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路加福音19:1-10有福的財主

有福的財主
2018.12.16濟南教會待降節第三主日講道大綱
路加福音19:1-10

● 路加福音記載五個財主的比喻:
1.無知的財主(路加福音12:16-31)
2.奢華的財主(路加福音16:19-31)
3.憂愁的財主(路加福音18:18-30)
4.有福的財主(路加福音19:1-10)
5.愛主的財主(路加福音23:50-56)
● 路加福音18:18-30「憂愁的財主」向耶穌請教永生的問題。
● 「耶穌定睛看他,心裏很喜愛他」(馬可福音10:21上)

● 這位少年官具備這五個條件,外表條件、社會條件、家庭條件、人格條件,及猶太人所看重的信仰條件。
● 什麼是決定人是否可以進入上帝國的必要條件?

● 「你還缺少一件。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路加福音18:22)
● 馬太福音是用「如果你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馬太福音19:21)

一、無法看到耶穌(19:1-3)
● 羅馬帝國採取「包稅制」。
● 耶利哥城是當時著名的祭司城。
● 路加描述撒該的「矮」,其實我們每個人生命裡面也都有我們的「矮」。
● 撒該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雖然他有了財富、權勢、地位,可是他內心的傷害沒有解決。
● 每個人內心都住著一個受傷的「內在小孩」(inner child)。
● 第三節後半段說撒該在人群中「無法看到耶穌」。

二、渴望看到耶穌(19:4)
● 撒該對「要看看耶穌」這件事情,充滿著渴望。
● 當你渴望耶穌基督時,他就與你同在了。

三、耶穌打破歧視(19:5-7)
● 為何耶穌一眼就看出樹上那個人是撒該呢?
● 為何耶穌不是先問「我可不可以住在你家」,而是說「必須」。
● 路加常用「必須」(δεῖ)來表明耶穌來到世間的使命。例如:路加福音2:49;9:22;24:26;24:44。

四、認識耶穌帶來新生(19:8-10)
●「站起來」(ἵστημι),也可以翻譯為「堅定」。
● 路加福音中有七次重要的事件,都特別強調「今天」(σήμερον, sémeron)。例如:路加福音2:11;4:21;22:34, 61;23:43。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思考:

一、什麼原因讓耶穌說出「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的話呢?
● 如何承接永生的方法?
● 悔改必須以具體的行動表現出來。

二、我們是否像群眾一樣圍著耶穌,而忽略哪些想要擠進來教會親近耶穌的人呢?
● 耶穌的眼光不是只有看見圍繞他的人而已,耶穌更看見在這群人之外,受到忽略、排擠的撒該。

問題討論:
1.對於「撒該」的排斥及異樣眼光,是否也存在我們的教會與社會中?
2.我們是否像群眾一樣圍著耶穌,而忽略哪些想要擠進來教會親近耶穌的人呢?
3.什麼原因讓耶穌說出「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的話呢?

講道篇
有福的財主
2018.12.16濟南教會待降節第三主日講道篇
路加福音19:1-10
感謝亞薩、希幔詩班帶領我們敬拜上帝,今天特別有主日學六位小朋友提琴伴奏及主日學家長手鐘伴奏,願上帝紀念他們所擺上的服事,更幫助小朋友的學習,精練上帝給他們的恩賜並獻給上帝。
上主日我到德國參加古倫神父(Pater Anselm Grün)所屬聖本篤明斯特史瓦扎赫修道院(Münsterschwarzach Abbey, is a Benedictine monastery in Germany)的待降節靈修課程,感受到德國人在生活中融入信仰,特別在待降節期間。有一天我們要去一個教堂,沿途上就看到大型的「紫色」看板,中間有一顆大星星,這不是廣告看板,而是提醒開車者在待降節期間保持緘默,夜晚時,紫色看板的四邊會亮著小燈泡,待降節第二主日中間的星就會點亮二個,再提醒民眾待降節越來越近,你是否預備心等待基督的降生。甚至,在烏茲堡的市政街頭上,我看到一個馬槽裝置藝術,走近一看,居然是真的羊、馬、駱駝在馬廄內,只是馬槽還沒有「耶穌」,因為十二月廿四日晚上,小嬰孩耶穌才會出現。從街頭藝術、街道、餐廳,再到從一般住家,都可以看到待降節的意象。
修道院於主後794年設立,附設二十多個營利與非營利機構,還有二百四十公頃的森林。修道院自給自足,甚至電力也是,他們以沼氣生質發電提供八成的電力,二成由水力提供,甚至還可以多的電力賣給電力公司,這是他們以信仰愛護地球的表現。他們建立「公平貿易」(Fair trade)平台,讓第三世界國家的生產者免於被剝削,修道院裡也收容逃難的難民,這一切對我來說都是打開新的眼界。
今天很高興在待降節第三主日裡,與弟兄姐妹一同敬拜,點燃象徵「宣告、喜樂」的紫色蠟燭。今天下午「聖誕下午茶」,我們也邀請福音歌手史茵茵前來舉行音樂見證,與大家分享耶穌基督降生的好消息,歡迎兄姐邀請朋友來參加。
我曾說,在路加福音裡有記載五個財主的比喻:
1.無知的財主(路加福音12:16-31)
2.奢華的財主(路加福音16:19-31)
3.憂愁的財主(路加福音18:18-30)
4.有福的財主(路加福音19:1-10)
5.愛主的財主(路加福音23:50-56)
上主日吟洋牧師傳講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的信息,講到路加福音第三位財主的故事,這位財主的故事在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有記載。如果仔細對照這三本福音書,就可以發現這位去向耶穌請教永生的問題的人,是一位年輕、有錢、當官,可說是年輕的領袖。這種條件常常是當時富貴人家女兒所許配的對象,即使在現在社會上,這位青年才俊的條件也很令人讚賞。而耶穌對他也頗有讚賞,馬可福音的作者就特別說:「耶穌定睛看他,心裏很喜愛他」(馬可福音10:21上)
有一回我受邀向一群青年分享「愛情」這主題,我不是什麼愛情專家,後來我給他們一個題目「愛情有條件嗎?」就是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及第十九章一至十節,二位財主的對比來談。一般認為如果愛情有條件,那就會太俗氣了,但事實上每個人都會有自己所看重的條件。例如,有人會看外表條件,對外在美感的欣賞;有人會看社會條件,學歷、工作、社會經歷等;有人會看家庭條件,家境如何,繼承家業多寡;不可忽略的還有人格條件,溫和、寬容、耐心與愛心等,甚至是信仰條件。
這位少年官具備這五個條件,外表條件、社會條件、家庭條件、人格條件,及猶太人所看重的信仰條件。但耶穌所說的信仰條件是什麼?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廿二節,耶穌這樣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
耶穌談的是上帝國,除了金錢、官位權勢無法使我們承接上帝國之外,年紀多少和信仰的年資長短也不是進入上帝國的必要條件。路加福音廿三章描述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囚犯,其中一位責備另外一位譏笑耶穌的囚犯,並承認自己的罪說:「你同樣受刑,你就不怕上帝嗎?我們受刑是活該;我們所受的不正是我們該得的報應嗎?但是這人並沒有做過一件壞事。」(路23:40-41)然後,這位被釘十字架的囚犯轉向耶穌向他祈求說:「耶穌啊,你作王臨到的時候,求你記得我!」,耶穌對他說:「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裏。」這讓我們再次了解到,年紀多少和信仰的年資長短不是決定人是否可以進入上帝國的必要條件。反而,謙卑悔改相信耶穌的人,才可以承接永生。
根據馬可福音第十章十七節的說法,是「耶穌剛上路,有一個人跑過來,跪在他面前。」這位年輕富有的官,是用「跑」又「跪」來到耶穌面前。作者所要傳達的就是,人若要追求上帝國,就必須有謙卑的態度。因為金錢並不能買到上帝國,地上的官位更無法使我們承接上帝國,而年輕也不是進入上帝國的條件。反而謙卑是追求上帝國應有的態度。
耶穌說:「沒有僕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看重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路加福音16:13)耶穌基督要求我們不能同時事奉上帝,又做金錢的奴隸。很清楚的,上帝和金錢之間必須劃分清楚,不能模糊不清。但我們常發現上帝與金錢總是在一線之間,而人最大的軟弱,總是容易將金錢當作上帝來看待,這也是耶穌一再拿財主和金錢作為題材的原因。
耶穌給這位有錢的少年官一個明確的答案:「你還缺少一件。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路加福音18:22)馬太福音不是用「你還缺少一件」,而是用「如果你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馬太福音19:21)正如馬太福音紀錄耶穌在登山寶訓時所說:「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5:48),我們就更清楚知道,所以耶穌基督要我們把學習的目標定睛在天父,不能因為從小就遵守誡命就很自滿。我們生命都有個終極的目標,就是要像天父上帝的完全。對於耶穌話語,這位少年官聽了頗為憂愁,作者路加說:「那個人一聽見這話,就垂頭喪氣,因為他很富有。」(路加福音18:23)
第十八章的少年官是一位「憂愁的財主」(路加福音18:18-30),而在第十九章的撒該則是一位「有福的財主」(路加福音19:1-10)。現在,我們一起來看作者路加所介紹的第四位財主撒該—有福的財主。

一、無法看到耶穌(19:1-3)
1耶穌進耶利哥城,正要從那城經過。2當地有一個稅務長,名叫撒該,是個很有錢的人。3撒該很想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一個人,可是他身材矮小,在人群中無法看到耶穌。

在我們的印象裡,猶太人很會精打細算,美國華爾街許多金融家、銀行家都是猶太人。要治理精明的猶太人很困難,在二千年前的羅馬帝國統治猶太地區時,他們也知道這一點,於是羅馬統治者讓對錢很會精算的猶太人來管理猶太人,因此羅馬帝國採取「包稅制」,就是一個城鎮或地區,設立稅務長去收稅,收多少稅由稅務長決定,只要他能繳交羅馬帝國所要求的金錢即可。譬如,一年要繳交六千萬,超收的部分都是屬於稅務長所有。
耶利哥城是當時著名的祭司城,許多祭司、有錢的貴族和稅吏都住在那裡。撒該是耶利哥城的稅務長,也會配有羅馬士兵協助收稅,要向祭司、有錢的貴族收稅,他一定要很有手段或能力。
作者路加描述撒該「身材矮小」,似乎也因此常受到他的猶太同胞的忽視與看輕。說到撒該的「矮」,其實我們每個人生命裡面也都有我們的「矮」,我們也聽過「比別人矮半截」的說法,「矮」就是比不上別人的地方。在我們的社會裡,人喜歡比較,比來比去,總覺得自己比別人矮半截,比學歷、比經歷、比金錢、比物質,也因為「矮半截」而感到被忽略、被拋棄,感到不公平、不夠好。如果我們活在比較裡面,我們的靈裡便無法快樂、無法自由。
撒該為什麼會成為一個稅務長,我想在撒該成長的過程裡面,他可能經歷「矮半截」的歧視,或是自卑。在他不快樂的童年經驗裡,長大後他似乎找到一個使他覺得有「成就」,不再「矮人半截」又可以擁有金錢、地位、權柄的方法,就是成為稅務長。
一般說來,有地位、有權勢大都會受人敬重;但是撒該有權、有勢又有錢並沒有帶給他快樂,也沒有帶給他更多的朋友,反而猶太人看他是「罪人」,看他是猶奸——賣國賊。在撒該心裡面有一個陰影,就是過去矮人半截,很不高興、很自卑,今天雖然擁有金錢、權勢、地位高人好幾截,但是大家仍然不喜歡他。想一想,如果我們長期活在一個令別人討厭,別人看不起的環境裡面,就算我們有再多的財富、權勢、地位,我們還是不快樂的。撒該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雖然他有了財富、權勢、地位,可是他內心的傷害沒有解決。
心理學家榮格(Carl Gustav Jung)在1940年出版《兒童原型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the Child Archetype)指出每個人內心都有一位「在裡面的小孩」(child within)。進一步來說,童年及成長的創傷彷彿我們內心都住著一個受傷的「內在小孩」(inner child)。以心理學來看撒該,他內在也住著一位受傷的小孩。
在德國參加待降節靈修課程時,古倫神父說:「我們每個基督徒內在都住著一位受傷的小孩,但同時我們內心也居住著神聖的小孩—耶穌。」當我們學習接納不完全的自我,接納受傷的內在,學習擁抱內在小孩,自卑、自責與傷害就不會讓我們內心受傷的小孩變得敏感、脆弱。而當我們擁抱我們內心神聖的耶穌,我們才能經歷耶穌的醫治。就像撒該一樣「矮人半截」、被歧視、被排斥,他內在小孩狀態常處於受傷狀態,但是當他願意擁抱、親近耶穌時,他的內在受到醫治。雖然受傷的內在小孩還在,但內心也居住著神聖小孩—耶穌,使他得以感受到溫暖與醫治。
第三節後半段說撒該在人群中「無法看到耶穌」,如果故事到此結束,撒該的心靈仍會在苦毒中,他的人生將沒有盼望。如果我們是撒該,我們會怎麼做?
第一種作法:「無法看到,就算了!」這叫做放棄治療、放棄希望。
第二種作法:「聽別人說,就好了!」這叫做有醫、沒醫都沒關係。
第三種作法:「渴望耶穌,立即行動!」這是撒該尋求生命醫治與盼望的行動。

二、渴望看到耶穌(19:4)
4於是他跑在大家前頭,爬上一棵桑樹,要看看耶穌,因為耶穌就要從這條路經過。

「跑在大家前頭」這一句話讓我們看到撒該雖然遇到阻擋,但他對耶穌的渴望更勝過他所遇到的阻擋。撒該「要看看耶穌」這件事情,他是充滿極大的渴望與動力。這動力勝過被人歧視的眼光,勝過被排擠的霸凌,也突破自我身體的限制,這些都沒有辦法阻擋他對耶穌的渴望。撒該為自己的生命做了一件很對的事,就是尋找耶穌、擁抱耶穌、渴望耶穌。
法國著名童書《小王子》的作者聖修伯里(Antoine de Saint-Exupéry)說:「如果你想建一艘船,不要只叫他們收集木材,也不要只幫他們分配任務,也得教他們渴望無盡的大海。」
信仰不是只進行例行的聚會或祈禱,而是需要對耶穌有強烈的「渴望」。信仰就是需要有渴望,當你渴望耶穌基督時,他就與你同在了。當撒該渴望耶穌基督時,耶穌就與他同在了。
三、耶穌打破歧視(19:5-7)
5耶穌走到那地方,抬頭看撒該,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裏。」6撒該急忙下來,非常高興地接待耶穌。7大家看見都埋怨說:「這個人居然到罪人家裏作客!」

但為何耶穌一眼就看出樹上那個人是撒該呢?因為當時稅務長有他的「官服」,且人人都知道耶利哥的稅務長很矮,且名字叫撒該。所以,耶穌一眼就看出爬到樹上的人正是有名的撒該。
當眾人排擠這位稅務長,但耶穌卻決定到撒該家裡做客,眾人開始議論紛紛,也評論起耶穌來了。他們也許懷疑耶穌的動機,或者懷疑耶穌的判斷能力。確實,耶穌的想法超越時代的處境,耶穌的想法不是跟隨群眾的想法,耶穌的決定再一次衝擊當時群眾的既有觀念,正如耶穌衝擊法利賽人對聖經、對律法的認識。
耶穌居然對撒該說:「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耶穌不是先問「我可不可以住在你家」,而是說「必須」。唯一可以說明的是,當眾人將撒該當成罪人時,耶穌卻以行動來說「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悔改」(路加福音5:32)。所以,「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
「必須」(δεῖ)希臘文有「理所當然」的意思,路加福音的作者常用這個字,來表明耶穌來到世間的使命。耶穌十三歲時,上耶路撒冷聖殿過節,他的父母找不到他,而返回到聖殿找到耶穌,耶穌回答說:「為甚麼找我?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的家裏嗎?」(路加福音2:49)
「人子『必須』遭受許多苦難,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教師棄絕,被殺害,第三天將復活。」(路加福音9:22)
「基督不是『必須』經歷這一切才進入榮耀嗎?」(路加福音24:26)
「這一切事就是從前我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告訴過你們的:摩西的法律、先知的書,和《詩篇》所敘述關於我的每一件事『必須』實現。」(路加福音24:44)
在此,耶穌向撒該說「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時,正凸顯耶穌來到這世間的使命,耶穌打破當時的歧視,接納一位被當時人所定義的罪人。我們也可以想想,今日處境下我們是否也存在類似的歧視呢?

四、認識耶穌帶來新生(19:8-10)
8撒該站起來對主說:「主啊,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如果我欺詐過誰,我就還他四倍。」9耶穌對他說:「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因為這個人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10人子來是要尋找和拯救迷失的人。」 

第八節說撒該「站起來」(ἵστημι),這個字也可以翻譯為「堅定」,我個人比較喜歡翻譯為「堅定」,意思是撒該在眾人及耶穌面前堅定的決志說:「主啊,我要把我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如果我欺詐過誰,我就還他四倍。」撒該比照舊約出埃及記說到的,願意償還四倍給對方,用行動證明自己悔改的決志。這讓我們知道悔改不是光說而已,而是必須以具體的行動表現出來。撒該就是用此種方式來表達他的懺悔。這也是撒該和前一位財主「富有的少年官」不同的地方,因為撒該幾乎提出他所有的財產,來表明他實在悔改的心意。
這位有福的財主—撒該遇見耶穌帶來生命的改變,對作者路加來說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因為,在路加福音中有七次重要的事件,都特別強調「今天」(σήμερον, sémeron),例如:「今天,在大衛的城裏,你們的拯救者─主基督已經誕生了!」(路加福音2:11)「今天,你們所聽見的這段經文已經應驗了。」(路加福音4:21)「彼得,我告訴你:今天雞叫以前,你會三次說你不認得我。」(路加福音22:34, 61),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時,他對「右盜」所說的話「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裏。」(路加福音23:43)在此,作者路加強調耶穌對撒該所說的:「『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
接著,耶穌又說:「因為這個人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是要尋找和拯救迷失的人。」(路加福音19:9-10)
亞伯拉罕是所有以色列人的祖先,跟上帝有很好的關係,被尊稱為信心之父。以色列人自豪地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是上帝的選民。耶穌很明確的地傳達,不是所有亞伯拉罕血緣上的子孫就有特權,就高人一等,特別蒙上帝的眷顧;只有那些渴望耶穌,以悔改做出決志,走在對上帝有信心的道路上,才是亞伯拉罕信心上的後裔,為上帝所喜悅。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思考:

一、什麼原因讓耶穌說出「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的話呢?
第十八章那位被猶太人所欣賞的「年青財主」,與第十九章被猶太人所歧視的「財主撒該」,是很強烈的對比。
金錢、官位權勢無法使我們承接上帝國,年紀多少和信仰的年資長短也不是進入上帝國的必要條件。反而,謙卑悔改相信耶穌的人,才可以承接永生。
悔改不是用想的、不是口頭說說,而是必須以具體的行動表現出來。撒該就是用一半的財產分給窮人,和如果有欺詐過誰,就還他四倍的行動,來表達他悔改的決志。撒該不畏懼群眾怎樣看他,他慷慨地分享財產,勇敢地公開認罪悔改,表明自己渴望清潔的心,這肯定讓批判他的人感到驚奇!
很多時候,人的悔改僅是掛在口頭上,而沒有行出具體的行動,那樣的保證是沒有意義的。無論是個人或是政府,對於罪惡或是暴行,都必須有轉型正義才能有新的開始。當我在德國達豪集中營(Konzentrationslager Dachau)看到德國政府所進行轉型正義,及反省國家暴力的錯誤時,可以感受到什麼是悔改的具體行動。他們不遮掩政府做錯事,他們向受害者道歉、賠償,也公布及審判加害者。如同箴言所說:「正義使國家強盛;罪惡是民族之恥。」(箴言14:34)
要求既得利益者放棄錯誤的利益,要求一個有權位慾望的人放棄權位是很難。但是耶穌做到了,耶穌使撒該的心改變了。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撒該悔改的決志與行動,耶穌說「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同樣地,我們也要叫因為悔改與行動,蒙受耶穌的賜福。

二、我們是否像群眾一樣圍著耶穌,而忽略哪些想要擠進來教會親近耶穌的人呢?
從這個故事裡,我看到基督徒就像一群「渴慕耶穌」的人跟隨耶穌、圍著耶穌的人。在教會、團契或小組裡面的人,我們渴望耶穌、圍著耶穌是很自然的事。
但是,在這故事裡,我們是否看到耶穌所看到的。耶穌的眼光不是只有看見渴慕他、圍繞他的人而已,耶穌更看見在這群人之外,受到忽略的撒該。雖然很多人圍繞著耶穌,但耶穌沒有叫他們當中任何一個人的名字,而是叫了這一群人之外的那一個「撒該」的名字。不是已經圍繞著耶穌的人不重要,而是耶穌也關心無法擠進來的「撒該」。
有一位很會招呼新朋友的同工,他初來教會當過「撒該」,與大家都很陌生,不得其門而入。他特別能夠感受「撒該」的處境。後來,他的持續主動的渴望,使他成為能夠感同身受的招待同工。
所以,在教會、團契與小組裡,我們要學習耶穌的眼光,看到「我們這一群人」之外的撒該,看到渴望耶穌的人,並以行動去接納「撒該」,更不可以有成見去排擠「撒該」。我們不能期待每位新朋友都像撒該積極主動「跑在大家前頭」渴望耶穌,但我們可以學耶穌的眼光與接納的行動,主動去關心新朋友,打招呼或報以歡迎的微笑都是很基本的,我在德國時,語言不通,但我發現「微笑」是全世界共同的語言。希望在我們教會也能以微笑接納他人,不讓「撒該」被排擠,而能讓「撒該」藉著我們親近耶穌。

問題討論:
1.對於「撒該」的排斥及異樣眼光,是否也存在我們的教會與社會中?
2.我們是否像群眾一樣圍著耶穌,而忽略哪些想要擠進來教會親近耶穌的人呢?
3.什麼原因讓耶穌說出「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的話呢?

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路加福音18:1-17誰是好榜樣?

誰是好榜樣?
路加福音18:1-17
2018.12.2濟南教會待降節第一主日講道大綱
黃春生牧師

● 18:1-8;18:9-14是關於祈禱的比喻
● 18:15-17是關於耶穌為一位受拒絕的嬰兒祈禱

一、耶穌在找信心的祈禱者(18:1-8)
● 耶穌的門徒來問他這比喻的意思。他說:「有關上帝國奧祕的知識已經給了你們;至於對其他的人,就用比喻,使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明。」(路加福音8:9-10)
● 耶穌對門徒是直接講明上帝國的奧秘。

● 「不住地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 「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以弗所書6:18,和合本)

● 初代教會以來的祈禱形態,都是安靜祈禱。
●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室,關上門,向在隱密中的天父禱告。」(馬太福音6:6)

● 「你們的官長是叛徒,跟盜賊為伍,個個貪圖不義之財,接受賄賂;從來不保障孤兒,也不替寡婦伸冤。」(以賽亞書1:23)
● 摩西法律就嚴格規定,不可欺負寡婦和孤兒,要善待客旅。

● 寡婦天天去糾纏、煩擾這位法官,造成一種「社會輿論」。
● 上帝不需要人糾纏不休,上帝一定儘快替受冤屈的人伸冤。
● 祈禱的基本態度就是對上帝的「信心」。

二、上帝要垂聽卑微的祈禱(18:9-14)
● 當時,猶太人將三種人列為「罪人」:稅吏、妓女、小偷。
● 法利賽人祈禱的內容,著重在向上帝「展示自己」
● 稅吏,清楚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不敢祈禱,甚至連抬頭也不敢。

● 「心地純潔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要看見上帝!」(馬太福音5:8)
● 「狂傲人自言自語:沒有上帝。」(詩篇14:1)
● 「要小心,不可驕傲而忘記了上主——你們的上帝。」(申命記8:14)

三、接納受拒絕的人(18:15-17)
● 「嬰兒」原文是指「剛出生」(new-born),都是母親在抱嬰兒。
● 拉比亞及巴(Rabbi Akiba, 50-135年)強調受教是男性猶太人的權利。
● 在耶穌身旁的門徒,會不會也拒絕別人來到耶穌面前?

今天這段經文至少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反思:

一、誰是值得你嚮往與學習的榜樣?
● 在世上所有「強者」都值得我們嚮往與學習嗎?
● 法利賽人的問題,不在於他的能力,而在於他看重「展示自己」的驕傲態度。
● 在人生的旅途中,誰是值得你嚮往與學習的榜樣?

二、有什麼原因會阻礙我們向上帝祈禱呢?
● 寡婦的「不灰心」在耶穌看來,是她對於上帝有「信心」。
● 「上帝敵對驕傲的人,賜恩典給謙卑的人。」(雅各書4:6)
● 「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馬太福音18:4)
● 我們不能再像當時攔阻人來到耶穌面前的門徒。

問題討論:
1.寡婦如何的「不灰心」?我們是否會自怨自艾放棄希望?
2.有什麼原因會阻礙你常常祈禱呢?
3.耶穌扭轉當時人的眼光,讓嬰兒及母親得到接納。這對我們有何啟發呢?

講道篇

誰是好榜樣?
路加福音18:1-17
2018.12.2濟南教會待降節第一主日講道篇
黃春生牧師
今日(12/2)是待降節第一主日,我們點燃象徵「期待、希望」的紫色蠟燭。提醒我們,我們真正的期待與希望不是來自這世間,而是來自耶穌基督。傳統上待降節第一主日是教會曆的開始,以等待耶穌基督的再來開始教會新的一年。述說耶穌基督的降生、傳道、受難、復活、升天、聖靈降臨、教會時期,直到待降節前一主日「耶穌基督君王主日」。耶穌從天上降生在地上,告訴我們他將與世人同在,參與我們所遭遇的處境。也透過他的教導,不斷在改變我們的眼光能夠越來越有耶穌基督的樣式。
今天所讀的經文背景,和第十七章的背景相同。就是門徒跟隨耶穌一起走在「中央山區」經過撒馬利亞往耶路撒冷的方向前進,另外也有一群民眾跟隨他們,而猶太祭司、法利賽人也帶著窺探的動機尾隨在後。
今天所讀前二段的經文(18:1-8;18:9-14),是關於祈禱的比喻,第三段經文(18:15-17),是關於耶穌為一位受拒絕的嬰兒祈禱。首先,我們來看第一個比喻(18:1-8)。

一、耶穌在找信心的祈禱者(18:1-8)
1耶穌向門徒們講一個比喻,要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2他說:「某城有一個法官,他既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3那城裏有一個寡婦常常去見他,請求他主持公道,制裁她的冤家。4這個法官一直拖延,但後來心裏想:我雖然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5可是這個寡婦不斷地煩擾我,不如為她伸冤,免得她經常上門,糾纏不休。」6主接著說:「你們聽聽那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7難道上帝不會替那些日夜向他求援的子民伸冤嗎?他會延遲援助他們嗎?8我告訴你們,他一定儘快為他們伸冤。可是,人子來臨的時候,他能在世上找到這樣的信心嗎?」 

這一個比喻很特別,一開始就表明比喻的目的「要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通常耶穌都不會直接說出「比喻的目的」,因為比喻乃是要人自己聽完之後不斷去反思。路加福音的作者就這樣記載:
耶穌的門徒來問他這比喻的意思。他說:「有關上帝國奧祕的知識已經給了你們;至於對其他的人,就用比喻,使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明。」(路加福音8:9-10)
耶穌對門徒是直接講明上帝國的奧秘,但對其他人說比喻是為了讓人「視而不見,聽而不明」,意思是讓人可以不斷的反思,直到體悟比喻中對個人自身的意義。但是在第十八章第一至八節卻很直接的說出這個比喻的「目的」就是「要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因為耶穌說對門徒闡述上帝國的奧秘不用隱藏,因此,這一個比喻可視為耶穌對門徒所說的。
延續第十七章,耶穌說到世界的光景就像挪亞和羅得的日子一樣。因此,住在那個世代的蒙召之人必遇到極大的難處。耶穌的比喻在提醒門徒,在紛亂的世代中,應該常常祈禱,而且是不可灰心。
也許有人會問,我們要怎麼才能「常常」祈禱呢?要回答這問題之前,我們先來明白什麼是「祈禱」。當時敬虔的猶太人,一日有三個祈禱的時間,詩人就這樣說:「無論早晨、中午、晚上,我要向他悲歎申訴;他一定會垂聽。」(詩篇55:17)先知但以理被敵人陷害時,仍然一日三次朝向耶路撒冷祈禱(參考但以理書6:10)。每日三次祈禱是在早上九時,中午和下午三時,不限任何地點,但是他們覺得在會堂或聖殿裡則是更好。猶太人被擄歸回之後,開始成為每日五次的祈禱,增加日出(早上六時)及日落(下午六時)。
在使徒行傳第三章裡,我們也可以讀到耶穌的門徒彼得與約翰在祈禱的時間裡進去聖殿守他們的祈禱時刻。當時猶太人祈禱是很虔誠的,根據猶太口傳律法《米示拿》(Mishnah,約公元200年彙編)的記載,當你祈禱的時候,就算有君王向你致意,也不要還禮,甚至有一條蛇來纏繞你的膝蓋,也不必理它。
祈禱是人將生命歸向上帝的一種渴望,就像使徒保羅一樣,無時無刻將心思放在屬上帝的事上。不限定一日三次或一日五次的規定。耶穌在此教導門徒祈禱必須「常常」,就像使徒保羅所提倡的「常常禱告」,和合本翻譯為「不住地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5:17),以及「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以弗所書6:18,和合本),從耶穌到保羅的教導,讓我們看到他們已經打破一日三次或一日五次的祈禱習慣,而是隨時隨地都可以自由地祈禱,也要有不灰心的態度。
初代教會以來的祈禱形態,都是安靜祈禱,甚至要像耶穌的教導,「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室,關上門,向在隱密中的天父禱告。」(馬太福音6:6)這與今天許多教會「呼天搶地」的祈禱很不一樣,如果沒有從內心真誠而發的祈禱,再怎樣大聲祈禱,距離上帝都會很遙遠的。
耶穌時代猶太的審判官十分腐敗,甚至被稱為「強盜法官」。猶太經典《塔木德》(Talmud)甚至還記載有法官,為一碟肉而屈枉正義。對這類法官最嚴厲的批評就是稱他「沒有羞恥感」(台語:bōe kiàn-siàu, 袂見誚),做了邪惡羞恥的事,卻不覺得羞恥。這就是耶穌比喻中那位法官的問題:他不覺得自己做錯了。先知以賽亞也曾在早前嚴厲指責以色列境內的審判官:「你們的官長是叛徒,跟盜賊為伍,個個貪圖不義之財,接受賄賂;從來不保障孤兒,也不替寡婦伸冤。」(以賽亞書1:23)
在這個比喻裡的法官既不敬畏上帝、對人也不尊重。所謂「不尊重人」,意思是指這個法官根本就不關心別人,在他心中,公義不是他的核心價值,而別人的死活更不是他優先的考慮,這位法官只在乎自己的前途與利益,接受賄賂的法官。台灣民間俗語流傳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句話多少也顯示對司法公正的存疑。2016年11月25日蔡英文總統在第一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說:「期許司法不要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在蔡總統就任典禮時,當她提到「司法改革」時,群眾報以熱烈掌聲,但是迄今對於司法改革、轉型正義還是令很多人失望。需要多多代禱。
司法及法律一向是舊約的重點,舊約聖經裡面很多的「律法」都是當時處境下的法律規定。古代猶太律法的規定,對底層人民也有一定的關懷,例如提到「寡婦」時,摩西法律就嚴格規定,不可欺負寡婦和孤兒,誰欺負他們,上帝一定會替他們伸冤,因為當時的女性特別是寡婦常受到欺負,他們無法拋頭露臉出去工作,是社會上非常弱勢的一群。因此,先知也經常提醒猶太人要盡到社會責任,要照顧孤兒寡婦,要善待客旅。新約時代,教會剛成立的初期,就曾發生「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埋怨使徒在分配每日的生活費這事上疏忽了他們當中的寡婦。」(使徒行傳6:1下)後來使徒就選出「執事」來協助慈善的事工,才使得初代教會內部的危機得到解決。新約雅各書第一章廿七節也這樣說:「在父上帝眼中,那純潔沒有缺點的虔誠便是:照顧苦難中的孤兒寡婦和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總之,從舊約時代到新約時代,對於孤兒寡婦的關心是社會集體的責任。
當耶穌在比喻中說這個寡婦請求這位不會關心別人死活的法官替她主持「公道」,就表示寡婦已經受到別人的欺負。但是,這位法官硬是不理會。原因很簡單,這位寡婦沒有錢,不可能給法官任何好處。但是,這位寡婦很聰明,她就天天去糾纏、煩擾這位法官,這會造成一種「社會輿論」,後來這位法官受不了,只好起來為她伸冤。這位法官最後為寡婦申冤,他的動機不是懼怕上帝或尊重人,而是「免得她經常上門,糾纏不休」,說白一點就是免得造成「社會輿論」,因為這位法官完全違背看顧孤兒寡婦的信仰精神。
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這個比喻在教導我們切切的祈求。我的觀點正相反。我認為這個比喻教導我們,在與上帝交通的時候,我們不必要「糾纏不休」。「糾纏不休」,與「常常禱告」不同。
這是一個「對比」的比喻。雖然那寡婦因不義之官遲遲不准允,而糾纏不休;然而,第八節裡,耶穌要告訴我們,上帝不需我們糾纏不休,上帝會「儘快為他們伸冤」,因此他們沒有必要糾纏不休。
我們可以看出不義之官和上帝之間的區別。不義的法官既不怕上帝,也不尊重人。他答應給寡婦伸冤的唯一理由,是他不願意被糾纏,不希望引起更大的社會輿論。而上帝不同,上帝是有權柄的,有公義的。上帝沒有要求人費口舌來說服他,台語說:「有嘴講到沒唾(ū chhùi  kóng kah bô nōa)」。上帝不需要人糾纏不休,上帝一定儘快替受冤屈的人伸冤。注意「儘快」這個詞表明上帝回應人的祈禱是快快。如果我們所求的不合上帝的旨意,我們求的再多也沒有用,也可能上帝有更好的安排。
主耶穌最後以一個問題來結束這個比喻:「人子來臨的時候,他能在世上找到這樣的信心嗎?」(路加福音18:8下)這是耶穌向我們提出的問題,祈禱的基本態度就是對上帝的「信心」,而人子來臨的時候,他就是要找以信心祈禱的人。

二、上帝要垂聽卑微的祈禱(18:9-14)
9耶穌又講另一個比喻,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而輕視別人的人說的。他說:10「有兩個人到聖殿裏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收稅的人。11那個法利賽人昂然站立,禱告說(「昂然站立,禱告說」另有些古卷作「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婪、不義、淫亂,更不像那個稅棍。12我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13 但是那個收稅的人遠遠地站著,連抬頭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14我告訴你們,這兩個人回去的時候,在上帝眼中的義人是那個收稅的人,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因為上帝要把那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卻高舉自甘卑微的人。」

第二個比喻很清楚地指出,是針對「對那些自以為義而輕視別人的人說的」。誰是「自以為義而輕視別人的人」?從比喻中,很清楚地指向法利賽人。比喻裡,這個法利賽人和收稅的人祈禱,這二人的對比非常強烈,就像前面的比喻,不義的法官對比慈悲憐憫的上帝,比喻中的雙方的對比都是非常大的。
耶穌時代,法利賽派被視為最虔誠的人,被視為信仰最好的榜樣,他們以嚴謹的態度在遵守摩西法律的規定,以及祖先的傳統。比喻中另一個人是被猶太人視為「罪人」的人。當時,猶太人將三種人列為「罪人」,第一種就是收稅的人,第二種是妓女,第三是小偷。甚至,猶太人法庭規定不准這三種人當作「證人」。收稅的人,因為在替羅馬帝國做事,被視為「背骨」的賣國賊,他們所作所為,被視為與小偷沒兩樣。
在比喻中,耶穌說這兩種人都去聖殿祈禱。法利賽人祈禱的內容,著重在向上帝「展示自己」,他多麼地潔淨,尤其是自己奉獻多少和禁食祈禱多少次。甚至,更指控、定罪一旁祈禱的人,說「我不像別人那樣貪婪、不義、淫亂,更不像那個稅棍。」(路加福音18:11下)
而這位被法利賽人指控、定罪的稅吏,他一開始就不敢接近聖殿,因為他自己清楚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不敢祈禱,甚至連抬頭也不敢,他只捶著胸膛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他只祈求上帝憐憫他,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是個罪人,懇求上帝可憐他。
這兩種人在猶太社會的評價完全不同,而兩人的祈禱態度也是天差地遠。耶穌最後做結論:上帝垂聽了那位稅吏的祈禱,但不聽法利賽人的禱告。為何如此?我們可以從稅吏的祈禱中看出問題的原因,因為位法利賽人在祈禱時,一直在「展示自己」,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其實,禁食兩次與十一奉獻,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都是法律規定,是盡猶太人應該有的責任,根本沒什麼好誇口的。他的祈禱不是向著上帝,因為全知的上帝都知道,不需要他來提醒上帝。他的祈禱是要向旁人「展示自己」,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換言之,他祈禱的對象不是上帝,而是為了「展示自已」、「提高自己」來將別人踩下去。
此外,比喻中的法利賽人一再論斷這位稅吏的罪狀,說這位稅吏是「貪婪、不義、淫亂」。他似乎覺得上帝什麼都不知道,因此提醒上帝。但是,上帝需要他提醒嗎?不用,因為,我們所信仰的上帝很清楚誰做了什麼事,而且定罪與審判的事是在於上帝的主權。人來到上帝面前祈禱,必須先承認自己的軟弱和所犯的罪,懇求上帝的潔淨與赦免,就像耶穌所說的:「心地純潔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要看見上帝!」(馬太福音5:8)
主耶穌最後結論說:「上帝要把那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卻高舉自甘卑微的人。」(路加福音18:14下)很清楚說明:驕傲的人的祈禱上帝不會聽。原因很簡單,驕傲的人心裡不會有上帝。詩篇也提醒說:「狂傲人自言自語:沒有上帝。」(詩篇14:1)摩西五經也警告:「要小心,不可驕傲而忘記了上主——你們的上帝。」(申命記8:14)
耶穌這二比喻讓我們知道,祈禱基本的態度是信心及謙卑。

三、接納受拒絕的人(18:15-17)
15有人帶著他們的嬰兒來見耶穌,要讓耶穌為他們按手。門徒看見了,就責備他們。16可是耶穌叫孩子們到他跟前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上帝國的子民正是像他們這樣的人。17你們要記住: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上帝主權的人,絕不能成為他的子民。」 

說完二個關於祈禱的比喻之後,接著耶穌為一位受門徒拒絕的嬰兒祈禱。其實,為嬰兒祈禱在猶太傳統是有的。例如,猶太人在贖罪日的前晚,有著抱小孩來給長老、拉比或是經學教師祈福的習慣,有時家中長輩也會為孩子祈福(參考創世記48:20)。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到耶穌在百姓的眼中,有如長老、拉比的地位,所以才有人請他為孩子祝福。
第十五節「嬰兒」原文是指「剛出生」(new-born),在當時都是母親在抱嬰兒,因此是母親抱著嬰兒來找耶穌。當時的拉比不收女門徒,拉比在講課時,也是拒絕女性接近。因此,門徒攔阻抱著嬰兒的母親。攔阻女性接近講課中的拉比,這種慣例甚至在耶穌之後仍然存在,當時一位著名的拉比亞及巴(Rabbi Akiba, 50-135年)就強調受教是男性猶太人的權利,當有女性出現時,他就拒絕講課。
但是,耶穌的作風和當時的拉比不同,他讓孩子或婦女接近他,甚至耶穌也向他們講道。耶穌來到世上,他不僅傳揚福音,更落實福音,打破當時的性別歧見,提升孩子的權益。因為上帝國的子民不分男女,也不分老少,更不分種族和信仰。凡像孩子那樣的單純、好奇、卑微來親近耶穌,認識耶穌,接受上帝主權的人,就會成為上帝的子民。而孩子的生命更是建立在對父母的依賴和教養,同樣人要成為上帝子民,也必需依賴上帝的教養。
前面的比喻才提到「自我為義」、驕傲看輕別人的法利賽人,但在耶穌身旁的門徒,會不會也拒絕別人來到耶穌面前?當然也有,至少在第十五至十七節裡,我們看到耶穌身旁的門徒拒絕接納這位嬰兒與母親。從教會歷史來看,教會懂得接納黑人,平等對待女性,接納女性擔任長老、牧師職分,都是很晚期的事。很少人能夠有耶穌超越千年的眼光,接納所有的人,如同耶穌所講的「你們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太福音22:39)而這也成為人類社會不斷要學習的功課。

今天這段經文至少帶給我們二項要緊的反思:

一、誰是值得你嚮往與學習的榜樣?
第一個比喻中,法官的能力、地位很傲人,相對於當時被社會看輕的寡婦來說,二者天差地遠。但耶穌並沒有肯定有地位與能力的法官,而是肯定寡婦爭取自己的權益。就連上帝也會被寡婦的信心所感動。
在第二個比喻中,那位法利賽人的條件、能力、社會地位在當時來說,算是能力非常好的。但是,在世上所有「強者」都值得我們嚮往與學習嗎?答案是「否定」的。比喻中的法利賽人在當時是「強者」,是有能力的人,但耶穌為何不肯定這位法利賽人的禁食與十一奉獻的行為呢?關鍵不在於他的能力,而在於他看重「展示自己」的驕傲態度。
第三個故事中,與門徒相比的嬰兒及母親,門徒是有能力的一群,是跟在耶穌身旁學道的人,在那時的處境下,嬰兒與母親卻是被排擠、看輕的。嬰兒或母親想親近耶穌,反倒被有能力的門徒禁止。
今天這二個比喻及一個故事中,讓我們看到強烈的對比。有能力者反倒攔阻或是輕看他人,關鍵不在於能力,而在於態度。怎樣的態度?就是耶穌眼光所見的態度。
在人生的旅途中,誰是值得你嚮往與學習的榜樣?不是這三段經文裡面有能力的法官、法利賽人及門徒,值得我們嚮往與學習的榜樣,是耶穌眼光所肯定的人。
同樣,世上有太多強者,或是強大的國家,這些都不會是我們嚮往與學習的榜樣,唯有按照耶穌眼光與教導的,才是我們的榜樣。

二、有什麼原因會阻礙我們向上帝祈禱呢?
第一個比喻說到會阻礙我們祈禱的原因,就是「灰心」,比喻的最後提到會「灰心」是因為「信心」的問題。耶穌問門徒說:「人子來臨的時候,他能在世上找到這樣的信心嗎?」(路加福音18:8下)這位受欺壓的寡婦,她不看輕自己是寡婦,就因此放棄伸張自己的權利,反而她「不灰心」,天天去糾纏、煩擾這位法官,以現代的話來說,就是不斷地去抗爭,形成一種「社會輿論」,後來這位法官受不了,只好起來為她伸冤。如果這位寡婦對於人性失望,或許她會灰心,但她的「不灰心」在耶穌看來,是她對於上帝有「信心」。
第二個比喻讓我們知道,會阻礙我們祈禱的原因就是「驕傲」。聖經就這樣說:「上帝敵對驕傲的人,賜恩典給謙卑的人。」(雅各書4:6)另一方面也讓我們知道,「謙卑」是祈禱最基本的態度。謙卑不僅在祈禱上,在生活上、服事上也需要有謙卑的態度。就像耶穌脫掉外衣,像奴僕一樣「拿一條毛巾束在腰間」,彎腰、跪下來為門徒洗腳。
當門徒阻擋嬰兒和母親時,耶穌告訴他們「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上帝主權的人,絕不能成為他的子民。」(路加福音18:17)而在馬太福音裡則強調說:「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馬太福音18:4)
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社會女性的地位很低;例如他們規定女人不可以進入祭壇、聖所、至聖所。猶太男人甚至在祈禱時會這樣祈禱說:「感謝上帝,我不是女人、外邦人、奴隸。」但是,耶穌扭轉當時人的眼光,他在講道時,讓母親抱著嬰兒來到他的面前。今日作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不能再像當時攔阻人來到耶穌面前,我們更應該在信心與謙卑上,不斷地仰望主、祈禱主,並以耶穌基督的愛來接納每個尋求耶穌的人。

問題討論:
1.寡婦如何的「不灰心」?我們是否會自怨自艾放棄希望?
2.有什麼原因會阻礙你常常祈禱呢?
3.耶穌扭轉當時人的眼光,讓嬰兒及母親得到接納。這對我們有何啟發呢?