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約書亞記 16:1-10

約書亞記 16:1-10 和合本
分給以法蓮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土地
16:1 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旦河起,以耶利哥東邊的水為界:從耶利哥上去,通過山地的曠野,到伯特利;
16:2 又從伯特利到路斯,接連到亞基人的境界,至亞他綠;
16:3 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到下伯•和崙的境界,直到基色,通到海為止。
16:4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

以法蓮支派
16:5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按著宗族所得的,記在下面: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崙;
16:6 往西通到北邊的密米他,又向東繞到他納•示羅,又接連到雅挪哈的東邊;
16:7 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又到拿拉,達到耶利哥,通到約旦河為止;
16:8 從他普亞往西,到加拿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
16:9 另外在瑪拿西人地業中得了些城邑和屬城的村莊。這都是分給以法蓮子孫的。
16:10 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成為做苦工的僕人,直到今日。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