可惜,他得釋放之後,沒有跟隨耶穌、沒有遵守耶穌的教導,心中沒有良善價值,因此邪惡又再回來,他便有禍了。同樣地,我們生命得到釋放之後,我們還要繼續遵守上帝的話語,如此我們才能持續蒙福。

四、外邦人反而渴望上帝(11:29-32)
29那時群眾圍繞著耶穌,耶穌繼續講論說:「這時代的人多麼邪惡呀!他們竟要求看神蹟,可是除了約拿的神蹟,再沒有別的神蹟給他們看了。30約拿怎樣成為尼尼微人眼中的神蹟,人子也要同樣成為這一代人眼中的神蹟。31在審判的日子,南方的女王要站起來控告這一代的人,因為她長途跋涉來聽所羅門王智慧的話。我告訴你們,這裏有比所羅門更重大的事呢!32在審判的日子,尼尼微人要站起來控告你們,因為他們聽見了約拿的宣道就棄邪歸正了。我告訴你們,這裏有比約拿更重大的事呢!」 

第廿九至卅二節耶穌的講論,是在回應第十六節「也有些人想陷害他,要求他行個神蹟來表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其實耶穌已經在此趕鬼行神蹟了,只是這群想陷害耶穌的人還是不甘願。
在此,耶穌說他們還會看見約拿的神蹟。先知約拿是奉差派到外邦人那裡,向尼尼微城的人傳上帝的信息。那是一個審判的信息,但同時也是一個拯救的信息。假使上帝真是要毀滅尼尼微城的人,上帝又何必多此一舉派先知去警告呢?約拿的內心很明白上帝的心意,他才逃跑的。可是,先知約拿的逃跑卻預示主耶穌將會受死、埋葬、並且三天後復活。
尼尼微城的人看見彷彿「死而復生」的先知約拿到他們當中傳講上帝的審判信息,全城很快就悔改了。尼尼微城的外邦人,以及南方女王的外邦人,他們都渴望上帝,渴望聆聽來自上帝智慧的話。如今,主耶穌親自道成肉身來到猶太人中間傳講信息、醫病趕鬼、行神蹟,但是他們卻是想陷害耶穌,也因此在審判的日子,他們將受審判。
我們基督徒也要小心了,我們雖然沒有親眼見到主耶穌,但我們有完整的聖經,我們知道的奧秘與啟示比當時的猶太人還多。

五、全身如何充滿光?(11:33-36)
33「沒有人點亮了燈而把它藏在地窖裏或放在斗底下;相反地,他一定把燈放在燈臺上,讓進來的人都看得見亮光。34你的眼睛好比身體的燈。你的眼睛好,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壞,全身就黑暗。35所以,要當心,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36如果你全身充滿光明,毫無黑暗,就會光輝四射,好像燈的亮光照耀你。」 

第卅三至卅六節是耶穌趕鬼反倒被污衊之故事的總結。
為什麼主耶穌最後要以談論「光明」作結論呢?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當時許多猶太拉比、經學教師都自以為擁有真理的光,能夠照亮黑暗中的人。使徒保羅就曾批判當時的猶太律法主義者:「你自以為是瞎子的嚮導,是在黑暗中之人的亮光」(羅馬書2:19)耶穌對於那些「想陷害他」(參考路加福音11:16)的人感到可惜,而說出這段的教導,希望這群人能夠有機會回轉。
第卅三節指出光的功能是用來照亮他人,然而這群人卻沒有好好的發揮光的功能,去幫助人認識道成肉身的上帝——耶穌,反而是污衊、陷害耶穌。
第卅四節談到「光」與「眼睛」的關係。假使一個人眼睛瞎了,那麼 無論外面的光有多亮,他也是看不見的。耶穌趕鬼的神蹟就是光,但是那些攻擊耶穌的人就像眼睛瞎了,完全看不到上帝賜給世人的真光——耶穌基督。
接著耶穌提醒那些不信他的猶太人,要當心「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猶太人有律法(舊約聖經),他們認定律法就是真理的光。(參考詩篇119:105, 130)因此,他們自以為遵守律法的同時,自己心裡面就擁有光,但問題是他們被「自以為」的自我中心所蒙蔽。他們不知道,聖經的話乃是為耶穌基督做見證的,只有耶穌能夠成全律法。
「你們研究聖經,認為從裏面可以找到永恆的生命;其實聖經的話就是為我作見證的!」(約翰福音5:39)
全身如何充滿光?就是人裡面要被耶穌的話語充滿。聖經的話是為耶穌作見證的,這更讓我們明白原來讀聖經要戴上「耶穌的眼鏡」,通過耶穌的光照,成全我們對聖經的認識,如此我們內在才會充滿「真光」。

今天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教導:

一、渴望耶穌釋放被「鬼」所綑綁的人與世界
這個月剛好是農曆七月—民間信仰的「鬼月」。因為有主耶穌的救贖、有聖靈的內住,所以,基督徒向人分享說「農曆七月」為「平安月」,說明基督徒不怕任何鬼月禁忌。其實,並不是所有的台灣人都懼怕「鬼」,因此有句俗語說:「無禁無忌,吃百二。」(Bô kìm bô khī, chia̍h pah-jī)這說明鬼神的禁忌,使人心靈受到束縛,而無釋放的自由。但也有人,不畏懼鬼神的禁忌。
「鬼」在聖經中被視為墮落天使的靈,或稱邪靈、魔鬼,牠要影響或攻擊人的心靈、情緒、健康,這些「魔鬼」也被稱為「空中的掌權者」(以弗所書2:2)管轄著那些違抗上帝命令的人的邪靈。舉凡是邪惡權勢縱橫都算是魔鬼的作為。當我們在形容獨裁統治者時,會以邪惡、惡魔來形容,因為他們侵犯人權、尊嚴,帶給人的束縛、傷害,正像魔鬼的所做。
說到「鬼」。新世代的年輕人常用「鬼島」形容罪惡充斥的台灣社會,我認識在台灣庇護的中國異議人士則用「鬼國」來形容中國內部充斥的邪惡。這樣的形容都在說明人的生命受到威脅、綑綁,社會中充斥不公義,對困苦者沒有憐憫。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都需要「更有力的武士」—聖靈,來釋放我們。這禮拜二(8/28)一早我去總會帶領晨更後,有一群來自中國的牧師通過自由行來台灣訪問,也要來找我,他們除了要認識台灣教會之外,他們更希望能夠如何在中共的逼迫下堅持對基督的信仰。特別最近幾個月來,中國有些地方政府要求基督徒填寫「放棄基督信仰聲明」,我們要在祈禱中懇求上帝與受壓迫的基督徒同在。

有一回在處境查經班裡,也查到這一段經文,有人就分享「啞巴鬼」象徵「被噤語」,就像白色恐怖時期,受到壓迫與束縛,大家都不敢「說話」、不敢批判政府。今天在台灣「啞巴鬼」被除掉了,可以講話,有言論自由了。但是,今天台灣的問題不是無法講話,而是到處充滿說假話、亂講話的現象,問題就是在人心裡面缺乏更崇高、更良善的價值,缺乏聖靈與真理在我們的社會中。
但是我們也不要忘了,今天中共正像「啞巴鬼」一般,迫使人「噤語」,不能說中國政府不愛聽的話。就連蔡英文總統訪問美國,去到一間咖啡店,店員喊總統好,這樣就不得了,該店在中國的連鎖店就受到全面性的刁難與攻擊。
中共政府對台灣、對外國如此蠻橫,對他們自己的百姓更是嚴密監控。在中國國內網路的關鍵字審查,不用我多講,大家應該都知道。今年(2018)八月一日,中國山東大學84歲的退休教授孫文廣,在山東濟南家中接受《美國之音》(VOA)電話採訪時,遭公安警察破門而入,電話直播採訪被迫中斷。孫教授被抓幾天後,在國際輿論壓力下被帶回家中軟禁。十三日《美國之音》兩名駐京記者到孫教授家中,隔著門要採訪時,換作這二名記者被抓走。邪惡者、獨裁者對人民的噤語,這確實是另一種「啞巴鬼」在轄制人的心靈。我們渴望耶穌來釋放被「鬼」所綑綁的人與世界,也祈禱聖靈早日制伏邪惡的獨裁者,使被噤語的人得以釋放。

二、藉由跨界的專業,來幫助人得著生命的醫治
今年(4/22)世界地球日的下午,我們舉辦濟南講堂,邀請本會長老林永頌律師談「台灣最大工殤案RCA事件」,從他的演講中我才知道,整個訴訟從1998年迄今歷經二十年,除了律師團的努力之外,背後有許多專家學者、教授提供專業領域的知識,才能使這場台灣最大工殤案得到勝訴。今天的世界越來越複雜,人的問題也越來越複雜,未來解決問題,需要跨界合作。跨界合作,才能在未來找到全面性的解決方案。
二OO五年十月七日我去參加中壢中原大學所舉行「從聖經與精神醫學探討基督教全人醫治」研討會,當日邀請劉富理牧師、蔡茂堂牧師發表論文。蔡茂堂牧師那時剛回台灣在台北和平教會牧會,他以台大醫學院第一名畢業選擇精神醫學,後來去了美國在芝加哥三一神學院取得神學博士學位並在美國牧會。在蔡牧師的演講裡,特別提到信心與醫治的關聯性,其中也談到對於被「鬼附」的問題。他建議,任何疑似「鬼附」者,最好要先經過精神醫學的診斷,也可透過心理諮商協助,再來判斷是否是「鬼附」,當然整個過程也需要祈禱來尋求信仰的力量。在蔡牧師的神學博士論文裡,就是特別談論信心對於醫治的獨特性。我有個深深的體會,在聖靈的幫助下,藉由彼此的跨界合作,才能在未來找到全面性的解決方案。
就像我們教會的改建工程也是一種跨界合作,改建的介面很多,我們自行發小包,每個禮拜一要召開工務會議協調各個跨界的介面,才能使工程進度順暢。沒有一個人或一個單位可以獨立完成所有的建設,我們必須跨界合作才能。感謝主,賜給我們教會有很多專業人員,建築師、土木技師等都提供許多的協助。跨界合作,也包括在坐的兄姐,通過我們的代禱、奉獻,一起來參與改建工程。
對於牧養、助人的工作也是如此,我們需要不同專業、不同恩賜的參與。牧師不是全能的,需要不同的專業來協助,我以前就曾陪伴有重度躁鬱症的患者,她幾乎每天都會來教會找我,我是很樂意關心她、為她祈禱,但是同工知道後認為這樣不行,需要轉介給專業醫師協助,問題是她沒有病識感,需要有人陪伴。感謝主,同工知道後主動關懷,陪她去逛街,與她聊天建立信任感,之後才轉介給精神科醫師。如果將二位需要「高關懷的對象」給牧師,就可以綁住牧師的雙手,教會的工作也會停滯。但感謝上帝,祂賜不同恩賜的人在教會中,使我們彼此在跨界合作中建立夥伴關係,成全肢體。就像使徒保羅所說:「身體不是只有一個肢體,而是由許多肢體構成的。」(哥林多前書12:14)身體有手、有腳、有眼睛、有耳朵,有不同的肢體跨界所組成,為了要使我們各得其所,彼此配搭。
跨界合作包括科學、社會、種族、性別...越豐富的跨界,才能在未來找到全面性的解決方案。甚至,處理所謂「鬼附」,更需要跨界合作。這不是沒信心,而是深信上帝給我們不同且多元的恩賜、才幹,讓我們有彼此服事的機會。藉由跨界的專業,來幫助人得著生命的醫治。

問題討論:
1.現在的教會與社會有沒有「陷害(試探)耶穌」情況?如果有,那是什麼樣的行為和作法?
2.如何屏除讓人噤語的「啞巴鬼」?使人得著言論自由、心靈釋放?
3.我們要如何做,才能「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